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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通铁路集团公司货运营销专项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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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集通铁路集团公司货运营销专项奖励办法 为深化货运组织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物流发展,优化完善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通公司)货运营销激励机制,拓展创新“大营销”的货运物流组织模式,调动和激励全体员工和机构、社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货运市场营销工作,努力拓展管内外运输市场,实现集通公司总体运量增长,特制订本办法。 一、营销策略 (一)坚持“全员营销、全面开发”的营销原则,集通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不分部门、单位,不分科室、车间,不分专职、兼职,不分职级、岗位,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和机构开展营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员参与货运市场开发,全员分享营销增运红利。 (二)坚持“大众营销、广泛吸引”的营销原则,充分挖掘每一个社会自然人、每一个社会家庭潜在的人脉关系、营销能量和资源效应,发动全社会力量拓展市场,确保最全面、最快速掌握社会物流信息,最有效、最广泛促进实货运量兑现。 (三)坚持“社会营销、敞口揽货”的营销原则,打破企业、行业界限,不分路内、路外,不分管内、管外,不分国企、民营,全面敞开社会各类机构、不同性质企业拓展货运营销网络,全力扩充路企合作共赢体系。 二、奖励模式 (一)设立基金、专项激励。集通公司以年度为周期设立1000万元营销奖励基金,将管内开办的货物品类和运输方式均纳入承揽范围内,专项奖励促进集通公司提量增收的人员和机构,只要通过货源核实确定为新增运量即给予奖励,营销奖励专项基金不足部分随需随补、时欠时补、上不封顶。 (二)一个标准、两个平台。对“全员、大众、社会”三类人员和机构全部统一奖励标准,设立“承揽货物奖、营销业绩奖”两个奖励平台,承揽货物奖对实现集通公司运输收入增长的当月即时给予奖励,营销业绩奖以月度、季度承揽货物业绩再次给予奖励。 (三)一个渠道、简便易行。采取“多个层级受理,一个渠道确认”的方式,对外受理简洁明了,参与营销的个体可通过400客服电话、微信公众号或任选集通公司、车务段、营业站三级营销机构受理承揽业务,统一由营调中心认定承揽条件、确立承揽关系;对内流转严密有序,指定 “一对一”客户代表全程负责汇总、统计、上报,统一由货运营销系统办理奖励手续,确保便捷快速兑现。 (四)一视同仁、依绩定奖。充分发挥“敞开口以量定奖,不封顶依绩重奖,密挂钩凭效兑奖”的激励作用,广开渠道,内外一致,不设门槛,评定方式公平公正,评定结果公开透明,必保每项营销业绩获得相应的激励和回报。 三、参与货运营销人员及机构范围 (一)集通公司全员:包括集通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合同制职工、委托管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聘任人员。集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营调中心领导成员和各车务段领导班子成员不以个人名义参评货运营销专项奖励。 (二)集通公司家属:包括集通公司离退休干部职工,职工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属。 (三)社会人员:非集通公司员工的社会自然人。 (四)集通公司机构:包括集通公司各部门、单位、子分公司以及所属的科室、车间和班组。 (五)社会机构:包括政府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协会和学会等。 四、奖励标准 (一)承揽货物奖。按照集通公司开办的整车、批量、零散、集装箱、行包运输等所有货物运输品类范围,以营销运量实现的集通公司运输收入(集通公司所辖各营业线产生的运输收入,以下简称集通运输收入)为基础,并按运输方式分类给予奖励。 1.煤、石油、焦炭、钢铁、金属矿石、木材六类大宗整车货物,按实现集通运输收入的5‰给予奖励。 2.其他品类零散整车货物按实现集通运输收入的2%给予奖励。 3.集装箱货物、批量零散快运货物、零散快运货物按实现集通运输收入的1%给予奖励。 4.行包运输按实现集通运输收入的1.5%给予奖励。 5.一口价运输货物按价差调整幅度结合上述相应运输方式确定奖励,一口价价差系数为0.15及以下时,按相应运输方式奖励标准的20%给予奖励;价差系数0.15以上时,按上述相应运输方式奖励标准的10%给予奖励。 (二)营销业绩奖。根据承揽货物奖的业绩,按月评选营销月冠军,按季度评选营销状元、营销明星和营销能手。 1.月度内承揽货物产生集通运输收入第一名且达到5万元及以上者,评选为营销月冠军,奖励1000元。 2.季度内承揽货物产生集通运输收入200万元及以上,评选为营销状元,奖励10000元。 3.季度内承揽货物产生集通运输收入100万元~200万元,评选为营销明星,奖励8000元。 4.季度内承揽货物产生集通运输收入50万元~100万元,评选为营销能手,奖励5000元。 (三)承揽货物奖励期限。承揽货物奖以满12个月的周期年为奖励期限,自首单业务起一个周期年内产生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承揽货物均按照奖励标准核算兑现。 五、奖励条件 (一)承揽货物认定条件。对下列通过市场开发组织揽货并实现集通运输收入的,全部予以确认兑现承揽货物奖。 1.承揽货物新增发站或到站,新增承揽货物运输品类。 2.既有发站承揽货物新增发货人,既有到站承揽货物新增收货人(新增收发货人运输货物仍供应给既有下游客户,且未能促进客户增加用量的除外)。 3.原运输货物中断3个月及以上恢复运输的(季节性、阶段性等不可抗力中断运输的除外)。 4.大宗稳定货物协议运输超过签订的年度协议运输量。 5.既有社会个体、民营企业的常客户达到前三年最高年运量的月平均运量以上的。 6.经集通公司货运营销专项奖励领导小组认定符合承揽货物条件的。 (二)承揽货物限定条件。对下列受产业政策调整、生产设备维修改造等非人为因素影响,日常运量较为稳定,通过营销方式不能产生增量的不纳入承揽货物奖励范围。 1.锡林浩特至上都电厂电煤和多伦煤化工、克旗煤制气化工煤运输,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运的铁矿粉。 2.新线开发的六类大宗货物可保持常态化运输6个月形成稳定运量后的运输。 3.管内到发石碴、钢轨、桥梁等路料类运输,管内到达汽、柴油运输。 4.管内发到一年及以上的常客户,形成的既有基础运量部分。 5.经集通公司货运营销专项奖励领导小组认定不符合承揽货物条件的。 六、组织领导 集通公司成立货运营销专项奖励领导小组。 组 长:集通公司分管运输工作副总经理 副组长:集通公司总调度长兼营调中心主任、副总经济师兼劳卫处处长 组 员:劳卫处、收入处、财务处、企管处、营调中心、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调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集通公司总调度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拟定、修改完善集通公司货运营销奖励办法,认定承揽条件,确认承揽关系,收集、汇总、分析、审核货运营销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营销奖励办法兑现奖金,按月通报奖励情况,评定营销状元、营销明星、营销能手和营销月冠军。 七、具体要求 (一)严格奖励审核把关。各车站、车务段要如实填报承揽货物统计信息,集通公司营调中心、收入处、财务处、劳卫处要严格承揽货物统计结果认定及各环节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错报造成重复奖励以及弄虚作假虚报揽货业绩行为。 (二)加强业务公示管理。各车务段、各站要将集通公司货运营销400客服电话、微信公众号、三级营销机构受理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0471-2209955)在各站货运营销场所进行公示,便于路内、路外人员办理货运营销业务,对货运营销奖励工作的监管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三)完善奖励通报制度。以月度、季度为周期,对内以公文方式发布货运营销专项奖励通报,并在《集通报》上进行宣传公布;对外通过在各站货运室张榜公布及在各盟市、旗县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布社会营销奖励情况,树立和维护诚信企业形象,扩大营销政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并接受全部营销从业人员和机构监督。 (四)严肃虚假营销查处。对发生不良反映投诉、弄虚作假虚报承揽业绩骗取奖励的,一经集通公司查实,立即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对内根据《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奖惩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外取消今后货运营销专项奖励参评资格,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由呼和浩特铁路中级法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按法定程序处置相关违法行为。 (五)坚持动态完善优化。本着简便易行、高效快捷、动态优化的原则,集通公司货运营销专项奖励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营销从业人员和机构召开专题座谈会,积极征求在具体落实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不断调整优化完善办法,充分调动公司全员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确保激励作用最大化发挥。 (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集通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子(分)公司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加强政策宣传推介,确保货运营销奖励制度人人掌握,大营销意识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人员参与营销的热情,努力扩充集通公司货源组织网络和营销渠道。 八、附则 本办法由营调中心和劳卫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前发《集通铁路集团公司货运营销专项奖励办法(试行)》(内集铁劳卫〔2013〕306号)及《关于印发〈集通铁路集团公司货运营销专项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内集铁劳卫〔2015〕462号)同时废止。 集通铁路集团公司货运营销承揽货物联系方式 集通铁路集团公司货运营销客服电话及微信公众号 集通货运营销客服电话 4007212222 微信公众号 名称:集通铁路物流 微信号:jttlwl 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各级营销机构受理电话 序号 营销机构名称 行政属地 区号 号码 1 货运营销调度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0471 2209955 2 锡林浩特车务段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0479 2239352 3 大板车务段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476 2272352 4 贲 红 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 0474 2250055 5 商 都 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 0474 2274055 6 化 德 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 0474 2277055 7 正镶白旗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0479 2230055 8 桑根达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0479 2233055 9 锡林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0479 2237055 10 正蓝旗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0479 2234055 11 多 伦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0479 2235055 12 蒙根塔拉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476 2267055 13 经 棚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476 2266055 14 林 西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476 2260055 15 大 板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476 2272055 16 林 东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476 2264055 17 查布嘎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476 2273055 18 开 鲁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0475 2261955 19 哲里木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0475 2252055 20 西乌旗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0479 2237964 21 白音华南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0479 223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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