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桩基子分部工程
监理阶段性工作总结
一、单位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1、单位工程概况:
1)本单位工程由1#-7#单体及8#地下室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为37465.5m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等级分别为二级和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其中:1#-7#各单体工程均为框架结构、8#地下室工程为框剪结构。
2)各单体工程基本特征简述见下:
1#单体工程地上6层、室内外高差0.6m、建筑总高度26.1m、相对标高±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75m;
2#和3#单体工程地上6层、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总高度25.1m、相对标高±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6m;
4#-6#单体工程地上5层、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总高度21.2m、相对标高±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6m;
7#单体工程地上7层、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总高度26.5m、相对标高±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6m;
8#单体工程地下1层、相对标高±0.00为地下室顶板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3.25m。
2、专业工程特点:
1)本单位工程均采用桩基础,建筑桩基安全等级为二级,1#-6#单体及地下室桩基设计等级为丙级,7#单体桩基设计等级为乙级。
2)本单位工程基础桩型均采用PHC-400(95)AB-C80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均为1030KN。
3)各单体工程桩基基本特征简述见下:
1#单体工程桩长为23m、桩顶标高为-2.00m、总桩数149根;
2#单体工程桩长为22m、桩顶标高为-1.90m、总桩数136根;
3#单体工程桩长为22m、桩顶标高为-1.90m、总桩数152根;
4#单体工程桩长为22m、桩顶标高为-1.85m、总桩数120根;
5#单体工程桩长为22m、桩顶标高为-1.85m、总桩数122根;
6#单体工程桩长为22m、桩顶标高为-1.85m、总桩数117根;
7#单体工程桩长为22m、桩顶标高为-1.90m、总桩数132根;
8#地下室工程桩长为22m、桩顶标高为-5.85m、总桩数35根。
二、工期要求:
1、本单位工程桩基施工计划工期为:讫2012年4月30日开工、至2012年7月30日止竣工,计92个日历天。
2、本单位工程桩基实际施工日期从2012年4月29日起、至7月26日完成,其中扣除雨天二日,提前工期6日完成计划工期目标。
三、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1、受建设单位委托,我监理单位于4月25日成立现场项目监理部,并及时进驻施工现场。
2、我项目监理部依据本单位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等文件,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及设计图纸等要求,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并通过各种管理措施,实现了各项目标控制、达到了预期效果,圆满完成桩基子分部工程的监理任务。
四、监理工作成效:
根据本单位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及建设单位的授权,我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并紧紧围绕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为中心,严格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及有关的施工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等开展桩基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质量事前控制措施:
1)在设计交底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认真熟悉图纸,熟悉不同部位的布桩特点、型号、长度、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解决图纸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对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桩基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桩基施工前,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并予以确认。
5)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定位放线复核工作。
6)施工前由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进场打桩机械性能以及设备完好情况,施工前进行试打,保证打击能量满足施工要求。
7)管桩进场前由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到生产厂家对其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考察,视其能否保证工程质
量,构件的出厂合格证以及各类原材料的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8)根据我项目监理部往常的桩基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桩检测。并对打桩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经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研究决定,以出现反弹时最后三阵每10击贯入度小于10mm为停锤标准。
2、工程质量事中控制:
1)桩基子分部工程是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的基础,因而对打桩的整个过程由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员对每一根都实行跟班旁站,加强现场监控以保证桩基的施工质量。
2)多节管桩施工时着重控制第一节桩(导向桩)的垂直度,采用经纬仪双向控制,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2%(规范为0.5%),如果超差应进行调整。
3)一根桩一次打入,中途不得人为停锤,确需停锤,也应尽量缩短停锤时间,最迟也应在下班前完成。
4)根据施工前图纸交底,明确最后三阵贯入度应小于10mm为停锤标准,对最后的贯入度逐一进行检查记录,总锤击数作为参考。
5)对进场管桩外观质量、质保资料及生产日期等进行逐一检查,确保进场管桩混凝土强度和龄期。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因桩身接缝漏浆、法兰盘锈蚀严重及管桩的生产厂家不符等原因,累计退场四次,共计五根。
6)对于每根桩接头焊缝,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都进行旁站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施打。并要求施工单位拍照存档。
7)严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施工顺序,做到流向合理,先深后浅。对于桩位较密集部位(如主楼部分)采取跳打施工,跳打周期一般不少于14天。
8)对现场设置观测桩的上浮情况进行每天跟踪监测,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打方案进行调整。
9)对场地轴线、桩位及桩顶标高进行定期观测。并要求每次在施打前对桩位进行复测,以减少由于土体上隆对桩位的影响。
10)在施打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如在桩基施工过程时,个别桩顶高于设计标高1-3m时出现反弹现象。继续施打50余锤、贯入度基本为零、停止继续施打,并建议进行高、低应变检测。
3、工程质量事后控制:
1)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现场设置观测桩进行高应变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设计要求。
2)土建单位进场对基础土方开挖后,及时进行桩身的低应变检测。
3)施工现场收集的资料有:
管桩进场报验963次,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齐全;
质检员上岗证、电工、焊工、机械上岗操作证共14份;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上岗证1份;
桩机准用证4份。
五、施工阶段安全控制情况:
1、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特别是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3、在现场旁站监理中,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违章指挥作业进行坚决制止。对于无电工上岗证的人员私拉乱接电线、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等问题,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4、在整个桩基工程监理过程中,得到了建设单位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以及施工单位的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本阶段合同约定的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实现下一阶段各项预定目标。
共 4 页 第 4 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