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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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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管理奖罚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筑业新形势要求,深入规范企业工程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文明施工、CIS形象、三体系等管理工作,激励项目部争创优质工程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工地、绿色环境保护工地等荣誉,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第三条 本措施中优质工程不包含:主体结构奖、安装奖、装饰奖。上述三种奖项在本措施中简称“单项奖”)。 第四条 同一项目工程质量按相对应标准最高奖额计算,不反复累计。 第五条 同一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绿色环境保护奖励按相对应标准最高奖额计算,不反复累计。如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奖,只计单项奖额,两项不反复累计。 第六条 受奖工程均以主管部门颁奖文件、荣誉证书原件及网页(网址核查)、电视片段、报纸原件为准。 第二章 工程创优奖罚方法 第七条 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承诺,工程质量终验一次合格,给对应奖励(和企业责任制中有约定,按责任制约定实施): 1、创出“鲁班奖”,给该项目一次性奖励150-500万元; 2、其它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给该项目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 3、取得省级综合优质工程,奖励15元/平方米,最高奖励40万元。 4、创出地(市)级综合优质工程,给该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取得各级单项奖工程,按对应等级综合优质工程奖励金额四分之一给奖励。 第八条 未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承诺,工程验收不合格,由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及关键责任人负担全部返修费用,达成验收合格为止,另处以10元/平方米罚款或30-50万元罚款。 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但创不出协议承诺中质量目标和企业内部责任书中目标,由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及关键责任人负担全部违约责任,并给予以下处罚:创不出国家级优质工程,给项目部处罚50万元;创不出地(市)级优质工程,给项目部处罚10万元。创不出上述各级协议中承诺单项优质工程奖,给项目部对应等级50%处罚。 第十条 工程施工期间发生通常及以上质量事故,由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及关键责任人负担全部经济损失,另处项目部特大事故200-50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100-200万元罚款,较大事故50-100万元罚款,通常事故20-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可消除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项目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工地及 绿色环境保护工地奖罚方法 第十一条 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目标,工程未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奖励: 1、创出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给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创出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给项目部一次性奖励15万元; 3、创出国家级绿色环境保护工程奖,给项目部一次性奖励12万元。 4、创出省(市)级安全、文明标化、绿色环境保护工程奖,给项目部一次性奖励12万元。 5、创出地(市)级安全、文明标化、绿色环境保护工程奖,给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十二条 未推行协议承诺,未创出协议承诺中安全达标标准。由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及关键责任人负担全部违约责任,另处项目部10万元罚款。 第十三条 工程施工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及关键责任人负担全部经济损失,另处项目部特级事故50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300万元罚款,通常事故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可消除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企业每个项目标准上全部按安全文明双标化要求实施,企业确定标化目标,和项目部签署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未实现,未创出省级标化工地罚20万元,未创出地(市)级标化罚10万元。 第四章 工程技术管理和技术研发奖励方法 第十五条 工法奖励标准: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三个等级,分别给以下奖励: 1、 取得国家级工法,给和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 取得省(部)级工法,给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十六条 专利奖励标准: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二个等级,分别给以下奖励: 1、 取得发明专利结果,给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 取得新型实用专利结果,给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十七条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奖励: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等级,分别给以下奖励: 1、 取得国家级示范工程奖,给每个工程一次性奖励5万元; 2、 取得省(部)级示范工程奖,给每个工程一次性奖励2万元; 3、 取得市级示范工程奖,给每个工程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十八条 QC结果奖励标准:QC结果分为国家级、省级二个等级,分别给以下奖励: 1、取得国家级QC结果一等奖,给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取得国家级QC结果二等奖,给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取得国家级QC结果三等奖,给一次性奖励2万元;(不设奖励等级时,则每项奖励3万元); 4、取得省级QC结果一等奖,给一次性奖励1.5万元; 5、取得省级QC结果二等奖,给一次性奖励1万元; 6、取得省级QC结果三等奖,给一次性奖励5000元。(不设奖励等级时,则每项奖励1万元); 第十九条 奖励对象为课题组,对取得科技结果按最高额单项计算,不反复奖励。 第五章 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检验通报奖罚方法 第二十条 在相关部门检验中,受到通报表彰,给对应奖励: 1、国家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大检验中受到点名通报表彰工地,奖励10万元/次。 2、在省(市)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大检验中受到点名通报表彰工地,奖励2万元/次。 3、在地(市)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大检验中点名通报表彰工地,奖励5000元/次。 4、在集团企业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体系大检验中点名通报表彰工地,奖励5000-40000元/次。 第二十一条 主管部门网站、电视台、报纸通报表彰工地,奖励5000元/次。和以上获优质工程、单项奖、安全文明环境保护达标表彰或检验通报表彰,在网上公布、电视台和报纸上报道,此项不予反复奖励。 第二十二条 在相关部门检验中,受到通报批评,给对应处罚: 1、在国家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大检验中受到点名通报批评工地,处罚20万元/次。 2、在省(市)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大检验中受到点名通报批评工地,处罚5万元/次。 3、在地(市)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大检验中点名通报批评工地,处罚2万元/次。 4、在集团企业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大检验中点名通报批评工地,处罚1万-4万元/次。 第二十三条 主管部门网站、电视台、报纸曝光批评工地,处罚10000-50000元/次。该件事项记入主管部门网站上企业不良行为统计,处罚10万元/次。假如造成企业被扣分,每分处罚5万元。 第二十四条 在媒体上曝光批评并被扣分,处罚可反复累计。 第六章 对单位个人奖罚方法 第二十五条 获国家级科技结果、劳动技能比赛、质量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知识竞赛等获奖个人,奖励5000元/次。 第二十六条 获省(市)级科技结果、劳动技能比赛、质量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知识竞赛等获奖个人,奖励3000元/次。 第二十七条 获地(市)级科技结果、劳动技能比赛、质量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知识竞赛等获奖个人,奖励1000元/次。 第二十八条 同一个人按相对应标准最高奖额计算,不反复累计。 第二十九条 发生通常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除给项目部处罚外,对各相关责任人员处10000-50000元罚款。触犯刑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泄露企业机密,损害企业信誉、形象相关人员处-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集团文件实施不力,有章不循,有制不执等渎职渎职人员处-30000元罚款。 第七章 各单位工程管理奖罚方法 第三十二条 子企业、分企业管理有下列情况,给对应处罚款 : 1、未实施集团企业文件,未落实落实,处罚10000-50000元/次。情节严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集团企业文件实施不力,不按时按质上报工程管理季度通报、月度报表、活动总结、完工资料等工作,处罚5000-10000元/次。 3、发生通常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对分企业(办事处)处以10-100万元罚款;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媒体曝光,处理不妥、不立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处罚5万-10万元/次,情节严重并造成不可消除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对上级主管部门、集团企业大检验不重视、不落实,检验点名通报批评,处罚10000-40000元/次。 5、对项目施工专题技术方案省编不严,未按要求审批,方案内容无针对性,造成不良后果,处罚1000-10000元/次。 6、项目部成立,项目管理班子未经审批,处罚元,并责令补整;项目管理人员调整后,为立即上报企业审批,处罚1000元/次,并责令补整。 第八章 项目部施工综合管理奖罚方法 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施工综合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专业工程分包未报企业审批,处罚元,并责令整改。分包给无资质、无安全许可证单位施工,处罚5000元/项,并责令解聘更换 2、无专题方案,或有经审批专题方案但未按方案实施,且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处罚元/项次。 3、对超出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经教授论证或论证未经过便组织施工,处罚元。 4、项目部未按工程规模配置项目(副)经理、技术责任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处罚1000元/人次;专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处罚500元/人次。 5、项目开工后,无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监、安监手续、卫生许可证、职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处罚1000元/项。 6、对分包单位、专题作业队伍审查把关不严,未立即搜集分包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机械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处罚500元/项。 7、项目部未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技术、环境保护、体系等管理规章制度,处罚200元/项。 8、项目管理人员未制订岗位职责,无考评制度,职责不上墙张贴,考评未按期实施,处罚200元/人次。 9、项目部未和劳务企业、班组签署目标管理责任书、质量责任书、安全责任书、治安保卫责任书、消防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等,处罚500元/项。 10、施工技术交底、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题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等不是由项目技术责任人负责、署名,处罚100元/项。 11、项目仓库管理杂乱,不符合企业要求,处罚50-500元。 12、施工进度滞后,未采取对应方法,造成相关方(业主、监理、用户、分包方、班组)上访投拆,项目部负担对应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并处罚元/次。 13、发生通常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不按要求要求立即上报企业,处罚50000元/次;隐瞒不报,处罚5万-10万元/次。 14、主管部门检验后,要求整改回复,其检验情况及整改情况不立即上报企业,处罚-5000元/次。 15、以上事件,企业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如无理延期、未按期整改,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九章 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奖罚方法 第三十四条 桩基础工程质量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主控项目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责令限期更正;逾期未更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停工整改: 1、打(压)桩桩位偏差值大于国家要求值; 2、打(压)桩工程斜桩倾斜度偏差大于倾斜角正切值15%; 3、灌注桩桩位偏差大于国家要求值; 4、灌注桩施工混凝土试块留置数达不到要求(每根桩必需有一组试件,每浇注50立方米必需有一组试件); 5、基坑位移偏差大于设计或国家要求许可值,且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方法; 6、基坑周围超载堆积物料。 第三十五条 混凝土工程质量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主控项目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责令限期更正;逾期未更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停工整改: 1、水泥进场时未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验,未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需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2、现场使用水泥,出厂超出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出30天)时,未进行复验,或未按复验结果使用; 3、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留置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或取样不足、造假; 4、抗渗、抗冻混凝土未按设计要求配合比,未按要求留置试件进行对应抗渗性能、抗冻融性能试验; 5、对钢筋混凝土使用海砂,其海砂中氯离子含量大于0.06%;对预应力混凝土通常不宜使用海砂,如使用海砂其氯离子含量大于0.02%; 6、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有严重缺点; 7、现浇混凝土结构质量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效尺寸偏差;设备基础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尺寸偏差; 8、所用水泥、钢筋、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十六条 混凝土工程质量存有通常缺点,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通常项目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责令限期更正;逾期未更正,处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停工整改: 1、构件无纵向受力钢筋露筋,其它钢筋有少许露筋,且未立即处理; 2、构件关键受力部位无蜂窝,其它部位有少许蜂窝,且未立即处理; 3、构件关键受力部位无孔洞,其它部位有少许孔洞,且未立即处理; 4、构件关键受力部位无夹渣,其它部位有少许夹渣,且未立即处理; 5、构件关键受力部位无疏松,其它部位有少许疏松,且未立即处进; 6、构件关键受力部位无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效裂缝、外形缺点、外表缺点,其它部位有少许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效裂缝、外形缺点、外表缺点,且比较显著、严重及未处理; 7、梁、板构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点率达不到90%,或有部份保护层厚度偏差超出国家要求质量检验数值1.5倍。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施工现场砼、砂浆搅拌室,未挂级配牌施工,处罚500元/次。 2、砼施工未进行坍落度抽检或检验未按要求做好统计,处罚100元/次。 3、严格计量制度,如施工现场未配置合格计量工具或不按要求过磅,处罚500元/次。 4、梁、柱炸模面积一处大于50cm²,或厚度大于3 cm,基础、墙板炸模面积大于100 cm2,或厚度大于3.5 cm,每处罚款200元。 5、砼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500元。 6、框架结构拉结筋未预埋,采取其它方法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处罚50元/处。 7、企业检验时,砼强度经非破损测试(回弹),一个测区不合格给罚款200元。 8、施工现场必需有砼试块养护室,并有专员负责,不然除责令整改外给罚款500元。 9、屋面、卫生间、厨房间、地下室等部位有渗漏现象未立即进行处理改整,处罚200元/处。 10、模板及支架必需含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撑下部接触面必需含有足够承受力(软弱地基应有防沉降方法)不然除责令整改外每项罚款1000元。 11、模板水平标高、几何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专题施工方案),不然除责令整改外罚款100元/处。 12、模板接缝处应平整、严密,预埋件安置位置应正确牢靠,缝隙不应漏浆,应小于1.5毫米,不然每项罚款100元。 13、模板和砼接触面应清理洁净,模板隔离剂应涂刷均匀,模板撑好后应清理洁净,不然每项罚款100元。 第三十八条 砌体工程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主控项目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责令限期更正;逾期未更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停工整改: 1、水泥进场时未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验,未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需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2、现场使用水泥,出厂超出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出30天)时,未进行复验,或未按复验结果使用; 3、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留置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或取样不足、造假; 4、施工时所用砌块产品龄期小于28天; 5、所用水泥、钢筋、石材、砌块、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十九条 砌体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未立即进行处理、改整。每层、每一单位(元)中,每一单项数值许可偏差超出要求值三次,每超一次处罚100-500元/处;严重不符合,责令限期更正,并加倍处罚。具体情形以下: 1、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小于80%; 2、砌体不按要求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位置、长度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3、灰缝透亮和灰缝厚度小于5毫米缺点,其数量超出10个(每层三处); 4、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多孔砖5皮),大于正负10毫米(每层三处); 5、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12毫米(每层三处); 6、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5毫米(每层三处);大于15毫米加倍处罚,并责令返工重做。 7、砌体平整度大于8毫米(每层三处)。 第四十条 施工现场砌体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砌筑时发觉干砖上墙每处罚款200元; 2、结构柱砌体未按要求留置马牙槎,每处罚款200元; 3、砌体留置洞口宽度超出30厘米未设钢筋混凝土过梁,每处罚款100元; 4、阳台隔墙和扶手和墙体之间连接未按相关要求采取可靠拉结方法,每处罚款200元; 5、厕所、厨房隔墙下口未按要求做砼翻口,每处罚款200元; 6、砌体四皮同缝处罚200元/处。 第四十一条 施工现场楼地面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梯段高度、休息平台高度和宽度违反强制性要求,每处罚款1000元,创优工程责令返工重做。 2、地坪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1m2,处罚款200元/处,严重返工。 3、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出50cm,每发觉一处罚款100元。 4、在同一楼层内踢脚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要求凸出墙面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踢脚线8-10mm)超出5mm,每发觉一处罚款200元。 5、在一个梯段内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和经装修后高差超出20mm,每处罚款100元。 6、凡有排除液体要求房间、阳台、四面墙面及地面,有渗漏或倒泛水,处罚100元/处。 7、水磨石地坪四面和阴角处,发觉有接槎痕迹或高低不平现象,每米(处)罚款100元。 8、大开间楼地面面层未做分隔处理(按轴线位置,或承重梁位置),处罚100元/条。 9、管子四面未按要求设置锥体,处罚50元/处。 10、面层不一样作法楼地面其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200元。 第四十二条 施工现场门窗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门窗樘未按设计要求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50mm,每樘罚款100元,严重返工。 2、木门窗扇安装缝隙过大,造成透亮,每发觉一处罚款50元。 3、铝合金窗和墙体连接件或缝隙间填充物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每樘罚款50元。 5、铝合金窗、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100元。 6、铝合金、塑钢门窗开启不灵活,拉手、锁具等安装不牢靠,每处罚款50元。 第四十三条 施工现场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嵌入墙内消防栓后面粉刷、柱面、墙裙等粉刷起壳、裂缝,面积超出1m2,每处罚款100元。 2、平顶粉刷起壳造成脱落、每处罚款200元。 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平整度严重不平,每发觉一间(处)罚款100元。 4、门窗洞口及墙面阳角未做护角,或未按要求粉护角,每处罚款50元。 5、外墙窗台、雨篷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每处罚款100元,女儿墙压顶,阳台扶手坡向不符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6、墙面刷浆(喷浆)严重起皮、刷漏、透底面积超出1m2,每处罚款100元。 7、木门窗上下帽头漏刷,每樘罚款50元。 8、铝合金、塑钢窗密封条、橡胶条必需到位,四面大角处短缺1cm以上,每处罚款100元。 9、内外墙面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出50cm2,每处罚款100元。 10、外墙开裂或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显著色差,每处罚款500元。 11、楼梯底板阴角处未做滴水线、老鹰嘴,每座罚款500元。 12、外窗台向两侧窗边伸出长度不一致,未做比窗台高10-15mm凸肩,每处罚款100元。 第四十四条 施工现场屋面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屋面沿沟流水坡向不合理。造成积水深度超出5mm,每处罚款100元。 2、刚性屋面面层和女儿墙、烟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要求做泛水(R线),或高度低于250mm。每处罚款100元。 3、刚性屋面分仓缝嵌缝因基层未清理洁净或热灌油膏在烧制时升温过高胶泥炭化,造成嵌缝胶泥黏结不牢拉脱,每米长度罚款50元。 4、相邻隔热板高差超出5毫米,每处罚款50元。 5、刚性防水层和女儿墙(其它墙面)交接处未按要求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200元。 6、落水管管箍松动或距离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100元。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暖卫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没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200元,其它管道滴、漏水,每处罚款200元。 2、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靠造成松动或未按要求安装,每处罚款100元。 3、管道支架及管座(墩)安装,未按要求安装,或安装不牢靠,每处罚款100元。 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或低于排水表面20mm以上(未按设计或规范找坡),每处罚款100元。 5、立管垂直度,每米偏差大于4mm,每根罚款100元。 6、厨、卫间预留洞应设置套管,套管预留长度符合地面施工后,还留有20~30mm长度。不然每处罚款100元。 7、碳素钢管螺纹加工应符合相关要求,螺纹清洁规整,无断丝或缺丝,连接牢靠,不然每处罚款100元。 8、管道坡度必需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要求,不然每处罚款100元。 9、排水塑料管必需按设计要求装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伸缩节间距小于4mm,不然每处罚款100元。 第四十六条 施工现场电器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靠而脱落,每件罚款100元。 2、电线保护没配管道敷设,任意2m段内平直度超出5mm,每根罚款100元。 3、电气箱、柜等支架不牢靠造成松动,每件罚款100元。 4、电气箱、柜水平标高和平面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大于100mm,每件罚款100元。 5、配电箱垂直度偏差,体高50cm以下,大于3mm,体高50cm以上,偏差大于5mm,每件罚款100元。 6、明开关、插座底板和开关、插座面板并列安装高差大于2mm,同一场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2mm,每件罚款100元。 第四十七条 施工现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工程进入正常施工后,市场行为资料必需搜集齐全,不然每缺一项罚200元/份。 2、未制订具体质量管理制度,罚款50元/项。 3、隐蔽工程验收统计必需完整,不然每缺乏一个分项罚款300元。 4、技术复核内容要齐全,包含:建筑物龙门板轴线尺寸和标高、基础灰线、桩基定位、模板轴线、断面尺寸标高,钢筋砼预制构件安装时,各类构件型号、安放位置、长度和标高,砖砌体轴线尺寸和皮数杆,屋架、楼梯、钢结构大样图,关键管道、沟标高和坡度,设备基础位置和标高等。不然,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没有沉降观察统计,罚款500元;缺乏检验、统计,每次罚款100元。 6、砼试块强度检测汇报试块组数和施工日志上不符合每相差一组罚款300元。 7、试块强度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回弹检测,每发觉一处罚款元。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需经过审批方能指导施工,不然每项罚款1000元。 9、项目部必需要有施工图自审统计,不然罚款200元。 10、变更设计联络单盖章必需齐全,结构变更单应由设计单位盖章,不然每缺一章罚款300元。 11、项目部必需编制具体月、旬施工计划,不然,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12、必需严格按企业要求立即上报月报表,迟报均列入未报范围,不然每份报表罚款200元。 13、多种检验《整改通知单》必需在要求时间内回执,并做好留存,回复不立即每份(天)罚款100元。 14、进场材料必需要有该产品质保单,若无质保单或质保单上面统计数据和所进材料不符等,每项罚款500元。 第十章 项目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方法 第四十八条 施工现场脚手架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高度超出规范要求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每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 2、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每10延长米立杆缺乏底座、垫木,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每10延长米无排水方法,以上按每项罚款500元。 3、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架体和建筑结构拉结(刚性拉结),按要求要求每少一处罚款100元,拉结不坚固,每处罚款100元。 4、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出要求要求,每处罚款200元;不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每处罚款200元;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0元;剪刀撑搭接扣件少于3只或搭接长度少于1M,每处罚款100元/处。 5、脚手片铺设要求:首层、中间层、施工层连续3层必需满铺,材质符合要求,四角绑扎牢靠,每缺一处罚款50元;每发觉一处探头板,罚款200元;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每处罚款200元;每发觉一处端头无防护罚款200元。 6、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或搭设完成未办理验收手续、未挂设验收牌,每项罚款500元。 7、不按立杆和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每处罚款50元;钢管立杆采取搭接(除顶层架外),每处罚款200元。 8、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题方案或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1000元;卸料平台支撑系统和脚手架连接,每处罚款1000元。 9、外脚手架搭设不立即,不能确保防护层高于操作层,操作层无临边防护方法,每缺一步架罚款1000元,如外墙无架施工,罚款10000-50000元。 第四十九条 施工现场基坑支护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在建工程,基坑施工无支护方案或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基坑深度超出4米无专题支护设计或设计方案未经上级审批,每项罚款1000元。 2、深度超出2m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方法或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罚款1000元。 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方法调整,处罚1000-0元/次,并责令停工整改。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方法,深基础施工采取坑外降水并无预防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方法,罚款1000元。 5、挖土机作业时,有些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每人次罚款500元。 6、基坑施工无上下疏散通道,处罚500元/处。 7、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或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方法,每项罚款1000元。 第五十条 施工现场“三宝”、“四口”防护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未扣好帽带,每人次罚款10元,现场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罚款5000元,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罚款1000元。 3、现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次罚款100元。 4、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深基坑、阳台、雨蓬、楼板、屋面)必需按相关要求要求立即搭设防护方法,并牢靠可靠,不然每处罚款100元。 第五十一条 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未编制施工用电方案,方案未审批或未按方案施工,处罚1000元。 2、施工现场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中未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罚款-10000元,并限期改整。 3、施工现场同一配电场所,TN-C系统和TN-S系统混用,处罚5000元,并限期改整。 4、必需实施“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然每缺一箱或箱内每缺一项电气装置罚款500元。 5、施工用电配电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每处罚款500元,配电箱机器设备金属外壳作保护接零,每处罚款50元。 6、严禁使用金属丝替换保险丝,每发觉一处罚款100元。严禁电线任意勾挂,一经发觉,每处罚款100元。 7、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罚款1000元,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觉一处罚款100元,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等方法,每一处罚款100元。 8、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未用绝缘布包扎,每发觉一处罚款100元,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罚款1000元。 9、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或线途经路无保护,每一项罚款1000元。 10、临近有外电架空线路,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方法,处罚1000-3000元。 11、在TN-S系统中,PE零线未单独敷设,反复接地未和PE线相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12、在TN-S系统中,PE线和N线相连接,每处罚款1000元,接地体采取螺纹钢连接或接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0元。 13、固定箱体、移动箱体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0元。 第五十二条 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人用两货梯、塔吊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未编制专题施工方案,方案未审批或未按方案施工,处罚1000元。 2、机械分包安拆,分包给无专业资质单位,处罚-50000元;方案未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技术部门审批后再交项目部审查(而是由项目部自行编制),处罚1000元。 3、安装完成,安拆单位未自检,未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及行业相关主管部门核验合格私自使用,每次处罚-0元。 4、施工升降机、货用电梯无冲顶限制装置或行程限位装置失效,每项罚款元,施工升降机防坠器未经检验机构检验,每项罚款1000元。 5.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出(不含);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出(不含);1250KNm(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出20年(不含20年),未经安全评定使用,处罚元。 6、施工升降机: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超出8年(不含8年),SS型升降机出厂超出5年(不含5年),未经安全评定使用,处罚元。 7、无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采取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取断电方法限位每项罚款500元,高架提升机无下级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每一项罚款500元。 8、架高20m以下时缆风绳设一组,20m-30m设二组,少一组罚款1000元。地锚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300元。 9、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一经发觉,每人次罚款1000元。 10、现场钢丝绳使用磨损已超出报废标准或绳卡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000元。 11、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每扇罚款100元,防护门没有立即关闭,每处罚款50元。 12、架体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无证上岗作业,每人次罚款500元。 14、电器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罚款1000元。 15、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方法或方法不可靠,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第五十三条 施工现场施工机具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施工机械不定人、定机、定岗、持证操作,每人次处罚100元。 2、使用木工多用机械,每台处罚500元。 3、机械操作开关,使用倒顺开关,每四处罚500元。 4、机械转动部位无防护罩,每四处罚100元。 5、钢筋调直区和钢筋张拉区应有隔离防护,如无隔离防护,每处罚款500元。 6、现场机械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每处罚款200元。 7、气割作业时,氯气瓶、乙炔和焊枪三者之间不得少于10米安全距离,违者一经查到,罚款200元。 第五十四条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项目部必需建立各级、各职能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署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然每项罚款200元。 2、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协议、分包承包协议中必需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明确双方责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需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及奖罚措施。违者罚款500元。 3、未和专业分包单位(自行分包及业主分包作业队伍)签署安全生产责任制,每项罚款1000-10000元。 4、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无统计,每项罚款200元; 5、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评制度,罚款200元。 6、项目部和施工管理人员、班组、劳务企业,班组和职员必需签署安全目标责任书。目标未逐层分解,每项罚款100元。 7、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方法。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必需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违者罚款500元。 8、安全生产检验,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劳务企业、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安全检验要做到每次有统计,对检验出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方法进行整改,不然罚款500元。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必需准期完成,并如实上报企业和相关部门,违者罚款1000元。 9、未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和档案,罚款500元。 10、新进场工人必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评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项目部对转岗、换岗职员必需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对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1、未建立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罚款200元。 12、班组应开展天天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验、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验并做好统计,每个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并做好统计。统计每缺一次罚款100元。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相关部门培训考评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要求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发觉无证上岗或操作证过期,每人次罚款200元。 14、施工现场未制订工伤事故定时汇报制度和建立事故档案,罚款200元。 15、每个月必需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无伤亡事故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需按要求进行汇报,并认真按“四不放过”标准进行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要求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罚款10000元。 16、依据施工现场情况,定时对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统计。不然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17未建立安全专题基金,无安全费用使用台帐或安全经费不专款专用,罚款1000-5000元。 18、未立即作好安全台帐(跟不上施工进度),责令完善并罚款500元,未建立安全台帐,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较差,罚款元。 第十一章 项目部文明施工、绿色环境保护管理奖罚方法 第五十五条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境保护管理有下列情形,给对应处罚: 1、夜间施工必需遵照相关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违反要求被相关部门查获,罚款1000元;无防粉尘、防噪音方法,罚款500元;现场梵烧有毒、有害物质,罚款1000元;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方法,罚款500元。 2、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每人次罚款100元。 3、申办排污许可证,工地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必需有计划按要求组织排水,不然罚款500元。 4、大门口无车辆冲洗设施,处罚500元/处,并限期设置。 5、施工现场平面部署经企业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改经企业同意后方可更改,违者罚款500元。 6、施工现场砂、石、石灰膏堆放应有挡墙,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应堆放整齐,并有标识牌(一头必需平),钢管扣件应圈放,建筑垃圾应立即清理归堆或立即清除,违者每项罚款200元。 7、施工现场应按要求配置灭火器,违者每缺一处罚款100元。 8、施工现场未设保健医药箱,无抢救方法和抢救器材,抢救人员未经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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