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佛山市********
管理制度
之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QEM-001
版 本: A.0
文件等级: 公开
制订日期: -03-20
页 数: 41
拟案单位: 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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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案
春暖花开
目 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组织管理要求…………………………………………………………3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权限……………………………………………………4
第四章、招聘和配置制度………………………………………………………4
第五章、培训和开发制度………………………………………………………10
第六章、薪酬制度………………………………………………………………14
第七章、绩效考评制度…………………………………………………………19
第八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19
第九章、考勤、请假和休假制度………………………………………………20
第十章、劳动协议管理制度……………………………………………………26
第十一章、调配和晋升制度……………………………………………………27
第十二章、员工离退职管理……………………………………………………28
第十三章、职员日常行为规范…………………………………………………31
第十四章、门禁管理制度………………………………………………………34
第十五章、人力资源管理奖惩要求……………………………………………34
第十六章、附则…………………………………………………………………41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标:为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相关要求,特制订制度。
二、 适用范围:本要求适用企业聘用全部从业人员。
三、 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归行政人事部负责。
四、 本制度解释权归佛山市********。
第二章、组织管理要求
一、企业全体组员要有以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为基础大局观,忠实推行各自职责、行使企业给予权利。
二、各部门主管必需服从企业安排和调派,各部门人员下级必需服从上级管理。
三、下级可越级向上级申诉工作,不能够越级汇报工作或请示工作。
四、职员对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方法、作业措施有意见或提议,能够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办公室提出。
五、对多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损害企业利益及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举报,可用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提出或投放意见书到企业意见箱,各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全部举报人资料保密。
六、全部提出意见、提议或举报人员需署明真实姓名、部门、联络方法,方便联络和回复。
七、举报人必需实事求是,对捏造事实、诽谤她人等恶意举报行为,一经查实,严厉处理。
八、企业由各部门责任人组成调查调解委员会,负责对企业多种纠纷、意见、提议、举报等问题调查、评审和调解等工作。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一、总经理确定企业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部门责任人任免、去留及晋级;总经理领导、监督、责任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行政人事部落实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各部门责任人帮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开展。
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和修订。
2、帮助各部门办理职员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3、负责管理企业人事档案资料。
4、负责企业薪酬和福利制度制订、实施和修订。
5、负责企业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6、组织企业试用考评、平时考评及年底考评工作。
7、组织企业职员各项培训工作。
8、帮助各部门办理企业职员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9、负责企业各项保险、福利制度办理。
10、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编制。
11、依据企业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订人力资源计划。
12、负责劳动协议签署及劳工关系处理。
三、各部门责任人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责任人决定部门主管以下职员任免、考评、去留及晋降;部门责任人提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
第四章、招聘和配置制度
一、招聘标准
1、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实施全方面考评、择优录用、任人唯贤标准。
2、强调共同理想,团体意识和协作精神。
3、内部招聘优先,重视内部培养。当内部人才贮备不足时,依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征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人员需求计划确实定
1、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确实定
1.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行政人事部将下十二个月度《人员增补申请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责任人须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1.2、总经理依据部门所上报人数,结合企业投资经营方案确定企业下十二个月度人员规模和部门设置。
1.3、经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落实人力资源招聘事宜。
2、 日常人员需求计划确实定
2.1、 各部门依据上年度总经理同意人员配置方案,在本部门人员空缺时,由部门负责提交本部门人力资源增员方案、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和薪资标准提交行政人事部。
2、 行政人事部依据各部门责任人提供资料落实招聘事宜。
3、 经过多种渠道搜集和筛选人才资料。
3、行政人事部依据岗位要求初试,必需时初试合格转部门主管复试,管理人员和特殊技术人员须总经理复试。
4、复试合格人员由行政人事部下发录用通知并办理试用和入厂手续。
三、人员选聘
1、各部门依据项目发展和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程度发挥现有些人员潜力。
1.2、从企业其它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人才。
1.3、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岗位调动审批表》,报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或厂长)审批。
2、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
3、总经理审批经过后,由行政人事部经过多种招聘渠道招聘所需人员。
4、应聘人员应聘本企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全部应聘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入职记录表》,行政人事部依据岗位要求初试,生产系统应聘人员初试合格转部门责任人复试。
4.2、部门管理及以上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应聘须厂长或总经理复试经过。
4.3、复试合格后,行政人事部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
4.4、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依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应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应聘人员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5、全部应聘人员材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存档备查。
四、录用条件
1、年纪满18~60周岁。
2、身体健康。
3、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政历清楚,无其它不良统计。
五、入职报到
1、全部招聘录用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须先向行政人事部报到,并以其向行政人事部报到日期作为薪资起算日。
2、被录用人按通知时间到行政人事部报到,须携带多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属实后,办理各项报到手续,签署《劳动协议》、《职员入职须知》,证件包含:
2.1、有效身份证、学历或其它工种证件复印件各一张;
2.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3、近期(30天内)合格体检证实。
2.4、农业银行活期一卡通复印件(作为薪金发放之用);
2.5、特殊岗位须提供必需担确保明或手续。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3.1、曾在本企业被开除、解聘或曾和企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者。
3.2、经医疗机构检验体格不合格者(身体情况不佳、有传染性疾病等)。
3.3、色盲或经矫正后视力仍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求者。
3.4、年纪未满18周岁者。
3.5、经查证提供资料虚假。
3.6、通缉有案者。
4、 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行政人事部应对新职员进行厂级培训(或入职培训),以使职员对企业概况和基础规章制度有初步了解。
5、 行政人事部厂级培训(或入职培训)完成后,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经理直接主管接收并安排工作。
6、行政人事部依据新入职职员岗位等级和薪酬等级填写《入职薪酬审批表》,由新职员署名确定,经部门责任人审核,留行政人事部立案。
7、新职员入职月底25日前,行政人事部将《入职薪酬审批表》批总经理(或厂长)同意,复印交财务核实工资用,原件留行政人事部立案。
六、职员试用、考评和转正
1、新职员被录用后除特殊情形经总经理(或厂长)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实施试用期,试用期通常为一至六个月,表现尤其突出者,可由用人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转正申请,提前进行转正考评。
2、新职员试用期间按企业《休假、请假和考勤管理制度》能够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实际上班不足一周新职员要求辞职不予结算薪资;试用期实际上班达成一周被解聘按《广东省企业职员最低工资标准》结算。
3、试用期内职员需遵守本企业全部规章制度。
4、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达成六次(含)即时试用不合格给予解聘。
5、试用期考评:
5.1、新职员试用期满后,行政人事部发出职员试用期满通知,试用人员作试用期工作小结,依据实际情况填写《转正考评审批表》中考评内容;
5.2、部门责任人依据新职员在试用期表现,公正地考评并写出初核评语;
5.3、行政人事部依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情况;
5.4、考评结果将依据初核评分和考勤情况来确定。
6、转正
6.1、用人部门依据考评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以后一周内,做出准期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决定,班组长及以下等级职员将《转正考评审批表》报厂长审批,部门责任人、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等报总经理审批。
6.2、考评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发文或通知其试用考评结果,经过试用期人员将正式聘用。正式职员薪资待遇按企业薪酬制度实施。
7、提前结束试用期:
7.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尤其出色新职员,试用部门责任人能够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转正考评审批表》报请行政人事部责任人、总经理(或厂长)同意。
7.2、在试用期内,对显著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职员,试用部门能够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转正考评审批表》,经企业领导同意后,安排在其它岗位试用或提前解聘试用职员。
8、新进职员试用考评未获经过而不能确定是否正式录用者,经试用者个人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可合适延长试用期或解聘,但试用期累计时限最多不超出六个月,不然六个月后由行政人事部对该职员作自动终止试用处理,给予解聘,并将追究相关用人部门责任。
9、职员档案
9.1、 行政人事部将为职员建立职员个人档案,统计职员多种人事、培训等信息。职员有责任在入职时提供具体正确个人信息,行政人事部将为其保密。任何有意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行为全部被视为严重违纪,一经发觉将立即终止劳动关系。
9.2、职员个人资料变更,比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紧急联络人等发生改变,应立即呈报行政人事部。职员经过多种考试、技能职称或学历改变等资料变更时应立即呈报行政人事部,方便在有机会培训、晋升、职位空缺时受到优先考虑。
10、试用期间劳动协议解除
10.1试用期间,企业或职员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协议,职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协议。职员入司实际上班一周内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将不享受企业试用期职员薪资待遇。
10.2、职员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能够即时和职员解除劳动协议。
10.3、试用期间酬劳:职员在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企业相同岗位最低级工资或转正后工资80%,且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章、培训和开发制度
一、行政人事部培训职责
1、企业培训制度制订及修改。
2、企业年度、月份培训计划编制和审议。
3、企业基础性、共同性培训课程或课件编写、修改和落实。
4、企业在职培训实施结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各部门培训方案实施情况督导、追踪、评定和改善。
6、企业外派受训人员资格审核、参与外训人员档案资料管理。
7、其它相关人才开发和发展方案草拟和实施。
8、各项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实施等费用预算确实定。
二、各职能部门培训职责
1、专业培训课程或课件编写、修改和落实。
2、受训人员完训后督导和追踪,培训结果评定。
三、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时,行政人事部即应配合各部门依据实际需要修改培训制度或增加相关培训课件。
四、 培训计划
1、年度培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每十二个月12月份确定培训课程菜单在企业内部传阅,供企业相关部门及个人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参考。
2、各部门依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表》和《年度培训计划》,送行政人事部汇总,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培训需求表和年度培训计划汇总,编制下十二个月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行政人事部将经总经理审批后《年度培训计划表》,反馈至各部门责任人,并和各部门责任人商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4、培训计划之外临时性培训,由相关部门填写《临时培训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组织落实。
五、培训实施和结果评定
1、行政人事部或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年度培训计划表》和《培训申请表》按期按计划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全部事项,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通知讲师及受训人员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课件原稿送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刷或复印,方便培训时发给受训人。
3、各项培训实施时,受训人应按时出席并签到,因故不能参与者应办理请假手续,行政人事部须立即跟进了解上课、出席情况。
4、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或考评,由主办部门或行政人事部负责。
5、行政人事部应定时评定各项培训课程实施结果,送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参考给予改善。
6、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考试或考评不经过职员,将做重新培训、调岗或解聘处理。
7、培训考试或考评成绩和评定统计入《职员培训统计表》,行政人事部归档于职员个人档案,作为考评、调薪及升迁参考。
8、各部门针对参与培训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而有预期中改变要进行评定,培训实效作为下次培训改革或调整依据。
六、委外培训
1、因工作或拟升职需要,各部门可推荐部分优异职员、部门骨干技术人员送行政人事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经核准后能够参与外训,并填写《委外培训申请表》,签署《委外培训协议书》,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委外培训手续。
2、为加强外训管理,使接收培训职员愈加好地为企业创效益,企业制订《委外培训协议书》,凡参与企业出资组织部分关键项目培训职员,在接收培训前应和企业签署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2.1、保密条款:对在培训过程中所取得和积累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含软、硬件),职员在培训后立即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未经企业许可,职员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企业或个人。
2.2、服务期条款:职员每完成一个技能项目、安全项目或管理项目标委外培训,约定服务期为12个月;每增加一个项目,则约定服务期增加6个月。
2.3、违约金赔偿条款:职员接收委外培训后如未根据企业服务期要求实施违反约定,职员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标准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因培训所产生费用总额×未服满服务期/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以月份为单位。
2.4、培训所产生培训费用包含:培训学费、杂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培训期间所发生住宿、膳食、交通、出差补助、技术交流费用等在甲方实际报支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费用。
2.5、参与委外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相关资料送行政人事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编制到《职员培训统计表》。
2.6、参与外训人员应将受训所学习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经过举行培训或座谈会形式,担任培训讲师传授相关人员。
2.7、培训报销单据呈核时,应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其外出受训资料是否缴回,并在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财务部门不应予付款。
2.8、凡参与外出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填写《外出培训总结汇报》,在返回后一周内交行政人事部。
2.9、参与培训人员应按时参与,因故不能参与培训者须提前一周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须由部门责任人签字,行政人事部应不定时地跟进外训人实际外训出勤。
七、培训讲师管理
1、内部讲师由各部主管级职员和技术骨干组成,各级主管负有培训职员义务和责任,各级主管在本职员作同讲课不相冲突情况下,必需配合培训组织部门工作。讲讲课时数量、培训效果调查将成为讲师绩效考评关键组成部分,内部讲师培训课酬按小时×讲师绩效考评分计算,内部讲师标准为补助20元/小时,对表现比较优异讲师企业还将给其它物质性奖励。
2、外部讲师是企业经过外部聘用讲课讲师,外部培训讲师课酬依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经过培训效果评定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讲师。
八、 附则
1、各项培训举行,应尽可能以不影响工作为标准,培训时间安排必需合理。
2、职员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行政人事部作为年度考评、晋升参考。
第六章、薪酬制度
一、薪酬定义和组成(按现行标准实施)
二、薪酬计算和发放
1、职员薪酬计算周期为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到该月最终一个工作日。
2、职员碰到很情况时,能够向企业申请预支工资,预支数额不超出本人在企业现有薪酬金额(以基础工资为准)50%为限。
3、不足月工资支付
3.1、凡符合下列要求职员工资,按日计算:
3.1.1、新入职员作不足整月者;
3.1.2、离职或解聘工作不足整月者;
3.1.3、停职而复职员作不足整月者;
3.1.4、其它工作不足整月情况。
3.2、符合上述几项要求职员日工资计算方法=基准内工资×(该月应出勤日数-停职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4、当各类津贴或补助领取资格有所变更时,则依据该月月底前领取资格给付。
5、休假工资和请假工资
5.1、因年度带薪休假而缺勤时,有效带薪假期只支付基础工资,不支付休假期津贴或补助。
5.2、职员申请婚假或丧假时工资,有效婚假或丧假期限只支付基础工资,不支付休假期津贴或补助。
5.3、因生产量不足而休假,按企业现行要求处理。
5.4、因工伤而缺勤时,有效工伤期限内缺勤工资按《广东省企业职员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标准支付。
5.5、计时职员因故向企业请假超出企业要求假期时,其工资按下列方法扣除:缺勤工资扣除额=全额工资×缺勤日数/28,有计算产量工资请假期间产量工资不予计算。
5.6、计件职员因故向企业请假,请假期间产量工资不予计算。
5.7、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缺勤时按企业考勤制度相关要求处理。
6、工资计算
6.1、本企业职员工资直接以现金方法记入职员银行帐号内。
6.2、工资计算时,如尾数未达成分,一律将其四舍五入。
7、下列各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7.1、个人所得税;
7.2、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
7.3、依据企业相关行政要求应负担费用和发生相关费用;
7.4、因违反企业相关要求而接收处罚;
8、工资发放
8.1、当月工资于次月15~20日支付工资。如遇支付日为休假日,则提前或延后工作日发放。
8.2、企业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间,需提前于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职员,并确定延缓支付日期。
9、职员如对工资有疑问,可于每个月25日~30日向行政人事部咨询,超出咨询期限视同职员已认可,企业不再受理。
三、薪酬调整
1、薪酬定时调整
1.1、经总经理同意,企业实施薪酬定时调整制度,调整日期为每十二个月三月一日。行政人事部会将聚集每位职员上年度情况,包含“入职时间”“学历”“工作经验”“培训情况”“工作能力”“综合资历”“业绩”“对企业忠诚度”等,对职员当年薪酬是否调整做出最终裁定。
1.2、薪酬定时调整审定日期为十二个月,即从上十二个月三月一日至第二年三月一日。
1.3、对职员薪酬定时调整依据年度考评结果确定,依岗位薪级提薪、降薪或保持原薪级,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级数。
1.4、含有提薪资格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提薪:
1.4.1、长久休假者(各类请假年累计30天以上);
1.4.2、在审定时期内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含警告处分);
2、薪酬尤其调整
2.1、对有尤其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职员,或因个人过失给企业业务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职员,其薪酬可进行特殊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2.2、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企业人员结构有较大改变和其它原因时,企业可对工资做出临时调整。
2.3、尤其调整由部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厂长和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薪酬调整申报和审批
3.1、部门责任人以下职员,由部门责任人依据年度考评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对职员任职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做出评价,填写《职员薪酬调整审批表》,经厂长和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3.2、部门责任人及以上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由总经理依据年度考评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做出决定,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职员薪酬调整审批表》,经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3.3、对职员提薪如超出该职员岗位最高薪级,须总经理特批。
五、 奖金
1、奖金分为全勤奖、工龄奖、月度效益奖、项目奖和年底奖。
2、全勤奖
2.1、凡依据企业作息时间要求,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可取得月内全勤奖,全勤奖金60元计入当月工资,全勤奖考评依据车间责任人现场考勤统计和行政人事部ID考勤机统计为准。
2.2、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2.1、月内有请事假1小时以上者不享受全勤奖。但企业正常统一放假如缺料、停水、停电或法定节假日和企业要求其它带薪假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考评。
2.2.2、月内单次迟到超出10分钟(含)不享受全勤奖。
2.2.3、月内迟到累计达成3次(含)者不享受全勤奖。
2.2.4、月内出现旷工不享受全勤奖。
2.2.5、工作时间内出现脱岗、溜岗、串岗者,不享受全勤奖。
2.2.6、当月提交《辞职书》且工作不足整月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3、工龄奖
3.1、在本企业工作满十二个月职员,将从满十二个月后次月开始每个月增发工龄奖奖金,标准为50元;工龄每增加十二个月,工龄工资对应增加50元,最多累计十年。
3.2、以下情况不享受工龄奖:
3.2.1、当月请事假达成5天(含),当月不享受工龄奖。
3.2.2、当月有旷工行为,当月不享受工龄奖。
3.2.3、当月出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罚或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当月不享受工龄奖。
3.2.4、 企业当月放假达成15天(含),当月无工龄奖。
3.2.5、职员年内请假累计达成15天者(含),当年工龄不做累计工龄计算,即取消当年50元工龄奖奖金,维持原水平至第二年,以这类推。
3.2.6、职员辞职后又入职,原工龄取消,根据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4、月度效益奖:企业对各部门或岗位设定效益标准,视当月部门或岗位达成标准程度给一定额度奖励,具体参考企业绩效考评相关要求。
5、项目奖是对项目研制过程中对项目进展情况有贡献职员一个激励。根据职员在项目研制过程中负担角色、对项目标贡献程度确立。奖金视节点考评、项目考评、年底考评情况而定,考评周期和奖金数目不定,关键依据为考评周期内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项目奖奖金不受工资等级限制,即同一个工资等级在同一个职务或职称内可有不一样等级奖金。
6、年底奖是依据企业年度经营情况及因应不一样部门所起作用,结合职员平时工作表现、出勤情况、业绩情况等综合考评成绩,同时照料职员等级及工龄,适度向管理人员和关键职员倾斜,在年末合理地给职员对应奖励。年底奖不包含全部岗位且因工作性质、个人业绩不一样会有所不一样。
六、薪酬保密要求
1、为激励各级职员恪尽职守,主动为企业发展作贡献,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风度并避免优异人员免遭嫉妒,实施薪酬保密管理要求。
2、各级职员不得探询、评论她人薪酬,应树立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精神。
3、各级职员薪酬除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
4、如因违反薪酬保密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将给双方降薪处理,并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另调她职,甚至解聘处理。
第七章、绩效考评制度
一、绩效考评是为了对职员在担当职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业绩等进行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评价,公平决定职员地位和待遇,提升和维持企业经营高效率,挖掘每个人潜能,使人力资源资本增值。同时为晋升、提薪、奖励、教育培训和自我开发等提供依据。
二、考评实施及标准
1、实施部门: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总经理、厂长、各部门责任人和行政人事部负责进行绩效考评。
2、考评标准:必需依据职员日常业务中具体表现做出评价,以事实为依据,以激励职员作为关键指导思想,同时考评人员必需态度严谨,不对考评期及职务或职位工作以外事实及行为进行考评。
三、企业绩效考评实施直接上级考评下一级,考评内容包含工作态度 、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配合度、发展潜力五个部分。考评标准依据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性和服务评价等。不一样部门、不一样岗位考评目标不一样,考评内容也不一样。
四、绩效考评实施措施
1、试用期职员录用、转正、考评等按第四章招聘和配置相关要求实施。
2、其它岗位正式职员具体绩效考评方案按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第八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一、职员被企业聘用,自报到之日起,企业将视情况为职员购置社会保险。
二、购置社会保险职员个人缴费部分当月从职员个人薪酬中扣除。
三、依据企业盈利情况,在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年假等节日或假期企业将给加餐、礼品或补助往返馈职员。
四、企业给业务人员、销售人员、部分特定岗位人员和各部门责任人及以上级岗位人员一定额度电话费补助或配置企业电话号码,话费补助标准按不一样工作岗位来确定费用额度,超出部分话额由相关人员自己负担。
五、业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按企业业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其它工作临时差旅外出伙食补助标准为15元/餐(陪用户除外)。企业为计时职员提供伙食补助,由企业提供无偿就餐不提供现金补助。在企业食堂就餐计件职员自己负担餐费标准为每人每个月100元,提出申请停餐10天以上按天数退还。食堂开发费用不足部分由企业补助。
六、外宿补助:不在企业内宿计件职员,在行政人事部申请办理相关外宿手续后,从入职正式上班30天后,企业给每个月每人80元外宿补助(外宿补助按整月计算,不足整月不予计算)。住企业宿舍职员企业无偿提供宿舍和每人每个月2方水5度电住宿福利,不提供现金补助。
七、企业每十二个月为各部门职员无偿提供冬装和夏装各2套,入职7日可到行政人事部申请领取。自厂服领取之日起算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离职,离职时企业扣减回厂服成本,已领取厂服由职员自行带走,多领厂服企业按成本价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八、除春节放假外,正常重大节日放假均为有薪假。计时职员按基础工资标准计算,计件职员依保底工资计算。
第九章、考勤、请假和休假制度
一、 出勤管理
1、除因工作特殊性经总经理同意部门或岗位外,企业职员考勤管理均依此制度实施。
2、办公系统职员上班时间为早晨8:00~12:00,下午13:30~18:00;生产系统各部门职员均采取两班倒制,白班上班时间为7:30~19:30,夜班上班时间为19:30~7:30。生产系统各部门职员因工作量不足或其它原因无法按企业要求排班,三天(含)内工作时间调整由部门主管确定并上报厂长审批,同时报行政人事部立案;超出三天工作时间调整由部门主管确定报厂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时报行政人事部立案。
3、计时职员月休2天,没休按正常出勤计算。
4、企业采取ID卡考勤和手工考勤方法作为上下班统计,行政人事部负责指纹考勤登记和管理、部门主管负责手工考勤登记和管理。
5、全部些人员上下班须根据要求出勤时间进行ID卡刷卡考勤,天天只需刷上班卡和下班卡各一次(每日两次),正常出勤时间上班半个小时内最终一次刷卡有效、下班最先一次刷卡有效,数次刷卡只按一次计算。
6、因考勤设备出现故障或停电等原因不能正常刷卡时,生产性职员在保安室处署名登记、办公室职员在行政人事文员处署名登记,没署名登记按没出勤处理。
7、上下班代打卡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8、因故未成功刷卡或刷无效卡人员,需提供相关证实人或证据于二十四小时内到行政人事部填写《考勤补签申请表》给部门责任人审核,超出期限或未办理签卡手续视为未刷卡。
9、上下班没打卡和上下班刷卡后未到工作岗位实际出勤上班人员,当日考勤按旷工处理。
10、车间没开工或在职员申请假期内则不需刷卡。
二、考勤制度
1、 请假制度
1.1、企业全部些人员请假须严格推行请假手续,请假须在《请假单》上注明请假原由。
1.2、职员请事假和病假1天,由部门责任人同意;2~3天(含3天)须经部门责任人审核,报厂长审批;超出3天部门责任人和厂长审核,报总经理审批。部门请事假或病假1~2天由部厂长审批,假期时限达成3天(含)由厂长审核总经理审批。事假病假审批权限见下表:
权限人
管理项目
管理权限
备注
部门责任人
厂长/生产经理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
事
假
病
假
职员
1天
审批
----
----
立案
2~3天(含)
审核
审批
——
立案
3天以上
审核
审核
审批
立案
部门
责任人
1~2天
----
审批
----
立案
3天以上(含)
----
审核
审批
立案
厂长
1天内(含)
----
----
审批
立案
超出1天
----
----
审批
立案
其
她
假
期
工伤假
审核
审核
审批
立案
婚假
审核
审核
审批
立案
产假
审核
审核
审批
立案
丧假
审核
审核
审批
立案
1.3、通常请假者,必需本人亲自根据上述权限表办理完请假审批手续方可生效,如审批者领导不能立即同意,须短信回复作为请假同意凭证。
1.4、全部请假手续全部须有直属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向上一级管理人员申请,越级请假所得假期无效,所得假期按旷工处理。
1.5、直属管理人员在休假期或出差期间,职员请假可找该岗位代理人员审批;该管理岗位没有其它人员代理职务,雇员请假可越上一级申请。
1.6、在请假还没得到同意前,任何人员全部得按正常工作秩序工作,影响正常工作运行者按企业相关要求处理。
1.7、假期已满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向部门责任人申请,厂长审核,续假超出三天须总经理审批,全部续假取得同意有效,没同意按旷工处理。
1.8、请假人员提前结束假期想回到工作岗位上班,需填写《销假申请单》,由部门责任人审核,3天内由厂长审批至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达成3天厂长审核、总经理同意后至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
1.9、职员因续假结束回企业返回工作岗位,须先补办《请假条》经部门责任人审核,3天内厂长审批、达成 3天厂长审核后交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回到工作岗位工作,没补办请假手续返回工作岗位考勤及工作结果无效,不做为核实工资依据,且续假期间时间段按旷工处理。
1.10、无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工作岗位者视为旷工。
1.11、因有事需在下班前离开工作岗位可向部门责任人请假,本企业最短请假时间为1个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处理。
2、假期类别及要求
2.1、事假
2.1.1、职员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该事先请假;因其它紧急事情事先无法办理手续,可用电话汇报直属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取得同意后方可请假,但事后必需补办请假手续,没补办手续按旷工处理;
2.1.2事假不享受本人基础工资和假期期间奖金或奖励。
2.2、病假
2.2.1、因病需要请假人员必需有经区级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疾病诊疗证实书》和《休息证实》才可申请病假,因突发疾病事先无法办理手续应和直属管理人员联络,说明情况取得同意后方可请病假,但假期到期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需补办请假手续和证实手续,没补办手续或超时补办手续均按旷工处理。
2.2.2、请假程序等同于事假请假程序。
2.2.3、病假不享受本人基础工资和假期期间奖金或奖励。
2.3、工伤假
2.3.1、工作时间内,做和本职员作直接相关事情而受伤视为工伤。
2.3.2、请工伤假时,请假人员必需有经区级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疾病诊疗证实书》和部门负责填报《工伤事故汇报书》,一周内工伤假经厂长审批签字后生效,达成一周工伤假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生产。
2.3.3、职员因工致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必需长久休息者,由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判定部门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处理。
2.3.4、凡因违反岗位操作规程造成受伤,按相关要求处理。
2.4、职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均以旷工处理:
2.4.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实。
2.4.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同意,不到工作岗位。
2.4.3、上下班代她人打卡双方当事人。
2.4.4、没请假或请假手续不全。
2.4.5、没按请假程序越级批假。
2.4.6、没被同意续假。
2.4.7、上下班没打卡。
2.4.8、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工作岗位。
2.4.9、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2.4.10、其它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5、其它考勤:
2.5.1、企业每位组员应主动按时参与企业或部门例会,当日休息人员能够不参与例会。
2.5.2、参与企业组织会议、培训、学习或其它活动,如有事需请假,必需提前向部门责任人、组织或带队人员请假,没请假私自不参与企业组织活动按相关要求处理。
2.5.3、企业组织例会、会议、培训、学习或其它活动不到者视为缺勤,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2.5.4、出差人员凭部门责任人同意《出差审批表》交行政人事文员登记立案,没经部门责任人同意《出差审批表》期间出差考勤按旷工处理。
2.6、其它事项
2.6.1、请婚假、产假、丧假必需含有医保定点医院或当地政府之相关有效证实方可办理计薪手续,不然以事假处理。
2.6.2、迟抵达成30分钟和早退达成10分钟均按旷工半天处理。
2.6.3、迟到定义为到上班时间没到工作岗位及指定或约定时间没到指定或约定地点。
2.6.4、早退定义为没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及指定或约定时间提前离开指定或约定地点。
三、考勤管理
1、企业职员必需自觉遵守考勤管理,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责任人同意;部门责任人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经总经理同意。
2、职员刷卡上班后,严禁各部门责任人未经厂长或总经理书面同意而私自安排职员休息。
3、行政人事文员天天早晨10:00前对职员前1天考勤刷卡统计作核查、统计1次,发觉考勤存在门题立即汇报相关部门责任人处理。
4、各部门责任人发觉本部门职员旷工,须在该职员旷工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形式上报行政人事部
5、各部门责任人明知职员迟到或签卡理由不成立仍签卡所签卡无效。
6、 各部门责任人应于每工作日对本部门职员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给予考查并统计,行政人事文员负责考勤监督。各部门责任人必需在每个月1日(放假期间时间顺延)前将上月部门考勤及和考勤相关统计数据交行政人事文员查对,未按时上交造成考勤错漏,由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
7、 月底行政人事文员依据各部门责任人考勤统计、刷卡统计和相关考勤数据核实考勤。
8、企业各位职员上月考勤数据每个月3日前由行政人事文员以《月度考勤表》方法给予公布,职员对本人考勤有异议,在公布考勤3天内填写《考勤异常查询单》由部门责任人代查并在48小时内回复查询结果,超出3天未查询视同认可行政人事文员公布考勤数据。
9、考勤统计日期为当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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