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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670124 上传时间:2024-07-1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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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政府令第11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8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张剑飞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

2、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垃圾。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办法。食品安全管理、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卫生、畜牧、农业、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用油和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和体系,防止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和食品流通市场。食品药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供餐活动中以

3、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废弃食用油脂或者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的食用油的违法行为。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及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第六条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制度。第七条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由市、区财政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

4、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第八条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合理用膳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处置技术开发、利用,促进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第九条本市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广减少餐厨垃圾的方法,将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范围。第十条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应当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公开竞争方式作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的决定,并向

5、中标单位颁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协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经营区域等内容,并作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第十一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收集运输台账,真实、完整记录收集运输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等情况。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处置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建立台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二条餐

6、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存放,禁止与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二)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不得裸露存放餐厨垃圾并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和密闭,并标明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字样;(三)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油水隔离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四)及时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五)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第十三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每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一次餐厨垃圾;(二)配备规定的专用运

7、输车辆及相关转运设施,并保持其完好和整洁;(三)实行完全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转运期间不得裸露存放;(四)将收集的餐厨垃圾及时运送至已取得餐厨垃圾处置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五)制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六)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第十四条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要求配备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备、设施运行良好,正常检修需要暂停处置设施运行的,应当提前15天报告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垃圾,对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餐厨垃圾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三)在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

8、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四)实现资源化利用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并依法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五)制定餐厨垃圾处置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六)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第十五条在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二)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置或者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三)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和河道等天然水体;(四)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畜禽;(五)法律、法规

9、、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六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6个月向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歇业,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除外。第十七条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抽查、现场核定等方式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记录。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工商、环保、畜牧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法定方式,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必要时可实施联动执法。第十八条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下列信息:(一)餐厨垃圾产

10、生的种类和数量;(二)核发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三)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情况;(四)废弃食用油脂的资源化利用情况;(五)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违法情况;(六)餐厨垃圾管理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违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或举报人保密。受理投诉或举报后,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受理投诉或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举报人。第二十条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

11、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垃圾应急处置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垃圾正常收集运输和处置。第二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其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核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二)不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或者对台账弄虚作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12、,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或者对台账弄虚作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

1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罚款。第二十六条餐厨垃圾处置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未按要求配备处置设备、设施或者配备的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可处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餐厨垃圾处置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质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

14、的,由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四)项规定的,分别由环境保护、畜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停

15、业、歇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可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可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县(市)餐厨垃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城市排水、排污等公共管道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地沟油)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

16、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

17、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

18、,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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