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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电视机环境试验作业指导书
1.目标:规范彩色电视机环境试验过程;
2.1 通常要求
2.1.1 试验样品 试验样品(以下简称“样品” ) 应是在逐批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合格品。
2.1.2 试验次序 本标准包含气候试验和机械试验,优异行气候试验,再进行机械试验。气候试验和机械试验应在同一样品上进行。
2.1.2.1 气候试验次序
a) 高温负荷试验;
b) 高温贮存试验;
c) 恒定湿热试验;
d) 低温负荷试验;
e) 低温贮存试验;
f) 温度改变试验
注:f)、g)两项暂用于彩色电视接收机。
2.1.2.2 机械试验次序
a) 扫频振动试验;
b) 碰撞试验;
c) 跌落试验。
d) 模拟运输。
2.1.3 试验程序
a) 样品预处理;
b) 初始检测;
c) 条件试验;
d) 恢复;
e) 最终检测。
2.1.4 样品预处理 当样品原来所处环境条件不符合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且对其产生影响时,为了去掉或部分消除其原有影响,应对其进行预处理。
2.1.4.1 预处理条件 温度:20℃~30℃; 相对湿度:45%~65%; 大气压:86KPa~106Kpa。
2.1.4.2 预处理方法
将无包装样品放入符合 2.1.4.1 要求条件试验箱(室)内搁置 48H。
2.1.5 样品恢复和检测条件 样品经试验以后恢复和检测均在下列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86KPa~106Kpa。
2.1.6 检测项目标要求及方法
2.1.6.1 外观和机械结构检测
2.1.6.1.1 要求 样品外表应无锈蚀、霉斑、镀涂层剥落、划痕、毛刺、塑料件起泡、开裂、变形、灌注物溢出等现象,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楚,结构件和控制元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功效应正常。
2.1.6.1.2 方法 用目测及手感检测。
2.1.6.2 电、声、光、机械等性能检测
2.1.6.2.1 要求 电、声、光、机械等性能检测项目按2.1.7 要求,其参数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2.1.6.2.2 方法 按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检测。
2.1.7 电、声、光、机械等性能检测项目
2.1.7.1 广播电视接收机为:
a) 图像通道有限噪波灵敏度;
b) 彩色灵敏度;
c) 选择性;
d) 图像重显率;
e) 图像分辨率;
f) 色纯度;
g) 伴音通道最大有用电输出功率;
h) 同时范围;
i) 彩色同时稳定性;
j) 扫描非线性失真;
k) 会聚误差。
注:a)、b)、c)三项在各频段中任取各两个频道进行测量。
2.2 气候试验
2.2.1 高温负荷试验
2.2.1.1 要求
样品温度为 40℃时应能连续工作 16H,并符合 2.1.6.1 要求。
注:本标准中“工作”系指正常收听、收看、放音等。
2.2.1.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2423.2—89 中第 38 章要求。
2.2.1.3 试验方法
2.2.1.3.1 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状态下(电压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 源插头不接入电网),放入含有室温试验箱内,样品应尽可能地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使样 品任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空间。
2.2.1.3.2 箱温按(0.7~1)℃ /min 平均速率(指每 5 min 平均值)上升,逐步升温至(40±2) ℃。当样品达成温度稳定后,接通电源连续工作 16H。
2.2.1.3.3 样品断开电源,箱温按(0.7~1)℃/min 平均速率降低至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范围内 某一数值。
2.2.1.3.4 按 3.1.6.1 要求进行检测。 注:
1 “温度稳定”见 GB/T2422—1995 中第 29 章。
2 在进行负荷试验时,其输出功率应为额定功率 1/8,功率放大器为 1/3,以节目信号输入。
2.2.1.4 采取强迫空气循环确实定
当需要采取强迫空气循环时,应按 GB/T2423.2—89 中第 4.2.1.2 要求进行。
2.2.2 高温贮存试验
2.2.2.1 要求
样品在温度为 55℃时搁置 2H,恢复 2H 后应符合 1.1.6.1 和 1.1.6.2 要求。
2.2.2.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2423.2—89 中第 18 章要求。
2.2.2.3 试验方法
2.2.2.3.1 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状态下放入含有室温试验箱内。
2.2.2.3.2 箱温按(0.7~1)℃ /min 平均速率上升,逐步升温至(55±2)℃。当样品达成温度稳 定后,搁置 2H。
2.2.2.3.3 箱温按(0.7~1)℃ /min 平均速率上升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范围某一数值。
2.2.2.3.4 为了除去样品表面水滴,可用试验室温度空气进行吹风,然后样品保持在正常大 气条件下,恢复 2H。
2.2.2.3.5 按 2.1.6.1 和2.1.6.2 要求进行检测。
2.2.3 恒定湿热试验
2.2.3.1 要求
样品在温度为 40℃,相对湿度为 93%条件下搁置 96H(黑白电视接收机为 48H),经 4H 恢复 后,样品应符合2.1.6.1 和2.1.6.2 要求。
2.2.3.2 试验设备
2.2.3.2.1 在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中应装有温、湿度传感器用于监控试验条件。
2.2.3.2.2 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中温度应能保持在(40±2)℃,相对湿度应能保持在(93 -3 )%范围内。
注:±2℃温度容差包含测量绝对误差和有效工作空间内温度均匀度、波动度。为了保持所要求温度, 有效工作空间内任意两点之间温度差在任何时间内应小于 1℃。
1.2.3.2.3 试验箱内冷凝水要不停排出,排出冷凝水在纯化处理前,不得再作为湿源水
使用。
2.2.3.2.4 直接用来产生湿度水电阻率应大于 500Ω。m。
2.2.3.2.5 应保持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中各处温度均匀,并尽可能和控制点数值一致。
2.2.3.2.6 试验箱壁上和顶上凝结水不得落在样品上。
2.2.3.3 试验方法
2.2.3.3.1 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状态下放入含有室温试验箱内,然后将箱温调
节至(40±2)℃。当样品达成温度稳定后再加湿度至相对湿度(93±2%)搁置 96H。
2.2.3.3.2 先把试验箱相对湿度在 0.5H 内降低到(75±3)%,然后在 0.5H 内,
把试验箱温度调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中某一数值。
2.2.3.3.3 恢复 4H。
注:如样品转移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试验箱中去恢复,则转移样品时间不应超出 10min。
2.2.3.3.4 恢复后按2.1.6.1 和 2.1.6.2 要求进行检测。
2.2.4 低温负荷试验
2.2.4.1 要求
样品在温度为-10℃时搁置 2H 后应能连续工作 1H,并符合 2.1.6.1 要求。
2.2.4.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2423.1—89 中第 28 章要求。
2.2.4.3 试验方法
2.2.4.3.1 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状态下(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 源插头不接入电网),放入含有室温试验箱内。样品应尽可能地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使样品任 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空间。
2.2.4.3.2 试验箱温度按(0.7~1)℃ /min 平均速率下降至(-10±3)℃。当样品达成温度稳 定后,搁置 2H。然后接通电源连续工作 1H。对带LCD或 PDP显示器产品,试验温度和要求按产品规范要求。
2.2.4.3.3 样品断开电源,试验箱温度改变按(0.7~1)℃ /min 平均速率上升到正常试验大 气条件范围某一数值。
2.2.4.3.4 按2.1.6.1 要求进行检测。
2.2.4.4 采取强迫空气循环确实定
当需要采取强迫空气循环时,应按 GB/T2423.1—89 中第2.1.2 要求进行。
2.2.5 低温贮存试验
2.2.5.1 要求
样品在温度为-25℃时搁置 2H,恢复 2H 后应符合 2.1.6.1 和 2.1.6.2 要求。对带LCD或 PDP显示器产品,试验温度和要求按产品规范要求。
2.2.5.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2423.1—89 中第 18 章要求。
2.2.5.3 试验方法
2.2.5.3.1 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状态下放入含有室温试验箱内(为了预防凝露现
象,许可将样品用塑料膜密封后进行试验,必需时还能够在密封套内放吸湿剂)。
2.2.5.3.2 试验箱温度按(0.7~1)℃ /min 平均速率上升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范围某一数 值。
2.2.5.3.3 为了除去样品表面水滴,可用试验室温度空气进行吹风,然后样品保持在正常大 气条件下,恢复 2H。
2.2.5.3.4 按2.1.6.1 和2.1.6.2 要求进行检测。
2.2.5.3.5 温度改变试验
2.2.6 温度改变试验
2.2.6.1 要求
样品应能承受图 1 要求要求温度改变试验,共 10 个循环。试验后样品应符合2.1.6.1 规 定,并能工作。
3H
时间
+40℃
室温
-10℃
3H
第一循环 第二循环
2.2.6.2 试验设备
2.2.6.2.1 试验箱工作空间内任何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能保持试验所要求低温;
b) 能保持试验所要求高温;
c) 试验箱能以试验所要求温度改变速率进行从低温到高温或从高温到低温温度转换。
2.2.6.2.2 试验箱内大气绝对湿度不超出 20g/m3(相当于 35℃时 50%相对湿度)。
2.2.6.2.3 试验箱在恒湿期间,试验箱箱壁温度在高湿和低温期间内,其偏离分别不应大于 试验
要求箱温 3%和 8%(用 K 表示)。本要求适适用于整个试验箱箱壁,且样品内也不应有不符 合这个要求
任何加热和冷却部分。
2.2.6.2.4 试验箱内空气应流通,靠近样品处所测量得风速不低于 2m/s。
2.2.6.2.5 样品安装件和支撑架导热率应是低,以使实际上安装架和支撑架和样品之 间应是绝热。
22.7 试验方法
a) 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状态下放入含有试验室环境温度试验箱内;
b) 试验箱内温度以(1±2)℃/min 降温速度(5min 内平均速度)降到(-10±2)℃;
c) 试验箱达成温度稳定后,恒温 3H;
d) 然后,试验箱内温度以(1±2)℃/min 升温速率(5min 内平均速度)升到(40±2) ℃。
e) 试验箱达成温度稳定后,恒温 3H;
f) 然后,试验箱内温度以(1±2)℃/min 降温速度(5min 内平均速度)降到环境温度值;
g) 以上组成一个循环,依次进行 10 个循环;
h) 样品从试验箱中取出之前,应在试验室环境温度下达成温度稳定;
i) 将样品从试验箱中取出,按 2.1.6.1 要求进行检验,并通电工作。
2.3 机械试验
2. 3.1 扫频振动(正弦)试验
2.3.1.1 要求
无包装样品应能承受表 1 要求振动试验,带包装样品应能承受表 2 要求振动试验。试验 后样品应符合2.1.6.1 和 2.1.6.2 要求,并能工作。
表1
频率范围(HZ)
位移幅值(mm)
每一轴线上扫频循环次数
要 求
10~30~10
0.75
5
样品应按工作位置在三个相互垂直轴线上依次振动
10~55~10
0.15
5
表2
频率范围(HZ)
位移幅值(mm)
每一轴线上扫频循环次数
要 求
10~30~10
0.75
5
样品应按工作位置在三个相互垂直轴线上依次振动
10~55~10
0.25
5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2423.10—1995 中第 3 章相关要求。
2.3.1.2 试验设备
2.3.1.3 试验方法
2.3.1.3.1 将无包装或带包装样品按正常工作位置(不接电源)紧固在振动台上(样品和 夹具综合重心垂线应在振台面中心周围),应使激振力直接传给样品,而不要经过减振脚、 把手或其它缓冲装置,并应避免紧固样品装置件(螺栓、压板、压条等)在振动试验中产生自 身共振。
2.3.1.3.2 样品按 2.3.1.1 表 1 和表 2 要求进行(10~30~10)Hz 及(30~55~30)Hz 扫 频振动。以 1oct/min 扫频速率,在某一频率范围内进行一次循环扫频(f1→f2→f1)时间:
f1
T=6.644lg(-----)
f2
式中:T——时间,min;
f1——扫频下限频率,Hz;
f2——扫频上限频率,Hz;
2.3.1.3.3 振动试验结束后,样品按 1.1.6.1 要求进行检测,并通电工作。
2.3.2 碰撞试验
2.3.2.1 要求
样品应能承受脉冲峰值加速度为 100m/s2,脉冲连续时间为 16ms,碰撞次数为 1000 次碰撞 试验,试验后样品应符合 2.1.6.1 要求,并能工作。
2.3.2.2 试验设备
3.3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2423.6—1995 中第 3 章相关要求。
2.3.2.3 试验方法
2.3.2.3.1 将带包装或无包装样品按正常工作位置(不接电源)紧固在碰撞台台面中心。
2.3.2.3.2 碰撞台按脉冲峰值加速度为 100m/s2,脉冲连续时间为 16ms,每分钟(60~80)次进 行调整,样品碰撞(1000±10)次。
2.3.2.3.3 试验后,样品应按 2.1.6.1 要求进行检测,并通电工作。
2.3.3 自由跌落试验
2.3.3.1 要求
质量小于 100Kg 带包装样品应含有和流经过程运输包装中相同包装(包装应为平行 六面体
6
形状) 。样品应按表 3 和图 2 要求进行跌落试验。试验后样品应符合2.1.6.1 和 2.1.6.2 要求。
2
3
4
5 ↑
3—底面
2—正面
4、5、6—三个侧面
图二
表3
跌落项目
样品质量 Kg
面跌
落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
跌落高度mm
800
600
500
400
300
200
棱、
角
跌落
跌落面
图 2 所表示按 3—2—5—4—6 面次序向下跌落
跌落高度mm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跌落棱
跌落棱为跌落角三条棱
跌落角
跌落角应为样品正面下边任一角
跌落次数
各一次
2.3.3.2 试验设备
2.3.3.2.1 提升装置:在提升或释放过程中,不应使样品受损伤。
2.3.3.2.2 支撑样品装置:在释放前应使样品处于下列要求状态:
a) 面跌落时,样品跌落面和冲击面平行,其夹角最大不超出 2°;
b) 棱跌落时, 样品重力线经过被跌落棱。组成该棱两个平面中一个平面和冲击面之间 夹角误差小于±5°或此夹角 10%(以较大数值为准),使跌落棱和冲击面平行,其夹 角最大不超出 2°;
c) 角跌落时,样品重力线经过被跌落角,组成此角最少两个平面和冲击面之间夹角误 差应小于±5°或此夹角 10%(以较大数值为准) 。
2.3.3.2.3 释放装置:在释放过程中,样品不碰到装置任何构件,而自由跌落。
2.3.3.2.4 冲击面:应水平、平坦、坚固而坚硬,以致试验时不移动、不变形,通常此冲击 面应满足:
a) 一整块:质量最少为最重被试包装件质量 50 倍;
b) 平坦:冲击面任意两点高度装差不超出 3mm;
c) 坚硬:冲击面任何 100mm2 面积上放置 10Kg 静负荷变形不超出 0.1mm;
d) 面积大小要足以确保样品完全落在冲击面上。
2.3.3.2.5 设备应有高度指示装置。
2.3.3.3 试验方法
2.3.3.3.1 试验时优异行面跌落,再棱跌落,再角跌落。
2.3.3.3.2 提起样品,使之满足2.3.3.2.2 要求状态。
2.3.3.3.3 按 2.3.3.1 要求将样品提起至要求高度位置。其提起高度(指样品最低点 和冲击面之间垂直距离)和预定高度之差不得超出±2%。
2.3.3.3.4 释放样品,使其自由跌落。
2.3.3.3.5 试验后,样品应按2.1.6.1和2.1.6.2要求进行检测。
2.3.4模拟运输
2.3.4.1 试验方法
2.3.4.1.1 将带包装或无包装样品按正常工作位置(不接电源)紧固在模拟运输台面中心。
2.3.4.1.2 将模拟运输调整至频率为200—210次/分;时间为2小时。开始试验。
2.3.4.1.3 试验后,样品应按2.1.6.1和2.1.6.2要求进行检测。
3 异常处理
试验发觉品质异常,需作具体统计,并汇报上级领导。
4 统计表格
4.1 《彩色电视机机芯环境试验统计表》
4.2 《整机环境试验汇报》
4.3 《机箱环境试验汇报》
拟制 : 胡定华 审核: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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