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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量标准考核作业指导书(试行)20120528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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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现场考评计划,控制考评活动; (3)代表考评组与申请许可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沟通,包括处理争议; (4)对现场考评结果具有最终决定权,负责审定并形成《计量标准考核报告》; (5)按时上报符合要求的考核材料; (6)评价考评组成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2考评员职责 (1)按照考评组的分工,全面、细致、真实、准确地做好相关内容的考评; (2)严格遵守考评组计划日程的安排; (3)负责考评材料中相关内容的记录; (4)服从考评组长的安排和调度; 4、现场考评前的准备工作 考评组组长接到考评任务后,及时与市局观察员联系,获取申请材料。 4.1资料审核 考评组组长按专业将申请材料分配给专业考评员,有疑问时与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进行沟通、落实。 申请单位提报的材料包括: (1)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应提供的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8)其他 (2)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应提供的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其他 考评组按照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6.2.1.1款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按6.2.1.2及6.2.1.3款要求对书面审查结果进行处理,如果考评组在书面审查时发现计量标准名称不规范、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等受理许可信息不符合要求时,可按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更改办理流程(试行)办理见附件。 对于复查计量标准考核方式的选择,参照《计量标准考评原则及要求》处理,如果采用现场考评的,应在考核报告中予以说明。 对于需现场考核的计量标准,应在现场考核2日前通知申请单位所在地市局许可科(办)安排观察员。对于需函审的计量标准,请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所在市局许可科(办),告知考核方式,不再安排观察员。 4.2制定现场考评实施计划 对于现场考评的计量标准,考评组组长负责制定现场考评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现场考评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考评的目的、范围、准则; ——被考评机构有重大直接责任的人员(即参加首、末次会议人员)名单; ——确认本次考评使用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依据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等技术文件,制定的现场操作试验方案(盲样的准备、人员考核、数据分析等); ——考评组成员分工,确定考评的程序和方法; ——考评工作的作息时间和主要考评活动日程表; ——与申请单位领导人举行首次会议、末次会议及其他会议的日程安排; ——保守机密的要求。 考评组组长应将现场考评实施计划通知申请单位和考评组成员。 如申请单位对现场考评实施计划有异议时,应由考评组组长与申请单位协商,并在考评开始前解决。 4.3.1考评组负责准备的工作文件 (1)首次会议、末次会议签到表 (2)现场考评实施计划 (3)本次考评使用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4)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包括考评表) (5)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 (6)现场操作实验方案和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校准)过的实验盲样 (7)计量标准现场考核意见反馈表 (8)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目录 4.3.2申请单位准备的工作文件 (1)计量标准履历书 (2)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原件;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原件(复核申请适合) (3)计量管理制度 (4)计量检定员证原件 (5)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复核申请需要) (6)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稳定性考核记录 (7)与申请考核项目相关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8)计量器具台账和周期检定计划 (9)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10)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计量标准封存申请表(如果适用) (1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原始记录(复核申请需要) 4.4现场试验样品的准备 4.4.1 现场实验样品可选择考评员自带盲样、申请考核单位的核查标准或近期经检定或校准过的计量器具,选择采取先优于后的原则。 4.4.2由考评组提供试验样品的,考评组组长应明确地指派一位或几位考评组成员负责准备。在用于现场试验考核前,负责准备人员应确保试验样品已经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其量值已溯源到国家或国际计量标准。 4.4.3如由考评组准备盲样无法实现时,考评组组长应提前通知申请单位准备好现场试验样品。 5、现场考评的程序及要求 5.1召开预备会议 考评组到达考核地后,考评组长组织召开由考评组成员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计量标准负责人、市局观察员参加的预备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商现场考评工作的安排:确定需现场操作的计量检定员、明确实验室的条件准备等 (2)协商首次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会议程序; (3)明确有关的考评纪律和要求,征求考评员的合理化建议,必要时对现场考核工作的安排和内容予以调整。 5.2首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明确现场考评的项目、考核依据、考评安排和现场试验等。会议由考评组长主持,考评组全体成员、当地市局观察员、申请考核单位主管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申请考核项目相关的计量检定员参加。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会议的主要议程: (1)双方介绍出席会议的人员姓名、职务及职责 (2)考评组长宣布考评项目和考评组成员分工,明确考评的依据、考评程序和要求。宣读考评日程安排、考评计划以及操作人员名单;对申请单位提出配合考核和明确联络人员的要求;对申请单位做出公正、客观考核和保守有关机密信息的承诺 (3)申请考核单位主管人员介绍单位概况、计量标准考核准备情况等。 5.3现场巡视 5.3.1首次会议结束后,考评组成员在申请单位有关人员陪同下对考评项目的相关场所进行现场观察。了解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环境条件及设施等方面的情况,为进入考评做好准备。 5.3.2考评员在现场巡视时应随时记录发现的问题或有疑问的地方,以及认为要重点检查的方面。现场巡视不要拖得太长,不要就具体问题展开讨论。 5.4分组考评 5.4.1考评分为硬件组和软件组。硬件组负责:4.1.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4.2计量标准的主要特性。4.6测量能力的确认;软件组负责:4.3环境条件及设施4.4人员4.5文件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交叉考核。 5.4.2考评员按分工和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考评。对每项要求的具体考核方法可见《计量标准考评表》中的有关规定,共6个方面30项要求,其中重点考评项目10项(带﹡号的项目),书面审查项目20项(带△号的项目),可以简化的考评项目3项(带○号的项目)。 5.4.3现场实验:在考评员监督下,检定或校准的人员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对指定的测量对象进行检定或校准。考评员通过对检定或校准操作程序、过程、采用的检定或校准方法的观察,以及通过对现场实验数据与已知参考数据进行比较,确定是否能满足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确认计量标准测量能力。完成现场实验后,应将与现场实验有关的原始记录附在《计量标准考评表》上。 5.4.4现场提问的内容及评价:有关本专业基本理论方面的问题、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中有关的问题,操作技能方面的问题以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回答问题的人员能够正确回答有关本专业基本理论方面的问题、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中有关问题、操作技能方面的问题以及考评中发现的问题。 5.4.5在考评过程中,考评员与申请单位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考评组组长汇报,以便查清问题。 5.5考评判定标准 如果有重点考评项目(带“*”号的项目)不符合要求,则为考评不合格;重点考评项目有缺陷,或其他项目不符合或有缺陷时,可以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改正者,则为考评不合格。 5.6考评资料的填写 5.6.1考评员在考评时应当正确填写《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对于来自《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的有关内容,例如: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可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等信息,应逐一进行审查确认后,再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到《计量标准考核报告》上。考评结束前,考评员应当及时完成《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的编写,并填写考评结论及意见。 5.6.2如果有整改,需填写《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 5.6.3考评组长对考评员的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相应栏目中签字。 5.7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的目的是通报考评的情况。末次会议由考评组组长主持,考评组全体成员,申请考核单位主管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参加。会议先由考评组组长通报考评情况,说明考评的总评价,宣布现场考评结论,并对考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加以说明,确认不符合项和缺陷项,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然后双方进行交流,确认考评结果,如双方在技术上存在重大不同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记载,并提交组织考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最后申请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或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对考评结果和整改工作表述意见。 5.8整改 5.8.1对于存在不符合项或缺陷项的计量标准,申请考核单位应当进行改正、完善。 5.8.2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按照《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映在《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上,并加盖申请考核单位公章,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截止整改日期前将《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连同整改的证明材料送达考评组长。 5.8.3考评组长及相关考核项目的考评员审查申请考核单位提供的整改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项和缺陷项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确认,必要时可以到现场核查。审查完毕后,在《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上的考评员确认签字栏签名,整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6、考核资料的上报 考评组组长在完成整改验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考核报告、全部考核原始记录、整改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上报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计划管理人员,并根据省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要求上传有关的电子版资料。 7、问题材料的处理 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发现审定材料(含网上)存在缺陷时,考评组沟通确认,按《标准考核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查问题及处理原则》规定分类处理。考评组长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附件清单: 附件一:计量标准考核作业指导书 附件二:《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附件三: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填写说明 附件四:计量标准考核申请更改原则 附件五:计量标准考评原则及要求 附件六:标准考核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查问题及处理原则 附件一:计量标准考核作业指导书 计量标准考核作业指导书 序号 考核规范条款号及评审内容 考核方法 关注点 符合 典型不符合 1 4.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4.1.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配置 *△4.1.1.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配置应当科学合理,完整齐全,并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根据有关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计量标准申请书》中所给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是否科学合理,完整齐全,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配备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是否满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申请开展检定(校准)项目要求。 满足申请开展检定(校准)项目。 1.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配备不齐全; 2.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等或低于规程(校准规范)。 说明:主标准器不能缺,主标准器配套设备不能缺。 2 *△4.1.1.2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计量特性符合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查配备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测量范围、不确定度等级、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等是否符合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重复性、稳定性、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等是否满足申请开展检定项目。 满足申请开展检定(校准)项目。 1.准确度、测量范围不满足要求; 2.重复性、稳定性、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等达不到规程要求。 3 4.1.2 计量标准的溯源性 *△4.1.2计量标准的溯源性符合要求,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均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检查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是否具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1.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是否连续有效; 2.检定单位资质情况,有检定规程的,应有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应进行确认; 3. 有CNAS资质无机构授权的单位出具的校准证书无效; 4. 如不能提供连续有效证书应看检定证书送检单是否有效。 检定(校准)证书连续有效 检定(校准)单位无合法资质。 4 4.2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4.2.1 测量范围表述正确 审查申请资料中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表述是否正确,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需要。 计量标准表述的测量范围与标准器或配套设备按照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达到的测量范围一致。多种参数应分别给出测量范围。 表述正确 1.计量标准表述的测量范围与检定证书结论不同; 2.计量标准表述的测量范围(或精度)小于拟开展的检定项目测量范围。 5 △4.2.2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表述正确 审查申请资料中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是否表述正确, 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需要。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与检定证书结论的一致性。 表述正确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与检定证书等级严重不符。 6 △○4.2.3 计量标准的重复性符合要求 按考核规范规定的方法测量计量标准的重复性,用所得结果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所采用的重复性数据比较。 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所得结果、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所采用的重复性数据。 所得结果不大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所采用的重复性数据。 所得结果大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所采用的重复性数据。 7 *△○4.2.4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合格 审查申请资料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的测量程序、考核方法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的测量程序、考核方法和结果的正确性。 符合要求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的测量程序、考核方法或结果不正确有一处不正确。 8 △4.2.5 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符合要求 根据计量标准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漂移、滞后、响应特性、动态特性判断是否符合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要求。 计量标准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漂移、滞后、响应特性、动态特性是否符合规程。 符合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要求。 严重影响计量标准的准确度或量程的其他计量标准不符合要求。 9 4.3环境条件及设施 *4.3.1温度、湿度、照明、供电等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对照检定规程或规范中提出的具体要求的环境项目与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实验室的温湿度、照明等环境条件。 符合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要求。 1.实验室大气环境、机械环境、电磁兼容、供电和照明条件达不到规程要求或对测量不确定度有显著影响;2.空调系统、消声室、暗室、屏蔽室、隔离电源、防震动、防辐射等设施达不到规程要求或对测量不确定度有显著影响。 10 4.3.2配置必要的设施和监控设备,并对温度和湿度等进行监测和记录 查看为控制环境条件配备的设施和监控设备是否有效,温湿度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实验室实际温湿度、监控记录。 符合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要求。 1.无必要的温湿度等控制设施或配备的温控设施达不到规程要求; 2.无干湿温度计或干湿温度计性能不符合要求; 3.无监控记录或监控记录与实际不符。 11 4.3.3互不相容的区域应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相互影响 从布局整齐合理,环境清洁卫生,以及室内有无与检定、校准或其他实验工作无关的杂物及隔离措施等方面进行判定。 实验室布局、环境卫生、隔离措施等。 布局整齐合理、有隔离措施、环境清洁。 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有影响的检定项目之间无隔离措施。 12 4.4人员 4.4.1有能够履行职责的计量标准负责人 对计量标准负责人提问,了解其是否有能解决有关该计量标准的具体技术问题的能力和对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溯源、文件集的维护等方面的能力。 计量标准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具备全部应有的能力。 1.计量标准负责人不了解计量标准的组成、结构、工作原理和主要计量特性; 2.不熟悉计量检定规程,不具备不确定度评定和计量标准的维护能力; 13 *△4.4.2每个项目有至少两名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查看检定员证书及批准的检定项目、有效期等。 1.是否具有检定项目、是否在有效期内; 2.关注检定员是否为本单位人员。 说明:不允许中途换检定员,注册计量师不能顶替检定员。 具备相应检定项目、有效期内。 1.检定员证书无相应检定项目、超有效期; 2.人员数量不足2人或无检定员证书。 14 4.5 文件集 4.5.1 4.5.1文件集的管理符合要求 检查文件集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的18个方面的文件,是否按制度运行和管理。 文件集内容的齐全性、完整性是否为有效版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文件的批准、发布、更改、评价等的受控情况。 内容齐全完整,版本有效、文件受控。 1.文件严重缺失; 2. 文件均作废;; 3.套用其他单位文件,不符合本单位实际。 15 4.5.2 *4.5.2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检查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有效性、合法性。检定场所是否具有。是否与检定项目对应。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发布日期、有效期、制定发布单位。 检定场所有与检定项目对应的有效期内的规程或技术规范。 使用无效版本。 16 △4.5.3.1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表述清晰 检查是否用文字、框图或图表简要并清楚的叙述计量标准的目的、基本组成及工作原理,是否符合国家检定系统表和规程的规定要求。 计量标准原理图的正确性。 原理图正确 1.工作原理图与国家检定系统表和规程的规定要求严重不一致; 2.原理图组成、工作原理表达错误。 17 △4.5.3.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填写满足要求 检查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填写是否齐全。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配备数量。 填写正确 1.主标准器、配套设施数量填写不全; 2.主要技术指标填写严重错误或未填写。 18 4.5 文件集 4.5.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4.5.3.3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环境条件填写准确 检查申请的技术资料中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技术指标填写是否正确。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名称、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等表述的正确性,环境条件填写的正确性。 填写正确 1.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测量范围、最大允许误差、不确定度概念不清或表述严重错误; 2.环境条件填写与规程或实际严重不符。 19 △4.5.3.4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正确 根据国家检定系统表检查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正确性。 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绘制正确 量值或溯源关系严重不正确。 20 4.5 文件集 4.5.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4.5.3.5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合理 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不确定度评定: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各输入量的误差限是否符合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规定。2所提供的不确定度是否包含被测对象和环境条件对测量结果的影响.3不确定度评定方法是否符合JJF1059的规定。4所用计量术语的含义是否符合JJF1001的规定。5评定程序是否正确。6数学模型是否完整,是否包含了所有对测量不确定度有影响的输入量。7是否给出不确定度分量一览表。8得到的包含因子k值的方法是否合理。9不确定度的表述方法是否正确.10得到的不确定度是否符合规程或规范要求。11对于可以测量多个参数或多种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是否对每一个参数或每一种计量器具进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12所给的不确定度能否覆盖全部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的正确性。 评定符合要求 不符合评定方法中的内容说明。 说明:建议考评员判定此条款时时要慎重,可结合4.2.3或者4.2.4条款进行具体判定。 21 △4.5.3.6检定或校准结果验证方法正确,验证结果符合要求 查看验证方法是否安先传递法后比对法的原则。当采用比对法时是否符合规范的相关要求。 验证方法的选择 方法正确 比对方法不合理或者不正确 22 4.5.4检定或校准原始记录 △4.5.4.1原始记录格式规范、信息量齐全,填写、更改、签名及保存等符合相应规定 查看原始记录的格式、信息量、记录用笔、更改、签名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格式、信息量、涂改、签名等 记录全部符合要求 1.检定、核验、批准人员未签名或无检定员证; 2.记录信息量与规程不符; 3.记录涂改不符合,无修改人签章,无日期。 23 4.5 文件集 4.5.4检定或校准原始记录 △4.5.4.2原始数据真实、数据处理正确 检查原始记录中的观测结果、数据和计算是否在检定或校准时准确及时予以记录,数据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对离群值进行了判别和剔除。 原始数据处理、判定的正确性 数据真实,处理正确 1.数据处理不正确; 2.未对离群值进行判别和删除; 3.未对结果进行评价。 24 4.5.5检定或校准证书 △4.5.5.1证书的格式、签名、印章及副本保存等符合要求 检查出具的证书的格式、签名、印章及副本保存等符合要求。 证书的格式、签名、印章及副本保存等。 出具证书符合要求 证书未盖章、未签字等。 25 △4.5.5.2检定或校准证书结论正确,内容符合要求 检查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结论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证书结论的正确性 结论符合要求,内容正确 证书首页未采用国家规定的格式。 26 4.5.6管理制度 4.5.6制订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检查是否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制定并执行8项计量管理制度,内容是否能保证计量标准的正常运行。 8项计量管理制度的齐全性、有效性、执行情况。 制度齐全有效、执行到位 1.制度不全、不能覆盖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制度内容空洞,不符合实际; 3.相关条款未执行或执行严重不到位。 27 4.6测量能力的确认 4.6.1现场实验 *4.6.1.1检定或校准方法正确,操作过程规范 检查检定人员是否按《计量标准操作程序》规定的步骤进行,所用方法是否符合规程或规范要求。 计量检定人员检定的正确性、熟悉性。 操作符合规程要求 1.检定员不按检定规程操作; 2.执行的检定规程错误或作废。 28 *4.6.1.2检定或校准结果正确 根据出具的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判定测量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表述的是否正确。 原始记录和证书的结果。 结果正确 1.测量结果及不确定度的表述严重错误; 2.数据处理不正确。 29 4.6.1.3回答问题正确 从三方面现场提问:有关的专业性问题、计量规程和技术规范中有关问题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问摘要:围绕计量标准器、配套设备、环境条件、人员、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提问)。 检定员对规程的理解掌握程度。 理解掌握到位 1.检定员对规程的理解不透、不熟悉;2.对所提问题回答错误。 30 4.6测量能力的确认 4.6.2 △4.6.2通过对技术资料的审查确认计量标准测量能力 通过申请考核单位提供的测量能力的验证、稳定性考核、重复性试验等技术资料,综合判断计量标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测量能力是否满足开展检定工作的需要。在“考评记事”栏目注明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测量能力的验证、稳定性、重复性考核等技术资料目录及简要情况。 测量能力的验证、稳定性考核、重复性试验。 计量标准处于正常状态。 1.没有或不会稳定性考核、重复性试验; 2.计量标准不能正常工作,测量能力不能满足开展检定工作的需要。 说明:考评内容共六方面30项,请在所选项目内打“√”。带*有10项,带△有20项,带○有3项。 *表示重点的考评项目;△表示书面审查项目;○表示可以简化考评的项目。 本考核作业指导书为试行版,所列典型不符合仅为个例,如有其他不符合,应参考考评要求,做出判断。 附件二:《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一、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报告》格式见JJG1033-2008标准格式。 二、《计量标准考核报告》附录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包括《计量标准考核报告》正文和两个附件(即计量标准考评表和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所有计量标准考核必须填写《计量标准考核报告》。《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必须包括正文和计量标准考评表;只有需要整改时,才要求填写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的主体内容由承担考评的计量标准考评员填写。考评单位或考评组、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应签署意见。考评时,计量标准考评员根据考评情况在“计量标准考评表”的“考评结果”栏目下相应的位置打“√”。其他有必要说明的事宜填写在“考评记事”中。 《计量标准考核报告》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或墨水笔填写。 《计量标准考核报告》无计量标准考评员签字无效。 《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的填写要点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封面 1.“[ ]量标 证字第 号”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复查考核,根据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 2.“考评项目编号” 填写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下达给考评组计划任务书上相应考评项目的编号。 3.“计量标准名称” 按《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的计量标准名称填写。考评员应审查名称的正确性,并按照正确的名称填写。 4.“申请考核单位” 填写申请考核单位名称的全称。该名称应与《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中的申请考核单位名称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的建标单位名称一致。 5.“考评员姓名” 填写承担计量标准考评的考评员和技术专家的姓名。 6.“联系电话” 填写承担计量标准考评的考评员和技术专家的办公电话或手机号码。 7.“考评单位” 填写:山东质量认证中心。 8.“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口”内打“√”。如果只是通过书面审查进行计量标准考评。则在书面审查前面的“口”内打“√”;如果进行了现场考评,则在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前面的“口”均要打“√”。 (二)《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内容 1.“计量标准名称” 按《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封面中的计量标准名称填写。应与封面的“计量标准名称”栏保持完全一致。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时不必填写,申请计量标准复查时应填写原《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 3.“存放地点” 填写该计量标准存放部门的名称,存放地点所在的楼号和房间号。应与《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中相应栏目的填写完全一致。 4.“计量标准总价值(万元)” 填写该计量标准的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原值的总和,单位为万元,数字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该总价应当和《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中“总价值(万元)”相一致。 5.“计量标准类别” 需要考核的计量标准,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三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属于计量授权。此处应当根据该计量标准的情况在对应的“口” 内打“√”。 6.“前两次复查时间和方式” 本栏的填写应与《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中相应栏目完全一致。 7.“测量范围” 填写该计量标准的量值或量值范围。填写时考评员应对《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相应栏目进行审查并确认。 8.“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 填写方法参见《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的相应栏目的填写说明。填写时考评员应对《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相应栏目进行审查并确认。 9.“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 填写方法参见《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相应栏目的填写说明。填写时考评员应对《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的相应栏目进行审查并确认。 10.“可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 本栏目填写被检或被校计量器具(即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的项目)的信息,填写时考评员应对《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的相应栏目进行审查并确认。 如果只能开展校准,被校计量器具名称(或参数),必须注明“ X X X的校准”字样。 “测量范围”栏填写被检或被校计量器具的量值或量值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栏填写用该计量标准对被检计量器具或被校准对象进行测量时所能达到的测量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填写时请用前面已规定的符号明确注明所填写参数的含义。具体采用何种参数表示应遵从本专业的规定或约定俗成。 “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代号及名称”填写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代号及名称。填写时先写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代号,再写名称全称。若涉及多个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时,则应全部分别予以列出。 此处应当填写被检或被校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而不是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填写本栏时考评员应审查《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中“拟开展的检定及校准项目”,并评定其正确性,确认计量标准可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可开展的检定及校准项目”栏的填写要求与《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中的“拟开展的检定及校准项目”栏相同。考评员应将确认后的测量能力填人此栏目。 11.“考评结论及意见” (1)“考评意见” 完成考评工作后,考评员应将考评意见填人本栏目空白处。 (2)“考评结论” 考评结论分为合格、需要整改和不合格。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考评结论,并在相应的“口”内打“√”。 (3)如果选择需要整改,考评员应填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 (4)考评员应在考评结论及意见栏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 12.“考评员信息” 填写“考评员姓名”、“工作单位”、“考评员级别”、“考评员证号”、“核准考评项目”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考评员信息。 参加考评的专家也同样填写有关信息,可在“考评员级别”栏填“专家”,“考评员证号”和“核准考评项目”两栏可以不填。 13.“整改的验收及考评结论” 如果考评结论为“需要整改”时,填写本栏。 (l)“整改的验收意见” 考评员审查《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和申请考核单位提交的整改资料后,考评员应将整改的验收意见填人本栏目空白处。 (2)“考评结论” 考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考核结论,并在相应的“口”内打“√”。 (3)有需要说明的情况,在“需要说明的内容”后填写。 (4)考评员应在考评结论及意见栏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 14.“考评单位或考评组意见” 考评组承担考评任务,考评组组长应对考评员的考评签署意见并签名。 15.“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见” 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对考评组的考评签署意见并签名并加盖省许可证办公室的公章。 16.“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意见” 由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审批人应签署意见并签名和加盖省许可证办公室的公章。 三、《计量标准考评表》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一)《计量标准考评表》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1)《计量标准考评表》中考评内容共六方面30项。带“*”的项目为重点考评项目,共 10项;带“△”的项目为书面审查项目,共 20项;带“○”的项目为可以简化考评的项目,共3项。 (2)计量标准考评中考评员应对《计量标准考评表》中相关项目逐项进行考评。 (3)考评员根据每个项目考评的考评结论,分别在“考评结果”栏下四个子栏目之一内打“√”。每一个项目只能打一个“√”。 考评结论规定为四种:“符合”、“有缺陷”、“不符合”和“不适合”。其判断原则如表6-1所示。 表6-1 四种考核结论及判断原则 结 论 判断原则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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