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章程范本大全_有限责任企业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_等_方共同出资,设置_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_。第四条住所:_。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法、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以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设置(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
2、)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累计其中货币出资(注:企业设置时,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它部分由股东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企业能够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请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出两期,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应该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企业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员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
3、相关董事、监事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董事会(或实施董事)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会或监事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七)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企业章程;(十一)其它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第九条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根据何种方法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
4、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定时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该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注:有限责任企业不设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实施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实施董事不能推行或不推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企业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
5、东能够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企业章程、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决议,和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经过。(注:股东会其它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四条企业设董事会,组员为_人,由_产生。董事任期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人,由_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产生方法)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汇报工作;(二)实施股东会决议;(三)审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六)
6、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和发行企业债券方案;(七)制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九)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提名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其酬劳事项;(十)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十一)其它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有限责任企业,能够设一名实施董事,不设董事会。实施董事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
7、主持。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表决,实施一人一票。董事会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八条企业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五)制订企业具体规章;(六)提请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七)决定聘用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其它职权。(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九条企业设监事会,组员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
8、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员代表监事百分比为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员代表百分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企业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第二十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验企业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推行本法要求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9、;(六)依据企业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它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十二个月度最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能够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该经半数以上监事经过。监事会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实施董事或经理),任期_年,由_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要求其它事项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
10、人转让股权,应该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复,视为同意转让。其它股东半数以上不一样意转让,不一样意股东应该购置该转让股权;不购置,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在相同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协商确定各自购置百分比;协商不成,根据转让时各自出资百分比行使优先购置权。(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措施。)_有限责任企业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_等_方共同出资,设置_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订
11、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_。第四条住所:_。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法、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以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设置(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累计其中货币出资(注:企业设置时,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也不得
12、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它部分由股东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企业能够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请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出两期,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应该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企业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员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相关董事、监事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董事会(或实施董事)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会或监事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
13、亏损方案;(七)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企业章程;(十一)其它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第九条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根据何种方法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定时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监
14、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该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注:有限责任企业不设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实施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实施董事不能推行或不推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企业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能够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企业章程、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决议,和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经过。(注:股东会其它
15、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四条企业设董事会,组员为_人,由_产生。董事任期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人,由_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产生方法)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汇报工作;(二)实施股东会决议;(三)审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六)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和发行企业债券方案;(七)制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九)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
16、理提名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其酬劳事项;(十)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十一)其它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有限责任企业,能够设一名实施董事,不设董事会。实施董事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表决,实施一人一票。董事会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八条企业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
17、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五)制订企业具体规章;(六)提请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七)决定聘用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其它职权。(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九条企业设监事会,组员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员代表监事百分比为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员代表百分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股东人
18、数较少规格较小企业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第二十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验企业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推行本法要求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据企业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它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一条监事
19、会每十二个月度最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能够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该经半数以上监事经过。监事会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实施董事或经理),任期_年,由_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要求其它事项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应该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复,视为同意转让。其它股东半数以上不一样意转让,不一
20、样意股东应该购置该转让股权;不购置,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在相同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协商确定各自购置百分比;协商不成,根据转让时各自出资百分比行使优先购置权。(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措施。)第二十六条企业营业期限_年,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清算组应该自企业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二)企业章程要求营业期限届满或企业章程要求其它解散事由出现,但企业经过修改企业章程而存续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企业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
21、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给予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解散情形。(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依据企业法相关要求,将认为需要记载其它内容一并列明。)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企业登记事项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_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一人章程范本_(一人)有限(责任)企业章程依据1月1日实施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要求,由_一人出资设置_(以下简称企业),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一条企业名称:_第二条企业住所:_ 第二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三条企业经营范围_(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
22、为准)。 第三章企业注册资本第四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_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法、出资额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方法及出资额以下: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出资方法:货币(或货币加其它)出资额:人民币_万元第六条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受以下权利:(1)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2)选举和被选举为实施董事;(3)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获取股利并转让;(4)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剩下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统计和企业财务汇报。第八条股东负担以下义务:(1)遵守企业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出资;(3)依其所认缴出
23、资额负担企业债务;(4)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企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实施董事,决定相关实施董事酬劳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酬劳事项;(4)审议同意实施董事汇报;(5)审议同意监事汇报;(6)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8)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企业章程;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取
24、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企业。 第十条企业不设董事会,设实施董事1人,实施董事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股东负责,由股东指定。实施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能够连任。实施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一条实施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向股东汇报工作;(2) 实施股东决议;(3) 决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6) 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和发行企业债券方案; (7) 制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方案;(8)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9) 决定聘用或解聘
25、企业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提名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其酬劳事项;(10) 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11) 企业章程要求其它职权。第十二条企业设经理1名,由实施董事聘用或解聘。经理对实施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实施董事决议;(2) 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 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5) 制订企业具体规章; (6) 提请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7) 决定聘用或解聘除应由实施董事聘用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8) 实施董事授予其它职权。第十三条企业设监事1人,由企业股东
26、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 检验企业财务;(2) 对实施董事、经理行使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行为进行监督;(3) 当实施董事、经理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实施董事、经理给予纠正。(4) 向股东提出提案; (5) 对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企业章程要求其它职权。第十四条企业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企业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五条企业应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要求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汇报,财务会计汇报应经会计师事务所
27、审计。第十六条企业利润分配根据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相关要求实施。 第八章企业解散事由和清算措施第十八条企业营业期限为,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九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能够解散:(1) 企业章程要求营业期限届满或企业章程要求其它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决议解散; (3) 因企业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5) 人民法院依据企业法要求给予解散。第二十条企业解散时,应依企业法要求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该制作清算汇报,报股东或相关主管机关
28、确定,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要求其它事项第二十一条企业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企业经理、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和_。第二十二条企业依据需要或包含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可修改企业章程,修改后企业章程不得和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企业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企业章程应送原企业登记机关立案,包含变更登记事项,同时应向企业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三条企业章程解释权属于股东。第二十四条企业登记事项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二十五条企业章程条款如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股东签订,自企业设置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叁
29、份,股东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立案一份。自然人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年 月日国有独资企业章程范本_国有独资企业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_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单独出资设置(以下简称企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_。第四条住所:_。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情况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出资人姓名(名称)、
30、出资方法、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以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设置(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累计其中货币出资(注:企业设置时,出资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它部分由出资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企业能够在五年内缴足。出资人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请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出两期,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第六章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构职权:(一)决
31、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非由职员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相关董事、监事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董事会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会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七)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定;(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定。第九条关键国有独资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注:关键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国务院要求确定)第十条企业设董事会,组员为_人,由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其中职员代表董事由企业职员代
32、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_ 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人,由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组员中指定。(注:副董事长是否设由出资人自行决定)第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四)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和发行企业债券方案;(五)制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方案;(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七)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提名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其酬劳事项;(八)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九)国有资产监督管
33、理机构授权职权。(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如出资人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董事会决议表决,实施一人一票。董事会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第十四条企业设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五)制订企业具体规章;(六)提请聘用或
34、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七)决定聘用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其它职权。(注:由董事会自行确定,如董事会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以上内容也可由董事会自行确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五条企业设监事会,组员_人,(注:国有独资企业监事会组员不得少于5人)监事会组员由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其中职员代表监事由企业职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员代表监事百分比为_:_。(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员代表百分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第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
35、职权:(一)检验企业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纠正; (四)国务院要求其它职权。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七条监事会每十二个月度最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能够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监事会决议应该经半数以上监事经过。监事会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 第七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注:由投资人根据企业法第十三条确定),任期_年,任期届满,可连任。(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第
36、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 第八章出资人认为需要要求其它事项第二十一条企业营业期限_年,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二条企业解散事由和清算措施。(注: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自行确定)第二十三条企业登记事项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一式_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依据企业法相关要求,将认为需要记载其它内容一并列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盖章:年 月 日股份章程范本 _股份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_等_方共同提议设置,特制订本章程。第二
37、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_。第四条住所:_。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情况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四章企业设置方法第六条企业设置方法:提议设置 第五章企业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企业股份总数:_万股第八条企业股份每股金额:_元第九条企业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第十条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 第六章提议人姓名(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法、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提议人姓名(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法和出资时间以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设
38、置(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认购股份数出资时间出资方法认购股份数出资时间出资方法认购股份数出资时间出资方法累计其中货币出资(注:企业提议设置时,全体提议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它部分由提议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企业能够在五年内缴足。全体提议人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请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出两期,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第七章企业股东大会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企业股东大会由全体提议人(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企业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
39、由职员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相关董事、监事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董事会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会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七)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企业章程;(十一)企业章程要求其它职权(注:由股东提议人自行确定,如提议人不作具体要求应将此条删除)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能够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署名、盖章。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应该每十二个月召开一第二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企业法要求人数或企业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二)企业未填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累计持有企业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需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其它情形(注:股东能够自行约定,如没有则删除此条)第十四条股东大会会议有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推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