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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专项管理制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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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约租客运 专 项 管 理 制 度 二O一三年八月 目 录 一、总则……………………………………………………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五、车辆调度制度………………………………………… 六、营收管理制度………………………………………… 七、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八、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九、人员收入分配和奖惩制度…………………………… 十、安全应急预案………………………………………… 城际约租客运 专题管理制度 为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结合城际约租客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约租客运,是指道路客运经营者经过电话和网络平台预约方法,根据服务对象要求提供道路客运服务一个新型道路客运经营模式。 第二条 城际约租客运,以市场为导向,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为目标,严格实施“五统一”、“八不准”管理要求,即:统一承揽业务、统一调度车辆、统一签署协议、统一运费结算、统一驾驶员管理;不进客运站揽客、不单独设置客运站点揽客、不采取巡游方法揽客、不使用租赁车辆和其它非专用车辆从事城际约租客运、不使用和当地出租车相同或相同车辆标识牌、不变相从事站到站长途班车客运、不聘用无从业资格证或未签劳动协议人员驾驶车辆,不承揽经营范围区域以外运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约租客运车辆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为深入明确企业经营责任人安全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特大交通事故,遏制重大责任交通事故,降低二分之一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中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方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认真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需工作经费和装备,确保其必需工作条件;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多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要求组织召开安全学习会和安全检验。 第六条 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负责督促、落实、检验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并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情况。 第七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担管理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对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工作,对车辆安全性能日常检验和车辆回场检验进行监督,对出现责任事故进行处理,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对应防范方法及补救方案,并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 企业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不停学习必需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责任感。严格按《中国道路安全法》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应按要求立即处理,在第一时间上报。 第九条 建立健全规范驾驶员管理档案和规范有效车辆技术档案。 第十条 按相关法律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车辆各类保险要求,购置营运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其它适应商业保险,对企业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和乘客安全提供足够保障。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及考评指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0”,降低通常事故,降低行车违法行为。 二、年度安全考评指标(按百万公里) 1、行车事故频率低于3次/百万公里; 2、行车事故责任死亡率低于0人/百万公里; 3、行车事故责任伤人率低于115/百万公里; 4、行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低于3.5万元/百万公里。 三、无地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和恶劣服务质量运输服务质量事件。 四、办公场所、仓库、场站等不发生通常以上火灾事故。 第三章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认真落实实施《中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三条 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发展,认真实施各项管理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和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对应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第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每三个月最少检验一次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自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工作。部署、检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工作任务及防范方法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每个月最少组织一次企业车辆安全生产检验,对查出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分析、研究,制订切实可行整改方法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对无能力处理或一时不能处理事故隐患,要加强防范和监控,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检验要有统计,有以下关键内容:     1、车容车貌:(包含车身、后备箱等);     2、营运设施:(包含视频监控装置、GPS装置、灯光、座套等);     3、有效证件:(包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城际约租客运服务标识、标志牌等)。     4、营运车辆:(方向、制动、轮胎、灯光、雨刮、保养等) 第十七条 驾驶员必需天天坚持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验,严格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作职责进行操作。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关键定时检验制度,每个月检验不少于一次,有完整安全生产检验统计。 第十八条 加强车辆、交通、GPS、动态系统监控等关键内容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题整改工作,有整改工作方案和总结。 第十九条 按要求设置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验出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事故隐患,要实施跟踪监控。 第二十条 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需按“四不放过”标准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认真实施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制订和本单位相适应安全技术方法,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制。 第四章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 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身管理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运行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步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立即消除安全隐患。 一、 对驾驶人员事故隐患排查: 1、 驾驶人驾驶资格,从业资格; 2、 驾驶人参与安全学习和培训情况; 3、 驾驶人操作规范; 4、 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身体心理条件; 5、 驾驶人违法和事故信息认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 二、 对车辆隐患排查关键: 1、 车辆技术档案; 2、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维修统计; 3、 车辆实际安全技术情况; 4、 车载安全装置和应急设备是否齐全。 第二十三条 企业安全生产检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企业经理或责任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检验对象及范围应包含: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抢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和各类证件等。     第二十五条 列入安全检验范围项目,有专题维护检验要求从其要求;无明确要求每个月最少检验一次,关键要害部位应制订对应检验规范及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检验出隐患,检验人必需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验及隐患整改,实施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本身无能力处理隐患及问题应立即汇报相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跟踪控制工作。 第二十七条 车辆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企业汇报,企业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相关证件上交管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第二十八条 企业必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具体位置或场所;发生事故隐患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及其签字。各项安全检验基础资料必需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规范化,保留期不少于三年。 第二十九条 企业每十二个月对各车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原因、特点和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久有效机制。 第三十条 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汇报和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发动职员发觉和排除事故隐患,激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觉、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有功人员,应该给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验人员依法进行安全隐患监督检验,不得拒绝和阻扰。 第五章 车辆调度制度 第三十二条 调度人员须熟悉并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国家、企业和用户正当权益。 第三十三条 调度人员是企业安全管理源头,工作中必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坚持做到“五不派车”,即: 1、驾驶员身体条件不宜出车不派事 2、驾驶员或车辆证件不齐不派车 3、车辆隐患未排除不派车 4、道路交通遇自然灾难,车辆通行有危险不派车 5、用户约租超出企业经营范围不派车 第三十四条 调度人员要建立严格车辆运作考勤统计,作为单车运行、结算、考评原始依据。要不徇私情,据实记载。如有差错,调度人员要负担全部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第三十五条 车辆必需建立规范具体车辆调度台帐,车辆运行日志和城际约租客运运单,其内容包含:约租日期、当班驾驶人员、电话网络预约人(单位)、起止地点、行车路径、乘客数量、约定开启时间、运费、联络电话、营运里程、油花费用等,由专职调度人员和结算人员认真填写,月终作为单车考评依据。 第三十六条 利用3G全程监控平台,对车辆实施科学、机动灵活调度,提升车辆利用率。 第三十七条 调度人员二十四小时经过信息平台,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并对运行车辆实时监控。 第六章 营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营收管理,依据《中国会计法》和相关财务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三十八条 企业设置营收管理中心,负责协调、管理企业营业收入收取、结算、分配及营收票据领、销、存工作。按日等级营收台帐,月末汇总后和财务帐查对,编制营收月报。 第三十九条 营收管理员应依据租车协议,立即收取营收款,确保资金按时回笼。跨月收入需编制跨月结算明细表,运输协议推行完后,应立即结算营收款。 第四十条 票证管理员依据企业需要,立即办理营业票据领购、印制、发放使用手续。全部购进、印制票据需先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台帐,注明票种、数量,领用票据需经领导审核签字后办理。经领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发放,并据以登记台帐,月末盘存,做到帐实相符。 第四十一条 月末,全部营收及票证报表由专员进行稽核,确定无误后交由会计入账。 第四十二条 各车队月终时,向财务上报营收月报。 第七章 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确保制度 第四十三条 本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协议法》、《价格法》、《湖北省道路运输条列》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 第四十四条 聘用中高级管理人员、驾驶员、信息技术、会计、机务、调度、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必需含有对应资质或技术职称,无资质或技术职称人员必需经专业培训,取得正当许可证件后方许可上岗。从人员任用上确保企业正当,规范经营。 第四十五条 讲究职业道德,遵照行业规范,以本企业优质、安全和规范经营行为,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而努力。本企业严格遵守省运管局制订“八不准”和“五统一”经营模式。 第四十六条 不停加大对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和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投入,以不停推进企业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建设。 第四十七条 加强对城际约租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和职业道德教育,果断杜绝私抬包车价格、粗暴待客、甩客宰客或恶意杀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动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第四十八条 依法依规为本企业营运车辆购齐各项保险。努力为用户和驾驶员营造一个友好经营条件。 第四十九条 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如碰到突发事件、多种矛盾、纠纷或困难,企业将指派相关部门人员快速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本制度将在经营实践中修改完善。 第八章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台帐、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十二条 对车辆实施信息化管理。车辆安装含有视频功效动态系统、ABS系统、利用卫星定位、地理信息、无线通信网络、现代通讯等优异技术,对运行中车辆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十三条 利用东方运输集团较为完善规范监控平台,配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运行实施全过程监控。 1、对约租客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建立监控台账; 2、配置专职监控人员,明确相关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统计处理制度、车台维护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日常监控值班制度等; 3、完善所属车辆基础数据,并按相关要求设定和立即更新对应监控参数,如最高时速限定等; 4、监督指导所属车辆驾驶人正确使用车载终端,对系统监控到车辆驾驶人行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汇报和统计; 5、作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和报修工作,明确专员负责,认真做好检修统计,发觉问题立即报修; 6、定时统计、分析企业监控管理情况,对本企业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营运车辆在线情况、超速情况、疲惫驾驶情况、越线经营情况等进行考评管理。   第五十四条 按要求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检测,落实车辆例保制度,确保车辆符合要求机动车运作安全技术条件,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验、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齐、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第五十五条 坚持车辆安全检验制度,企业每个月对车辆普查一次,每三个月对车辆抽查一次,企业每六个月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车辆进行检验,确保车辆完好率达100%。 1、企业不定时地对所属车辆进行检验,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关键活动将组织专门检验;   2、驾驶员天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验;   3、企业检验车辆时,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方法对受检车辆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验,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验中检验出问题,由检验人员视情况通知驾驶员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收复查等处理;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验情况,拟发检验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问题突出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六条 车辆按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及季节要求配置安全用具,如三角木、防滑链、棍棒、石灰袋、绳索、锤子、灭火器等必备设施。 第五十七条 车辆必需按核定人数载客,严禁超载,不然给予严厉查处,情节严重可移交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五十八条 严禁将车交给非营运驾驶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五十九条 服从企业调度人员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行车要求,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 第六十条 车辆必需悬挂《城际约租标志牌》和《城际约租客运服务标识》,车厢内在要求位置标明企业名称、驾驶员姓名、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第六十一条 车辆需严格按要求停放,严禁驾驶员私自停放在不安全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第六十二条 调度人员要建立严格车辆运作考勤统计,作为单车运行、结算、考评原始依据。要不徇私情,据实记载。如有差错,调度人员要负担全部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需全额赔偿。 第六十三条 车辆必需建立规范具体车辆调度台账,车辆运行日志和城际约租客运运单,其内容包含:约租日期、当班驾驶人员、电话网络预约人(单位)、起止地点、行车路径、乘客数量、约定启运时间、运费、联络电话、营运里程、油花费用等,由专职调度人员和结算人员认真填写,月终作为单车考评依据。 第九章 人员收入分配和奖惩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调动职员主动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企业发展,本着公平、公正标准,制订本制度。 第六十四条 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实施定岗定薪,平时直发薪酬90%,剩下10%用于年底考评,视企业整年经济效益而定。 第六十五条 司机工资考评 1、保底工资为每个月1000元; 2、每个月发放通讯费100元; 3、司机按每趟营业收入5%分成,自行联络业务可合适提升分成百分比; 4、企业对司机每个月油耗进行核实,节奖罚超; 5、当年无交通事故,企业对司机进行一次性奖励元。 黄 冈 市 城 际 约 租 客 运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为切实加强我企业对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预防和降低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引发严重社会危害,依据《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公路法》、《中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标准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推行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升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很态相结合,提升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道路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各项保障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有序、部门协作 在各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在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全方面实施“经理主管,分级负责”制度要求。各负其职,各负其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其它部门亲密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旅客运输突发事件联动处理机制。 二、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安全管理委员会(应急领导小组)和职责 主任:董事长总经理叶佑华 副主任:徐文、张泽春 组员:蔡长明、袁继刚、熊远田、黄凌飞、刘志全、 徐志超、余青松、高志平、熊伟 1、日常状态下职责以下: 审定相关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及其政策、计划;审定应急经费预算;领导本企业行车安全,研究分析行车事故突发问题,认真落实施车安全责任制和单位管理标准;认真开展组织实施行车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供驾驶员整体素质;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车辆技防管理工作,督促对出入车辆检验,整改隐患车辆。 2、应急状态下职责以下: 决定开启和终止旅客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负责统一领导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公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验实施情况;依据上级领导部门要求,或依据应急处理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依据需要,会同上级相关部门,制订应对突发事件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当突发事件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领导部门指令,实施对应应急行动;其它相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保障和应急队伍 1、组建标准 各科室部门根据“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标准建立道路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 2、应急运力立案管理 建立对应应急运力档案,包含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每十二个月针对贮备运力技术情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立即进行调整、补充,立即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更新立案。 3、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不一样类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应急管理机构应为应急处理过程中有安全风险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四、资源保障 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所需各项经费,按要求程序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中。 应急领导小组要依据每十二个月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报站领导审批,并统一负责该项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 五、宣传和培训 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统一道路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纲领和教材,编印各类通俗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快速查询,提升宣传和培训效果,并经过广播、录像、板报、宣传画等多个渠道,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宣传工作。 各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评指标,定时开展应急培训工作。标准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最少接收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并依据培训统计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动态管理,提升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 六、应急能力建设评定 应急领导小组应定时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定工作,建立规范化评定机制,综合运输线路规模、组织体系、后勤保障、应急队伍数量、规模、等原因,制订客观、科学评价指标,提出评定方法和程序。 七、责任和奖惩 道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施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优异集体和个人要立即地给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关键信息或应急管理工作有其它渎职、渎职行为,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应急方法 1、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采取应急方法,保护好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立即报“120”抢救受伤人员并快速汇报当地公安机关、保险企业; 2、配合公安机关、保险企业勘查现场及作好事故分析责任划分,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3、严格按“四不放过”标准,作好事故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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