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概述样本.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661527 上传时间:2024-07-12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106.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概述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概述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概述样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概述样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概述样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法规制度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基础概念一、建设工程监理制产生背景() 从新中国成立直至20世纪80年代,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基础上是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包含具体项目计划),由国家统一财政拨款。当初工程管理基础上采取两种形式:自行管理-对于通常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己组成筹建机构,;指挥部管理-对于重大建设工程,则从和该工程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由指挥部进行管理。弊端: 管理者无责任、无风险、有权力、不懂行、临时性后果:教训却不停反复发生、工期延长、投资“三超” (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 80年代:投资有偿使用(即“拨改贷”)、投资包干责任制、投资

2、主体多元化、工程招标投标制等。改革传统建设工程管理形式,已经势在必行建设部于1988年公布了“相关开展建设监理工作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并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建筑法以法律制度形式作出要求,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方面推行阶段。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必需性及类型1、项目管理 -就是为使项目实现所要求质量、所要求时限和投资额所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必需性 建筑市场特点+建筑商品生产过程特点建筑市场特点:A、 建筑商品生产和交易同时性。B、 交易社会性: 并非投资者有钱就能够上项目,承包商有本事

3、就能够施工项目。建筑商品生产过程特点:1)、建筑商品生产周期比较长,资金投放量比较大,地理位置影响也较大;2)、生产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可预见原因,如多种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原因3)、生产过程是一次性,不可逆转,建筑商品形成后,不好更换;4)、生产工艺是单向性,一个产品一个样,不能批量生产,同一图纸,建在不一样地方,不一样队伍施工,产品全部不一样;5)、检不足大。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类型宏观管理-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管理是宏观上,即关键对建筑市场秩序、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微观管理-对一个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标管理1)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业主、承包商和咨询顾问业主(项目法人)-是工程项目标买方。集责、

4、权、利于一身。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是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业关键对工程项目标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实施全过程负责。承包商-是工程项目标卖方。她们负责根据和业主签署工程承包协议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从中取得收益。国外承包商多指工程项目标施工方,中国承包商概念中则包含设计单位在内。咨询顾问(又称咨询工程师,建筑师)-是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业主或承包商提供有偿专业服务单位(或个人)。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类型建设项目管理-业主对建设项目标管理,由业主进行工程项目标总管理,即全过程管理,该管理包含从编制项目提议书至项目完工验收使用全过程施工(设计)项目管理-由承

5、包商进行对作为施工(设计)对象工程项目进行管理3)、业主项目管理A.业主项目管理出发点-“经济”和“效率”工程项目标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拥有项目标决议权、经营权和管理权。B.业主项目管理最好方法-是求援于第三方,即委托职业化咨询顾问为其提供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以填补她们在项目管理中不足,这也是工程建设监理基础思想。三、建设工程监理概念() (一)定 义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含有对应资质工程监理企业,接收建设单位委托,负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建设行为进行监控专业化服务活动。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项目法人,是委托监理一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拥有确定建设工程规模、标准、功效和选择勘

6、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决定权。工程监理企业-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监理资质证书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经济组织。 (二)监理概念关键点 1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主体-工程监理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不一样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后者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它含有显著强制性,是行政性监督管理,它任务、职责、内容不一样于建设工程监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监督管理也不能视为建设工程监理。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提-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 3建设工程监理依据 (1)工程建设文件 包含: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同意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

7、许可证等。 (2)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包含:建筑法、中国协议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要求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也包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和相关建设工程协议 工程监理企业应该依据两类协议,即工程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签署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和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签署相关建设工程协议进行监理。 4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工程范围和阶段范围。 (1)工程范围。依据建筑法,国务院公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施强制性监理工程范围作了标准性要求,建设部又深入在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

8、规模标准要求中对实施强制性监理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要求。下列建设工程必需实施监理: 1)国家关键建设工程:依据国家关键建设项目管理措施所确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它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建设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工程:包含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项目;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援助资金项目。

9、 5)国家要求必需实施监理其它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产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2)阶段范围。 工程建设投资决议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现在关键是施工阶段。 四、建设工程监理性质() 1服务性-工程监理企业既不直接进行设计,也不直接进行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造价,也不参与承包商利益分成。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和必需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关键方法是计划、控制、协调,关键任务是控制建设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该达成基

10、础目标是帮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关键方法+关键任务+最终目标 =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服务内涵 2、科学性-用科学思想、理论、方法、手段才能完成监理任务科学性公正性科学性关键表现在:1)工程监理企业应该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人员担任领导;2)应该有足够数量、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监理工程师组成骨干队伍;3)要有一套健全管理制度;4)要有现代化管理手段;5)要掌握优异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积累足够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6)要有科学工作态度和严谨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发明性地开展工作。 3独立性 -监理独立性是公正性基础和前提,对监理工程师独立性要求也是国际通例

11、独立-指不依靠外力,不受外界束缚 4公正性-公正性是咨询监理业国际通例、是社会公认职业道德准则监理工程师在处理事务过程中,不受她方非正常原因干扰,依据和工程相关协议、法规、规范、设计文件等,基于事实,维护和保障业主正当利益,也不能损害承包商正当权益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协议条件(红皮书)第2.6 款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第五条FIDIC基础标准之一就是监理工程师在管理协议时应公正无私。美国建筑师协会(AIA)土木工程施工协议通用条件第4.2.12款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土木工程施工协议条件第2(8)款中国建筑法第三十四条 公在开展建设工

12、程监理过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应该排除多种干扰,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尤其是当这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企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相关协议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正当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正当权益。比如,在凋解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和工程延期,进行工程款支付控制和完工结算时,应该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五、建设工程监理作用()(一)有利于提升建设工程投资决议科学化水平 (二)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建设行为 (三)有利于促进承建单位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四)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有以下三种不一样表现: (1)在满

13、足建设工程预定功效和质量标准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 (2)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效和质量标准前提下,建没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或全寿命费用)最少; (3)建设工程本身投资效益和环境、社会效益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和发展趋势一、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基础()1988年中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初就明确界定,中国建设工程监理是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所依据基础理论和方法来自建没项目管理学。建设项目管理学,又称工程项目管理学,它是以组织论、控制论和管理学作为理论基础,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和建筑市场特点而形成一门新兴学科。研究对象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目标有效控制,包含费用(投资)目标、时间

14、(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控制。从管理理论和方法角度看,建设工程监理和国外通称建设项目管理是一致,这也是中国建设工程监理很轻易为国外同行了解和接收原因。 需要说明是,中国提出建设工程监理制构想时,还充足考虑了FIDIC协议条件。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中国接收世界银行贷款建设工程上普遍采取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协议条件,这些建设工程实施效果全部很好,受到相关各方重视。而FIDIC协议条件中对工程师作为独立、公正第三方要求及其对承建单位严格、细致监督和检验被认为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在中国建设工程监理制中也吸收了对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要求,以确保在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同时,不损害承建单位

15、正当权益。同时,强调了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监督、检验和验收。 二、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特点 中国建设工程监理不管在管理理论和方法上,还是在业务内容和工作程序上,和国外建设项目管理全部是相同。但在现阶段,因为发展条件不尽相同,关键是需求方对监理认知度较低,市场体系发育不够成熟,市场运行规则不够健全,所以还有部分差异,展现出一些特点。 (一)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对象含有单一性在国际上,服务对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中国,服务对象:建设单位能够认为中国建设工程监理就是为建设单位服务项目管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制度建设项目管理是适应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新需求产物,其发展过程也是整个建筑市场发

16、展一个方面,没有来自政府部门行政指导或干预。而中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一项新制度提出来,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置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工作专门机构,而且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要求了必需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范围。其结果是在较短时间内促进了建设工程监理在中国发展,形成了一批专业化、社会化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队伍,缩小了和发达国家建设项目管理差距。 (三)建设工程监理含有监督功效 中国工程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组成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和承建单位即使无任何经济关

17、系,但依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妥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预先防范,或指令立即更正,或向相关部门反应,请求纠正。不仅如此,在中国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强调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监督、检杳和验收,而且在实践中又深入提出了旁站监理要求。中国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工作所达成深度和细度,应该说远远超出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工作深度和细度,这对确保工程质量起了很好作用。 (四) 市场准入双重控制发达国家:只对专业人士执业资格提出要求我 国:对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双重控制三、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 (一)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道路市场规则尤其是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还不健全:市场机制,包含信用机制、价

18、格形成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仲裁机制等还未形成。应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么,才能使中国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轨道,才能适应加入WTO后新形势。 (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剪发展 现在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现有体制上、认识上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原因。从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标大量增加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将是中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趋向。 (三)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四)加强培训工作,不停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五)和国际通例接轨,走向世界应该认真学习和研究国际上被普遍接收规则,

19、为我所用 第三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是指依据中国立法法要求,制订和公布施行相关建设工程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总称。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机关和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规范工程建设活动法律规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给予公布,如中国建筑法、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协议法、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城市计划法等。 建设工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订规范工程建设活动各项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给予公布,如建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20、。 建设工程部门规章是指建设部根据国务院要求职权范围,独立或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依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订规范工程建设活动各项规章,属于建设部制订由部长签署建设部令给予公布,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要求等。效 力: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二) 和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1法 律(1)中国建筑法;(2)中国协议法;(3)中国招标投标法;(4)中国土地管理法;(5)中国城市计划法;(6)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国环境保护法;(8)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行政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3)中国土地管理法实

21、施条例。3、部门规章(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要求;(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措施;(3)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要求;(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措施;(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措施;(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要求;(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验收立案管理暂行措施(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1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汇报和调查程序要求(15)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

22、二、建 筑 法全文分8章累计85条。整部法律内容是: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关键,以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为根本形成。(一)总 则-内容包含:立法目标、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建筑活动基础要求、建筑业基础政策、建筑活动当事人基础权利和义务、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主体。 (1)立法目标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2)建筑法调整地域范围是中国境内,调整对象包含从事建筑活动单位和个人和监督管理主体,调整行为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隶属设施建造和和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活动。但建筑法中相关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

23、、承包、严禁转包,和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要求,电适适用于其它专业工程建筑活动。 (3)建筑活动基础要求是建筑活动应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4)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建筑活动应该遵遵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她人正当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建筑活动。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 建筑许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单位申请,依法对建筑工程所工含有施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条件,准许该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并颁发施工许可证一个制度。具体内容包含:

24、(1)施工许可证申领时间、申领程序、工程范围、审批权限和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汇报之间关系; (2)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和颁发施工许可证时间要求(3)施工许可证有效时间和延期要求;(4)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相关要求;(5)取得开工汇报建筑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和开工汇报使用期要求 (三) 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 1相关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通常要求 2相关建筑工程发包 内容包含:建筑工程发包方法;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建筑工程招标行为主体和监督主体;发包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或含有对应资质条件承包单位;政府部门不得滥用权力限定承包单位;严禁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发包单位在承包单位采购方

25、面行为限制要求等。 3相关建筑工程承包 内容包含:承包单位资质管理要求;相关联合承包方法要求;禁上转包;相关分要求等 (四)相关建筑工程监理 (1)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能够要求实施强制性监理工程范围。(2)实施监理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含有对应资质条件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和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应该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协议。(3)建筑工程监理应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4)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该将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建筑施丁企业。 (5)工程监理单位

26、应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监理范围内,负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该依据建设单位委托,客观、公正地实施监理仟务。 工程监理单位和被监理工程承包单位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给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6)工程监理单位不根据委托监理协议约定推行监理义务,对应该监督检验项目不检验或不根据要求检验,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应该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应该和承包单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 相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内容包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制度;建筑工程设计应该确保工程安全性能;建筑施

27、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采取安全防护方法;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相关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义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采取保护环境方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办理施工现场特殊作业申请同意手续要求;建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国家监察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要求;劳动安全生产培训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相关安全生产义务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权利;建筑施工企业为相关职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求;包含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房屋拆除要求;施工中发生事故应采取紧急方法和汇报制度要求。 (六)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

28、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必需符合相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要求 (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要求; (3)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降低工程质量要求 (4)相关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责任要求; (5)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责任要求;(6)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择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给商要求;(7)施工企业质量责任; (8)施工企业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要求; (9)相关建筑物合理使用寿命内和工程完工时工程质量要求; (10)相关工程完工验收要求; (11)建筑工程实施质量保修制度要求; (12)相关工程质量实施群众监

29、督要求。 (七) 法律责任 对下列行为要求了法律责任: (1)未经法定许可,私自施工; (2)将工程发包给不含有对应资质单位或将工程肢解发包;无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3)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它方法许可她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4)将工程转包,或违反法律要求进行分包; (5)在工程发包和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 (6)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转让监理业务;(7)包含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装修工程,违反法律要求,私自施工;(8)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法律要求,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方法给予消除;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员冒险作业,所

30、以造成严重后果; (9)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违反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0)没计单位不按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 (11)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有其它不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 (12)建筑施工企业不推行保修义务或拖延推行保修义务; (13)违反法律要求,对不含有对应资质等级条件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 (1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要求,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工程发包给指定承包单位;(15)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合格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按合格工程验收。

31、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为基线,要求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等内容,并对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作了标准要求。 (一) 总 则 包含:制订条例目标和依据;条例所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相关遵守建没程序要求等。(1)目标-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法;(2) 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凡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等相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需遵守本条例;(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

32、位;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没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 (5)必需严格遵守建设程序: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需严格实施基础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私自简化基础建设程序。 (二)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发包方面要求;依法进行工程招标要求;向其它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提供和建设工程相关原始资料和对资料要求要求;工程发包过程中行为限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要求;委托监理和必需实施监理建设工程范围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要求,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使用建筑材

33、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方面约束性要求;包含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装修工程相关要求;完工验收程序、条件和使用方面要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 质量管理条例第12条,对委托监理作了关键要求: (1)实施监理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该委托含有对应资质等级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能够委托含有工程监理对应资质等级并和被监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该工程设计单位进行监理。(2)下列建设工程必需实施监理:国家关键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工程;国家要求必需实施监理其它工程。 (三)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

34、计单位市场准人条件和行为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质量责任要求;勘察结果质量基础要求;相关设计单位应该依据勘察结果进行工程没计和设计文件应该达成要求深度并注明合理使用年限要求;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要求标准;除特殊要求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和供给商;相关设计单位应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进行具体说明要求;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面义务。 (四)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市场准人条件和行为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和建立质量责任制,和实施总承包工程质量责任要求;相关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责任负担要

35、求;相关施工依据和行为限制方面要求,和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方面义务;相关施工单位使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前必需进行检验要求;相关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隐蔽工程检验要求;相关试块、试件取样和检测要求;工程返修要求;相关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等。 (五)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1) 市场准人和市场行为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该依法取得对应等级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负担工程监理业务。严禁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以其它工程监理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严禁工程监理单位许可其它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负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 工程监理单位和被监理单

36、位关系限制性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和被监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给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不得负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监理依据和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负担监理责任。 (4)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及权力方面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该选派含有对应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完

37、工验收。 (5)监理方法要求: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六)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内容包含:相关国家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和质量保修书出具时间和内容要求;相关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要求;施工单位保修义务和责任要求;对超出合理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继续使用要求。 (七) 监督管理 (1)相关国家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求;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验; (3)相关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对国家出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验要求,和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验要

38、求; (4)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能够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要求;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验;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验时有权采取方法; (7)相关建设工程完工验收立案制度要求; (8)相关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要求; (9)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单位不得滥用权力要求; (10)相关工程质量事故汇报制度要求;(11)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社会监督要求。 (八) 罚 则 对违反本条例行为

39、将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有: (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含有对应资质等级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委托给不含有对应资质等级工程监理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推行或不正当推行相关职责;未经同意私自开工;建设工程完工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许可其它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勘察单位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勘察结果或末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和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厂、供给商;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

40、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有不根据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其它行为;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未对包含结构安全试块、试件和相关材料取样检测;施工单位不推行或拖延推行保修义务。(3)工程监理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负担监理业务;转让监理业务;和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根据合格签字:工程监理单位和被监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给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负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下简称监理规范)分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

41、计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施工协议管理其它工作、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设备采购监理和设备监造累计8部分,另附有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础表式。 (一) 总 则(1) 制订目标:为了提升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设备监造监理工作。 (3) 相关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必需签署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要求。 (4)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要求。 (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正当权益。 (6)建设工程监理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国家其它相关强制性标准、

42、规范要求。 (二) 术 语 监理规范对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工地例会、工程变更、工程计量、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设备监造、费用索赔、临时延期同意、延期同意等19条建设工程监理常见术语作出了解释。 (三)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该部分内容包含: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职责和监理设施。 1、项目监理机构(1)相关项目监理机构建立时间、地点及撤离时间要求(2)决定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规模原因;(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要求 (4)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应书面通知建设单

43、位和监理人员改变相关要求。 2、监理人员职责 监理规范要求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职责,具体内容见第四章第三节。 3、监理设施 (1) 建设单位提供委托监理协议约定办公、交通、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船理协议约定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在大中型项目标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计算机辅助管理。 (四)监理计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计划要求了监理计划编制要求、编制程序和依据、关键内容及调整修改等。2监理实施细则要求了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求、编制程序和依据、关键

44、内容等。(五)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1、制订监理程序通常要求 制订监现丁作程序应依据专业工程特点,应表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要求,应重视工作效果,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评标准、工作时限,应符合委托监理协议和施工协议,应依据实际情况改变对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工作包含:熟悉设计文件;参与设计技术交底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闩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确保体系;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资料并答认;检验测量放线控制结果及保护方法;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符合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参与第一次

45、工地会议,并起草会议纪要等。 3、工地例会 要求工地例会制度,包含:会议住持人、会议纪要起草和会签,会议关键内容,和相关组织专题会议要求。 4、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要求了项目监理机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内容: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审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方法审杳;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控制方法;对承包单位试验室考评;对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控制方法;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计量设备技术情况定时检验;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验;旁站监理内容;审核、签认分项工程、分部下程、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点应采取方法;发觉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今,整改完成并符合要求要求应立即签署工程复工令;质量事故处理等。 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要求厂项日监理机构进行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完工结算程序,同时,要求了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关键工作:应对工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工程监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