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管理部管理依据
1 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2 招标书、投标书及投标承诺;和业主单位签署施工总承包协议;业主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相关文件要求;集团企业、五企业、总承包部等上级相关要求。
3 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要求。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中国葛洲坝集团平凉至华亭施工总承包四分部。
第三条 本措施中葛洲坝第五工程以下均简称企业,葛洲坝集团平凉至华亭施工总承包项目部以下均简称总包部;葛洲坝集团平凉至华亭施工总承包四分部以下均简称四分部。
第四条 本措施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管理措施由四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一节 管理方法
第五条 四分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四分部设总工程师为技术总责任人。
第六条 四分部工程管理部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协调。
工程管理部门岗位依据施工生产需要实施动态管理,按“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授权”标准,明确职责和权限,实施岗位责任制。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七条 管理职责
1 落实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建设工程法规、标准;认真实施施工总承包协议对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和企业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2 按业主单位管理要求和投标承诺,编制工程管理部管理措施并指导分部实施。
3 参与企业组织施工调查,组织关键工程开工前施工调查;组织交接桩、复测、施工测量和完工测量。
4 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大专题施工方案,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相关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纠正和预防方法并组织实施。
5 组织施工图核查;参与总承包部单位组织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优化;负责对分部技术交底工作。
6 组织工程开工汇报申报工作。
7立即、正确、全方面地掌握施工动态;传达总承包部领导和上级对施工生产指示、决定及要求,并检验、搜集及反馈实施情况;立即对生产要素进行检验分析,正确地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反馈施工生产信息。
8负责对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施工技术方法进行控制。
9负责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和应用。
10 严格实施变更设计程序,负责变更设计申报并组织实施。
11参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事故和重大不合格品调查、分析和处理。
12参与经济活动分析,提出施工技术管理方面成本控制方法。
13按业主单位和接管单位要求组织编制完工资料,并负责汇总、整理、移交给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施工技术总结。
14组织施工过程中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工程自验和参与业主单位组织初、复验。
15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第八条 管理权限
1 有权对下属劳务队工程管理工作进行检验评选,并按要求给奖惩提议权。
2 有权阻止和纠正不按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行为;有权阻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错误操作。
3 有权要求各劳务队在该项目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配置资源。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第一节 目标和依据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总体策划综合性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正常施工基础依据,是确保工程项目全方面实现工期、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效益等管理目标综合性技术、经济文件。
第十条 编制依据
1 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定额等。
2 企业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3 招投标文件、协议文件、协议、设计文件、会议纪要等。
4 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下达施工组织安排、监理计划、投资计划、施工计划及相关要求等。
5 施工调查总结及企业下达施工组织安排关键点。
6施工技术水平、施工能力,机械设备装备等。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审批程序符合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要求。
第二节 编制和审查
第十二条 编制标准
1 实施国家、行业及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投标承诺和协议中各项要求,确保工期、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效益各项目标实现。
2 根据施工总承包协议和业主、监理单位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本着先关键后通常标准全方面计划。
3 依据工程项目特点,搞好资源配置,合理布署施工力量。
4 采取科学、优异、成熟施工方法和工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5 落实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标准,充足利用当地资源,降低施工运输和投入。
6 依据当地气候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工程施工,确保整年均衡施工。
7 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落实“统筹计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正临结合、节省投资”标准。
第十三条 编制内容
1 编制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总承包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管理文件,产品特征、工艺要求、验收依据等相关信息。
2 工程项目概况:工程范围、工程概述和特点,任务划分、施工队伍安排、工程件名和数量、地理环境、气候情况。
3 项目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
4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和权限。
5 项目多种资源配置方案/需求计划:人力资源、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资金使用、监测装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统计等。
6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项目临时用电方案、用水方案、临时设施、临建方案、试验检测中心筹建方案)。
7 项目施工平面部署,附图。
8 识别项目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项目施工、管理疑难/关键控制过程,关键环境原因、不可接收风险;制订控制目标、指标。
9 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
10 工程施工次序及进度计划(形象进度图、网络图等)。
11 监视/测量方案,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满足工程质量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特征,符合要求要求。
12 物资采购/贮存方案。
1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方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急预案。
14 施工组织方法(质量确保方法、安全技术方法、环境保护方法、水土保持方法、工期确保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方法等)。
15 对产品(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设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重大影响场所标识方案,对有可追溯性要求产品,要进行可追溯性标识。
16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
17关键附表
1)分项工程数量表及分季度完成数量表;
2)工程材料数量表及分季度材料供给数量表;
3)机具、设备配置数量及关键设备机具进、退场计划表;
4)劳动力数量及分季度需要数量表。
18关键附图
1)项目工程施工平面部署图;
2)关键工程分布及计划施工进度图;
3)关键施工结构物设计技术方案示意图。
第十四条 编制和审查
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由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提供必需资料,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企业组织审查,按审查意见立即修改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修改完善后施工组织设计报企业确定,同时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审批。
3经审批后组织项目部学习和熟悉,并下发项目部实施。
第五章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
第一节 目标和依据
第十五条 编制目标: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预防和降低施工安全事故,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管理目标。
第十六条 编制依据: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企业颁发相关措施。
第二节 内容和分类
第十七条 施工技术方案关键内容:施工方法、施工次序、选择材料机械、技术关键点、安全技术方法、质量确保方法、环境保护方法,危险性大工程同时制订对应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施工技术方案分类
(一)通常施工技术方案:除重大、专题方案外全部属通常施工技术方案,通常施工技术方案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专题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成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1 基坑支护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出5米基坑(槽)采取支护结构施工工程;或基坑未超出5米,但周围环境复杂、坑(槽)底有流砂层、地下水位在坑(槽)底以上、坑(槽)范围内有地下管线等工程。
2 土石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出5米或采取深孔爆破土石方工程。
3 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滑模、爬模、挂蓝、造桥机等;多种特殊结构模板工程(钢板桩围堰、双壁钢围堰、钢套箱等)。
4 起重吊装工程:包含架桥机、龙门吊、塔吊。
5 支架工程:搭设高度超出24米脚手架、塔架、膺架;跨度超出50米拱架;架设桥梁用导梁。
6 拆除、爆破工程:采取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7 隧道工程:长度大于3千米隧道工程。
8 桥梁工程:水深大于2米、小于10m基础;墩高大于50米、小于110米墩台; 100米以下连续刚构或连续梁等桥梁工程。
9 其它工程: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和走行;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又没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工程。
10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要求或业主有要求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成一定规模危险性大工程需要单独编制专题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教授论证审查。
1 桥梁工程:水深10米以上深水基础;100米以上连续刚构或连续梁等结构复杂桥梁工程。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要求或业主有要求其它危险性大工程。
3企业认为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工程。
第三节 编制和审查
第十九条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
1 通常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总承包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办理。
2 专题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负责编制,由项目部技术责任人审核,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审查签字,由工程管理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3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总承包部总工程师审核并签字,报企业组织教授论证审查,工程管理部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推行相关报批程序。
第四节 监督和检验
第二十条 监督和检验
1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工程管理部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检验;总承包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进行现场监督。
2工程管理部按职责分工立即搜集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情况,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和相关部门通报。
第六章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
第一节 施工平面设计
第二十一条 施工总平面设计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设计。
第二十二条 施工平面设计标准
1 在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条件下,尽可能利用永久性征地,方便降低临时租地。
租用土地时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安排分阶段租用,避免晚用早租。
2 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部署在使用地点周围,以降低工地运输。
3 临时工程和正式工程尽可能结合。如临时电力线路和正式电力线路、临时房屋和正式房屋、临时水源和正式水源、临时道路和正式道路,存梁场、制梁场等综合考虑,尽可能降低临时工程。
4 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防洪、防火、保护文物和保护环境和标准化工地建设等要求。
5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第二十三条 施工平面设计关键内容
1 工程项目标位置、现场范围及和现有建筑物关系。
2 项目部驻地、施工生产用地、场内外道路、排水设施。
3 生产、生活和文化娱乐设施及供电、供水、通信设施部署。
4 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场地部署,机械设备安装存放及材料加工场地部署。
5 取、弃土场,采砂、石场,混凝土搅拌站、预制场等分布及部署。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平面设计步骤
(一)对施工区计划,通常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依据施工方案要求,确定关键施工机械设备位置。
2 待安装设备、材料、构件堆放位置计划。
3 确定运输线路。
4 确定仓库和加工厂位置。
5 现场供水、排水及电力线路部署等。
(二)对于生活区平面设计考虑施工区和生活区分开部署,但不宜相距太远。生活区应集中,便于管理和安排服务性设施;生活区还需要考虑防火及卫生防疫要求。
第二节 设计文件核查
第二十五条 经过核查设计文件,能够了解、掌握工程建设项目标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数量、关键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同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查对、贯通复测及工程构筑物定位测量情况,立即提出核查意见,确保工程项目标施工进度、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 核查程序
1 学习阶段: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在施工前认真学习、熟悉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求,明确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步骤等相关技术问题。
2 初步核查:在学习、熟悉设计文件基础上,认真核查设计文件具体情况。
3 综合核查:在初步核查基础上进行综合核查,关键是核查各建筑物之间、各施工区段之间、各专业之间等相互关系,消除误差,进行协调配合等工作。
4 汇总上报:将核查情况汇总填写设计文件核查汇报,经总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分别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二十七条 核查制度
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部门、安全质量部门、机械物资部门及分管地亩拆迁人员和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参与,分专业进行核查。核查内容:
1 核查设计对工程施工条件要求,进行施工可行性复核。
2 核查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赔偿数量是否和实际相符。
3 核查管内关键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地质资料、工程数量、临时过渡工程及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
4 核查各专业工程配合施工方案。
5 核查大临工程设计数量。
6 核查工程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材料设备采购供给渠道。
7 核查线路平、纵断面图,长短链、线路坡度、标高等是否正确,核查路基横断面,计算其数量和设计数量是否相符。
8 核查土石方调配及取弃土位置选择是否合。
9 核查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
10 核查桥梁、涵洞地质钻探资料、基础类型、孔跨(孔径)式样、结构尺寸、关键工程数量是否正确。
11 核查各专业工程件名、数量是否清楚、齐全、正确。
12 多种预留孔洞、沟槽和预埋件部署情况。
13 核查平面图尺寸数据、关键工程数量及配套设施。
第二十八条 核查汇报申报
1工程管理部立即将全部设计文件核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核查汇报,经总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分别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由工程管理部落实处理结果,并以会议纪要或设计单位书面资料作为施工依据。
2工程管理部保留设计文件核查汇报。
第三节 开工报审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标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要求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时间。
第三十条 工程开工应含有条件
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同意。
2 (租)地、拆迁和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已按要求程序审签完成。
4 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能满足施工需要。
5 工地部署、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房屋、通讯、运输便道等满足开工需要。
6 经同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
7 施工测量和技术交底已经完成。
8 施工现场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确保方法已建立,组织机构健全。
9 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经验收合格,多种检测、试验设备取得认证,材料试验能满足开工要求。
10 对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已完成,专业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做到持证上岗。
11 设计文件核查、优化设计工作已完成。
12 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等其它要求。
第三十一条 开工汇报报送和审批
1 施工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检验确定已含有开工条件时,按业主单位要求提出书面开工报审表及对应资料,呈送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正式工程方可开工。
2 项目标开工报审表及对应资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填写,于开工前十五天或业主单位要求时间内送监理单位签认后报业主单位审批。
第四节 技术交底
第三十二条 技术交底内容
1 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标准、关键技术条件、水文地质特点、工程项目标关键技术方案及总体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图纸、设计补充通知、变更设计结果、图纸核查统计、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核查提出意见会签纪要、构配件、设备、材料代用等相关技术文件。
2 工程特点、建筑形式、基础类型、结构尺寸、工艺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采取设计规范、确定抗震等级等。
3 施工范围、工程任务和工期、进度要求,各专业、各工序相对配合关系。
4 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5 施工注意事项、安全操作关键点及注意事项、重、难、险工程应急预案等。
6 施工技术方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
7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特殊要求,对操作施工工艺复杂项目,必需时可采取样板、示范操作等。
第三十三条 工程管理部组织对各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就业主单位组织技术交底内容及项目关键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向各项目部进行交底。
对重大、复杂、安全风险大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由工程管理部依据需要邀请相关专业设计责任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方便掌握该项工程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应采取技术方法和安全方法。
第三十四条 经过会议形式技术交底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立即下发作为施工依据,并纳入工程档案。
其它技术交底采取书面形式,并经第二人复核确定无误后作为施工依据,技术交底资料应妥善保留备查。
第五节 施工测量
第三十五条 职责和分工
1 总承包部总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施工测量责任人,负责测量方案、施测方法、测量结果及监控量测数据审核。
2工程管理部测量技术人员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组织工程交接桩、复测、控制测量、完工测量工作。
3关键工程控制测量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进行。
第三十六条 交接桩
1 依据工程平面图、控制桩表、水准基点表、工程精测结果书,逐一清点交接基线平面控制桩、水准基点桩、建筑物位置桩(或坐标桩)和精测地段控制桩。
2 交接桩双方应各指定一名责任人共同进行交接桩工作,交接桩位要逐一现场查看、点交(有条件时应对曲线转角进行现场实测)、做好统计并经双方签认。交接统计应具体注明缺桩、桩橛损坏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三十七条 施工测量
1 交接桩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对全管段进行贯通复核测量(简称复测),并编写测量结果汇报。线路复测内容包含:平面位置控制桩坐标、复核曲线转向角、测定曲线,复核曲线间夹直线、增设施工桩橛,复核中线长度、测定断链,复核水准基点标高、增设水准基点、测定施工桩位标高,复核建筑物位置桩(或坐标桩),复核精测地段精测桩。
2关键工程进行控制测量并编写控制测量结果汇报。
3完工测量按协议要求进行。
第三十八条 施工测量管理
1 施工测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部及行业颁布规范、规则等。
2工程管理部每十二个月对管辖内测量管理工作情况定时进行自查。
3 认真落实实施测量结果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需经过第二人复核计算,结构物放样测量应采取二种测量方法复核或第二人独立测量复核。内业测量结果,必需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查对。未经第二人计算复核并确定无误资料严禁使用。
4 测量原始统计、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需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妥善保管。
第七章 技术资料管理
第一节 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十九条 技术资料包含施工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统计,是编制完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工程成本分析等工作基础依据和基础资料。
第四十条 技术资料内容
1施工设计文件(包含设计文件核查、变更洽商统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2施工技术等会议纪要、协议,业主单位组织设计交底。
3业主、监理单位、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相关文件及内业资料管理相关要求。
4国家、行业及地方公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细则、要求、标准设计图、施工手册、科技情报资料。
5施工调查资料及施工调查总结、项目总体策划。
6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论证会议纪要、审批文件,施工工艺标准,技术性较强及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生产计划。
7开(复工)报审及批复文件、资料。
8多种施工统计、施工测量资料、地面沉降观察及监控量测结果统计、工程日志。
9工程预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检验证、基础、结构验收,设备安装工程统计。
10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方法、创优计划、工程质量检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1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技术方法。
12施工技术总结、施工过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统计、完工文件、完工验收汇报、验收统计。
13其它技术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及电子版技术资料)。
第四十一条 技术资料管理
1 设计文件
负责和设计单位联络,负责设计文件索取、分发和管理。
2 施工设计核查资料
负责管理自行组织核查全部核查计算资料及各项目部自行组织核查后上报资料。
3 施工调查资料
负责管理企业组织和总承包部组织施工调查全部资料。
4 开(复)工报审资料
负责开(复)工报审管理,立即将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复开(复)工报审转发项目部。
5技术交底资料
负责管理企业、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及自行组织全部技术交底资料。
6测量资料
保留管段范围内交接桩统计、贯通复测、完工测量资料及关键工程测量方案。
7完工文件所需相关签证统计、验收统计、施工统计和其它完工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整理,然后上报工程管理部存档。
第四十二条 管理要求
1 施工技术资料搜集、保管和管理作为一项关键工作内容,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管理工作责任,并认真落实实施。
2 技术资料搜集真实立即统计施工全过程,按施工专业分类分阶段搜集,资料整理按单位工程分类组卷。健全各类资料分类收发、登记、保管和借阅等制度,并责任到人。
3施工技术资料由专员管理,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施工技术资料情况。
第四十三条 标准、规范管理。
1 施工所使用多种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购置、负责管理。
2工程管理部立即掌握和工程建设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动态,立即以文件形式向项目部通报标准、规范颁发、修改和作废情况。
3接到企业工程管理部通报后,立即清理本项目所管理使用相关标准、规范。
4定时检验所属各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使用情况,并定时将本项目所使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上报企业工程管理部核查。
5 标准设计图分类存放,定时清理,立即补充新图,更换修改图纸和剔除旧图,需保留作为参考旧图应有作废标识,并注明修改、作废日期和依据。
第二节 施工技术总结管理
第四十四条 施工技术总结,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和施工技术应用实践统计。编写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是为了总结施工中经验教训,提升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形成企业技术资产,为后续工程承揽和施工提供依据和借鉴资料。
第四十五条 对于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特殊施工方法工程应编写专题施工技术总结。
第四十六条 施工技术总结内容
(一)工程概况:工程范围及关键工程数量、关键技术条件及标准、自然条件、施工特点、工程造价、工程开完工日期等。
(二)施工准备:征地拆迁、大小临工程设计施工情况、材料、设备、人员配置进场及其它相关问题处理情况等。
(三)施工组织:组织机构、施工队伍部署、工期安排、工程任务划分等。
(四)施工过程
1 关键工程进度及逐年完成任务情况。
2 物资供给及消耗情况。
3 机械配置及使用情况。
4 关键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和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情况。
5 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方法,重大变更设计和工程索赔等情况。
(五)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管理情况
1 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2 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采取关键方法和成效。
3 项目创优质工程情况。
4 工程自验和验收交接情况、对工程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工程质量评价。
(六)工程施工和管理关键经验、教训和体会。
(七)附表(图)
1 关键工程数量汇总表。
2 关键工程机械使用统计表。
3 关键材料使用数量统计表。
4 工程平面、横纵断面示意图。
(八)工程照片及音像资料:工程开工、完工、关键工程、采取“四新”技术等工程照片及音像资料。
第四十七条 项目部施工技术总结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积累资料,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进行编写,工程管理部推行督促、指导职能。
本项目标总体施工技术总结由总承包部组织工程管理部、相关人员立即进行编写。
第三节 完工文件管理
第四十八条 完工文件是建设项目标真实统计,是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关键依据,也是办理工程结算关键组成部分。
编制完工文件要落实“谁施工谁编制”标准,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随完随编、分口编写、集汉字整,确保完工文件齐全完整、内容正确、系统配套、整齐美观。
完工文件应依据业主单位、接管使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四十九条 完工文件编制由总工程师组织,组成完工文件编制机构,并保持编制人员相对稳定,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关键人员必需参与完工文件编制。
在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按专业和工点建立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确定搜集内容,重视相关资料积累,完工文件编制含有可追溯性,做到一项工程完工,即完成完工文件编制。
第五十条 完工文件编制分工
负责组织、指导各项目部根据要求编制,协调各项目部进行组卷,负责完工文件汇总和移交。
第五十一条 完工文件编制要求
1 完工文件真实地反应工程结构技术情况,文件、资料必需齐全、完整、正确、清楚,和工程完工实际情况相符。
2 完工文件要坚持专员复核制度,对全部完工图、表、资料均指定专员进行复核,确保正确无误。
3 完工文件签署齐全,法律手续完备,完工图有正规图标。
第五十二条 完工文件移交归档
1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向档案接管单位移交工程完工文件。同时按企业要求归档范围,统一向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归档文件。
2完工文件编制要随时接收档案接管单位监督指导。
第八章 完工验收管理
第五十三条 工程项目按承包协议要求工程全部完工后,工程管理部组织成立自验工作组组织项目自验,使之达成完工验收条件。
1 自验工作组根据设计文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协议要求,对完工项目标工程数量、质量、完工资料进行全方面检验。关键检验是否达成验收条件,是否存在质量和影响安全生产隐患,完工文件(资料)是否齐备、是否和工程实物一致,并进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验。
2 工程自验工作结束后,自验工作组对工程项目验收中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研究分析,写出完工自验汇报。制订纠正方法,立即组织整改。
第五十四条 工程自验存在问题经过整改、并复查合格,确定工程完工,含有完工验收各项要求,并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向业主单位提交《完工申请表》,约定相关完工验收事宜。
第五十五条 完工验收依据
1 同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含变更设计)。
2 双方签署施工总承包协议(含补充协议)。
3 国家、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完工汇报签署意见。
5 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五十六条 完工验收条件
1 设计文件和协议约定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成。
2 有完整并经核定工程完工资料,符合完工验收要求。
3 有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 设备调试完成、试运转合格。
5 有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部门出具验收合格统计或准许使用文件。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相关部门责令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第五十七条 在完工验收前或业主单位要求时间向接管单位提供正确、完整完工文件。
实施专业分包工程项目,负责监督分包单位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并将验收相关资料进行汇总。
第五十八条 主动发明条件,配合初验各专业小组现场检验,立即组织整改初验中存在问题,完成建设项目标完工验收和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档案等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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