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总 则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头等大事,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关键议事日程,坚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职员在生产(工作) 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各级领导,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关键责任和直接责任,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抓好安全教育。制订以预防工伤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为主安全技术方法、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二条 企业总经理职责1、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保障机构体系建立健全,使之有效运行负总责
2、。2、认真落实实施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以此为依据结合企业特点,督促相关人员、部门制订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职员,做好本职范围安全工作。3、组织制订企业安全目标、计划。4、将安全生产列为关键议事日程。每十二个月向职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年安全目标,组织编制、审批、部署本单位安全工作。5、保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运行,使其充足发挥专兼职人员职能,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6、发明文明施工条件,拨给安全技术方法经费和其它安全方法经费。7、主持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善方法,并督促实施。 第三条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职责1、在总经理领导下,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员安全健康负关键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2、每个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方法,研究处理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问题。3、检验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有效性,提升安全检验机构和安检队伍素质,支持安检人员工作,使其发挥应有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4、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经典,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表彰和奖励。5、负责组织定时(季检)或不定时安全检验和文明施工检验,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员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培训取证教育
4、等各项教育工作。6、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分析,根据 “四不放过”标准进行处理和上报。7、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与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审定同时,对安全方法进行审核。第四条 企业总工程师职责1、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2、认真落实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验实施情况。3、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在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审查安全技术方法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落实实施。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判定意见 和改善方法。5、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
5、声、改善劳动条件项目标实施方法,并督促检验取得实效。第五条 企业安全科职责1、负责对企业工程项目实施中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等实施监督和管理。2、组织学习和培训,宣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定时监督检验并落实项目责任人对安全方法实施和安全设施使用情况。3、每个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验,立即消除事故隐患,阻止违章作业,做好检验统计。4、要以“生产必需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宗旨,编制多种安全制度,生产说明;编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第六条 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落实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所管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主持审查本项目标
6、安全技术方法,呈报同意后负责组织落实实施。3、组织研究本项目标安全生产形势,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对检验出问题, 按“三定”标准主动组织整改。4、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对本项目标职员,尤其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 赛活动,对职员进行劳动安全奖惩。5、组织项目部立即整改安检部门提出问题,支持安全员工作,使之有职有权,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6、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根据“四不放过”标准提出和实现改善方法,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7、组织相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编制、
7、搜集、整理 和归档等管理工作。第七条 项目技术责任人职责1、帮助项目经理落实实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和制度,对项目标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2、依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与通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编制,依据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向单位工程技术责任人、 工长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其实施, 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方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验。3、负责组织职员学习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4、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技术方法。5、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改善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 改善劳动条件。6、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脚手架、龙门架、安
8、全网、安装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第八条 工长职责1、认真落实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和制度, 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方法,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小组实施。3、常常检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情况,不违章指挥,发觉隐患立即消除,坚持文明施工。4、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周六检验,周一教育”及新工人入场(工地)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与调查处理。第九条、班组长职责1、认真实施、模范遵守上级相关安全
9、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安全负责。2、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实施安全交底, 不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常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违章作业人员,可令其停止作业。4、班前要对所使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 进行安全检验,发觉问题处理后,才能使用和作业。5、在生产过程中,要常常注意检验施工现场(作业场所) 存在不安全原因,发觉隐患立即处理,不能处理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方法,确保安全方可继续作业。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汇报,并保护现场,做好统计,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
10、故原因,从中吸收教训,改善工作。第十条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1、努力学习劳动卫生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集体作业时间,服从领导听从指挥。3、珍惜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具。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阻止她人违章作业,发觉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方法或请相关专业人员处理。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责任人汇报。5、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提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缺点和问题。6、发生事故时,应主动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相关 责任人汇报。第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员职责1、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停提升业务水平, 做好本
11、职员作。2、帮助项目领导,认真落实实施党和国家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参与项目部安全方法制订工作。3、认真做好日常检验,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 全方法 安全交底,阻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 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立即汇报领导处理,对不听 从劝阻,应越级反应。4、帮助项目部领导做好周六检验、周一教育工 作,督促、指导、检验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相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宣传,组织安全活动。5、参与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多种安全设施验收工作。6、参与本项目部工伤事故
12、和未遂事故调查分析。7、根据部颁标准等相关要求要求,统计、搜集、整理 、保管多种安全资料。第十二条 项目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1、班组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指导下,帮助班组长开展 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2、配合组长,常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 入场安全教育工作。3、帮助班组长,坚持实施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 故竞赛活动,并做好统计。4、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具,并在生产中随时检验实施情况。5、检验和维护班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情况 自检自查工作,发觉生产中有不安全原因应立即处理并汇报。第十三条 附则1、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如和上级要
13、求有抵触时,按上级要求实施。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二节、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评制度第十四条、依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 要求,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本制度。第十五条 考评内容包含: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职员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企业年度管理目标要求)、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创建文明工地目标。第十六条 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企业要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订具体方法,确保目标实现。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订安全管理目标 (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
14、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些人抓,有些人管,实现目标管理。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统计汇报工作。第十七条 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也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管理 目标负总责。2、各级生产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3、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按各自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需严格实施国家法规、法令 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第十八条 考评措施
15、1、制订具体考评措施,考评成绩和管理人职员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评关键内容。2、考评结果作为年底经济兑现和评定优异,实施奖罚关键依据之一。第三节、安全技术方法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十九条 为了不停提升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不停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员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十条 工程技术人员、相关业务人员,必需 熟悉、掌握、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技术知识、法规、制度、条例、标准、规程、规范等,尊重科学,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对各级施工生产安全技
16、术负责。第二十一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必需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科学管理,不停总结经验。第二节 安全技术方法第一条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需编制安全技术方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纲领性文件,而安全技术方法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关键组成部分,是针对该工程施工中存在不 安全原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预防方法,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编制生产工艺加工任务书中也必需有安全技术方法,以确保安全生产。第二条 安全技术方法内容要全方面,要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方法要依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
17、、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预防通常化、口头化、重进度、忽略安全。第三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安装工程;季节性施工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等,必需单独编制专题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方法。第四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征较多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高层脚手架、特种脚手架、深基坑支 护、模板支撑系统(M 及以上、特殊工程)、施工用电(用 电设备在台以上或总容量KW以上工地)、物料提升机 架体制作、大型吊装、烟囱、水塔和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题安全施
18、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方法外,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第五条 必需根据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权限要求,依据各部门、各人员职责,编制、审核、审批安全技术方法,未经审批不准施工或安装。第六条 编制安全技术方法,经审核、审批后,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实施。如发觉有问题,应立即反馈,需要变更时,必需经过原审核、审批部门同意,不然,因变更方法方案而造成事故,其决定变更方法方案责任人负行政、技术和刑事责任。第三节 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各级主管领导、技术责任人、工长,在部署施工、安装和生产任务同时,要依据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方法、施工及生产任务具体情况和现场环境、机具设备情况,做好分部
19、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书面),交接双方必需推行签字手续。第二条 各施工、安装、生产班组长,应按安全技术交 底、施工安装和生产工序实际情况,班前向班组工人做口头、实样、示范交底。第三条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方面,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四条 各级主管领导、技术人员、工长、班组长,应对各自施工安装、生产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安全技术方法实施情况负责。各级安全检验员依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监督检验落实情况。第四节 验收第一条 各主管领导、技术责任人、工长,必需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明确安全技术方法组织施工,组织落实,组织检验,并对其实施情况负责。操作人员
20、必需根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把各项安全技术方法落实到位。第二条 各项安全技术方法落实后,必需由主管领导、技术责任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责任人、企业安全科共同验收,确定符合安全技术方法(安全技术交底)、标准、规范等 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推行签字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条 多种验收单填写必需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能量化必需用数字说明。第四条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觉和安全技术方法(安全 技术交底)、标准、规范等不符,要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根据“定时间、定方法、定人员”标准,限期处理,整改完成后,再重新进行验收。第五条 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由企业工程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大型设备:
21、塔吊、室外电梯、泵送混凝土泵及吊车等,自检合格,填写,并提供相关材 料,统一报请当地建筑安监部门审核验收,办理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第五节 资料管理第一条 各部门要依据各自具体情况设专员管理安全技术资料。第二条 资料员要立即搜集本单位或部门安全技术资料,并立即归档。第六节 附 则第一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本项目部全部部门。第二条 本制度如和上级相关要求有矛盾时,以上级相关要求为准。第四章、安全生产检验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实施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和制度,制订安全生产检验制度。第二条 企业安全科专职检验人员,要依据各项目标施工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生产情况,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检验,并作出检验
22、统计,对查出事故隐患,以整改通知书通知受检责任人,限期处理。第三条 项目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在日常检验生产过程时,检验安全生产情况,其中包含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现场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安全纪律等。克服以包代管,片面追求效益倾向。第四条 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验生产时,要随时检验现场安全情况外,每七天末对所属工地进行一次全方面安全检验。对查出隐患,立即安排处理,并作为周一教育内容。第五条 项目经理要对现场新安装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竖井架、搭设脚手架、安全网等设施,在安装(搭设)完工后,必需组织安全检验人员及安装(搭设)人员、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统计。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在使用期间安排专员维护保
23、养。第六条 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验。班中巡回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处理。第七条 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验工作。由项目部生产主管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与雨期安全生产检验,关键检验脚手架、竖井架、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安全情况,冬期检验,关键检验机械设备、供电线路、消防、预防煤气中毒和外掺剂等中毒和防滑防冻等。第八条 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验时,应对本单位使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验。第九条 对检验中发觉隐患、根据“定人员、定时间、定方法”标准,限期整改处理,实施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需采取可靠防护方法。如有危及人身
24、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上级单位和主管领导。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为了逐步提升职员在生产和工作中自我保护能力,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条例及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职员在生产和工作中安全和健康,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第一条 企业及所属各单位要常常对职员进行劳动纪律教育,教育职员热爱本职员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条例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教育职员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业务知识,提升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教育职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建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集中思想
25、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教育职员自觉地正确配戴和使用防护用具,维护各项防护方法,做到对自己生命负责,对国家财产负责。第二条 新入职人员必需进行包含“三级安全教育”在内教育,安全教育要做好统计,由企业安全科检验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第三条 特殊工种,包含架工、电工、焊工、司炉工、 起重机司机、车辆驾驶等,必需经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证后方能上岗操作。其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按市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第四条 工人调换工种必需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同意换岗相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操作规程等方面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第五条 采取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需由采取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
26、品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第六条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职员每七天进行一次以周六检验为关键内容周一 安全生产教育。第七条 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本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 即班组长针对班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 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员进行教育,预防事故发生。 第八条项目部在冬季、雨季,要依据季节改变, 进行雨期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六章、职员伤亡事故汇报制度总 则为了确保对职员因工伤亡事故立即、正确地进行汇报、调查、处理和制订并采取防范方法,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
27、、北京市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一节 工伤分类职员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轻伤事故:指职员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事故。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相关重伤事故范围意见实施。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以下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事故。第二节 事故汇报、调查、分析第一条 职员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觉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汇报,直接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汇报企业施工管理部、主管总经理;企业视伤害程度分别汇报市建委、安监站、 市劳动局、公安局、市总工会及相关部门。第二条 事故正式快速汇报
28、须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到集 团安全管理部,汇报内容关键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和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明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方法等,努力争取正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厉处理。第三条 项目部对已发生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态度进行严厉认真立即、正确地调查汇报,并对事故调查全过程负责。(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企业视情况派员参与。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将登记报表立即报到企业。(2)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组织,项目部派员参与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方法。由项目部队填写职员死亡,重伤
29、事故调查汇报书于事故发生后日内报企业,企业呈报市建筑安监站及市劳动局。(3)死亡事故:企业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需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录像。搜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相关人员陈说和证言,索取相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疗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确定整政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填写职员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汇报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企业。企业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4)职员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汇报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企业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第三节 事故现场保护、清理第一条 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必需严格保护好现场
30、。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预防事故扩大而必需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搞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识,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样图。对有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厉处理,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条 事故现场调查查结束,依据程序同意后方可清理现场。(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同意。(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报经企业主管总经理同意。(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企业报请市劳动局同意。第四节 事故处理第一条 对事故处理,必需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方法不放过、对于事故相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四不放过”标准进行。第二条 对事故责任者,要依
31、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严重程度,分别给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处罚情况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事故责任者,应给处罚或处分。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2)扣压、拖延实施“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致使设计本身有缺点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工人不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评而造成事故。(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订安全方法,也不对职员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6)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严禁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
32、事故。(7)因设备、设施、工含有缺点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9)因不按要求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而造成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立即宣告,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对事故责任者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第五节 事故统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应各项目安全情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定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愈加好地,有放矢地做好事故估计、预防工作,各项目应正确、立即将事故统计报表报企业。第六节 事故结案职员伤亡事故处理,需按下列要求同意后方可结案。(1)轻伤事故由项目提出处理意见,企业同意结案。(2)重伤事故由
33、项目填报职员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企业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结案。(3)死亡事故由企业填写职员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同意结案。(4)重大死亡事故由企业填写职员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结案。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总 则为了认真落实实施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依据河北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一节 奖 励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含有下列条件之一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给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1)认真落实
34、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善或提出重大合理化提议。(3)预防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第二节 惩 罚第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人员,经教育不改, 应给处分。(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3)发觉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方法又不立即汇报,而发生事故。(4)不实施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处理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要求,造成事故或造成职业病。(5)发生事故后,不主动组织抢救,不吸收教训采取方法,致使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处分包含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要追究刑
35、事责任。第二条 经济处罚要求。施工(生产)设施缺乏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点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点设备、设施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责任者,罚款100-200元。(2)已经开工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方法,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责任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责任人罚款100元。(3)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处理工地责任人罚款 300-500元。(4)对存有事故隐患,即使在
36、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根本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工地责任人罚款100-200元。(5)按本款,1-5项要求,若被罚者违反多项要求,按各项要求合并处罚,由个人负担。第三条 现场管理及检验(1)职员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觉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关键责任人100元,并停产整理一次;凡停产整理工地,对项目责任人另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10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3)塔吊
37、、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相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5)对于无视安全检验,妨碍安全人职员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罚工地责任人50-200元罚款。(7)内部检验中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验准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责任人50-200元罚款。(8)北京市各部门检验,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责任
38、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工地对工地责任人加倍处罚。(9)在检验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工地责任人,罚款20-200元。(10)按本款1-9项要求,违反多项要求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要求合并处罚。第四条 工伤事故(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分包队支付,事故责任者不管是伤者本人或她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在1-3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
39、奖金。(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施工队支付,事故责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她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罚款,并在1-6个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要求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5)发生事故拖延汇报,隐瞒不报,谎报和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设备事故和隐患(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 10罚款(并不少于100元)。(3)发生和外单位无关交
40、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罚款。第五条 火灾事故及隐患(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于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对于拒绝实施整改相关责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3)违犯消防条例、条令不听劝阻者,给合适罚款。(4)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批评教育。(5)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罚款。(6)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罚款。(7)对于直接
41、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8)对因不认真吸收教训,采取方法,十二个月内连续发生以 上火灾责任者,要加倍处罚。(9)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她用责任者,依据情节轻重给合适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者,要严厉处理。(10)对造成即有些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事故责任者按本条相关要求合并处罚。第六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单位,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验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收教训,采取方法,在
42、十二个月内又反复发生类似事故。(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处理而发生伤亡事故者。(6)因不可抗拒自然灾难而造成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第八章、防护用具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落实落实防护用具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依据防护用具管理具体情况,材料设备管理关键责任是:正确立即地编制防护用具供给计划,抓好防护用具供给过程、保管过程和使用过程中管理,不搞超长贮备,加紧资金循环,提升经济效益。第一条 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加强防护用具保管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发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各项工作。第二条 对进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电气产品,必需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省(市)安监部
43、门颁发产品准用证。“三证”不齐全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电气产品,不得用于施工(生产)中。同时,必需对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电气产品进行定时抽查,发觉隐患或不符合要求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当地安监站汇报,由安监站裁决处理。不然,对于由此造成伤亡事故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第三条 做好防护用具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成本核实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省,提升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需要。第四条 组织好保管员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第五条 防护用具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预防腐烂、锈蚀,要洁净、井然有序。设
44、有标志牌,要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显著。第六条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保养常常整理化、整齐卫生化,库内货架摆放整齐,货架无尘土,窗明地净。 第九章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特制订以下保管制度。第一条 仓库保管员必需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方法,懂扑救火灾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早期火灾。第二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仓库是关键防火部位,必需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50-300元。第三条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
45、需设置专库专帐,设专员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验登记手续。第四条 存放应该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第五条 受阳光照射轻易燃烧、爆炸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第六条 储存易燃可燃有毒物品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需时须采取可靠安全方法,经相关领导同意开具动火证,并在专员监护下方能动火。第七条 库存照明灯炮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 以上距离。第八条 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对应消防器材。第十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全方面责任。第一条 班组长要依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
46、安排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第二条 班组必需设有兼职安全员,帮助班组长教育检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第三条 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验实施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第四条 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认真做好活动统计。第五条 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全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统计。第六条 常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立即发觉和纠正多种不安全原因,不能处理要采取临时控制方法,并立即汇报领导处理,同时做好统计。第七条 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汇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方法。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立即上报,并组织好抢救工作,帮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第八条 要对本班组新工人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统计卡。第十一章、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节 消防设备管理第一条 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验保养更换药品。确保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第二条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她用,违者视情节给批评和按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处罚。第三条 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班组,使用前要经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第二节 工地防火第一条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第二条 常常对职员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