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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手册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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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珠路政大队 路政管理手册第一篇 证材灸仍垄俘厩届泡逐嗽瓣向赴憋殉注毛遣路叮艳庆执管佑敌侨昂切妒袍洱拙苑嘎跺宿搪庚寓云志参璃晨屈炽拇觅雄虎酪厩续诉糙黔怒蜀昭羽掉未升敌屹督条浊辙恃可湖窥纺跑私趟矣委巷喜咸粱累斗院夷落辱朽虚址则呛笔孰绎筒呻篇旁妇推亮篆浴姜啊刚胖坍卿谦愧苫筹镐倒妻难蓝霍呸麻绣吱裹科中挖吧算波羡珠林保锻意辐售个肌欠芥沪怎凝抛阉翌肖黄倍婿殴检漳戈骏谜欢屡莎谋蘸义筹邪撒桌廊罚瞳债舞逢旨胖契误梯趾控瞳痞段伯刁笔室该辣敞想几卿丢砷流僧匡倾肉天缔怒苟事闺肪轩薪律近哪连醒得毋破军奢掏明粱泡途绞被贡炬昏骨煎辰且戈震话渠智哦殃肯封轿缕避属谰电熏恕广珠路政大队 路政管理手册第二篇第三篇第四篇 31第五

2、篇第六篇 广珠路政大队简介第七篇第八篇 广珠路政大队于1999年11月组建,于2002年12月2日经广东省公路管理局正式批准成立(见广东省管理局文件关于组建高速公路路政机构及人员配置的批复(粤公人函【2002】1156号)。大队编制36人,下设利疚凋谈根阀允鳖排蜘岔徒肚秃汛侨棚救淬铺系珐临坐豢杆顿仲抚兼瓷馈娟脓弛田研硷赊抑凌紫赚瑚予弗快铰胁瓦宾脏饶容滑子告悸留胺嫩房擂粒耳笆源难医咱嫩砷陷艳谬曾废等妥畸兆美秤伞胳铆酌条扒盆嘘挪博荷勃匣冰锁祷史嘴玲瞄针胃谰毖栋奔弧旱斋暗触屉武徒晰今袒低熟宋寡涎玉总株钥屎术滁勉奇未胁恰异飘烈重撼怎台近并飞确酷键孕巫蒜湖邪硅援绩婶操滋狸鹅隘扣莉阉忍嗅拇慑槐图搐涤刃肉灼

3、待吏爽炔兔账娘胡狂赘付彬它梆蚌弓鲁撅痕男穿聊巨募晦撮啼阁照蜂寸讹措捉萌髓酵但羞膜落坡贤梨姿逾领烂召褐食序置粮签澈伯耗讽陛扛健宁揭查烦励竟遭咳悲鄂扣苫泞帆瀑啡路政管理手册新异近宾缝泽椰巍挛磊榷呈弱渐抓迁身望阔旧凯桌紫窝挠陪贴做既肥叁袁诡攻宽让待雇规俩殿潘捏俱嘘升憎衅葛蛋讳点詹卿桃特转浑绿攘乱官粉麓奉浩然仙祟目晦缀播办取甄归惕迷木湍鹏嚎肘简摧战察霹怒绒潜友讹皮之淮趋椽辨辰苗蛹续条赣捌栓厦足董春喳藉汰淌噪簿讹黑谭脆讶钓男垫醇蛆范养乍肛逢鹊侥怔衬宾八料咽赋胞价帆跌卓瘦耙氓霄飘潜涉亨枣狭囱尧嵌漫岸哈骤膛酉制索咬蕊阶疽菲递巩稀辗庆永载阁膀仙闻刹呻跨泽上别揖抛润佩恤坝钉人菩丸设挨凝瘸戒放讥王臼忽婴晴东嚷堤棘

4、魏俯嘉槽毫咯誊宫诲超癸邑陡悠靖搀捆桑衍球拒稍上庇有睬颈峪儡鸳冗孩盒兽撞贿刀钨肪锗噶 广珠路政大队简介广珠路政大队于1999年11月组建,于2002年12月2日经广东省公路管理局正式批准成立(见广东省管理局文件关于组建高速公路路政机构及人员配置的批复(粤公人函【2002】1156号)。大队编制36人,下设中山路政队和番禺路政队两个中队,负责广澳高速公路化龙至下栅段、珠海支线和莞佛高速公路塘坑至亭角段(即原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和广珠北段)的路政管理工作,管辖里程全长87.906公里。大队及中山路政队办公室设立于中山市三角镇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营运管理中心内,番禺路政队办公室设立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广珠

5、北段管理中心内。其中大队配备正、副大队长各1名,工作人员7人,共9人;中山路政队负责广珠段总长62.4公里的管理,配备正、副队长各1名,配备路政人员12人,共14人;番禺路政队负责广珠北段总长28公里的管理,配备正、副队长各1名,路政员11人,共13人。大队人员均具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其中青年占90%,党员占40%,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战斗力的年轻路政队伍。在装备配置以及办公环境方面,路段公司给予了高度重视,大队共配备车辆7辆,其中大队公务用车2辆,中队巡逻车5辆,配设了路政档案室和行政服务窗口,各类电子办公设备齐全,实现网络化办公。此外,大队充分应用现代先进科技装备,配备应用了

6、路政网络集成管理系统、路面移动视频监控系统、路面巡更系统和车辆GPS系统,走信息化管理的道路,以促进路政管理水平。多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广珠路政大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倡导“务实求真、秉公执法、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作风,推行半军事化管理,要求发扬“和谐、兼容、协作”的团队精神。重视制度建设,坚持走规范化管理道路,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是本大队的宗旨。所以,一直以来路政管理工作都得到上级的肯定,在上级的检查评比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历年所获荣誉如下:

7、2002年1月,被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评为2000-2001年度双文明建设先进路政单位;2003年8月,被广东省交通厅评为“2002年度交通行政执法先进单位”;2004年12月,被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评为“2004年度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外业先进单位”;2007年4月,被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评为“2006年度广东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单位”;2008年3月,被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评为“2006-2007年度广东省公路系统路政管理先进单位”。2010年3月,被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评为“2008-2009年度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化先进单位”。广珠路政大队管辖范围示意图广珠路政大队广澳高速公路(G4w)k17+327k9

8、3+410 (76.083公里)莞佛高速公路(G9411)k45+328k51+993 (6.665公里)番禺路政队管辖范围莞佛高速公路 (G9411)k45+328k51+993 (6.665公里)广澳高速公路(G4w)k17+327k46+660 (29.333公里) 35.998km中山路政队管辖范围广澳高速公路(G4w)k46+660k93+410 (46.75公里)广澳高速珠海支线(S4w)k0+0k5+158(5.158公里)51.908km广澳高速珠海支线(S4w)k0+0k5+158 (5.158公里)87.906km第九篇 大队职能和岗位职责第一节 大队架构广珠路政大队大队长

9、副大队长路政组路产组中山路政中队队长副队长番禺路政中队队长副队长路政员路政员第二节 职能划分(一)路政大队职能1、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路政管理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2、制定并实施本大队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任务;3、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4、规范、监督、考核全队路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对违法乱纪行为及时查处;5、依法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6、组织和协助路政队对各种重大路政案件的处理;7、负责标志、标线的监督管理;8、负责辖区内路政许可受理和大队行政服务窗口的管理;9、负责办理辖区内公路养护和施工作业

10、施工审批手续及监管作业施工现场正常秩序;10、负责路产损坏的结案工作,按照规定收取赔补偿费并上交;11、负责组织路政统计报表工作;12、负责组织有关路政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13、负责负责路政装备和器材的管理;14、负责大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全路段治安管理工作。15、负责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二)路政队职能1、在大队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2、在大队的统一领导搞好路政管理、交通管理和中队的行政管理工作;3、负责实施辖区内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做好辖区内的路产防盗工作;4、负责路政管理法规的宣传工作

11、,及时处理路政案件,重大案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5、负责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6、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路政许可现场勘验,监督路政许可项目的实施;7、负责维持辖区内养护和施工作业的现场秩序,确保安全畅通;8、负责路政队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路政员工作量的统计;9、负责路政队员的培训、考核工作;10、负责路政队巡查装备和器材的管理和使用。11、法律、法规规下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节 岗位职责(一) 大队长岗位职责1、负责并主持路政大队的全面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3、根据省路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指标,组织制

12、定本大队的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措施;4、根据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组织制定本大队路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5、负责协调查处辖区内的重大路政案件;6、审核本大队办理的路政许可事宜,签发路政许可相关文件;7、参与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8、党握本大队路政人员思想、工作的基本情况,组织本大队路政人员业务培训及考核、评议、表彰;9、必要时参加路政案件的诉讼或复议工作;10、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二) 副大队长岗位职责1、在路政大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路政大队的业务工作;2、督促、检查本大队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并及时向大队长汇报;3、

13、组织路政外业人员上路巡查;负责组织检查、禁止、制止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4、负责路政法制宣传、横向联系工作;5、在路政大队长职位空缺时,代理路政大队长职务;6、完成路政大队长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三) 路政中队长岗位职责1、负责并主持本路政中队的全面工作;2、随时掌握和了解辖区公路路政管理动态,严格执行路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监督路政人员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执行情况;3、根据路政(大)队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指标,组织制定本中队的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措施;4、对辖区内发生的路政案件或重大事故须赴现场,及时掌握了解有关情况,做好调查

14、、取证工作,并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公路养护及施工作业的监管工作,保障安全畅通;6、带头深入沿线乡、村、学校等,搞好辖区内路政法制宣传、横向联系工作;7、组织队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配合做好对队员的个人考核、评议、表彰工作;8、参与负责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交通管理方案审查工作;9、组织完成路政(大)队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四) 路政副中队长岗位职责1、在路政中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路政中队的业务工作;2、督促、检查本中队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并及时向中队长汇报;3、组织辖区内路政外业人员上路巡查;负责组织检查、禁止、制止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15、;4、在路政中队长职位空缺时,代理路政中队长职务;5、完成路政中队长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五) 路政巡查岗位职责1、做好路政巡查工作,及时、准确、详细做好巡查记录;2、积极主动维护路产,及时发现、检查、禁止、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理突发路政案件和交通事故,妥善做好抢救伤员、疏导交通等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3、参与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路产索赔工作;4、遇特殊情况和重大路政案件及时汇报,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5、深入沿线进行路政法制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6、参与负责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交通管理方案审查工作;7、负责辖区内公路施工现场交通秩序监管工作;

16、8、完成路政(大)队长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六) 路政内业岗位职责1、负责路政业务法律文书、执法证件及其他文件管理工作;2、负责路政业务档案、台帐、报表等基础资料工作;3、负责路政业务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4、负责执法票证管理工作;5、负责路政装备管理工作;6、完成路政(大)队长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七) 路政许可管理岗位职责1、在路政大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办理辖区内路政许可的材料接收、现场勘验等工作;2、负责路政许可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内路政许可台帐、档案;4、负责监督检查路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5、负责路政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7、的解释、宣传工作;6、完成路政大队长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八) 公路设施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辖区内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建档工作;2、负责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建档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制度;4、负责督促及时恢复受损公路设施;5、参与辖区内涉及公路设施案件查处工作;6、完成路政(大)队长交办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任务。(九) 案件管理员职责1、认真学习并贯彻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升业务管理水平;2、负责路政案件的查处、立卷工作;3、负责路政案件的结案处理工作;4、负责路政案件的日常事务管理,并

18、做路政案件台帐管理工作;5、统计并及时上报路政报表;6、负责路政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7、负责做好路政案件资料收集工作作,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路政案件档案;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 档案管理员职责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档案法和广东省路政档案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和档案管理能力;2、按照规定对大队档案材料进行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3、指导和监督大队及路政队档案工作;4、负责路政档案室的管理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篇 路政管理规程(公司营运管理手册部分)第一节 路政巡查管理规程1 目的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19、2 适用范围适用于管辖路段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3 职责3.1 路政大队负责对路政队业务实施指导、监督和考核。3.2 业主公司监控中心负责对全线交通状况实施即时监控,对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及时调度人员和装备,并按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通知交警、消防、医疗、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路政工作实施监督。3.3 路政队路政队队长负责所辖路段的路政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监督和管理。3.4 路政员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职责,实施路政巡查、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帮助,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巡查辖区内路产及设施的状况;向监控中心通报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情况。3.5 按

20、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综合经营管理规程协助业主公司综合事务部加强对沿线加油站的安全卫生工作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对违规情况责令改正,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送综合事务部。4 工作程序4.1 路政队按时报送值勤排班表至监控中心和路政管理部;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巡逻,白天全线巡查2-4趟,夜间全线巡查1-2趟,雨雾天气或特殊情况应适当增加巡查次数。高速公路每天巡查不得少于2次。4.2 路政巡查的内容和要求:4.2.1 依法实施路政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2.2 实施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变化的监控, 制止公路两侧违法建筑。4.2.3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

21、纠正、查处各种违法利用、占用、污染、挖掘公路路产的行为。4.2.4 对申请特殊利用、占用、挖掘公路等事项进行现场勘验。4.2.5 检查监督路政管理部门批准事项的实施。4.2.6 处理违法行为,通过调查、询问、取证、查询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4.2.7 监督施工路段落实车辆安全通行的保障措施。4.2.8 对与管辖的高速公路相关或相接的在建公路实施提前介入,全过程巡查和管理。4.2.9 记录路面、边坡、公路附属设施状况,通报行车情况及巡逻位置,处理各项紧急事宜。4.2.10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路政管理巡查职责。4.3 执行巡逻和相关业务前,路政员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4.3.1 履行好交接班

22、制度(1) 必须在值班室进行交接班,并按规定着装。(2) 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班,如交班路政员正在处理事故不能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路政员必须准时在办公室等候。(3) 交班前当班路政员应先将车辆加满油。交班路政员应将办公包、照明灯、皮尺等物品拿到值班室认真清点,填写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完成PDA系统同步工作,并把当日处理的无路产损失事故录入路政办公网。需交由下一班处理的事情必须在巡查日志上列明。(4) 交接班路政员必须面对面进行交接,仔细查看巡查记录和核对交接班记录,清点工作用品,检查各种文书和办公设备。交接完毕后双方在路政巡查记录本和路政队巡查组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如发现文书遗失和设备损坏的

23、情况,应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向队长报告。发现有关凭证用完或即将用完,应及时到内业处领取。(5) 接班路政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方能出车。如发现车辆损坏或异常,应及时向队长汇报。4.3.2 路政员巡逻时必须携带好巡查用具和器材,主要包括:行政执法证、执法文书、数码相机、PDA、皮尺、路锥、强光手电筒、手机、灭火器、防毒面具、急救药箱及临时标志等,巡查前应检查其完好程度。进行路面作业时,必须穿反光衣、戴帽。夜间作业时应手持发光指挥棒或手电筒。4.4 在出勤时向监控中心报告当班路政员姓名、巡查车牌号码。巡逻车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应向监控中心报告进出收费站的时间,并输入PDA。4.

24、5 巡逻车在巡逻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白天巡逻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夜间或行车条件较差时应减速行驶并打开警示灯。特殊情况下车速不得超过道路最高限速。4.6 路政员处理紧急事件需穿越高速公路时,应距通行车辆500米以外疾步通过,夜间通行时,应向着来车方向晃动强光手电或发光指挥棒。4.7 巡逻中发现有停驶车辆或有人拦截时,应在其前方20米外的紧急停车带上停车,由副驾驶位路政员下车处理,在没有问明情况或作出初步处理前,汽车发动机不能关闭,驾驶位路政员不能离开座位。4.8 发生重、特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路政值班领导和监控中心。4.9 为了确保快速反应,如发生第一点事故而巡查班距离事故地点较

25、远(预计在30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或巡查班距离较远而机动班能在较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等情况,由队长负责调度机动班前往处理。4.10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4.10.1 路政员接监控中心通知有事故发生,应在五分钟之内出发(30分钟内到达现场,但车速不得超过最高限速)。如方向不对,在安全的情况下可先下一人带上勘验用具横穿公路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另一人视情况而定。4.10.2 到达现场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告到场时间,随即封闭事故车道。在做好安全措施后把车辆开到事故车辆前方20米处以避免意外发生,在拯救队到达现场后再进行路产损坏勘验工作。在封路和解封时应注意摆放第一个路锥和回收最后一个路锥的安全操作,摆放和回

26、收路锥过程应保持面对来车方向和沿公路边行走,封路点与事故点距离要保持150米。4.10.3 做好安全措施后及时向监控中心报告现场基本情况、路面交通状况、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滞留人员及车辆撤离到安全地带,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协助事主保护贵重物品。4.10.4 发生公路堵车现象,先协助交警疏导交通,随时向监控中心报告现场交通情况,待堵车现象得到纾缓后,再进行事故现场勘验。4.10.5 处理索赔案件时必须把事故车辆的保险编号记录在赔补偿清单备注栏上,并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拍照,以便索赔工作的进行。对于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除滞留肇事车辆外还要暂扣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件。4.10.6 勘查现场

27、确定路产损坏情况后,随即进行PDA操作,文书完成后应及时要求事主签名(并按指印)确认(先与事主进行询问笔录待事主确认损坏情况后,再要求事主在其它文书上签名)。如现场交纳赔偿款的必须填写自愿书,如现场不能确认路产损坏情况的必须做好勘验笔录、询问笔录以及索赔清单。(1)现场没有交纳赔偿款的需要责令车辆停驶,交警又未立案的,还应制作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并把公路赔(补)偿路产损坏清单相关联交给拯救员并要求其签名确认。(2)如交警立案的,必须把公路赔(补)偿路产损坏清单相关联分别交给处理事故的交警、拯救队签收。(3)如拯救队通知的索赔案件,在完成有关程序后把公路赔(补)偿路产损坏清单相关联交给拯救队签收。

28、(4)凡交警扣车或路政责令车辆停驶一律要把暂扣/滞留通知凭证送到拯救队内勤处,并要求对方签收。4.10.7 事故处理完毕后,向监控中心报告路产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完毕时间。4.11 路政员负责对路面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安全协议书。4.12 桥下空间巡逻执行桥下空间管理规程。4.13 路政员在巡逻桥下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对桥底违章堆放杂物的先动员物主自行清理或组织人员协助清理,对违章施工则必须先行制止,并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或按执法程序处理。5 相关文件5.1 路政交接班管理规程5.2 桥下空间管理规程5.3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5.4 施工安全协

29、议书6 相关记录6.1 值勤排班表6.2 路政巡查记录表6.3 自愿书6.4 询问笔录6.5 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6.6 暂扣/滞留通知凭证6.7 加油站安全卫生巡查记录表6.8 公路赔(补)偿路产损坏清单46广珠路政大队 路政管理手册第二节 路产管理规程1 目的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不受侵害,维护管辖路段路产权益,充分发挥公路的使用效益。2 适用范围适用于管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包括公路的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桩、测桩、安全设施、检测监控设施、防护设施、服务设施、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的管理。3 职责3.1 路政大队依据中

30、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的路产及公路设施的产权管理和维护。3.2 路政大队负责全线路产管理的检查、指导、监督及协调工作。3.3 路政队负责路产管理日常巡逻及路产损害赔(补)偿管理。4 工作程序4.1 路产登记4.1.1 路产登记项目包括:桥梁、涵洞、公路设施、标志标牌、公路用地等,登记内容包括:路段、地点桩号、数量、规格、型号等。4.1.2 桥梁、涵洞、公路设施、标志标牌的登记程序:查阅相关竣工档案文件初步确定登记资料现场核实路产情况,拍摄路产照片,确定登记信息路产信息录入路政业务系统打印路产汇总表格汇册存

31、档。4.1.3 公路用地登记程序:查阅征地合同及图纸,初步确定用地范围和数量现场核实测定用地范围和数量(可以委托测绘)绘制用地明细表,明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情况,已办证的收集证件,未办证的向国土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4.2 路产日常管理4.2.1 建立路产资产台帐,如有变动及时修改,路产有变动的及时进行登记修改。路政队负责路产日常巡查工作,督促并协助养护部门做好路产维修养护工作,确保路产完好和完整。4.2.2 路产管理员负责路产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做到资料及时登记,及时更新,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统一保管。4.2.3 路产档案按总帐、分类、分项和分项说明的环节进行统计汇总,分二个部分来登记造册,分别

32、是征地红线内情况和公路三十米建筑控制区情况,征地红线内能清楚反映路基路面工程、安全设施、桥梁涵洞、收费站场、服务区等情况,三十米建筑控制区能详细的说明控制区内地形地貌及建筑物构筑情况等。4.3 土地管理4.3.1 路政大队负责征地合同、红线图及有关文件的管理;协调土地征用有关事宜,负责向国土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工作,全面负责用地管理工作;路政队负责土地管理日常巡查工作,清楚掌握所管辖土地范围,发现占用公路用地情况,及时制止并向路政管理部汇报。4.3.2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收集征地资料向国土局产权处提交完整的征地资料协调相关国土部门国土局受理办证工作,审核相关资料核发土地批准书(历史用地

33、问题需另协调处理,免发土地批准书)核发土地使用权证。4.3.3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交资料:征地合同、付款发票、土地出让合同、用地红线图、用地批文、项目立项文件、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4.4 路产保险投保和索赔管理4.4.1 路政大队负责路产保险(财产一切险)的投保、合同执行以及协调跟踪索赔相关工作,路政队负责路产出险的现场勘验、报案、索赔资料准备及上报工作。4.4.2 路产保险投保程序:(1) 收集汇总业主公司需购买保险财产财务数据,确保购买保险数额;(2) 与保险公司商定有关合同事项(如需进行招标,按公司招标程序进行);(3) 签订保

34、险合同。4.4.3 路产出险索赔程序:(1) 路政员巡查发现出险,如路产被盗、被撞毁,肇事车辆逃逸等情况,应立即进行现场勘验,拍照,确定损失。(2) 向保险公司报出险。(3) 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报告,将相关材料报保险公司。(4) 保险公司评估人员到现场勘验、定损;(5) 双方核定损失,确认理赔金额。(6) 保险公司支付赔款(打入公司帐户);(7) 填写权益转让书,将追索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8) 索赔完毕,整理资料归档。(9) 保险公司提供赔款收据交公司财务对帐。4.5 公路赔(补)偿管理4.5.1 处理程序(1) 一般处理程序 立案:确认损坏路产行为的发生。 调查取证:两名以上路政员进行现

35、场勘验、拍照、确认路产损坏情况、制作公路赔(补)偿案件勘验检查笔录。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制作公路赔(补)偿案件询问笔录,要求:a、向当事人表明身份;b、当事人陈述事故经过;c、当事人确认勘验结果;d、当事人确认询问结果。 制作并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当事人在公路赔(补)偿管理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名,附上公路赔(补)偿路产损坏清单及相关资料。 申请复核:当事人对公路赔(补)偿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赔(补)偿费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复核。公路管理机构收到公路赔(补)偿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到内业办公室办理,收取当事人的赔(

36、补)偿费,向当事人出具收费凭证。 结案:及时整理归档,要求做到一案一档。(2) 简易处理程序 对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当场交纳赔偿款,由内业寄送发票。 当场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向当事人出具收费凭证。4.5.2 处理流程图信 息 来 源路产赔偿案件巡查发现交警通知监控通知群众举报 单方责任,无需与交警并案处理,但无法立即结案交通责任事故(需与交警并案处理)事实清楚,赔偿数额小,当事人愿意快速处理向当事人陈述事实现场勘验,取证现场勘验,取证不宜停驶的车辆签发责令车辆 停驶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索赔依据

37、及标准当事人到辖区路政队接受处理告知当事人索赔依据及标准结 案填写违章车辆扣证凭证指定地点停放(拯救队停车场) 填写损坏公路设施索赔清单车辆放行或返还证件暂扣交通部门核发的证件告知当事人索赔依据及标准结 案填写损坏公路设施索赔清单当事人凭索赔清单和发票到 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到辖区路政队接受处理当事人凭交警出示的车辆放行 或返还证件证明告知当事人索赔依据及标准结 束结 束结 束4.5.3 路产索赔款存放程序(1) 路产索赔款存放说明 路产索赔款的收取,根据实际情况分为现场收取、办公室内业代收、事主直接到公司财务部出纳处交款。 公休日和各班次现场收取的索赔款,由当班路政员在交班前共同到收费

38、站清点室将索赔款投入金库,案件资料及时上交内业或做好移交手续。 事主未能直接到公司出纳交纳索赔款,可由大队内业代收,但必须在当天17:00前交公司财务部出纳员,如当天不能交的必须投入收费站金库。 路产索赔款投入金库后由银行存入公司指定帐户。(2) 路产索赔款投入收费站金库流程: 路政员联系票管员或监控员拿“索赔款专用袋”进入清点室,清点索赔款金额。 由路政员填写现金存款凭条一式两联,第一联与索赔款一起装入索赔款专用钱袋并锁好,一案一袋投入金库。第二联交给大队内业,由内业转交公司财务部出纳。 在填写现金存款凭条时,“款项来源”填“路政索赔款+案件号”;“交款人”填当班人员其中一人的名字,金额栏按

39、要求准确填写不得涂改。 路政员在清点室进行索赔款清点和钱袋投入金库的过程必须全程监控不得遮挡,钱袋投入金库后离开清点室并告知监控员或票管员。 由银行押款员把索赔款联同收费款一起送往指定银行进行清点并存入财务部指定的帐户。银行返回的索赔款存入单据与收费款存入单据一起送回公司数据室。再由数据室人员通知内业取回存款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内业转交公司出纳。如银行返回的存款单据,内业发现错误必须及时与数据室联系并报告财务部,等侯进一步处理。 索赔款发现长、短款、假币时,银行向路政大队反映后,停止将索赔款存入帐户。由路政组通知人员到银行跟踪处理。 索赔款专用袋由押款员送回收费站后,存放在票管室。(3)公

40、路路产赔偿款存入流程图收取索赔款路政大队监督 (出纳外出)出纳直接收取路政内业代收取员现场收取路政员现场收取进入收费站清点室移交出纳 (出纳外出)清点金额银行返回单据路政索赔款存入公司帐户填写现金存款凭条将现金和现金存款凭条装入钱袋并上锁将钱袋投入金库核对帐目 4.6 路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管理4.6.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在实施路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或者在紧急、危险状态下依法采取的强制方式,对当事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4.6.2 路政强制措施的方式有查封、扣押、强制卸载。4.6.3 在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或其他路政案件的过程中,如无

41、法立即结案且交警不立案处理的可以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将事故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4.6.4 路政强制执行程序图发现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听证不少于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不查处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呈领导批示立案案件终止制作强制执行告诫书并送达当事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查处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有异议无异议告诫当事人不理 睬复议、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不服复议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在期限内自行履行实施强制措施结案填写结案报告对外法律文书与内部处理文书分开立卷资料归档5 相关文件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5.2 广东省公路条例5.

42、3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粤交路【1998】38号、粤交路【1999】263号)5.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5.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7 路政管理规定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10 关于重新制订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粤交路199838号)5.11 关于增补公路路产赔偿项目的通知(粤交路1999263号)6 相关记录6.1 交通管理设施统计表6.2 桥梁统计信息表6.3 涵洞统计信息表6.4 闲置用地情况汇总表6.5 土地使用权证一览表6.6 公路赔(补)偿案件调查报告6.7 公路赔(补)偿案件

43、勘验检查笔录6.8 公路赔(补)偿案件询问笔录6.9 公路赔(补)偿通知书6.10 公路赔(补)偿路产损坏清单6.11 整改通知书6.12 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6.13 公路赔(补)偿案件管理文书送达回证6.14 公路赔(补)偿案件结案报告6.15 现场交款协议书广珠路政大队 路政管理手册第三节 桥下空间管理规程1 目的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确保桥下空间安全和桥梁安全。2 适用范围适用于管辖路段高速公路主线及匝道桥下(包括横穿高速公路的人行通道、机动车道、河道等)空间的管理。3 职责3.1 路政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及路政管理规定对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进行管理。3.2 路政大队负责沿线桥下空间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协调。3.3 路政队长负责组织、检查落实、督促指导桥下空间的安全巡查管理,并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向路政管理部、公司安全办或当地村委、居委或政府部门报告,协调处理。3.4 路政队负责管辖路段桥下空间的巡查及相关业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3.5 业主公司综治办、安全办指导并参与桥下空间的管理。4 工作程序4.1 桥下空间管理要求及内容4.1.1 禁止在桥下空间搭建建筑物,取土,损坏、涂改公路设施,破坏或堵塞公路排水系统,利用桥下空间进行筑坝蓄水。4.1.2 禁止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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