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99 A12 备案号:49545-2016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934-2016 农村(村庄)公共厕所管理与维护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rural(village)public toilets 2016-04-20 发布 2016-06-20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设施.1 4 维护.1 5 考核及满意度调查.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
2、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靖江市质量协会、中共靖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靖江市城市管理局、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靖江市环境保护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艳、黄麟、陶坤林、张燕、朱国平、徐亚平、刘武松、侯月丽、王加倩、孔肖菡。农村(村庄)公共厕所管理与维护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公共厕所的设施、维护、考核及满意度调查。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公共厕所的日常维护运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3、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CJJ/T 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3 设施 3.1 应按农村(村庄)的卫生需求配备,宜设置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外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3.2 应通风防臭,配备照明、灭蚊蝇设施。3.3 宜配备水冲设施,并采用节水、防冻措施。如不具备水冲条件,应采用人工冲洗或适宜的洁净方式。3.4 粪便宜接入污水处理设施或使用适当容积的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应密闭。3.5 应设置统一、醒目的标识,并符合 CJJ/T 125 规定。地面较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防滑标志。3.6 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设置无障碍厕位及无障碍通道。4 维护
4、4.1 厕所内环境应清洁,地面无积水,墙面无乱涂乱画。4.2 照明、盥洗、水冲等基础设施完好,保持洁净。设施损坏或电器故障时,应及时修复。4.3 厕位清洁,垃圾桶内垃圾无满溢。4.4 公共厕所外环境应整洁,5 米外无明显异味。可参照 GB/T 17217 相关内容。4.5 夏季适时喷洒灭蚊蝇、灭蛆药物。4.6 应有专人定期保洁、消毒,并建立相关记录。4.7 应采用有效措施,引导村民爱护并合理使用公共厕所。5 考核及满意度调查 5.1 由村委会定期监督公共厕所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并进行人员考核,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5.2 制定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分析评估,加以改进,并给予反馈。5.3 考核及满意度调查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归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