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控股集团企业标准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理要求 (试行)Q/XXJG 04.11-1 目标为了加强基建工程付款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管理要求。 2职责集团资金部具体负责工程款项支付。3 适用范围本要求适适用于集团企业负责管理基建工程。4 工程物资款管理要求4.1 工程物资款支付关键适适用于包工不包料工程(或装潢),对包工包料工程需要支付或预支工程物资款必需在协议中约定。4.2对包工包料工程,企业支付工程物资款必需在工程结算时给予扣除。4.3 按协议要求应由企业提供工程物资,在实际施工中由承包方提供或购置,企业凭承包方交付购货发票付款,发票必需是以企业名义开具,而
2、且承包方要和企业签署代购协议。5工程预付款管理要求5.1 预付基建工程价款必需根据协议条款约定实施,协议没有约定,不实施预先付款。5.2 对包工包料工程预付款,标准上预付百分比不得高于协议金额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通常不得超出当年建筑工程量所需资金25%。5.3 预付工程款必需在协议中约定抵扣方法,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工程完工时全部扣清。5.4 通常没有签署协议或不含有施工条件承包单位,不得预付工程款。6 工程进度款管理要求6.1 进度款结算方法6.1.1 按月结算和支付。即实施按月支付进度款,完工后清算措施。协议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工程,在年底进行工程盘点,办理
3、年度结算。6.1.2 分段结算和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完工工程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一样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按协议中要求实施。6.1.3 承包单位依据工程进度情况编制实际完工工程量汇报,计算本期应支付工程款。经工程监理单位审签,项目部、工程管理小组、集团基建部、审计监察部审核后,确定已完工工程量。6.1.4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工程量,不予计量。6.1.5 财务部以核实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核实工程款,按约定应扣回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6.1.6 当协议要求调整协议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
4、形式通知项目部,经分管总裁确定同意后追加协议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6.1.7 承包人未在要求时间内通知,或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调整汇报,企业能够依据相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6.1.8 施工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包含工程价款调整,由承包人提出调整,经项目部等部门审核分管总裁同意后,调整协议价款。变更协议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6.1.8.1 协议中已经有适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协议已经有价格变更协议价款。6.1.8.2 协议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能够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协议价款。6.1.8.3 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由承包人或企业提出合适变更价格,经对方确
5、定后实施。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协议约定争议或纠纷处理程序办理。6.1.9 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汇报,则企业可依据所掌握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协议价款和调整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包含工程价款变更汇报和确定时限,由双方协商确定。6.1.10 确定增(减)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协议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7 完工工程款管理要求工程完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完工结算、单项工程完工结算和建设项目完工总结算。7.1 工程完工结算编审7.1.1 单位工程完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实施总承包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总包人审查;单项工程完工
6、结算或建设项目完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7.1.2 企业收到承包人递交完工结算汇报及完整结算资料后,应按协议约定期限,经过工程项目监理企业初审,项目部、工程管理小组、基建部复审,审计监察部审计后,给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必需时也可招标社会审价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审计。7.1.3 财务部凭审定审计汇报,立即和承包单位查对账务及基础资料,编制完工财务决算,经审计监察部审计和分管总裁签批后,给予结项并据此办理工程款项结算。7.1.4 承包人应在协议约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完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而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责任自负。7.2 工程完工结算审查期限7.2.1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完工
7、结算汇报和完整完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7.2.2 500万元-万元,从接到完工结算汇报和完整完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7.2.3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完工结算汇报和完整完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7.2.4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完工结算汇报和完整完工结算资料之日起70天。7.2.5 建设项目完工总结算在最终一个单项工程完工结算审查确定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7.3 企业依据确定财务决算汇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款时,应保留5%左右质量确保(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协议另有约定,从其约定)。7.4 质保期满,资金部依据资产使用部门提供资产使用情况表办
8、理结算。因提供资料有误,致使在质保期内资产维修费用得不到扣回,由资料提供者负担对应责任。7.5 工程质保期内发生维修费用,由资产管理部门或维修部门经承包方认可后,资金部直接从保修金转付。7.6 工程完工结算时,企业为施工单位预支各项材料和代垫水电费、饭菜票、电话费必需从工程款中扣除。7.7 索赔价款结算7.7.1 企业、承包人未能按协议约定推行自己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受损方按协议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协议约定支付。7.8 协议以外零星项目工程及减量工程价款结算7.8.1 承包单位提供项目增量工程联络单,由项目部、工程管理小组等部门对用工数量、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
9、料和金额进行审核,报分管总裁审批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项目减量工程需项目部在项目结算时提供减量工程明细单及预算表。7.9 工程完工结算以协议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协议工期提前或延后,企业和承包双方按协议约定奖惩措施实施。8 基建工程付款程序8.1 工程物资付款程序8.1.1 采购部凭购货发票和工程物资验收证实,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总裁(或授权人)同意。需款到发货工程物资,采购部必需签署协议,凭采购协议填写付款申请。8.1.2 资金部依据同意后 付款申请单指示付款。8.2 工程款付款程序8.2.1 基建部门依据工程协议和承包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定实际完工进度和基础建
10、设支出预算,报送“资金使用计划表”,具体说明基建项目标预算(协议)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尚欠金额和计划支付金额等事项。经财务部审核,分管总裁同意后,资金部进行资金准备。8.2.2承包单位依据协议约定,凭发票、工程进度汇报等资料提出付款申请,由监理单位审签后(预付款直接申请),依次交由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管理小组、集团基建部、审计监察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总裁审批。在整个报批过程中,申请单据全部由工程项目出纳一个人负责传输,其它人不得经手。付款申请经审批后资金部必需再次复核,并和分管总裁通讯联络给证实。付款时,依据承包单位提供银行帐户直接办理结算。8.2.3对于总工程款金额较小,在
11、集团企业授权额度内,由承包单位凭正式发票提出付款申请,由出纳报经项目部、基建工程管理小组、财务部审核,工程责任人审批后,由资金部安排付款。9 基建工程付款审核基建工程付款之前,财务、资金部门必需对工程相关原始凭证、申请同意手续、付款方法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资金部门方可办理款项支付手续。9.1 审核和基建工程相关原始凭证完整性。 9.1.1 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提供经项目部、使用单位会签质量验收合格汇报,没有提供质量验收合格汇报,资金部门不得给结算。9.1.2 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提供正式签定协议及工程概预算汇报书,小项目是否提供项目申请汇报及项目预算表。协议、项目概预算汇报书(预算表)、项目申请汇
12、报以企业盖章或分管总裁签字为准。对原始资料不全,必需要求给予补齐。9.1.3 审核项目增减变更工程是否有分管总裁同意书面汇报,没有提供,不予付款。9.1.4 审核完工工程是否有完工决算汇报、完工决算审计汇报、工程验收汇报。对汇报不全一律不予付款。9.1.5 对采购工程物资,审核是否有采购申请单、购货发票和进货证实等。9.2 审核申请同意手续9.2.1 审核工程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人是否依据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同意制度要求,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有没有超越权限审批。对审批手续不全应要求补齐完整。9.2.2 检验工程付款申请是否经过审核、审批。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对没有审核、审
13、批及超出权限审核审批一律不准付款。9.2.3 检验工程付款是否在预算计划范围内,对超出预算、计划范围,和未列入预算工程开支一定有特殊审批手续,不然不予付款。9.3 审核工程项目付款方法9.3.1 审核工程付款和协议约定价款、支付方法是否相符。9.3.2 对支付价款和协议约定支付方法及金额不符或和工程实际完工情况不符等异常情况,应该不予付款。9.3.3 对于基建工程因变更,造成价款支付方法及金额发生变动,相关负责部门应提供完整书面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资金部应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审核。10基建工程付款统计集团资金部应对每个工程设置付款明细账,立即反应工程付款情况。11 其它11.1本要求由集团资金部负责解释和修改。11.2本要求自总裁同意签发之日起实施。 版 次第一版批 准 人日期使用期限 审核部门责任人日期起草部门责任人日期起草部门集团财务部起 草 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