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招商手册
拉卡拉家用终端
区域代理商
招商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 招商简介 3
一、 公司介绍 3
二、 共建共赢 3
三、 名词解释 4
第二部分 区域代理商招商流程 5
一、 资质审核 5
二、 “试销期” 5
三、 区域代理商 6
四、 招商流程 6
第三部分 区域代理商资质审核实施办法 7
一、 区域代理商资质分级目的 7
二、 区域代理商资质分级标准 7
三、 《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资质申请表》 7
四、 《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资质评估表》 7
第四部分 “试销期”相关政策 8
一、 “试销期”销售政策 8
二、 《拉卡拉家用终端购销协议》 10
第五部分 区域代理商相关政策 10
一、 区域代理商销售政策 10
二、 《拉卡拉家用终端代理协议》 13
第六部分 售后及物流 13
一、 售后服务 13
二、 物流体系 14
第七部分 相关文件 14
一、 附件一:《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资质申请表》 15
二、 附件二:《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资质评估表》 17
一、 附件三:《拉卡拉家用终端购销协议》 18
二、 附件四:《拉卡拉家用终端代理协议》 22
第一部分 招商简介
一、公司介绍
拉卡拉—中国最大的线下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商。
拉卡拉是联想控股旗下的企业,是中国最大的便民金融服务企业,是中国银联的战略合作伙伴。
Ø 拉卡拉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长沙等地设有分公司和子公司,在32个城市设有办事处。
Ø 从2008年至2010年12月底,80个以上城市的拉卡拉便利支付点数量超过5万个。快客、好德、7-11、华润万家、沃尔玛、国美、大中、乐购等近百个知名连锁品牌店安装了拉卡拉自助终端。
Ø 从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底,拉卡拉共计投入市场Mini拉卡拉10万余台,标志着拉卡拉成功进入个人及家庭支付市场并初具规模。
Ø 2011年6月,拉卡拉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标志着拉卡拉作为线下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纪元。
Ø 拉卡拉便利支付荣获业界高度评估:
ü 2007年中国固网支付最佳提供商
ü 2008卓越企业之最佳创新模式奖
ü 2008年,拉卡拉获得银联颁发的“最佳渠道建设奖”,是唯一获奖的第三方机构
ü 拉卡拉荣获2009国际金融展颁发的建国六十周年特别奖之“最具发展潜力特别奖”
ü 拉卡拉便利支付荣获2009年电子银行业务及风险管理论坛颁发的“最佳电子支付创新奖”
ü 2009年底,第三届中国创业投资价值榜授予拉卡拉“最具投资潜力企业奖”
ü 2009年底,拉卡拉被《新锐榜》评为年度“酷”产品
二、共建共赢
1、核心目标
2010年至2012年拉卡拉家用终端总销售目标为1000万台,以迅速抢占个人及家庭支付终端市场为目标,以迅速提升市场占有率为主导方向。
为了快速拓展销售渠道,提升销量完成销售目标,同时整合各区域市场销售、推广、业务等资源,确定以寻找区域合作伙伴,共同开拓、管理市场为工作的核心。
《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招商手册》,作为区域代理商招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相应的标准,规范了相关操作流程。同时为拉卡拉与合作方,在未来合作过程中保障双方的权益奠定了基础。
2、相关收益
阶段
经营内容
收益内容
1
拉卡拉
家用终端销售
Mini拉卡拉
销售收益
超级盾
其他
2
拉卡拉家用终端运营
交易分润收益
广告等附加收益
新业务拓展收益
三、名词解释
1、 拉卡拉家用终端:
指由拉卡拉生产的、品牌为 “拉卡拉”的“Mini拉卡拉”(KS-6000、C772)、“超级盾”等各类、各型号产品。
2、 Mini拉卡拉、超级盾:
指由拉卡拉生产并经银联认证,专门针对家庭用户使用的家用刷卡机,具有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游戏点卡、电子商务线下支付、手机号收款和转账等使用功能,是拉卡拉与银联及多家商业银行联合推出的专业金融机具。
3、 代理区域:
指拉卡拉授权允许合作方经营或销售拉卡拉家用终端的地理范围。
4、 区域代理商:
与拉卡拉正式签约的合作方,在相应代理区域内接受拉卡拉的业务指导,利用自身销售、用户资源进行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的市场运作,通过经营或销售拉卡拉家用终端从而获得收益。
5、 代理:
指拉卡拉授权区域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经营或销售拉卡拉家用终端的基础上,将拉卡拉家用终端出售给区域代理商,供其销售。
6、 独家代理:
指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拉卡拉授权区域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经营和销售本产品的独家代理权。但下列情况除外:
A、不限制在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拉卡拉利用其呼叫中心、网站、以及拉卡拉在当地的直属分支机构等资源,于代理区域内自行销售本产品的权利;
B、不限制在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拉卡拉在授权代理区域为全国的第三人,在代理协议规定的代理区域内经营或销售本产品的权利;
C、不限制在代理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拉卡拉利用自有资源或授权第三人,在原代理协议规定的代理区域内经营或销售本产品的权利。
7、 风险保证金:
指拉卡拉与区域代理商在达成合作后,拉卡拉为保障区域代理商后期的销售行为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拉卡拉的相关规定,要求区域代理商预交的保证金。在合作期间,区域代理商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进行销售,保证金将在合作结束后全额返还给区域代理商;区域代理商如违反相关规定,拉卡拉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减。
8、 不可抗力:
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拉卡拉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地震等造成损害的灾害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调整致使代理协议履行不能的情况。
第二部分 区域代理商招商流程
一、资质申请
任何在中国大陆地区内合法经营的企业,在拥有一定销售、用户资源的基础上,均有资格通过申请,要求成为拉卡拉家用终端的区域代理商。
拉卡拉依据区域代理商资质评定标准及相应工作流程,对申请企业进行评估与检验,最终确认符合区域代理商标准的申请企业区域代理商资格。
二、“试销期”
“试销期”是区域代理商资质评定的最后一步,同时也是区域代理商正式签约的预备期。
“试销期”是双方合作关系的销售实践。主要目的在于:
1、检验双方合作流程以便进行相应的改进;
2、对“试销期”的销售过程进行跟进,拉卡拉可提供相应的业务咨询、指导,以便区域代理商对销售方法进行有效调整;
3、对“试销期”的销售结果进行分析,区域代理商可对未来进货的数量进行合理安排。
三、区域代理商
“试销期”后,申请企业与拉卡拉对“试销期”的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分享。在双方确认进一步合作的意向后,申请企业与拉卡拉签约,正式成为拉卡拉的区域代理商。
四、招商流程
第三部分 区域代理商资质审核实施办法
一、 区域代理商资质分级目的
“区域代理商”等级标准根据申请企业的行业类型、销售能力及风险划分,共划分5类。是区域代理商资质审核的基础依据,适用于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商务谈判、产品销售、及风险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拉卡拉所属各大区、分公司和个人用户事业部零售分销业务部均须按此标准严格执行。
具体操作执行上还需:
1、统一全国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业务拓展口径;
2、筛选有价值的“区域代理商”信息,提高质量;
3、针对性的执行“区域代理商风险控制体系”,降低风险。
二、区域代理商资质分级标准
1、区域代理商营业额准入标准:
A、月销售收入超过20万;
B、拥有一定的团单销售客户资源:
政府部门 > 金融行业 > 事业单位 > 企业单位
2、资质分级标准:
级别
类型
销售
主动性
团队
控制力
渠道
成本
风险
等级
5A
产品直销
强
强
较
低
4A
连锁店面
较强
较强
较高
较低
3A
渠道分销
中
中
高
中
2A
单店
较弱
较弱
较低
较高
A
个人
弱
弱
低
高
注:A、合作优先级:5A > 4A > 3A > 2A > A ;
B、重点合作:5A、4A;
C、备选合作:3A;
D、暂不考虑:2A、A;
三、《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资质申请表》
详见附件一
四、《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资质评估表》
详见附件二
第四部分 “试销期”相关政策
一、“试销期”销售政策
1、合作开始:
通过资质评估进入“试销期”的区域代理商,需与拉卡拉签订《拉卡拉家用终端购销协议》,以确认与拉卡拉正式合作关系的开始。
2、时间期限:
A、“试销期”的开始以区域代理商签订《拉卡拉家用终端购销协议》并完成打款提货为准;
B、“试销期”的期限以区域代理商采购并完成指定数量(即提货数量)产品销售为准,最长期限为3个月;
C、如区域代理商在3个月内未完成指定数量产品销售,则视为不符合区域代理商资质要求,拉卡拉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3、提货数量及价格:
产品
名称
产品
型号
市场零售价
(元/台)
提货数量
(台/季度)
提货价
(元/台)
拉卡拉
刷卡机
KS-6000
399
150
280
注:A、以上提货数量及价格为每城市要求,如区域代理商选择多个城市作为代理区域,则数量进行单独计算;
B、区域代理商须在签订《拉卡拉家用终端购销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提货数量及价格的要求,打款提货;
C、区域代理商必须按照市场零售价开展代理区域内的产品销售工作,如拉卡拉主动变更市场零售价,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区域代理商,区域代理商随即变更市场零售价;
D、如在代理区域内开展促销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过拉卡拉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4、区域保护:
“试销期”内,单一城市只签约一家区域代理商,以下情况除外:
A、当地城市已有或新增拉卡拉分公司、办事处等直接隶属于拉卡拉的分支机构;
B、“试销期”开始前,与拉卡拉合作的商户;
C、“试销期”期限内,双方、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
5、价格保护:
如因市场变化,促销活动等因素拉卡拉主动变更市场零售价,对区域代理商已经采购但尚未实现销售的库存,拉卡拉提供降价补差。
降价补差将以书面形式与代理商进行确认,并在区域代理商下次提货时予以体现。
6、营销支持:
A、物料支持:
物料名称
产品数量:物料数量
备注
宣传单页
1:5
单独发货
易拉宝
100:1
B、人员支持:
“试销期”内,拉卡拉委派负责分销的专业人员,协助区域代理商共同开展当地销售工作,提供如下支持:
a)产品培训:业务内容,产品使用等
b)销售培训:主要卖点,销售技巧等
c)流程辅导:售卖流程,结算流程等
d)策略支持:推广方式,销售模式等
7、风控政策:
A、为防范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金融、市场、管理风险,区域代理商需向拉卡拉缴纳 20000元/城市 的风险保证金;
B、出现以下情况,拉卡拉将对风险保证金进行扣除:
a)在未经拉卡拉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低于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拉卡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b)在未经拉卡拉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超越双方约定的代理区域,拉卡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c)在未经拉卡拉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进行销售,拉卡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d)区域代理商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管理规定,售卖或使用相关产品,拉卡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罚没全部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区域代理商法律责任;
f)区域代理商未按时或按规定提交购买用户信息的,每次罚没区域代理商保证金总额的10%;
g)当用户发生售后服务及保修需求时,区域代理商未就产品售后服务与用户进行初步协调和沟通,引起客户投诉的,每次罚没区域代理商保证金总额的10%。
C、双方结束合作,区域代理商完成全部库存销售后,拉卡拉退还区域代理商风险保证金,除因违规、违约等情况罚没金额外的全部余额。
二、拉卡拉家用刷卡机购销协议
详见附件三
第五部分 区域代理商相关政策
一、区域代理商销售政策
1、合作开始:
在“试销期”期限内,完成规定数量产品的销售,则区域代理商通过 “试销期”,可以与拉卡拉签订《拉卡拉家用终端代理协议》。
2、提货数量及价格:
产品
名称
产品
型号
市场零售价
(元/台)
季度提货数量
(台)
季度提货价
(元/台)
最低提货数量
(台)
拉卡拉
刷卡机
KS-6000
399
150
320
100
300
300
500
280
1000
260
2000
240
注:A、以上提货数量及价格为每城市要求,如区域代理商选择多个城市作为代理区域,则数量进行单独计算;
B、区域代理商按照季度提货数量及对应季度提货价确认季度任务目标及提货价。季度内首次提货按照季度提货数量执行,季度内除首次外提货可参照最低提货数量,提货价参考季度提货价;
C、区域代理商须在签订《拉卡拉家用终端代理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提货数量及价格的要求,打款提货;
D、区域代理商必须按照市场零售价开展代理区域内的产品销售工作,如拉卡拉主动变更市场零售价,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区域代理商,区域代理商随即变更市场零售价;
E、如在代理区域内开展促销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过拉卡拉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4、区域保护:
区域代理商可以通过提高风险保证金的形式升级为区域独家代理商,区域独家代理商的代理区域内拉卡拉只选择一家区域代理商。但以下情况除外:
A、当地城市已有或新增拉卡拉分公司、办事处等直接隶属于拉卡拉的分支机构;
B、“试销期”开始前,与拉卡拉合作的商户;
C、双方、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
5、价格保护:
如因市场变化,促销活动等因素拉卡拉主动变更市场零售价,对区域代理商已经采购但尚未实现销售的库存,拉卡拉提供降价补差。
降价补差将以书面形式与代理商进行确认,并在区域代理商下次提货时予以体现。
6、营销支持:
A、物料支持:
物料名称
产品数量:物料数量
备注
宣传单页
1:5
单独发货
易拉宝
100:1
桌面跳跳卡
20:1
海报
100:1
卫星贴
20:1
促销品
按具体营销方案执行
注:除促销品外,所有物料区域代理商可根据需要任选两种。
B、销售返利:
销售返利分为现金返还、产品返还两种方式,发放比例按照季度销售任务(即季度提货数量)的完成情况。
a)现金返还
季度销售任务完成比例
现金返款额度(元/台)
125﹪
5
150﹪
10
175﹪
15
200﹪
20
b)产品返还
季度销售任务完成比例
产品返款比例
(实际完成:返还数量)
125﹪
50:1
150﹪
50:2
175﹪
50:3
200﹪
50:4
注:按照个位四舍五入的标准执行。
c)返还时间
现金返还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末完成上季度返还。
产品返还时间为每季度首次提货时完成上季度返还。
C、推广支持:
在区域代理商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各代理区域的销售情况,拉开拉会适时地安排以下资源进行推广支持:
a)公共网点宣传(海报、液晶屏等)
b)交易提醒短信
c)交易凭条提醒
d)用户短信宣传
e)营销活动支持
d)其他公共媒体
7、风控政策:
A、为防范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金融、市场、管理风险,区域代理商需向拉卡拉缴纳 20000元/城市 的风险保证金,如升级为区域独家代理商需再向拉卡拉补缴 30000元/城市 的风险保证金;
B、出现以下情况,拉卡拉将对风险保证金进行扣除:
a)在未经拉卡拉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低于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拉卡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b)在未经拉卡拉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超越双方约定的代理区域,拉卡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c)在未经拉卡拉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进行销售,拉卡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d)区域代理商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管理规定,售卖或使用相关产品,拉卡拉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罚没全部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区域代理商法律责任;
f)区域代理商未按时或按规定提交购买用户信息的,每次罚没区域代理商保证金总额的10%;
g)当用户发生售后服务及保修需求时,区域代理商未就产品售后服务与用户进行初步协调和沟通,引起客户投诉的,每次罚没区域代理商保证金总额的10%。
C、双方结束合作,区域代理商完成全部库存销售后,拉卡拉退还区域代理商风险保证金,除因违规、违约等情况罚没金额外的全部余额。
二、 拉卡拉家用刷卡机代理协议
详见附件四
第六部分 售后及物流
一、售后服务
1、本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涉及本产品的软硬件售后服务。
2、本产品保修内容如下:
A、本产品售出后,保修条款即生效。
B、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产品无人为损坏,外观无瑕疵,配件齐全,包装完整,为用户提供无条件退货。
C、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外观无瑕疵,配件齐全,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为用户提供免费换货服务。
D、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一年之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为用户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E、产品自售出之日起超过一年,出现质量问题,为用户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3、区域代理商售出本产品后,应按日将购买的用户信息提交给拉卡拉,提交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产品的PSAM号码及对应服务卡号码
B、用户姓名
C、用户身份证号码
D、用户联系方式(手机、联系地址、邮编、邮箱)
E、用户使用绑定固定电话号码
4、负责处理用户提出的关于本产品退换货服务的要求。
当用户提出退换货要求时,区域代理商应与拉卡拉进行沟通,将用户退换货的原因说明,由拉卡拉进行记录、核实购买信息并判断是否予以退换处理。区域代理商在收到拉卡拉书面确认后,方可给予用户相应的退换货处理。
A、退机由区域代理商进行二次销售;
B、换机由区域代理商发回拉卡拉,在下次提货时,由拉卡拉补回相应数量的产品。
当用户提出硬件维修要求时,应由区域代理商负责收集故障产品,并统一提供给拉卡拉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拉卡拉将修复产品返还区域代理商,由区域代理商提供给用户。
二、物流体系
代理商完成打款后的一个月内,拉卡拉公司根据区域代理商要求准备货品,并负责将货品配送到区域代理商指定的地点,交由区域代理商指定人员接收。
第七部分 相关文件
附件一: 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资质申请表
1、企 业 信 息
公司名称
网站名称:
网站地址:
公司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盟) (县/区/旗)
详细地址:
邮编:
公司详情
公司法人(或负责人):
公司类型: (私营、联营、股份、其他)
经营项目:
经营区域:
销售收入: 万元(年)
员工数量: 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成立日期: 年 月
电话:
传真:
邮箱:
MSN /QQ:
2、渠 道 类 型
□产品
直销
直销队伍人数:
直销覆盖范围:
代理产品品牌:
代理产品名称:
月度销量:
销售收入: 万元(月)
□连锁
店面
店面数量:
店面分布:
(代理)产品品牌:
(代理)产品名称:
月度销量:
销售收入: 万元(月)
□渠道
分销
分销商名称(品牌):
分销商数量:
分销商分布:
代理产品品牌:
代理产品名称:
月度销量:
销售收入: 万元(月)
□ 其他
(自行
填写)
月度销量:
销售收入: 万元(月)
3、优 势 说 明
本地资源
注:填写时请详细介绍以下类型的客户资源情况:
a、政府;b、金融;c事业单位;d、企业客户;e、其他
4、公 司 简 述
5、企 业 法 人 简 介
6、以 往 成 功 案 例 说 明
注:填写时请详细介绍以下情况:
a、产品品牌;b、销售过程;c关键控制点;d、达成结果;e、其他说明
注:请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至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 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人身份证
附件二: 拉卡拉家用终端区域代理商资质评估表
现在经营区域:
申请经营区域:
销售类型:□ 产品直销 ;□ 连锁店面 ;□ 渠道分销
经营品类:□ 3C数码 ;□ 生活家居 ;□ 日用百货;□ 商务礼品 ;□ 其他
具体产品、品牌:
月销售额: 万元(不低于20万元/月)
□ 产品直销:团队人数 人;
□ 连锁店面:店面数量 个;员工人数 人
□ 渠道分销:分销商数 个;分销商店面数 个;
销售资源:
资源类型 评价
□政府部门
□金融机构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其他
成功案例亮点:
销售计划简述:
销售数量预估: 台/月
是否通过评估:□ 是 ;□ 否
申请人:
日期:
部门主管:
日期:
事业部副总经理:
日期:
主管执委:
日期:
附件三: 拉卡拉区域代理商试销购销协议
甲方: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孙陶然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6-7层
电话:010-59711100
传真:010-59711340/59711344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是联想控股旗下专门为消费者提供便民金融服务的企业,是中国最具规模的线下电子支付运营商,在全国建立并覆盖了80多个城市,拥有近50000个拉卡拉便利支付点,可为用户提供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拉卡拉支付、游戏点卡、淘宝支付宝充值付款、积分兑换、期刊订阅等数十种便民金融业务。“拉卡拉便利支付点计划”是由甲方与中国银联及多家商业银行联合推出的一项便民金融服务工程,旨在通过在传统的便利店、大型卖场等场所布放拉卡拉自助刷卡终端,为消费者提供百步之内的还款、付款、缴费、充值等拉卡便利支付服务。
乙方是一家合法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名词解释
1. 本协议项下所指产品(本产品):指甲方生产的、品牌为 “拉卡拉”并在本协议附件中所列明的 拉卡拉刷卡机、超级盾 等各类别、各型号产品。
2. 拉卡拉刷卡机、超级盾:指由甲方生产经中国银联认证,专门针对家庭用户使用的家用付款机,具有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游戏点卡,电子商务线下支付,手机号收款,转账等使用功能,是甲方与中国银联及多家商业银行联合推出的专业金融机具。
3. 项目采购:指乙方就 发展区域金融服务家庭用户 项目向甲方采购拉卡拉刷卡机。
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地震等造成损害的灾害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调整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况。
5. 风险保证金:
指甲、乙双方达成合作后,甲方为保障乙方行为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避经营风险要求乙方预交的保证金。在合作期间,乙方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风险保证金将在合作结束后全额返还给乙方;乙方如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减。
6. 不可抗力:
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拉卡拉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地震等造成损害的灾害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调整致使此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况。
二、 合作内容
1. 乙方就 发展区域金融服务家庭用户 项目向甲方采购“拉卡拉刷卡机”。
2. 提货数量及价格:
产品
名称
产品
型号
服务
区域
市场零售价
(元/台)
提货数量
(台/季度)
提货价
(元/台)
拉卡拉
刷卡机
KS-6000
399
150
280
注:A、以上提货数量及价格为每城市要求,如选择多个服务区域,则数量进行单独计算;
B、乙方须在签订《拉卡拉区域代理商购销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提货数量及价格的要求,打款提货;
C、乙方必须按照市场零售价开展服务区域内的产品推广工作,如拉卡拉主动变更市场零售价,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随即变更市场零售价;
D、如在乙方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大规模市场推广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过甲方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3. 价格保护:
如因市场变化,促销活动等因素甲方主动变更市场零售价,甲方提供降价补差。降价补差将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进行确认,并在乙方下次提货时予以体现。
4. 营销支持:
A、物料支持:
物料名称
产品数量:物料数量
备注
宣传单页
1:5
单独发货
易拉宝
100:1
B、人员支持:
“试销期”内,甲方委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共同开展当地销售工作。
5. 风控政策:
A、为防范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金融、市场、管理风险,乙方需向甲方缴纳 20000元/城市 的风险保证金;
B、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将对风险保证金进行扣除:
a)在未经甲方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低于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b)在未经甲方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超越双方约定的服务区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c)在未经甲方书面审批确认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进行销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罚没全部保证金;
d)乙方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管理规定,售卖或使用相关产品,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罚没全部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f)乙方未按时或按规定提交购买用户信息的,每次罚没乙方保证金总额的10%;
g)当用户发生售后服务及保修需求时,乙方未就产品售后服务与用户进行初步协调和沟通,引起客户投诉的,每次罚没试销商保证金总额的10%。
C、双方结束合作,乙方全部库存销售完毕后,甲方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除因违规、违约等情况罚没金额外的全部余额。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鉴于本产品为专业的家庭金融产品,甲方负责为保证产品服务的系统平台运营、技术开发、客户服务、营运管理及服务(包括售后服务)、呼叫中心等工作。
甲方全国客服电话: 400-088-1234
B) 甲方负责本产品的日常维护、维修及营运工作,保证甲方系统中与本合作有关各设备的正常运行。
C) 甲方对乙方所采购的“拉卡拉刷卡机”拥有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开通,关闭等)。
D) 甲方有权就乙方对本产品的用途进行调查和管理,若乙方对本产品的使用范围超过了 发展区域金融服务家庭用户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并关闭所有已销售给乙方的本产品,所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E) 甲方享有本协议所涉及之全部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商标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有义务保护该系列产品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同时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对本产品的包装、外观等作任何改动。乙方如有将本产品拆封,重新包装,涂改、隐盖本产品服务卡编码造成无法识别本产品服务卡编码等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一切连带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F) 为规避金融危险,甲方有权关闭交易异常的端机。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规定、要求和业务程序,并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及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配合。
B) 最终用户需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由用户本人填写完整产品包装内的《用户使用合约》及《用户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用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约定,上述信息资料由乙方进行收集后定期提供给甲方。
C) 乙方承诺不利用本产品进行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乙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式采集、截取、盗用用户的银行卡信息;
b) 乙方不得将本合作委托、转让、租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甲方并有权据此终止本合同。
c) 乙方应保证在现行金融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合作框架内开展相关合作业务,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有造成损失风险的,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发货、关闭本产品等补救措施,并要求责任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D) 乙方就本合作所进行的任何宣传、告知,其内容需事先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E) 乙方必须遵守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不允许向第三方泄漏用户任何信息。
四、 付款及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款到发货、批款批货”的原则,乙方在向甲方发送附件一中所列明的《订货单》当日,应向甲方足额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发货。
2. 根据前述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货款的同时,应向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3. 乙方的货款应以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给甲方,双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甲方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辰路支行
甲方开户名
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银行账号
0200041809020174067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名
乙方银行账号
4.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就当次的订单,开据正式发票。
5.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和代理保证金的五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就当次的订单开据正式发票,并就代理保证金开具收据。
6. 乙方同意所购之本产品均由甲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要求提供加急服务,则所增加的运费应由乙方负担。
7.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和收货人发出本产品,但因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造成甲方不能保证按时供货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未按时供货导致的任何责任。乙方应向甲方准确表明其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详细收货地点等有关促使甲方能安全送达货物的必要情况。因乙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 售后服务及保修
1. 本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涉及本产品的软硬件售后服务。
2. 本产品保修内容如下:
A) 以下保修条件,以无人为损坏为提前。
B) 本产品售出后,保修条款即生效。
C) 本产品售出后七日内,没有非人为损坏,外观无瑕疵的情况下,甲方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
D) 本产品售出后一个月内,如产品发生非人为损坏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提供换货服务。
E) 本产品售出后一年内,甲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在此之后,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用户承担原器件成本。
六、 违约责任
1. 双方应恪守协议、诚实守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其行为即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并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2. 如甲方未按规定的期限向乙方发货的,构成违约。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延误发货的,或因运输过程中承运人的原因及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本产品用于非 发展区域金融服务家庭用户 ,构成对甲方违约。甲方除按前款相应处罚外,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有造假、贩假行为的,构成对守约方违约。守约方除按前款对违约方进行相应处罚外,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 其他
1. 合作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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