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式二十四驳 回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复 审 申 请 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湖北炎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随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商标代理组织名称:北京联合海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蓟门里和景园1-2-502(100088)评审请求: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兹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人商标在商品“”上初步审定。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10-08-24申请注册使用于29类商品上的“神农缘炎帝”商标,申请号为第“8603021”号,国家商标局因为该商标与申请人山西黄土食品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获注册的第1554344号商
2、标近似;与申请人济源市愚公家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获注册的第1726754号商标近似;与申请人金华市七一茶厂在类似商品上已获注册的第237631号商标近似;与申请人房县酱园厂在类似商品上已获注册的第1 303944号商标近似;与申请人深圳华南理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获注册的第3299332号商标近似;与申请人林良生在类似商品上已获注册的第3861224号商标近似;并援引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全部驳回了申请人在“食用芳香剂,食用香料(不包括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食品用香料(含醚和香精油除外),香草(香味调料),香兰素(香草代用品),除香精油外的饮料香料,制糖果用薄荷”全部商品上的
3、注册申请。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驳回文件后,申请人不服,特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认为:国家商标总局驳回申请人在“食用芳香剂,食用香料(不包括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食品用香料(含醚和香精油除外),香草(香味调料),香兰素(香草代用品),除香精油外的饮料香料,制糖果用薄荷”商品上的注册申请的解释是不成立的。理由如下:第一,申请人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商标含义、细部构成、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应判定为近似商标。第二,申请人商标具有独特的创意和内涵,具有相当的显著性,不存在抄袭或模仿,不构成近似商标。第三,申请人商标已得到广泛应用和宣传,具有较高的认知度,第四,根据商标法面前人人
4、平等原则及商标审查标准,根据以往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同类别同相似情况,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核驳理由不成立。(具体详细阐述于下文)第一,申请人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商标含义、细部构成、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应判定为近似商标。申请人和引证商标对比如下:申请人第8603154号商标引证第1726754号商标引证第237631号商标引证第303944号商标引证第3299332号商标引证第3861224号商标引证第1554344号商标根据商标审查标准: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首字读
5、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申请人商标取自于企业核心字号炎帝农业寓意和神农炎帝有缘,故取名神农缘炎帝,从构成要素、字形、所代表的含义等方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申请人商标为中文神农缘和炎帝的组合,况且中文组合严谨,相互协调辉映,并做了艺术化的流线型设计和引证商标在整体上可谓天壤之别。只要是有辨别能力的自然人相信都能一眼识别这2个商标的异同之处。所以2个商标不构成近似。第二,申请人商标具有独特的创意和内涵,具有相当的显著性,不存在抄袭或模仿,不构成近似商标。根据审查标准: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
6、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整体含义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申请人商标为中文神农缘和炎帝的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显著性部分从商标本身来看着重于神农缘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商标的整体上看为特殊字体的神农缘加上古体字印炎帝,具有自己独特的创意和含义,表明的炎帝故里的神农和本地有缘,目的就是让消费者一眼就能识别中文商标和炎帝故里,具有特别明显的显著性,和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没有任何近似嫌疑。第三,申请人商标已得到广泛应用和宣传,具有较高的认知度,湖北炎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利用高
7、科技手段专业研制、生产、加工、销售生物保健品的股份制企业。拥有自己的现代化厂房和国际先进技术的生产线。新建厂房、仓库、质检中心等24000平方米;购置全自动装瓶机、接种机、无菌空气处理机等高科技设备。且拥有一大批优秀的专业科研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它诞生在湖北省中北部的炎帝神农故里,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战国编钟故乡随州。公司本着“诚信、伙伴、双赢”这一合作理念而致力于人类的健康与保健行业,并充分严格按照国际GSP、ISO9001现代企业质量标准实施运作。其主导产品“天韵”网清茶(电脑保健茶)、御醉茶(葛花解酒茶)以其出类拔萃的品质、靓丽的形象、良好的口碑风行于鄂西北市场,创下了良好的销售业绩,目前
8、正以一日千里之势向全国市场推进。本公司信守“产品至上、服务至上、顺应市场、造福人类”的宗旨,其开发的产品均属纯天然植物的提炼物,无毒副作用,可长期饮用;服务跟踪网由总部至市场终端已构建完善,各级经销商和消费者均可得到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天韵人将立足于健康产业,在健康产业领域做深、做特、做透,做精、做强,做大。公司竭诚欢迎广大热心朝阳产业与绿色健康产业的个人和商家前来商谈。“诚心、高效、务实、奋进”是我们天韵人的准则,“绿色、健康、无污染”是我们永恒的追求,“质量、信誉、热心为客户服务”是我们永远不变的经营理念!天韵愿与您“同创天韵健康伟业,共享天韵财富明天!”- 11 -第四,根据商标法面前
9、人人平等原则及商标审查标准,根据以往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同类别同相似情况,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核驳理由不成立。申请人通过中国商标网和专业的白兔查询软件查询到相关和申请人申请情况类似的商标而都被获准注册的情况供商标评审委员会参考。即然在先商标局核准了如下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也理当获准初步审定。主要是详情入下表:检索类似情况核准注册的同类别商标列表注册号3683771,类别30注册号6638993,类别30注册号3106214,类别30注册号5939859,类别30注册号8339740,类别30注册号7717191,类别30注册号1474124,类别30注册号1989188,类别30注册号
10、1474119,类别30注册号1748414,类别30注册号1598839,类别30注册号4575376,类别30注册号1647026,类别30注册号5492970,类别30注册号7787694,类别30注册号4491988,类别30注册号4401770,类别30注册号3232988,类别30注册号6500557,类别30注册号1261551,类别30注册号1291423,类别30注册号6869568,类别30注册号7942249,类别30注册号4372059,类别30注册号4372062,类别30注册号8598826,类别30注册号3394548类别30注册号5304967,类别30注册号8
11、573572,类别30注册号8303602,类别30注册号4242345,类别30注册号4363876,类别30注册号7697155类别30注册号587275,类别30注册号1165281,类别30注册号8049125,类别30注册号3259055,类别30注册号6613597,类别30注册号4371307,类别30注册号4002309,类别30注册号4154573,类别30注册号3190926,类别30注册号6852980,类别30注册号1659266,类别30注册号5114113,类别30注册号4602911,类别30注册号5616630,类别30注册号4722409,类别30综上所述,申
12、请人认为,申请人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有独特的内涵,与商标局所列引证商标在外在形态、内在涵义、整体组成、核心辨认要素(显著性)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消费者只需施以普通的注意力,其混淆和误认的几率几乎为零。并且申请人湖北炎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申请商标的宣传度方面做了非常大的努力,申请商标已经与申请人的经营理念和产品质量紧密连接,已经被广大客户熟悉并认可。因此,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成立,申请人商标理应获准初步审定并公告。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特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人商标上获初步审定。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2011年 9 月 10 日 2011 年
13、 89月 10日说明:1、 此书式是供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2、 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应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3、 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复审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4、 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