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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第一人民医院儿科诊疗楼工程基坑
监
测
方
案
襄阳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 0 一四年三月四日
第一人民医院儿科诊疗楼工程基坑
监 测 方 案
编 写:
审 核:
技术负责人:
电话:13797669846 3398672
电传:0710-3398672
地址: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城路11号
襄阳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一、工程概况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诊疗楼项目工程主体12层,地下室2层,地下室面积1453.81㎡。
二、监 测 项 目 及 依 据
2.1监测目的
该基坑监测的主要目的是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及时了解和分析基坑边坡土体、支护结构、地下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受力和变形情况,及时地捕捉动态信息并及时反馈,做到信息化和情报化施工,从而确保基坑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场地周边地上地下各项设施的有效运转和安全使用。
2.2监测依据
基坑监测严格按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进行,国家及地区相关技术规范主要有: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2)《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5)《湖北省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DB42/159-2004)
(6)《建筑物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建筑物沉降监测严格按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进行,国家及地区相关技术规范主要有: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 8-2007
三、监 测 项 目 和 仪 器 设 备
3.1监测项目
本基坑面积大,周长约为200m,水平位移及沉降都较突出。结合以前我方工程深基坑监测的经验,确定监测项目如下:
(1)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观测及沉降观测;
(2)目测巡视。
(3)对周边建筑物进行布点监测
建筑物为12层地下室2层,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3.2监测仪器
根据本工程的监测项目和基坑面积较大的特点,配备的主要监测仪器:
中纬全站仪
DS05水准仪
仪器精度要求:
全站仪:转角差±1.3秒,测距±1.6ppm。
全站仪: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2秒。
水准仪:每公里高差偶然中误差0.7mm
3.3监测精度
围护墙顶水平位移:测量精度不低于二级,观测点坐标中误差1mm
围护墙顶及围护产柱竖向位移:测量精度不低于二级,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1mm
临近建筑物沉降:测量精度不低于二级,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1mm
四、监 测 方 法 和 技 术 要 求
4.1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布设根据规范文件要求,共设立测点如下:
(1)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观测点12个;
(2) 支护结构沉降观测点12个;
(3) 周边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共12个;
(4) 基准点为4个。
本工程监测点的布置见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
4.2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4.2.1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
用φ14—φ16的膨胀螺栓或φ16钢筋布设在基坑边坡内侧,测点间距约15米,其位置见监测点点位布置图(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观测点和沉降观测点二点合一)。
水平位移观测主要采用视准线法进行观测,即沿基坑边线的方向上建立一条基准线,在该基准线的一端点设置全站仪,瞄准远方另一端点定向,然后转动全站仪望远镜,读取全站仪十字丝所对应的各测点的读数,比较相邻两次的读数结果,即可得出测点在该观测周期内的位移值。测量仪器为全站仪,作小角度测量求得水平位移量数值。在基坑不规则之处可采用测距法和收敛法,测量仪器为全站仪和收敛计。
支护结构的沉降观测采用S1级精密光学水准仪进行观测,水准路线应形成闭合路线,水准基准点应布设在基坑能影响到的范围以外的地方,且应不少于三个。用精密水准仪以水准基点为准,作环形高程测量求得沉降量数值。
在不同的观测周期中,应使用固定的仪器和标尺;对水准仪应不定期进行I角检验。当I角大于±15″时,应及时根据《工程测量规范》要求进行校正。对于观测结果,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平差计算。4.2.2、沉降监测点的制作和埋设
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基础的构造、荷重以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情况而定。为了能够反映出建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监测点要结合本工程建筑结构特点,布置在最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沉降变形特征且便于监测的位置。周边建筑物应首先沿其周围每隔10~20m设一点,房角、纵横墙连接处以及沉降缝的两旁均应设置观测点(当委托单位有具体要求时以委托单位要求进行布点)。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监测点纵横向要对称,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同时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监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体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监测点,不能连续监测而失去监测意义。沉降监测点必须在基础砼浇筑后,主体首层砼浇筑前,全部埋设完毕。本工程沉降监测的标志拟采用隐蔽式标志。如观测点的布置不便于测量时,测量人员应与委托方协商,选择合理的布置方案。所有观测点应加以编号,以便进行观测和记录。
对观测点的要求如下:
A. 观测点本身应牢固稳定,确保点位安全,能长期保存;
B. 观测点的上部必须为突出的半球形状或有明显的突出之处,与柱身或墙身保持一定的距离;
C. 要保证在点上能垂直置尺和良好的通视条件。
根据本工程建筑结构特点及委托方的要求,
沉降监测点必须在主体首层砼浇筑后,全部埋设完毕。
4.2.3、观测点的形式与埋设
沉降观测点的形式和设置方法应根据工程性质和施工条件来确定或设计。一般民用建筑沉降观测点,大都设置在外墙勒脚处。我公司的观测点形式如下:
4.2.2现场目测巡视检查:
采用仪器进行监测是基坑监测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但由于仪器监测毕竟有限,不可能覆盖基坑变化的所有地方,因此,作为补充,由有经验的工程师定期进行现场目测巡视检查是非常必要的,检查内容包括边坡、邻近建筑物及邻近地面有无新裂缝发生;原有裂缝有无扩大、延伸,断层有无错动发生;地表有无隆起或下陷;排水沟是否畅通、排水孔是否正常;是否有新的地下水露头,原有的渗水量和水质有无变化。
巡视检查可用眼看、手摸等直观的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读数显微镜等简单工具进行。
五、监 测 工 作 的 组 织 与 项 目 管 理
5.1监测工作的组织结构
本监测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负责技术、质量、安全等各项事宜,组织项目实施。项目部下设监测小组,组长由专业工程师担任。项目部人员组织结构如下:
项目负责人:1人,监测组长,1人监测组成员:4人
5.2监测周期
基坑开挖前,进场设置监测点,部分监测点根据开挖顺序在各边开挖前后陆续布设,建立基点网,初值观测,周边环境调查等。观测总的时间根据委托单位要求确定,初定为三个月。
序号
项目名称
监测频率
1
基坑水平位移观测
地下室施工期间,每3~5天观测1次。
2
基坑沉降观测
地下室施工期间,每3~5天观测1次。
3
裂缝观测
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
主体沉降观测
主体按每施工一层监测一次,主体完工每月一次,竣工后每年四次,共计监测共计13次。
5
水准基点
每一个月校核一次。
根据变形等综合监测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频率,出现险情时则监测时间为一天一次或数次。
根据以上所设定的观测频率初步确定本基坑监测的工作量如下表:
基坑监测工作量统计表
序 号
项 目
数量(点/孔)
观测次数
备注
1
基坑支护水平位移观测
G1-G20
14
2
基坑支护沉降观测
G1-G20
14
3
目测巡视
4
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
S1-S14
13
5
水准基点/位移基点
4
17
基坑
注:拟设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3个月计算。
5.3险情预报及监测信息的反馈
根据《湖北省深基坑技术规定》、《建筑物变形测量规程》等规范以及本工程支护设计计算书,本工程各项监测预警控制指标如下: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最大水平位移≤50mm;位移速率:≤6mm/天
沉降速率:≤4mm/天,最终沉降≤30mm,邻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达到设计容许值。如地面最大沉降与开挖深度的比值达到0.50%~0.70%且地面裂缝急剧扩展。
5.3.1、沉降稳定控制值
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中规定,一般监测工程,若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0.01~0.04mm/d,可认为建筑物已进入沉降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的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依据襄阳地区经验,本工程取值为0.01mm/d。若上述全部监测周期完毕后,沉降速率大于0.01mm/d,则需相应增加监测周期。
监测信息应及时反馈,每次观测完毕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口头通报观测结果,并及时整理提交监测报告,分析基坑边坡的安全可靠性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当基坑出现险情时,及时向业主提出建议和应急措施,为信息化施工提供依据。
5.4、监测工作流程
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在基坑支护与开挖工程中严格科学监测和动态信息化施工,使得设计、施工和监测三位一体化。系统工作流程见下图。
基坑支护设计 围护结构施工 优化设计 修改施工方案 后期开挖
开挖施工方案 前期开挖 前期施工 采取相应措施 地下室施工
基
坑
工
程
监测方案 布设测点 监测数据分析 险情预警预报 跟踪监测
定期监测 与评价预测预报 提出合理化建议
系统工作流程图
六、监 测 资 料
6.1监测资料整理
监测成果资料按基坑施工的不同阶段,以不同形式逐步整理提交,具体如下:
1.原始状态调查资料
原始状态系指基坑支护防渗结构施工完成,基坑开挖之前,基坑支护防渗体系、周围环境的初始状态。工作及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水平位移、沉降观测基点网;
(2)在相邻的重要建筑物布设倾斜观测点或观测装置;
(3)各类监测点布设,并进行初测(部分项目在开挖前进行多次观测);
上述工作调查结果作为后续监测分析的参数基准值,基坑开挖前汇总提交原始状态调查报告。
6.2基坑开挖期间
此间开启所有监测系统,随工程进度以图、表或文字的形式,分阶段提交监测资料。
所有监视测量所得资料随时在现场准备好。
监测数据将认真计算并整理好,仔细校核后及时向业主提交当日的报表;同时根据现场的情况提交阶段性报告。在提交的报告中结合施工工况及天气情况、周边环境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及时提出 工程建议;当观测值达到报警指标时,立即签发报警通知给业主。
遇异常情况,加大监测频度,定期或随时提交监测资料。水平位移观测结果表、沉降观测结果表、U-T曲线图、S-T曲线图。以上资料一式四份。
6.3地下室施工期间
此期间视前期监测结果,可撤除部分监测项目或降低监测频度,监测资料整理提交内容同上。
地下室施工至建筑±0.00标高,除周围环境部分的沉降观测应有持续,其它监测项目即告完毕。
6.4整理提交基坑监测总体报告,报告一式四份
6.4.1 建筑物沉降资料
(1)每次监测完毕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沉降监测报表》;(第一次除外)
(2)《沉降量成果统计表》;
(3)《沉降量—时间—荷载曲线图》;
(4)《沉降速率—时间—荷载曲线图》;
(5)《沉降监测分析报告》。
襄阳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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