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进出口贸易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产品及其生产所需的具有爆炸危险属性的原材料(含半成品)。第三条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实行严格管理。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进口或国内明令淘汰的民用爆炸物品产品不得实施进口。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企业从事的每一
2、批次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贸易,均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逐单申报和办理审批手续。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海关总署规定式样。第五条 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确认:(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民爆行业发展规划;(二)企业注册资金大于5000万元;(三)企业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应具有相应的仓储能力保证;(四)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犯罪记录,且5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六)企业5年内在进出口贸易中未曾出现过不良记录;(
3、七)有5名以上具有民用爆炸物品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为民用爆炸物品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有5名以上具有从事进出口贸易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第六条 经确认符合第五条条件的企业,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业务时,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一)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申请报告及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一式五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五)进出口合同或协议;(六)出口民用爆炸物品须提供进口国的许可证明,以及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补充材料。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
4、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第
5、九条 口岸海关凭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进出口审批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第十条 进口的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产品及包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运输和储存标准;(二)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标准; 、(三)产品使用说明必须有中文版本。第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的装卸港口、车站或机场,应当选择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爆炸危险物品储存和装运条件的港口、车站或机场,严禁在不具备爆炸危险物品装卸和储存条件的港口、车站或机场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及原材料。第十二条 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的企业应当将进出口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或者出口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国内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应
6、当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第十三条 出口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应确认所提供进口国的许可证明、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的真实有效,防止骗购、欺诈行为的发生。第十四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批准文件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其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批准文件,5年内不再受理其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的申请。第十五条 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实施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5年内不再受理其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的申请;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应许可
7、证;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和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受贿、渎职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具有爆炸危险属性的民用爆炸物品原材料(含半成品)进出口的审批参照本办法管理。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国防科工委颁布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科工法字2000640号)同时废止。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
8、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