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几点建议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几点建议 作者:作者:金丽娜 阅读:2785 次 上传时间:2005-07-14 推荐人:jswgq-55(已传论文 20 套)简介:简介:高规(GB50045-95,2001 年版)及 建规(GBJ16-87 修订本,含 2001 年 4 月局部修订的条文)中的有些条款还不够完善,在这里提出来与同行们探讨。关键字:关键字:机械防烟 自然排烟 机械防排烟 相关站中站:相关站中站:防烟分区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对建筑物内的机械防排烟问题越来越重视,标准也越来越接近于发达国家。国家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以
2、下简称高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也在逐年地完善各项条款。笔者在长期的工程设计实践中,认为高规(GB50045-95,2001 年版)及建规(GBJ16-87修订本,含 2001 年 4 月局部修订的条文)中的有些条款还不够完善,在这里提出来与同行们探讨。1 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机械防烟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机械防烟 高规关于机械防烟第 8.3.1.2 条规定:“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高规关于机械排烟第 8.4.3 条又规定:“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
3、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符合 8.3.7 条规定”,而第 8.3.7 条的规定是:“机械加压送风的余压,除计算最不利环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8.3.7.1 防烟楼梯间为 40Pa50Pa;8.3.7.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 5Pa30Pa”。(1)在实际工程设计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防烟楼梯间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即楼梯间可开启的外窗面积大于 2.0m2),而防烟楼梯间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依据高规第 8.3.1.2 条款该防烟楼梯间可以不设正压送风系统,采用自然排烟
4、,而其前室设正压送风系统,每层前室设一个常闭型多叶送风口,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启闭。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开启火灾层及其相临层的前室正压送风口向前室送风(通常是这样控制的),防烟楼梯间的可开启窗则采取自动或人工开启进行自然排烟。与此同时,避难人员不断向前室和防烟楼梯间疏散,这时前室的高压空气不仅会流向走廊,而且会流向防烟楼梯间。因此,前室正压送风系统的风机风量如果按 高规 表 8.3.2-4 进行计算的话,前室和防烟楼梯间的正压值是不可能保证符合高规第 8.3.7 条的规定要求,甚至会出现着火层走廊的烟气因在热压、风压、浮压等力量联合作用下进入前室的现象。(2)同样在实际工程中还
5、会存在符合高规第 8.4.3 条款的情况,即裙房以上部的前室有可开启外窗,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进行排烟;裙房部分的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与其相邻的防烟楼梯间具备自然排烟条件,采用自然排烟。当建筑物裙房以上部分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外窗采取自动或人工开启进行自然排烟。同上面讲的情况一样,避难人员不断向前室和防烟楼梯间疏散,比上面情况更糟的是,此时的前室和防烟楼梯间与着火层走廊相比是处于负压区状态,因此,走廊的烟气必然进入前室和防烟楼梯间,不利于人员疏散。楼梯间是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防烟楼梯间是不允许有烟的。在国内外众多火灾案例中发现,物体燃烧时将产生温度很高的有毒或
6、可燃气体四处流窜,引发瞬间爆燃,给疏散与扑救造成困难,以致中毒、窒息、伤亡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即保证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处于无烟状态。笔者认为,不论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是否具备自然排烟条件,都不应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而采用机械防烟方式,即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建议高规在机械防烟部分提高设计标准,取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使防烟楼梯间真正起到防烟的作用。正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及加压送风量,按照高规表 8.3.2-1、表 8.3.2-2、表 8.3.2-3 进行计算。2 内走道的自然排烟内走道的自然排烟 高规关于自然排烟
7、第 8.2.2.3 规定:长度不超过 60m 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内走道面积的 2%,可以采用自然排烟。在执行高规该项条款时,由于对规范理解上的差异,也会出现设计人员与消防审批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在某项一类高层建筑设计中内走道长度为 54m,走道的一侧设有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面积大于内走道面积的 2%。设计人员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按高规第 8.2.2.3 条款是符合要求的。但是,在消防设计审批时,消防部门提出内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理由是,内走道只有单侧外窗可开启时,内走道长度不允许超过 30m。由于高规第 8.2.2.3 条款表述不够严密,又没有该项条款的说明与解释,
8、致使执行该项条款时带来不便。笔者认为,如果认定消防部门的上述解释是正确的,那么 高规 第 8.2.2.3 条款应改为:“长度不超过 60m 的内走道,两侧可开启外窗面积之和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 2%。”3 建规中的机械排烟建规中的机械排烟(1)2000 年 4 月,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 27 号)对建规进行了局部修订。在局部修订条文第 5.1.1a 条款中规定:“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 OK(含具有卡拉 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
9、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a.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 10m;b.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2;c.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 20m 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 40m 的疏散内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上述规定中只提到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而没有提及机械排烟量应如何计算或按现行国家哪个标准规定执行。建规第 5.1.1a 条款是“民用建筑”一章的内容,笔者认为建规第九章“采暖、通风和空气调
10、节”也应增加关于机械防排烟的条款。(2)建规总则中第 1.0.3 条文说明规定:如体育馆、大会堂等超过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列入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中。现代化体育建筑中电气设备多,线路错综复杂,通风空调管道四通八达,都是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途径。无论是多功能体育馆、游泳馆,还是室内溜冰场或冰球馆,一旦发生火灾,在比赛大厅内的火焰中心,垂直上升气流将以 46m/s 的速度向顶棚和屋架蔓延,这时馆内的各种竖井,如新风、排风、送风、回风及水管道井、楼梯间和电梯井等都成为窜火的大烟囱,由于烟囱效应的热压作用造成烟火迅速扩展,甚至通过伸缩缝迅速传播。当火源燃烧到 6min 时,火焰温度则会升到 900以上,
11、由于火灾燃烧与烘烤等作用下,使钢屋架强度降低,大空间内起火一般在 15min 左右钢屋架就会倒塌。此时大厅内烟雾弥蔓火光熊熊,观众必然惊恐万状一片混乱,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体育建筑设置消防排烟是非常必要的。笔者建议建规应增加关于“机械防排烟”方面的条款。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
12、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
13、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
14、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
15、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
16、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