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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文件
嘉院发〔20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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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兴学院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 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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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文件
嘉院发〔2013〕13号
───────────────────────────────
关于印发《嘉兴学院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 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学院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办法》已经2013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第26次党委会议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学院
2013年12月2日
嘉兴学院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办法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深化校内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高校教师分类评价,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嘉兴学院关于第五轮校内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制度改革的原则意见》(嘉院发〔2013〕12号),在认真总结第四轮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科学落实各类岗位绩效考核,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
2.全面实施教师分类评价。分类设岗、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3.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探索教学与科研的等效评价方法,调动教师从事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4.进一步深化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扩权强院、进一步下移岗位聘任与管理的重心。鼓励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和发展目标,自主设计本单位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的量化考核办法。
5.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设置重点任务建设岗位,加强团队建设。
二、岗位类型与层级
1.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学科研岗位、实验技术岗位、专职科研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图书资料、出版编辑、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工程技术、会计(审计)等岗位。
(1)教学科研岗位:教学科研岗位共分1-9级(特级岗位除外)。
(2)实验技术岗位:为承担实验教学、辅助及实验室管理工作的人员设置的岗位,共分1-9级,本轮最高设3级岗位。
(3)专职科研岗位:为适应学科发展,在重要的研究平台设置专职开展科研的岗位,岗位共分1-7级(特级岗位除外)。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图书资料、出版编辑、卫生技术、档案管理、工程技术、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岗位,设9级18档,本轮最高设3级B档。
2.校聘与院聘岗位
(1)校聘岗位包括:教学科研岗位正高1-2级和副高的3级岗位;实验技术3级岗位;专职科研岗位的正高1-2级和副高的3级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3级B档岗位。
学校制定校聘岗位的入岗申报条件,规定岗位的年均和聘期基本要求。
(2)院(部门)聘岗位:上述校聘岗位之外的岗位。
教学科研3-9级岗位和专职科研3-7级岗位,由学院制定各岗位的入岗条件和考核要求。
实验技术岗位,由各中心托管的学院制定各岗位的入岗条件和考核要求,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准。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4-9级岗位。由学校制定入岗基本条件,由各部门制定考核要求。
3.教学科研岗位中各类型的设置
在教学科研岗中设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与推广型4种岗位类型。
(1)教学为主型: 是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努力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岗位。主要设在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岗位,由教学工作量大且教学业绩评价优良的教师竞聘。
(2)教学科研型: 是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努力开展科学研究的岗位。是我校当前教学科研岗位的主要岗位。
(3)科研为主型: 是以教学工作为中心、聘期内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学研究项目,以开展科学研究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岗位。
(4)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是为聘期内承担政府下达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任务、或承担学校重点校企(行业)合作平台建设任务、或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非常显著的转化前景的人员的岗位。
三、岗位设置数量
(一)教学科研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
1.岗位总量
学校教学科研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总量以上聘期考核合格人数、新聘用人员之和确定。由校本部岗位和南湖学院岗位两部分组成。
2.各层级岗位设置基本控制数
(1)学校将根据教师职称的实际情况,按表1控制全校正高1-2级和副高3级岗位数,设定各级岗位的申报条件,申请者以个人业绩竞聘进入各级。
表1. 校聘岗位各层级控制数
等级
各等级教学科研总
岗位数
校本部岗位数
南湖学院
岗位数
实验技术
岗位数
备注
特级
职数不限
职数不限
校聘
1级
全校正高人数的10%以内
全校正高人数的10%以内
校聘
2级
全校正高人数的30%以内
全校正高人数的30%以内
校聘
3级
全校副高人数的10%以内
全校副高人数的10%以内
设置在实验中心,具备条件的正高可聘任
校聘
(2)组建完成学校重点任务的团队岗位。
---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任务,组建学科建设团队岗,岗位职数由学校科研处根据目标任务情况设置。申报入岗时,由学科组织团队申领建设任务、所在单位推荐、竞争上岗,享受重点任务津贴。
主要设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附件1)。
---学校将根据专业建设任务,组建教学及教学改革团队岗,岗位职数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建设需求情况设置。申报入岗时,由各任务所在单位组织团队申领建设任务、竞争上岗,享受重点任务津贴。
主要设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中的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省级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基础课程质量建设等项目(附件2)。
原则上,一位教师只能承担一个岗位任务。特殊情况下,承担2项任务的,第二岗位的任务津贴的发放按《嘉兴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相关条款折算发放。
(3)学校将根据教师职称的实际情况,将3-7级各层级岗位控制数按表2核定到各单位。
表2. 院聘岗位各层级控制数
等级
各等级教学科研总
岗位数
校本部岗位数
南湖学院岗位数
实验技术
岗位数
备注
3级
全校正高人数(校聘岗位除外)
约全校正高人数(校聘岗位除外)的90%
约全校正高人数(校聘岗位除外)的 10%
院聘
4级
正高(未进入3级岗以上的正高);
全校副高人数的30%
正高(未进入3级岗以上的正高);
本部副高人数的30%
正高(未进入3级岗以上的正高);
南湖副高人数的30%
正高;
副高人数的30%以内
院聘
5级
全校副高人数的60%;
全校中级人数的10%以内
本部副高人数的60%;
本部中级人数的10%
南湖副高人数的60%;
南湖中级人数的10%
副高人数的70%以内
院聘
6级
副高;
全校中级人数的30%
副高;
本部中级人数的30%
副高;
南湖中级人数的30%
副高;
中级人数的20%
院聘
7级
全校中级人数的60%
本部中级人数的60%
南湖中级人数的60%
中级人数的80%
院聘
8级
助理级人数
院聘
9级
其他人员
院聘
说明:①各单位没聘满的上一级岗位控制数可以相加到下级岗位控制数;②没聘满的校聘副高3级岗位控制数可以相加到4级岗位控制数。
3. 本轮学校以不多于副教授人数的10%作为学校设置4级岗的调控数,结合下列条件进行分配到各单位:
每个国家级建设平台3个(包括:重点学科和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每个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平台2个(包括:重点学科和专业、精品课程、重点实验室等)2个;每个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平台1个(包括: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等)。
4.对于本轮南湖学院4级岗的调控数,在表2的基础上,结合南湖学院专业建设的需要给予增加。
5.校聘岗位确定后,学校下达各单位院聘各级岗位控制数和南湖学院分流计划数,各单位自主设定入岗条件,教师在满足各级上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竞聘上岗。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 岗位总量
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由学校各部门编制与岗位设置方案确定。
2. 进岗基本条件:
岗位
等级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
条件
主管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年限
考核要求
备注
3级
A
B
业务主管
正高3年及以上
考核合格以上
4级
A
业务主管
正高
考核合格以上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正高6年
考核合格以上
B
业务主管
业务主管9年以上
副高
本轮从下级岗位晋升到该岗位者需要求近6年内至少1个年度考核A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正高
考核合格以上
5级
A
业务主管
业务主管3年以上
副高
本轮从下级岗位晋升到该岗位者需要求近6年内至少1个年度考核A
B
业务主管
副高
考核合格以上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9年
考核合格以上
6级
A
业务主管
业务主管3年以上
中级
考核合格以上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
考核合格以上
B
业务主管
主管
中级
考核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12年
考核合格以上
7级
A
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3年,或现聘7A
考核合格以上
B
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或现聘7B
考核合格以上
8级
A
专业技术岗位
助理级3年
考核合格以上
B
专业技术岗位
本科(见习期满)
9级
A
专业技术岗位
员级3年
考核合格以上
B
专业技术岗位
员级
3.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各级上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考评上岗。
四、聘任
1. 聘任条件
(1)校聘岗位的聘任条件详见《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条件指导意见》(附件3)。
(2)各学院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院聘各类各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2. 关于聘任的几项规定
(1)新一轮岗位聘任前必须对前一聘期进行考核。上一聘期完成的业绩作为本轮岗位聘任的依据。业绩的考察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2)本轮岗位聘期为3年,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其中在聘期内新进校人员和调整岗位的人员,其岗位聘期一律到2016年8月31日止。聘期中受聘人员的退休和符合延长退休人员的手续办理均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办理退休手续后,其聘期自然终止。
(3)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和公共基础课教学岗位的,40周岁以下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40周岁以下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4)应届毕业生第一次聘岗的,入岗条件中教学、科研工作量不作要求。
(5)在各级岗位聘任中,同等条件下,对课堂教学效果优秀(获教学优秀奖、教学评价优秀等)、或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学校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对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派出执行支教、科技服务并顺利完成任务的人员优先考虑。
(6)本聘期中按师资补充计划新引进的教师可先按其具体情况适当定级,教授进3级,副教授进5级。本聘期中按重点人才计划新引进的教师引进时按其具体情况定级,岗位津贴由学校负责发放。
(7) 对专业技术职务与岗位不符合的人员,本聘期可按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其中,调入学校尚不满三年的,可以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满三年。
(8)无副高级职称的博士学位者以及无中级职称的硕士学位者,进校三年内分别聘入5、7级岗位,原则上三年期满后应按其职称聘入相应层级。对于业绩优秀者,经人事工作委员会考察,可最多放宽一年。在职取得学位回校人员同等对待。
(9)学校实行年度晋升制度,每年年初由人事工作委员会讨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申请,对专业技术职务变动且原岗位未达到变动后相应岗位最低等级的人员,经审核符合进岗条件的,可以在学校聘任并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后进入相应等级。
(10)专职思政辅导员按教学科研岗位的基本条件聘任,按《嘉兴学院专职思政辅导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1)聘任时经学校批准正在脱产进修、攻读学位、出国深造、或组织派出挂职的人员,应返校参加定级,占岗位控制数。不能返校的人员按原聘任岗位定级,不占岗位控制数,待其回校工作后确定岗位职责和等级。
(12) 前轮聘期内新进人员申请聘岗时,其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按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填写(在外单位的业绩供参考)。
3. 岗位聘任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校聘岗位的评议和拟聘名单,对学院(部门)聘任人选进行审核。
(2)各学院(部门)成立学院(部门)岗位考核、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制定院聘岗位聘任细则,具体组织和实施聘任工作。
4. 聘任程序
(1)聘前考核。第五轮岗位聘任前必须对前一聘期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对象填写《嘉兴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表》,总结聘期内的工作业绩。校聘岗位人员考核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主管职能部门配合。学院聘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各学院负责。考核内容及要求原则上按《嘉兴学院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办法》嘉院发[2010]18号执行。
(2)校聘岗位的聘任程序: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岗位、聘任条件和岗位职责;2)个人向学院报名应聘,填写《嘉兴学院校聘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3)各学院组织评议推荐,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4)由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组织评审,并提出拟聘名单;5)全校公示;6)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委员会审议拟聘名单;7)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院(部门)聘岗位的聘任程序: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岗位、应聘条件和岗位职责;2)个人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名应聘,填写《嘉兴学院院聘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3)各单位岗位考核和聘用领导小组审议,提出各级岗位拟聘名单;4)本单位公示;5)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委员会审定聘任名单;6)校长授权二级学院院长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五、第五轮岗位聘任的聘期考核
1. 考核的原则
各类岗位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度与聘期考核相结合方法。积极探索分类管理、分类考核。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考核自主权,鼓励各教学单位探索以基层学术组织、创新团队等为单位的多种形式的团队考核。
2. 考核要求
学校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按《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与聘期考核指导性意见》(附件4)执行。其中,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依据。
3. 考核的组织
校聘岗位人员考核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教学单位、主管职能部门配合。学院(部门)聘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各学院(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六、投诉与申诉
在聘任工作中如有异议,教职工可向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申诉委员会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并且投诉者要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委员会有义务为投诉人保密。投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的,学校将严肃处理。不署名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附则
1.平湖校区可根据本文件精神和校区实际,制定岗位聘任办法,报学校审定后实施;南湖学院可参照本办法,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自主进行岗位聘任工作。
2.本办法基本体系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与教学、科研的相关内容分别由教务处和科技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经2013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第26次党委会批准,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嘉兴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校聘学科建设团队岗位设置方案
2.嘉兴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校聘人才培养团队岗位设置方案
3.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条件指导意见
4.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指导意见
5. 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研究工作量与业绩点
核定管理办法
6. 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和业绩点
核定管理办法
附件1:
嘉兴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校聘学科建设团队岗位设置方案
为了推进我校重点学科与重点学科平台的建设工作,有效落实重点学科和重点学科平台和重点任务,结合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工作的相关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科建设团队岗层级
1.获批建设的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学科平台。
2.获批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对应的一级学科。
二、学科建设团队岗层面
1.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学科平台负责人和有关平台研究方向负责人。
2.获批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对应的一级学科负责人和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
三、学科建设团队岗设置数量
1.参照上级管理部门对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平台的建设要求,最多设置1+3共计4个岗位。即1个平台负责人和3个平台方向负责人。
2.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的申硕目标(4-6个学科方向),土木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学科最多设置1+3共计4个岗位,其他六个一级学科最多设置1+5共计6个岗位。(具体见下表1)
四、团队岗的入岗条件和聘期考核任务
团队岗的入岗条件由各重点学科和重点学科平台讨论决定。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学科平台可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建设要求和任务,制定各团队岗的考核任务。重点学科可以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置的申硕具体指标要求,分解确定各团队岗具体考核任务。(具体见下表2)
五、学科建设团队岗遴选程序
学校对各重点学科和重点学科平台申报的入岗条件和聘期考核任务进行审定,凡符合规定可在各二级学院公开相关条件,由所在学科和平台内教师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考核与评估
建立学科建设团队岗目标责任制度。每年末应向学校人事处提交本年度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聘期结束根据设立的聘期考核目标责任书,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表1:省部级重点研究平台与重点学科团队岗位设置一览表
类别
负责人
研究方向
合计
重点学科平台
1、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
3
4
2、省级重点实验室
1
3
4
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3
4
重点学科
1、数学
1
5
6
2、纺织科学与工程
1
5
6
3、机械工程
1
5
6
4、化学工程与技术
1
5
6
5、应用经济学
1
4
5
6、药学
1
4
5
7、土木工程
1
3
4
8、马克思主义理论
1
3
4
合计
11
43
54
表2:省部级重点研究平台与重点学科团队岗位设置表
省部级研究平台\重点学科名称
所在单位
团队岗位设置总数
(学科\平台负责人)团队岗 1 个,(方向负责人)团队岗 个。
(学科\平台负责人)团队岗入岗条件与聘期考核任务
学科\平台负责人团队岗
(1)入岗条件
(2)聘期岗位考核任务
(方向负责人)团队岗入岗条件与聘期考核任务
1. 方向负责人团队岗
(1)入岗条件
(2)聘期岗位考核任务
2. 方向负责人团队岗
(1)入岗条件
(2)聘期岗位考核任务
3.…….…….……
附件2:
嘉兴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校聘人才培养团队岗位设置方案
学校在以下几类重点建设项目设立以目标建设任务为指向的团队岗位。团队岗位设置时段以对应项目的建设周期为限,若建设项目完成结项,相应团队岗位即行撤销;在本聘期内若获得的新项目,自项目批准之日起,即可向学校申请设立相应的团队岗位。同一类别不同级别的项目按最高级别设置,不重复设置团队岗位。
一、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中的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该类项目设:项目负责人岗位1个;子项目负责人岗位至多3个。
二、省级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该类项目设:项目负责人岗位1个,子项目岗位负责人至多2个。
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学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
该类项目设:项目负责人岗位1个,子项目岗位负责人至多1个。
四、基础课程质量建设项目(大学英语、数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该类项目设项目负责人岗位1个。
目前拟设立以下岗位:
1.经济学国家级专业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团队岗
主要任务:按经济学专业的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和浙江省优势专业项目申报书,调动建设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并按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任务。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特色课程和课程群建设负责人岗位、实践教学体系改革负责人教学评价与人才培养质量反馈机制建设负责人各1个
2.会计学浙江省优势专业团队岗
主要任务:按会计学专业的教育部国家特色专业建设任务书和浙江省优势专业项目申报书,调动全体建设项目成员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并按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专业改革与建设任务。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专业特色培育与实践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专业人才能力评价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各1个。
3.材料与轻纺工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团队岗
主要任务:对照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指标以及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分析建设现状,查漏补缺,寻求特色发展。组织教育厅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验收工作,以优良成绩通过合格验收。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子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1个。
4.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团队岗
主要任务:按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和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估指标的要求,调动全体建设项目成员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并按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任务,以优良成绩通过合格验收。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子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1个。
5.纺织工程专业校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团队岗
主要任务:全面负责纺织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根据任务书(申报书)要求,探索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的卓越工程师办学模式,推进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为重点的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特色,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子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1个。
6.临床医学专业校级卓越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团队岗
主要任务:全面负责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学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建设,根据任务书(申报书)要求,探索建立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模式,推进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特色;做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后整改工作。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子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1个。
7.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团队岗
主要任务:全面负责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根据任务书(申报书)要求,探索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的卓越工程师办学模式,推进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为重点的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特色,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子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1个。
8.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团队岗
主要任务:全面负责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根据任务书(申报书)要求,探索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为重点的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子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1个。
9.金融学专业校企合作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团队岗
主要任务:全面负责金融学专业校企合作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项目建设。按金融学专业校企合作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申报书和任务书,调动全体建设项目成员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并按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校企合作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建设任务。负责与五矿期货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深度合作,将该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校企合作办学示范点。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子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1个。
10.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校级综合改革项目团队岗
主要任务:全面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校级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调动全体建设项目成员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并按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任务。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子项目建设负责人岗位1个。
11.《大学英语》课程质量建设团队岗
主要任务:负责《大学英语》类所有相关基础课的课程建设任务。负责设计以提高我校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为目标的教学改革方案,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开展教学改革,设法全方位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质量。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
12. 数学基础课程质量建设团队岗
主要任务:负责数学类所有相关基础课的课程建设任务。负责设计以提高我校高等数学等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的教学改革方案,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开展教学改革,设法全方位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
13. “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质量建设团队岗
主要任务: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相关课程建设任务。负责设计以提高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为目标的教学改革方案,开展教学改革,设法全方位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质量。
岗位设置:设项目负责人岗1个。
附件3:
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条件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分类设岗、竞争上岗。根据本单位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教学为主型等岗位的分类,科学设置各类型岗位数以及各类型、各层级岗位的入岗条件,进一步明确各类型岗位的入岗要求、职责要求和考核要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 设置重点任务岗位,加强团队建设。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岗位聘任的契机,结合单位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设置重点任务岗位,以促进学科团队建设与教学团队的建设。
3. 学校统筹、学院自主相结合。学校制定校聘岗位的申报条件,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本着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岗位的申报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基本要求
各级岗位人员需符合上级管理部门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技术、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要求。
三、校聘岗位的申报条件
(一)教学科研、专职科研岗位的申报条件
1. 教学科研1级岗位的申报条件
1-1.教学为主型
在学校人才培养方面业绩卓越,聘期教学综合业绩考核为A等且教学工作量排在本单位平均数以上、聘期获国家级教学名师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排名前2)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1-2.科研为主型
在学科建设方面业绩卓越,在科学研究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聘期立项主持国家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
---聘期获哲学社会科学、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科技进步、科技发明、国际合作)省部级一等奖以上者(排名前2),或二等奖2项者(排名1)。
2. 教学科研2级岗位的申报条件
2-1. 教学为主型
在教学和专业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各类教学任务,聘期教学综合业绩考核在B等以上且教学工作量排在本单位平均数以上。满足业绩点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1项以上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聘期获省级教学名师。
---聘期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排名2)。
---聘期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特等奖。
业绩点要求:业绩点工科6分以上,其他学科4分以上。
2-2.教学科研型
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的教师,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各类教学任务,聘期教学综合业绩考核在B等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满足业绩点要求且在下列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两方面各具备1项以上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人才培养:
---聘期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排名1)。
---聘期立项主持省新世纪教改项目(I类)。
---聘期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以上奖。
---聘期立项国家级规划教材(排名1)、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资源共享课(排名1)。
科学研究:
---聘期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者(排名1)。
---聘期立项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业绩点要求:业绩点工科8分以上,其他学科6分以上。
2-3.科研为主型
在科研和学科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的教师,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各类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最低教学工作量。满足业绩点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1项以上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聘期获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选。
---聘期立项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杰青项目)、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级科研(面上)项目、或获得项目合同经费超过100万的省重大专项以上。
---聘期获得省部级社科、科技成果二等以上奖(排名1)。
---聘期立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且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2)。
业绩点要求:科研业绩点工科12分以上,其他学科10分以上。
2-4.社会服务与推广型
在科研成果转化和为社会服务方面业绩突出,满足业绩点要求和下列全部条件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聘期授权2项以上嘉兴学院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
---聘期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年均到账科研经费100万以上。
业绩点要求:科研业绩点工科12分以上,其他学科10分以上。
3. 教学科研校聘3级岗位(副高职称)的申报条件
3-1. 教学为主型
达到申报正高2级岗位条件的副高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3-2.教学科研型
达到申报正高2级岗位条件的副高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3-3.科研为主型
达到申报正高2级岗位条件的副高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二)实验技术3级岗位的申报条件
在实践教学方面业绩突出并承担实验中心建设(管理)任务的实验系列、工程系列和教师系列人员,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任务。满足业绩点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担任校级实验中心建设负责人,聘期立项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
---或作为校级实验中心等建设项目的主要骨干,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 聘期立项主持1项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② 聘期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③ 聘期作为第一导师指导学生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二等以上奖。
业绩点要求:科研业绩点4分以上。
(三)其他专业技术3级B档岗位的申报条件
在图书信息建设、学报建设等工作中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满足业绩点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岗位系列相符的正高级职称(任职3年以上)可申报本岗位:
---担任校图书信息建设、或学报建设负责人,聘期立项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
---或作为建设项目的主要骨干,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 聘期立项主持1项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② 聘期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
业绩点要求:科研业绩点2分以上。
(四)专职科研岗位
1.专职科研岗位的1级岗位的申报条件
在科研方面业绩突出的研究系列人员(非双肩挑),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本岗位:
(1)聘期立项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
(2)聘期获得省级社科、科技成果一等以上奖(排名1)。
2.专职科研岗位的2级岗位的申报条件
在科研方面业绩突出的研究系列人员(非双肩挑),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并同时满足综合业绩条件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2级岗位:
---聘期获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选。
---聘期立项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项目合同经费超过200万的省重大专项1项以上。
---聘期获得省部级社科、科技成果二等以上奖(排名1)。
---聘期立项主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且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1)。
业绩点要求:科研业绩点工科16分以上,其他学科12分以上。
3.专职科研岗位3级岗位的申报条件
在科研方面业绩突出的研究系列人员(非双肩挑),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并同时满足综合业绩条件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申报3级岗位:
---聘期立项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项目合同经费超过200万的省重大专项1项以上。
---聘期获得省部级社科、科技成果二等以上奖(排名1)。
---聘期立项主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且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1)。
业绩点要求:科研业绩点工科16分以上,其他学科12分以上。
四、说明
聘任申报条件中的业绩点计算按上一轮聘任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4:
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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