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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_T 789-2011_儿童引导式教育康复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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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30 A 12 备案号:30565-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892011 儿童引导式教育康复技术规范 Childrens conductive education specification 2011-04-28 发布 2011-08-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789201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术语及定义.1 2.1 引导式教育 .1 2.2 引导员 .1 3 基本要求.1 3.1 人员要求.1 3.2 设备要求.2 3.3 环境要求.2 3.4 安全要求.2 3.5 记录要求.2 4 技术

2、要求.3 4.1 引导式教育流程.3 4.2 评估.3 4.3 分组.3 4.4 确定训练目标.3 4.5 设计课程.3 4.6 每日常规.5 4.7 布置学习环境.6 4.8 反复习作练习.6 4.9 引导式教育特殊要素.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长期目标计划表.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短期目标计划表.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主题教学设计表.1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主题教学课堂程序设计表.12 附录 E(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训练阶段小结表.13 附录 F(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习作程序设计表.14 附录 G(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每日训练记录表.15

3、 附录 H(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小组课程表.16 DB11/T 789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贠根华、杨会英、王雪琪、彭嘉琳、巩桂双、杜海燕、顾力宏、赵勤 DB11/T 7892011 1 儿童引导式教育康复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引导式教育康复的技术内容、要求及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机构内在运动、言语、智能、社交、情感等方面受限而产生功能性障碍的儿童的引导式教育康复。2 术语及定

4、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引导式教育 Conductive education 一种康复治疗与教育相结合的体系。通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的活动,使功能障碍的儿童得到包括运动、言语、智能、社交、情感及个性等各方面的发展,来克服身体的运动障碍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问题。2.2 引导员 Conductor 从事引导式教育康复服务的专业人员。2.2.1 第一引导员 The first conductor 在引导式习作程序中起主导作用的引导员。2.2.2 第二引导员 The second conductor 辅助第一引导员完成习作程序的引导员。3 基本要求 3.1 人员要求 3.1.1 引导员 3.

5、1.1.1 完成引导式教育初级理论学习,经培训合格上岗。3.1.1.2 有一定的医学知识、教学知识、音乐常识。3.1.1.3 按参训儿童的能力制定每周、短期及长期目标;了解整个小组每个参训儿童的基本情况;了解整个小组的生活节奏。3.1.1.4 掌握不同的诱发技巧(环境、习作程序、节律性意向)并加以发挥。3.1.2 医护人员、孤残儿童护理员 经过引导式教育相关培训,掌握基础理论。DB11/T 7892011 2 3.2 设备要求 3.2.1 引导式教育康复训练的特殊家具包括木条床、梯背架、方凳等。3.2.1.1 木条床应用于卧位习作程序,使参训儿童学习手部的抓握,身体姿势的转换。3.2.1.2

6、梯背架应用于参训儿童的行走、站立及入厕训练。3.2.1.3 方凳应用于坐位习作练习,让参训儿童学习坐位下的身体平衡。3.2.1.4 引导式教育家具的特点是鼓励抓握,让参训儿童成为学习的主导,增加参训儿童的安全感及自主意识,在使用时鼓励参训儿童的独立精神并配合主题教学的开展。3.2.2 引导式教育康复训练教具及辅助用具,应符合主题教学要求。3.3 环境要求 3.3.1 空间安排:安排适当的距离给参训儿童创造步行机会,促进参训儿童学习步行的动机。3.3.2 时间安排:足够的常规时间促进参训儿童在进食、如厕、位置转移、步行等几个方面的练习机会与动机;不同能力的组别有不同的节奏和不同的学习目标。3.4

7、 安全要求 3.4.1 在进行康复训练时,将参训儿童控制在引导员视线之内,脑瘫儿童行走时注意防止摔伤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3.4.2 引导式教育的家具应无锐角并摆放合理,防止参训儿童发生碰伤。3.4.3 合理使用辅助用具,加强对参训儿童的保护。3.4.4 引导员在进行牵伸训练等手法治疗时,应注意手法和力度,防止参训儿童关节和韧带的拉伤;在移动参训儿童时防止摔伤、扭伤。3.4.5 参训儿童在院内或外出活动时,要加强组织,随时清点人数。3.4.6 引导员在从事训练工作过程中,应注意自我保护,防止腰部及关节韧带的损伤。3.4.7 制定安全预案。3.5 记录要求 3.5.1 引导式教育长期目标计划表参

8、见附录 A 3.5.2 引导式教育短期目标计划表参见附录 B 3.5.3 引导式教育主题教学设计表参见附录 C 3.5.4 主题教学课堂程序设计表参见附录 D 3.5.5 引导式教育习作程序设计表参见附录 E 3.5.6 引导式教育训练阶段小结表参见附录 F 3.5.7 引导式教育每日训练记录表参见附录 G DB11/T 7892011 3 3.5.8 引导式教育小组课程表参见附录 H 3.5.9 不良事件记录参见附录 E“引导式教育训练阶段小结表”4 技术要求 4.1 引导式教育流程 评估分组确定训练目标设计课程每日常规布置学习环境反复习作练习 4.2 评估 4.2.1 初评 4.2.1.1

9、 内容:生长发育情况,残疾类型,日常生活自理情况,能否听懂语言指令,肢体功能情况,社会交往能力。4.2.1.2 由医师在 24 小时内完成,提出入组申请。4.2.2 细评 4.2.2.1 内容:粗大运动、精细运动、手部活动、言语能力、认知能力。4.2.2.2 由引导员、医生在儿童入组一周内完成。4.2.3 再评估 课程学习完成后,对参训儿童进行再评估,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分析,改进学习目标。填写“引导式教育阶段小结表”(参见附录F)。4.2.4 推荐使用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测试量表(GMFM)、脑瘫儿童精细运动功能测试量表(FMFM)、GESELL 量表或 0-6 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量表对参训儿

10、童进行评估。评估程序、工具及设备参照所用评估量表要求。4.2.5 评估要求 4.2.5.1 应充分观察、了解参训儿童基本情况,在参训儿童身体、精神状态良好时进行。4.2.5.2 评估人员的语气应平和,使参训儿童听清楚引导员发出的指令,以使其配合评估。4.2.5.3 评估应客观,随时做好记录,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提出评估报告。4.2.5.4 评估工作应在 2 周内完成。4.2.5.5 评估用品专用,分类保管,设专人管理、维护、更新。4.3 分组 根据初评结果和参训儿童情况,可按智龄和运动障碍程度分组,每个小组不少于3人。4.4 确定训练目标 确定长期、短期目标和小组学习重点。填写“引导式教育长期目标

11、计划表”(参见附录A),“引导式教育短期目标计划表”(参见附录B)。DB11/T 7892011 4 4.5 设计课程 按照体能课和认知课两大类,分别设计课程活动。4.5.1 设计习作程序、编选节律性意向。4.5.2 习作分析 4.5.2.1 分解习作中每个动作,基础是基本动作模式。4.5.2.2 按照正常动作模式分解,对参训儿童的动作进行分拆和设计。4.5.2.3 按照参训儿童体能的实际情况对其活动进行分析。4.5.3 习作程序 4.5.3.1 按参训儿童的智能及体能,把正常儿童自然学得的大小肌能活动,分拆成细小步骤,并串连起来,成为有目标、与日常活动有关的连贯动作,结合引导式教育其他诱发元

12、素,成为一个流畅的训练流程。4.5.3.2 设计包括目的(功能目标、肌能目标、教学目的)、教具/家具、环境安排、活动名称、活动建议、活动目的、对参训儿童的不同要求。4.5.3.3 设计要求 4.5.3.3.1 动作可多可少,顺序可变化多样,在不同体位下反复练习。4.5.3.3.2 从最初的课堂练习,逐步过渡至生活常规中练习。4.5.3.3.3 习作程序设计应满足适当环境、节律性意向和引导员的技巧。4.5.3.3.4 以参训儿童的能力为基础,经过努力或少量帮助即可完成。4.5.3.3.5 每个参训儿童应有足够的时间完成。4.5.3.3.6 填写“引导式教育习作程序设计表”(参见附录 E)。4.5

13、.3.4 实施要求 4.5.3.4.1 习作程序进行前引导员要了解整个小组的特质,清楚每一个环节的活动内容、活动要求、活动目的,并熟记于心。4.5.3.4.2 习作程序进行前按照要求摆放好家具,合理安排参训儿童坐位,准备辅助用具及教具,方便教学使用。4.5.3.4.3 习作程序进行中,引导员要情绪饱满,发出的指令清晰、准确,积极调动参训儿童的情绪。4.5.3.4.4 引导员带领参训儿童逐一完成习作程序涉及的所有活动,并注意两个活动之间的衔接,使整个习作程序完成得连贯、流畅。4.5.3.4.5 引导员为参训儿童做示范时,要边说节律性意向边准确做出示范动作。4.5.3.4.6 引导员要及时给予参训

14、儿童积极的鼓励和表扬,增加参训儿童的兴趣。DB11/T 7892011 5 4.5.3.4.7 引导员要充分利用引导式教育的特殊家具、教具吸引参训儿童的注意力,使参训儿童最大限度地集中注意力参与。4.5.3.4.8 引导员要适时运用诱发技巧,诱导参训儿童做出正确的动作模式,以使参训儿童达到主动牵伸的目的。4.5.3.4.9 第一引导员要掌握课堂的节奏,把握习作程序的整体脉络;第二引导员协助第一引导员进行习作活动,并关注参训儿童的情绪,确保参训儿童的安全。4.5.3.4.10 习作程序结束前,引导员要对参训儿童的表现做简单讲评,增加参训儿童训练的信心,之后结束习作程序。4.5.3.4.11 习作

15、程序结束后,将专用设备及教具放回原处,摆放整齐。4.5.4 节律性意向 4.5.4.1 利用语言的内容和节律性,协助参训儿童计划、发动及协调动作,以实践参训儿童头脑中的意向,最后达到以内在化的语言去自觉主导生活中各种活动的目的。4.5.4.2 制定要求 4.5.4.2.1 用节律性意向制定参训儿童需要学习的身体概念、活动概念,视参训儿童个体特点有不同的着重点。4.5.4.2.2 制定与活动适合的节律性意向,太抽象和细微的步骤不宜使用。4.5.4.3 使用要求 由第一引导员说出节律性意向,第二引导员和参训儿童重复说出节律性意向的同时根据节奏做出动作。4.5.4.4 适用要求 4.5.4.4.1

16、两岁以下:没有思考及理解,是对音调有反应,适用于参训儿童身体及周围物体有关的简单词语及有趣的声音。4.5.4.4.2 三岁:能跟从指令,但语言与动作不协调,需要成人的指示及帮助,可用简单的句子及儿歌。4.5.4.4.3 四岁:动作语言能协调,能使用自己的语言,会初步运用数字、方向等抽象概念。4.5.4.4.4 五岁:能用内在化的语言调节运动。4.6 每日常规 4.6.1 按照参训儿童的能力,制定每日 24 小时生活、学习规则。4.6.2 制定要求 4.6.2.1 将参训儿童的学习目标贯穿于参训儿童日常生活的每项活动之中。4.6.2.2 设计应符合参训儿童的训练和生活需要,通过训练使参训儿童掌握

17、基本的生活技能。DB11/T 7892011 6 4.6.2.3 合理分配日常生活和学习时间,日常生活作为各项技能学习的练习。具体安排根据参训儿童的能力水平分别制定。4.6.2.4 引导员和护理人员对参训儿童的要求一致。4.6.3 实施要求 4.6.3.1 按照引导式教育理论的要求,实行 24 小时每日常规。4.6.3.2 常规应涵盖参训儿童 24 小时全部训练内容。按照各小组特点进行时间和内容的调整。4.6.3.3 引导员、医护人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教师、家长等应协调一致,白班、夜班人员应沟通,确保训练的整体性,使参训儿童在每日常规中适应环境,体现、巩固康复成果,改善参训儿童运动功能。4.6

18、.3.4 每日训练结束,引导员应填写“引导式教育每日训练记录表”(参见附录 G)。4.6.3.5 参训儿童逐一建立训练档案,归入儿童成长档案“康复记录”。4.7 布置学习环境 按照主题活动要求布置教学环境,制作教学用具。填写“引导式教育主题教学设计表”(参见附录C),“主题教学课堂程序设计表”(参见附录D)。4.8 反复习作练习 在规定时间内反复进行习作程序的学习和每日常规的练习。4.9 引导式教育特殊要素 4.9.1 引导员注意事项 4.9.1.1 制定的康复目标应融入到参训儿童的日常生活中,负责建立一个积极的、支持性的环境。4.9.1.2 帮助参训儿童保持所学新技能和原有技能使用间的平衡。

19、4.9.1.3 带组技巧 4.9.1.3.1 坚持学习目标及活动,不随意更改;教学形式多样,活泼,避免机械重复;按小组实际情况安排课程内容,填写“引导式教育小组课程表”(参见附录 H)。4.9.1.3.2 用简单、清晰、生动、形象的语言告诉参训儿童学习内容,刺激参训儿童的学习动机。4.9.1.3.3 参训儿童学习动作之前,引导员要先示范;节律性意向清晰,语速适中,并随参训儿童重复;随时发现参训儿童的进步,及时给予鼓励。4.9.1.3.4 与第二引导员或其他工作人员默契配合,给参训儿童充分的时间和机会学习。4.9.1.4 第一引导员与第二引导员的分工与配合 4.9.1.4.1 第一、第二引导员都

20、要深入理解习作程序和课堂教学目的,第一引导员负责对参与引导式教育课程的非专业引导员进行培训。4.9.1.4.2 第一引导员要清楚知道个别参训儿童的个别要求;第二引导员要清楚知道自己负责的个别或几个参训儿童的个别要求。DB11/T 7892011 7 4.9.1.4.3 第一引导员要有清楚的示范,第二引导员要协助参训儿童注意第一引导员的示范。4.9.1.4.4 第一引导员要配合主题设计有趣的活动,激发参训儿童的参与意识;第二引导员要与参训儿童一起投入到活动中去,与第一引导员呼应,增强学习气氛。4.9.1.4.5 第一引导员要通过小组使参训儿童之间建立起互动的关系,彼此激励;第二引导员要鼓励参训儿

21、童注视其他参训儿童的表现,给予鼓励及认可。4.9.1.4.6 第一引导员要生动地运用节律性意向;第二引导员要鼓励参训儿童或与参训儿童一起说出节律性意向,并辅以适合的触体提示。4.9.1.4.7 第一引导员要给予参训儿童足够的时间完成活动;第二引导员要容许个别参训儿童做活动时有不同的速度,在旁边给予鼓励。4.9.1.4.8 第一引导员要适当地增减诱发;直接地赞赏主动参与活动的参训儿童;间接地提示第二引导员及个别参训儿童需要继续努力;第二引导员要注意参训儿童的表现及留意第一引导员的提示,予以配合。4.9.1.4.9 第一引导员要运用适当的眼神、表情及身体语言鼓励参训儿童参与;第二引导员要与第一引导

22、员配合,适当地转移自己的位置来提高参训儿童的学习兴趣及主动性。4.9.2 诱发技巧 4.9.2.1 引导员应清楚、有节奏地说话,与参训儿童进行正面的沟通,对教导参训儿童的标准语言有所认识并有一点音乐和歌唱技巧。4.9.2.2 引导员与参训儿童进行视觉接触,并鼓励其与他的同伴的视觉接触,透过精心策划的活动和运用引导员本身对其产生有趣的视觉刺激,使其有选择性地参与;留意参训儿童注意力的分散和适当地掌握时间,吸引其注意力。4.9.2.3 引导员应根据主题教学的需要制作和准备教学用具,对参训儿童进行诱发。4.9.2.4 引导员通过触摸、言语、表情、爱心与鼓励对参训儿童情感诱发,应注意表扬成功,不批评错

23、误。4.9.2.5 引导员应鼓励参训儿童对小组、同伴进行正面或负面的评价,得到全组的认同。4.9.3 引导式教育的转介 4.9.3.1 参训儿童在进入或离开小组时,引导员对其基本情况、进入或离开原因、建议进行适合训练项目进行说明。4.9.3.2 参训儿童的转入和转出由康复医师负责。4.9.3.3 转介应满足的要求 4.9.3.3.1 参训儿童的年龄超过机构提供服务标准年龄要求转往其他机构的。4.9.3.3.2 参训儿童发生不适合继续参加引导式教育康复训练疾病的。4.9.3.3.3 参训儿童更适合参加其他康复训练项目的。DB11/T 7892011 8 4.9.3.3.4 任何原因不适宜继续接受

24、引导式教育康复的参训儿童,经评估小组评定并完善档案后,进行其他适宜的安置。4.9.3.3.5 参训儿童的转出,需经评估小组评定达到训练目标后方能转出。4.9.3.4 参训儿童身体状况要求 4.9.3.4.1 参训儿童在转入前应接受各种防疫检查,检查合格后才可参训。4.9.3.4.2 在接受引导式教育康复训练期间,如参训儿童突发疾病,需在疾病治愈后才能继续接受训练。4.9.3.5 引导式教育康复训练的最短期限为半年。DB11/T 7892011 9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长期目标计划表 姓名 性别 评定日期 诊断 目标制定日期 出生日期 评定人 项目 长期目标 训练要求 进展

25、情况 大肌能活动 精细活动 自理活动 沟通能力 社交能力 认知学习 DB11/T 7892011 10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短期目标计划表 姓名 性别 评定日期 诊断 目标制定日期 出生日期 评定人 项目 短期目标 训练要求 进展情况 大肌能活动 精细活动 自理活动 沟通能力 社交能力 认知学习 DB11/T 7892011 11 C C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主题教学设计表 主题名称 运用时间 组别 习作程序名称 运用主题教学要点 概念 认知 语言 手工 卧位课 从坐到站 美劳课 兴 趣 小食 尝试 玩耍 技巧 音乐 游戏 DB11/T 7892011 12

26、 D D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主题教学课堂程序设计表 课堂名称:课堂时间/每周次数:/有效日期:年 月 至 年 月 体能程度:幼儿智力程度:儿童人数:人 员工人数:人 课堂目的 教具/家具 教室安排(图示)课堂程序 目 标 主题运用 诱发技巧 DB11/T 7892011 13 E E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习作程序设计表 组别:课程名称:引导员:主题:副主题:使用时间:月 日至 月 日 课程时间:小组成员 儿童人数:目的 家具/教具 环境安排 功能目标 肌能目标 教学目的 活动名称 活动建议 活动目的 对儿童的不同要求 DB11/T 7892011 14 F F 附 录 F(

27、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阶段训练小结表 儿童姓名 性别 年龄 组别 诊断 本次小结时间 目前情况:目前情况:大肌能运动 精细运动 自理活动 沟通能力 社交能力 认知学习 不良事件记录:不良事件记录:下一阶段训练主要内容:下一阶段训练主要内容:大肌能运动 精细运动 自理活动 沟通能力 社交能力 认知学习 训练所使用的辅助用具:引导员签字:DB11/T 7892011 15 G G 附 录 G(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每日训练记录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病历号 诊断 记录日期 记录人 DB11/T 7892011 16 H H 附 录 H(资料性附录)引导式教育小组课程表 时间 课程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上 午 下 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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