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管理顾问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济效益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体现科学经营,效能理财,经双方协商由甲方聘任乙方为财务管理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的工作事项为:1、乙方根据甲方行业及企业特征建立并制定财务融资管理体系,开展融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使甲方财务融资管理工作规范开展。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财务凭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数据整理。3、协助甲方人员做好凭证报表等相关会计档案管理保管工作。二、 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
2、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有关协议、合同等财务资料;因甲方资料失实而造成的数据错误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3)甲方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办公条件。2、乙方的责任1)乙方指派业务能力强,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2)在甲方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进行核算时,乙方因失误而使甲方受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3)乙方为甲方严格保守商业及财务信息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4)在合同期间内,向融资方提供贷后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资料。三、服务费用1、财务顾问费按融资额度的1.5%的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单笔融资款额到帐即一
3、次性付清。2、在融资款额没到帐前,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000.00元/人(柒仟元整),做为入场启动工作费用;此预付款在按第三条第1款进行费用支付时,由甲方扣除。四、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五、违约责任:1、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当导致甲方经济受损,乙方应据实赔偿;因甲方履行合同义务不当导致乙方经济受损,甲方应据实赔偿;2、任何一方因工作平庸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责任,不能满足对方工作要求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按未支付部分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超过一个月未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协议约定时间到期后自动失效。如续期须另签订协议或补签协议。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