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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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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号综合会员 居间商编码 居间商名称 居 间 合 同 (此处盖合同骑缝章,合同共五页) 有限公司 印制 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监制 甲方(委托人):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号综合会员 联系地址: 甲 方: 营业执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乙 方: 营业执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此处盖公司鲜章)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从事的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签订《客户协议书》。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约定的委托事项。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而未促成甲方与客户间签订由甲方出具的《客户协议书》的,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主体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居间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机构; 2、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 4、符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居间商身份的相关要求; 5、承认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6、乙方应具备黄金、股票、期货等投资知识,熟悉并认同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的制度规则及交易的品种。 三、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1. 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客户手续费净收入=(手续费收入-交易所收取手续费)。 甲方按照乙方促成签约的终端客户当月交易净手续费的百分之 的标准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及 无风险累计红利,乙方在不能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按乙方应得(居间)服务费代扣此佣金税,佣金税按照贵州省税务部门规定,前期政府扶持,免收税费,待贵州省人民政府通知后正式缴纳。 (注:根据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定,居间报酬不得超过甲方手续费净收入扣除各项税费后的100%,否则本协议不予生效。其中“甲方手续费净收入”是指手续费总额减去交易所收取的部分后,甲方净留的手续费。) 居间手续费支付时间: 每周三 居间无风险累计红利支付时间: 1-15号,25-30号之间返还,16-30(29、31)号, 10-15 号之间返还 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甲方将居间报酬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乙方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全称: 银行帐户: (此处盖公司鲜章) 开户银行(全称): 以上账户信息如遇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原账户仍被视为有效。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账户信息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上述账号除非乙方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公函通知甲方修改,均被视为有效账号。乙方在收取上述费用时应开给甲方等值的税务发票。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 乙方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介绍资料,为乙方按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根据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对《客户协议书》作出调整,而无需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守在委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中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 4、甲方保证其已取得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授予的会员资格。 5、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居间成功,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2、乙方有权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居间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贵金属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或各种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私自向客户收取各类费用。 4、乙方不得自行与客户签订《客户协议书》,不得代替客户办理开户、销户事宜,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不得代理客户下达交易指令或调拨资金。 5、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6、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漏。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8、乙方不得继续发展下级居间人,构成层级居间。 9、乙方在居间活动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居间人管理办法》或提供居间服务的相关规定。 1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11、乙方只能将甲方品牌及相关标志、名称等用于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居间业务活动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接受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其他会员委托从事居间服务,且不得从事有损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甲方及客户利益及声誉的非法经营活动。 1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设立集中交易场所或经营服务网点等。 14、乙方对外进行宣传的相关内容如涉及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或甲方,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乙方不得擅自发布。 15、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甲方及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的已有客户。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甲方如果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逾期付款,如逾期超过 3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之居间商资格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得的居间报酬,甲方不予支付。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 元人民币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乙方为其他经营公司从事相同或相类似工作的; (2)利用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3)以居间人的名义从事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授权投资产品居间业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4)向客户作返佣承诺、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为客户提供集中投资场所,以乙方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的; (6)违反甲方手续费管理规定,未经审批私自降低手续费标准或向客户返佣的; (7)贬低或者诋毁甲方或其他居间人和所介绍客户的名誉的; (8)窃取客户账号密码、恶意炒单、侵害客户利益的; (9)代客理财,利用客户账号代替客户操作,窃取客户账号密码、恶意炒单、侵害客户利益; 代替其介绍的客户进行操作的。 (10)越权居间,向其介绍客户下达操作指令、调拨资金或签收结算报告;在互联网上建立喊单群及论坛,以固定点位指导客户操作。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的行为。 八、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居间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 如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则甲、乙双方应按照新修订的规定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依据本合同第七条中的相关约定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后,乙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30 日内向甲方返还甲方因居间业务关系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物品。逾期返还及不予返还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有关活动。对居间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在居间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产生的收益,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交易所暂停交易、互联网系统故障等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依据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管理信息、顾客名单、客户信息、交易数据、销售渠道、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财务数据及本合同条款等相关信息及其他甲方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 2、本协议有一份附件协议。双方签订的其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协议及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文书,均以本合同上列明的联系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当在 三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按前述要求履行通知义务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关于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交易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此处签字并盖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加盟公司申请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营业执照编码 电 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邮 编 E-mail 网 址 公司注册资本 经营场所面积 公司主营业务 曾经、目前居间业务 竞争优势 市场拓展计划 贵公司附加要求 贵司需提供的附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 4、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份;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 6、私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请于复印件上备注卡号及银行开户行支行名称) 备注:1、以上资料1-5项需分别加盖公司鲜章。 2、请居间商用正楷字填写并仔细核对公司名称、营业执照号码、银行帐号及银行开户行支行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信息如遇变更,居间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司,否则原有信息仍被视为有效。如因居间商未及时通知相关信息变更造成的损失由居间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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