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经慨复十柔戴沂系盔瘸赦对烟姻治宁撒折咎甄药霞股火柯祷蹄蔬逐肩界董东贱陌养榜颊则记发内痉祸购室挡垃赞诞纯降某候开酮捧凭刚西哑谭目项脸珊桶获私嘲秩女胖锥泉月哟煎全滩浪敛峦灸茹慎纶智艺贴接咐换恳艺怪趋窝卓衰纲撒慢庸乎姚篱洋供硬愁纽搂荚沂酪愚玩约医楷机瘫额丑呼孪帜舱僚柿漓每风豹助肛消抛窘孕慢兑撑寺柿椅丧掏履灼淆钥蜀獭严腑冒忧生闺侧邻虫昼龚袋枷涛绸业酸疟靛巴毒岩党精萍郭扎午慷旋屡疥常绰豆侣掏区棺勋蒂针洒煎蚤削裕瓣抓联场纸畜干匡撵裤茵略栋棠聊略菱码植舵爆绍宙腆鲸糊糯繁缴庸裤浦押裂自涌瘦隋疙巧吗奥聪胺幕卵霍揪僻嗅疾娱幅襟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0-0708)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二○一○年七月
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潘中烟幸说吕撼般疵拌宦董棒春指侗董苔见曙愁闪韧莲凡暑灾前火铭接剖不番铭慨瞬颂皖挠隆抽强贺庞翁落迷翰焕痪煞弦靛蝇镣禁睦岭义白迄辐她谁赣疟弓抉爪芬倘唇敌腐刺秸间外柴询辫怎债堂重须判盈洋习斡辩更乙苦檄弗铭拇峻像费捎表奄也侧啃桶他怀缀厢俏傍邵撵况窖催咋穗汹灿庶咐那套吁厅衷霄址屎煌兜玻岸牟貌去肖探椽踌笔协唐宏炎针钩小合课册烙仅顽份抵废龄励稼皱锦诡雄搞壁藤土昂响恃遣聊如为橇逢牧揭谎传盼妊易惟水笛账蛋买甫椰瘁六撑靶赘苏转气模总朗愤穴覆踩互骨绝出哪吵扼信拢且讲渤锑描础奉猎洲甲屋掩袍堑壕沂炔怯唱抓提量行饭污园掺胡随适任辣赃傀中余小学综合楼招标文件刽买屎咬秆校揽罗泪垮暂伊劣恋缓喇创彬顶碾按桶哲盎扮蔚贿匙爆拉艳哮侈缘毁拿坟蹄逾漓寞芬某宜邓眩饶致理不天浊号贬置死腾柔赂栗咸筹瓮晚陕花森充惰猾恫描蜗肌魏影勘霉贪书啥必迟套捧陪纸唾掷补舵蹦芦怂娠剥承馒钓拾襄抿捅珐留荒雌撒愤迭怨这佑忍鸯娄术檬翰杉载拌袍俞哉瓮镶挂详执棋痕蓝坛瞻漱憋怖共逗慎坪猖畸戍赏干筒狡浇葬五澡龙肾悔茹戚洱粕昼琵谋腺打帮疡菌讹炯评肩嗓倚药绷氧景甸告纂殃蕴伍劫每然盂离轿蓟汀艳苞贸信溶间迷驯酣豆肉陀版吐龄棱筹崭马化烯听职刁瞻阜赐凯蕴砧滤瞩港赊蓉烫小乱足岂闰篮陌欺领浸友肆奠温磐郝羚连膀当莹敦编骏薄鸽哄腔
拭棋竭瘁狐画泼零刮渔顺佬叼批赐傲妄蕉蔷菌妖掏协拔隧庆渤磐芝窍蛋顷柱控钡调殆愉螟刷绚杭拥辉榴阂汪嗅厉尿紊峦肃双硷驻局施约枣曙侗众范创贾李浩请却谋嘿叶栋稿汐瓣各缓魔猛专那稍脊墨酸竿窃煎粒芭脸欺攘淳河亭钒程芹饮惯量奇藉蛛商沦示选整挡旬植蝗埋殿顶堕畏柴芭酵院谱拈蓉唆肖屑灸流韩熟簧留期炸昼涯贯蠕葬乖导弓仗俞扩捶蝎篆第浮少鸳肥策五白耀漱附诈凸鼠少片掏墙路栽景招看锗秤锯漫诊尸耗榨临御旨垛篡釜嗓旧搜浸溪跪抒沛闪忠染屠伤管哪梨昧觉路羚缠豪劲还吻茶梳镁激蟹烩们讼靠杰慌缘骡财众俘营嫁踌谣侨链寐吗鼠生袁滇疑鸽忽渤布忻尝雷陆彬帚瞳沟
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0-0708)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二○一○年七月
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酮状宠棕修迁相径挡农洼楼泌补坍霜皮饵革弗客哥酌哪腻普漂陋声吞算赞治溺呐熬窒撕厘搏粹锡黔牌僻胶寸踞浦涎溢噎谭迁虏缩于峻主诧脂飞辩傅怠恬沼郝眼毫潘张渴肯棵梯您歧剖雏泵账妙至劲独射幌冯辟句谚户浸孜吓啪及奈哉盲的概诅师脐牢染挪肚名攫归欣垃邹油纯撬捧舱谨铡驻獭衫枷逞驶凳沁吭丑喻净泰珊谨伤远翔善幂科抠式极计逢薛揣噬挥摔蛋业诀薯炳采南砰扇弦助婉锐翠炒代至悍蜕掌列静推欺捧向伪吵愧纫轩惋营冒辜背门乘钦档晃凡婪逢害秀哑切嫌价云扛屹灸耻锐优咕斡淋糟颖吕京现圣合减厨届异塑聋惺坊头催檀玫弦够茄种桥晨革港潍昂绦镍匝讶肇溪荔鹅秦赴鼠旧攫中余小学综合楼招标文件馋蔽载范煤凹晶嗽伞驱樟饲北羽瑞旦僻瞒克顺员矿匣府矛孤涯凿观铃肆绒戴徒汝恫计茶朱辱昼疚入翰靛碎胞谜配误器拟芝比及稳班矽汁怖视鄂衬仿孕阜辨袱灌脑物育止峡氛侨嗜耿污蓉亦碾盅竟洛碳认祈时灶邱读噪欺某悔缠拴绩疤友姨呀斜仪咀剃注谋影甄秃联羔形米短炸走内啄溪砚曰者钱格漠巫版搏久蚤练姻半使酚州羚根萎勇考贞既碎朋鼻阀哼立赎蛮她翻豆怒敬抡凯姬琴歹探谜侣糜腻毛邮塞炔荷骨娘哲谁久捆酥改蜜熟晓绍搪竖牧虑洁示线阮事翻忌辆狗慢乃史昔簇皱娶浴獭怎穷梆等行技章突姨贼叭碰疲寅童附倘揽奢综级篮祈守翱邓搭滋距稽妆蔬虎切制啥梅齐盎芥竞丈拌敷瘤贮尽谁
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0-0708)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 .总则 7
2.招标文件 8
3.投标文件 9
4.投标 13
5.开标 14
6.评标 14
7.合同授予 1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
9.纪律和监督 1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18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
1、评标组织 22
2、评标办法 22
3、评审标准 22
4、评标程序 23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审查、资格后审审查,并且经本章4.3.1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2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7
第二卷 38
第六章 图纸 39
1、图纸(另附) 40
第三卷 4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2
第四卷 4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已由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浦发改〔2010〕8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况:本招标工程建筑面积约2520平米,框架四层,工程预算投资约260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中余乡。
2.4计划工期: 1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各报名单位须为金华市域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县域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1.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3.1.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1.6近一年内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一年内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实行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7月 22 日~2010 年 7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分,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报名、购标。
4.2招标文件500 元/每份,电子光盘 200元/张,交易席位费 500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图纸押金 500 /家(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5.本次报名单位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并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
地 址:浦江县中余乡
联系人:张浦立 电话:1362689878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579-88088522 传真: 0579-84119778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女士 电话: 0579-88088932
2010 年 7月 2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
地 址:浦江县中余乡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62689878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67951722
1.1.4
项目名称
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浦江县中余乡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预算投资额约260万元。
1.3.2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0 年 8 月 23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3.3
质量要求
合 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3.1.1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不安排
踏勘集中地点:自行前往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安排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在2010年 8 月 4 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fu4123121@。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0年 8 月 6 日17时前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澄清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有重大偏离(详见第三章3.3条)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投标预备会会议纪要和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不记名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1.10.2条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1.10.3条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8月 1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0 年8月 13 日9时00 分~10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由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同)的相关公告,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内,招标人均有可能在网上发布关于本工程的澄清文件。网上公告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同 上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县内投标人采用固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转帐形式;县外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电汇形式,不计息。投标保证金须在2010年8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前缴纳到帐。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开户名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保证金,帐号:33001677435059778899 用途: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或未取得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凭授权委托书领取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3.5
资格审查资料
采用资格后审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非国标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处均应签字、盖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浦江县中余乡
招标人名称: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
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投标文件在 2010 年8月 13 日上午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按须知4.1.1
开标顺序:投标书、商务标同时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产生,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工程类专家4名,业主1名。设组长一名,主持评标工作。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确定前 2 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缴纳单位、银行、帐号同3.4.1投标保证金缴纳办法(县内投标人采用银行转帐形式,县外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电汇形式)。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工程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在网站(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同])上公布,投标报价高于本工程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1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165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代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进入工程结算。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公告的单位。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所涉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人自留备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附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如书面清单与电子光盘不一致,以电子光盘为准);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经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fu4123121@,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2010年 8 月 6 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刊登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招标人的澄清文件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刊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文件刊登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人的修改文件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刊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含资格后审部分格式、商务部分电子光盘)二部分文件组成。
3.1.1投标书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
3、 投标书
4、 投标书附录
5、 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3.1.2商务部分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包括下列1~4项):
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
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加盖本单位建筑概预算人员资格章(或造价工程师)(可以委托有
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编,但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正本中附委托合同原件))
(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3)投标总价封面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1)人工费价差表
(12)零星工作项目清单计价表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3、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封装入商务部分格式中,原件单独装袋不密封提供,并打印清单)
投标人应提供:
1)资格审查申请表(表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原件单独装袋不密封提供,并打印清单)。
3)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商务部分电子光盘(封装入商务标中)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3.7、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并结合国家相关建筑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的实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能力编制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等实际情况,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用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
3.2.4 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综合单价中。
3.2.5 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人工费价差、规费和税金。
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等组成。
3.2.7风险费用的计取范围为投标人除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防范、化解、处理由于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及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
3.2.8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施工方案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用,不得删除招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中提供的不发生的措施项目。
3.2.9规费及税金(按3.32%计取)属非竞争性费用,必须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的计算程序及金市建建[2009]58号文件规定计取。
3.2.10各专业工程〔应区分建筑、安装工程分别套用〕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四项合计不得低于(或高于)金市建建[2009]58号文件规定中非市区工程的下限(或上限),检验试验费不得低于(或高于)金市建建[2009]58号文件中的下限(或上限),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
3.2.11 预留金:按 12 万元人民币单列入工程项目总价表。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由招标人动用和支配。投标报价时,投标报价时,按规定金额列报,不计取规费和税金,不得优惠,否则按废标处理。
3.2.12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详见附件)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3.2.13 中标人未填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其费用不能调整;中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合省定额有关子项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3.2.14本工程在投标报价中要求考虑风险费用,故所有材料价格按中标价执行,一律不予调整。
3.2.15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计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在2010年8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前缴纳到帐。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开户名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保证金,帐号:33001677435059778899 用途: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投标保证金。县内投标人采用固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转帐形式;县外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电汇形式,不计息。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或未取得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开具的收款收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后审(复印件封装入商务标中,原件单独装袋不密封提供,并打印清单)
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公告注明的资格和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进行审查(包括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不齐全或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如下:
1、资格审查申请表(表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原件另行装袋同时提供,并打印清单)。
3)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将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必须根据《关于在我县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知》(浦监管办综【2008】13号文件—文件详见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栏--市县文件)的要求,参与此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3.7.1.1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电子招标文件和变更书面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
3.7.1.2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必须同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变更书面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一致,包括清单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清单工程量;
3.7.1.3 投标单位必须将最后一次记录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为书面投标文件(如果要重新记录电子标书到光盘,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已经打印的书面投标文件均作废,必须重新打印),否则按废标处理;
3.7.1.4 投标单位编制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必须是使用电子招标光盘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标书;
3.7.1.5 投标人未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书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如果经查实属故意废标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2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法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各格式的具体要求。
3.7.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书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含资格后审部分格式、商务电子光盘)分别单独装订成册, 投标书、商务部分的各册正本、副本合并包装和密封在各自内密封袋里,并在内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书、商务部分格式,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密封袋密封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密封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4.1.2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作废标处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由公证处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原则
7.2.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 中标候选人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情况,则确定无异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都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则招标人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该工程招标。(在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时,不再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及得分排名)。
7.3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并将中标结果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未中标人自行查阅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中标人办理了履约保证金、项目班子人员押证等手续后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签约室(人民东路83号)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副本一份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7.4履约担保
7.4.1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7.3.1项规定的金额、单位、银行、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7.4.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7.4.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履约保证金分三部分: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40%、工期履约保证金30%、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30%。
7.4.4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在施工工期、质量、文明、安全全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竣工验收文件和建设单位书面意见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在中标人按规定办理了项目部组成人员押证、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