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住建[2011]524号
各市建委(局),绥中、昌图县建设局: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诚信体系,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政府第60号令)精神,现将《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行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6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专业人员(造价专业人员指: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信用档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的管理。
市造价管理部门,负责信用档案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估活动。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和统一的原则,信用档案信息的建立和维护应完整、准确、及时、合法,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章 信用档案内容
第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是反映企业、个人基本状况、商业信誉及工程造价活动中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数据、资料等。 包括: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
第七条 基本信用信息: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状况和造价专业人员资格标准状况;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商注册记录的基本信息和工商注册机构对企业进行周期性检查结果的信息;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办理资质的备案、变更、延续和造价专业人员办理资格的初始注册、变更、延续和继续教育等合格记录或其他动态管理记录;
(四)经认定的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信用评估结果。
第八条 良好信用信息:
(一)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或奖励;
(二)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和造价咨询成果的优良评语;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工作业绩在行业评比中受到表彰或奖励;
(四)其他应予以表彰或宣扬的行为。
第九条 良好信用信息认定:
(一)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或奖励的文件;
(二)经有关部门核实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和造价咨询成果的优良评语;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工作业绩在行业评比中受到表彰或奖励证明;
(四)能证明良好信用信息的其他证明资料。
第十条 不良信用信息: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三)违反《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四)违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五)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相关规定,被要求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 ;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被投诉、举报的;
(七)其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恶劣行为。
第十一条 不良信用信息认定:
(一)已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或惩戒决定书;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四)《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五)《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六)经有关部门核实的投诉、举报材料;
(七)其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恶劣行为,经有关部门核实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信用信息采集
第十二条 按照“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客观、公正、有效的原则”,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查询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管理文档,本文档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信息采集的渠道:
1.基本信用信息: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造价专业人员资格标准,由省造价管理部门确认记录 。
2.良好信用信息:可通过本办法第九条,经省造价管理部门确认记录。
3.不良信用信息:可通过本办法第十一条,经省造价管理部门确认记录。
第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公布期为:基本信用信息根据变化情况随时调整;良好信用信息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不良 信用信息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对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造价专业人员限期整改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在限期完成整改的,可缩短其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第四章 信用信息级别的划分
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级别的划分为:信用优良、信用警示、信用缺失三个级别。
信用优良:有良好信用信息记录,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信用警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标准,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 ;
信用缺失:
1.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记录为信用缺失。
2.有三项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将记录为信用缺失。
3.有投诉、举报并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恶劣行为,将直接记录为信用缺失。
经过一年信用警示或信用缺失的,将降低或注销资质或资格级别。
第十七条 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查询系统中,信用档案级别用文字简述说明具体事项,同时用颜色予以区分,:
信用优良,用绿色栏目表示;
信用警示,用黄色栏目表示;
信用缺失,用红色栏目表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