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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实务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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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实务 同济学尔森 建筑工程管理实务讲义 编写人:张珂峰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 A 建筑工程质量计划 一、施工质量计划的内容 1.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主体:施工承包企业(项目经理主持)。 2.施工质量计划的内容包括: 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3)质量目标;4)组织机构;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等 二﹑质量计划编制依据 1.合同、图纸文件;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法律、法规;4、施工组织设计。 B 材料质量管理 一、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 1.材料的质量标准;2.材料的性能;3.材料取样、试验方法;4.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施工要求等。 二、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3.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损失; 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 5.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6.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三、施工单位采购材料控制程序:(重点)全是套话 施工单位进材料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业主(监理)对承包商采购材料的验证不能代替采购方的质量责任。 模板归纳:选择合格供方----采购过程控制----进场材料“材料四证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严格进厂检验---见证取样送检---材料仓库保管合理使用。 四证是:厂家资质证明、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出场检验报告 应考虑材料所具有某些基本性质,如强度、耐水性、抗火性、耐侵蚀性、防滑性、放射性、吸水率等。引申到外墙的装饰材料更要进用能耐大气侵蚀、不易褪色、不易沾污、不产生霜花的材料。颜色、光泽、透明性、表面组织、形状和尺寸、立体造型因素。(看看不要没词写)   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 (1)书面检验; (2)外观检查;(3)取样复验。 C 质量验收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两大类。 其中,检验批、分项、分部和隐蔽工程验收为过程验收。 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的权限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范进行验收。 三、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同上 四、分部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单位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勘察单位虽然亦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3.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组织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可是其委托的部门、单位或各方认可的咨询单位)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非常重要)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最小)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一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三、建筑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质量检查记录。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五、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六、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七、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规定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分项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八、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参加验收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文件,报建行政部门备案。 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一、质量问题分类:(注意跟安全事故分类区分)注意书上加了一个特别重大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②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②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③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①工程倒塌或报废;    ②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③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记住5万到10万为严重事故) 对比 安全事故分类 A、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B、上报制度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一般事故上报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每级上报不少于2小时。 二、处理依据(套话) 1.实况资料;  2.合同文件;3.文件、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日志等);4.相关法规。 各专业施工质量要求及质量事故处理   内容很多,案例考试必然会涉及到,请学员依据平时实际工作经验理解性记忆。 但是没话可说或确实不知道如何回答时,可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上靠。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在2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并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2、原因分析:找出事故主要原因 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主要设计、施工方面) 5、检查验收: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6、事故处理结论 7、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相关知识:了解从监理方角度) 建筑安全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安全管理目标策划---编制安全管理计划与专项方案---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控制---安全检查---文明施工---安全安全措施计划实施结果的验证---评价安全管理绩效并持续改进    (考试时实在想不起来,也可以想成PDCA) 1.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套话) l 公司教育: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l 项目经理部教育: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l 施工班组教育: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2、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套话) l 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l 项目部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 l 施工班组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 个人安全意识不强,结合案例指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具体行为。(多写不倒扣分,不懂也要多写)安全事故的具体诱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身体缺陷、错误行为、违纪违章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设备、装置的缺陷,作业场所缺陷,物质与环境的危险源等。 3.环境的不利因素: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电器无漏电保护等。    4.管理上的缺陷:对物的管理失误;对人的管理失误;管理工作的失误。 二、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下列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看看)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业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责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护、查设备设施、查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 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开工、复工检查、专业性检查、设备设施检查。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类危险源”:能量意外释放、约束失效。 “三级教育” : 进公司(厂)、进项目部(车间)、进班组。 “三级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事故(3-9人)、特大事故 “三同时”:同步策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五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不定期检查。 "六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方法 问、看、量、测、试运转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保证项目为一票否决,当一张检查表的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不到40分,此检查表不得分。        思考题: 1.  基坑验槽的重点是什么? 2.  模板、钢筋质量检验的内容是什么 3.  基坑开挖和回填应检查哪些内容? 4.  工程档案立卷如何划分? 5.  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分类的? 6.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处理依据。 7.  安全交底的内容,应急预案的内容 8.  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9.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0.安全检查等级评定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计算 工料单价法(直接费、人工和机械费、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综合单价法(工、料、机,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即包括了全部的费用)。 工料单价法中的直接费计算基础使用最广。     装饰装修工程中采用综合单价法最多 工程价款计算 一、预付款确定 1.  百分比法: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建筑工程不超过25%,安装工程不超过10%,30万以内的小项目可不幅预付款。 三、进度款计算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保留金的扣除 在工程总造价中应预留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一般在结算中扣除,在工程保修结束时返回。 有两种方式: 1.先办理正常结算到累计结算工程进度款到合同额95%时停止支付,余下的为保留金; 2.从第一次办理工程进度款时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比例扣除(一般每次扣当期进度款的10%),直到所扣金额达到合同额的5%为止。 例题1: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 ,单价为180元/ 。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没有具体指某项工程量,所以工程量不设单位)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人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月份 1 2 3 4 5 6 实际完成工程量( ) 800 1000 1200 1200 1200 500 [问题] 1.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2.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解]:1.估算合同总价为:5300×180=95.4万元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5.4×20%=19.08万元 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2两个月累计工程款为: 1800×180=32.4万元>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9.08÷3=6.36万元 2.每月进度款支付: 1)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14.4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4.40×0.95=13.68万元<15万元,第1个月不予付款。 2)第2个月工程量价款为:l000×l80=18.0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0×0.95=17.10万元 13.68+17.1=30.78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30.78万元 3)第3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60×0.95=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元,第3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4)第4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60×0.95=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14.16+20.52-6.36=28.32万元 5)第5个月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400 ,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100 ,但未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所以仍按原单价结算。 第5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元,第5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6)第6个月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900 ,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600 ,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对超出的部分应调整单价。 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5 900-5 300×(1+10%)=70 6)第6个月工程量价款为:70×180×0.9+(500-70)×180=8.874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8.874×0.95=8.4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4.16+8.43=22.59万元  用挣值法进行成本控制 已经完成预算费用BCWP=已经完成工程量×预算单价 计划完成预算费用BCWS=计划工程量×预算单价 已经完成实际费用ACWP 成本偏差CV=BCWP-ACWP    (简化成B-A) =已经完成预算费用-已经完成实际费用 -,超支;+节约。 进度偏差SV=BCWP-BCWS      (简化成P-BS) =已经完成预算费用-计划完成预算费用 -,延误;+提前。 费用绩效CPI=BCWP/ACWP        (简化成B/A) 进度绩效SPI=BCWP/BCWS        (简化成B/BS)   大于1,为正——————就好 三、成本分析方法 对比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分析法 对比法:目标完成情况; 因素分析法:又称连锁置换法,分析各种因素对成本影响程度; 差额法:分析各种因素对成本影响程度; 比率法:比较两个或几个指标间的变化关系。  【案例】:背景资料:某工程项目进展到第10周后,对前9周的工作进行了统计检查,有关统计情况见表1. 表1  前9周成本统计 工作代号 计划完成预算成本BCWS(元) 已完成工作(%) 实际发生成本ACWP(元) 已完成工作的预算成本BCWP (元)   A 420000 100 425200   B 308000 80 246800   C 230880 100 254034   D 280000 100 280000   9周末合计 1238880   1 206034    问题: 1.将表l复制到答题卡上,在表中计算前9周每项工作(即A、B、C、D各工作项)的BCWP。 2.计算9周末的费用偏差CV与进度偏差SV,并对其结果含义加以说明。    3.计算9周末的费用绩效指数CPI与进度绩效指数SPI(计算结果小数点后面保留3位),并对其结果含义加以说明。  [答]1.表1  前9周成本统计 工作代号 计划完成预算成本BCWS(元) 已完成工作(%) 实际发生成本ACWP(元) 已完成工作的预算成本BCWP (元)   A 420000 100 425200 420000 B 308000 80 246800 246400 C 230880 100 254034 230880 D 280000 100 280000 280000 9周末合计 1238880   1 206034 1177280  2. 费用偏差CV=BCWP-ACWP=-5200   超支 进度偏差SV=BCWP-BCWS=-61600   延误 3. 费用绩效CPI=BCWP/ACWP =0.976  超支,实际费用高于预算费用    进度绩效SPI=BCWP/BCWS=0.950   延误,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拖后 思考题: 1.工料单价法的计算基础及计算程序 2.综合单价法有哪几种 3.成本偏差、进度偏差、成本绩效指数、进度绩效指数(习题集P279)价7000万元有误,多报了300万元,希望在评标进行调整;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考点:索赔分类(目的(2个)和成因(3个)); 索赔成立的条件(3个); 索赔证据(合同,法律﹑法规,工程惯例); 索赔程序(3个28天)。  注意:计算索赔费用时,实际多用的人工、机械台班的单价与由于窝工、闲置造成的人员窝工、机械闲置的单价不一样。一般地,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实际多用人工、机械、材料等费用是属于直接工程费,所以还需要另加综合费,而窝工、闲置本身就是一种补偿,所以不另加综合费。 案例:[背景]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订立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50天。在合同中规定:(1)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拖后1天罚款5000元。(2)分项工程发生工程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时,该分项工程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1.1)。(3)人工费为3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机械台班为5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综合费率为30%。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注意: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批准,不等于监理工程师要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案不当,进度控制失控造成的损失!]计划工期为150天。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业主提供的场地未能准备好,使工作A和工作B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20天和10天,由此造成人工窝工80个工日,机械闲置30个台班。[ ,  ] 事件2: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使其作业时间增加了12天,并由此造成增加人工80个工日,材料费5万元,机械台班增加20个。[ ]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的工程量由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3000 增加到4000 ,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天。该工作原综合单价为55元/  [因为这里是一个综合单价,所以不另加综合费]。[ ] 事件4:F为一个基础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原勘察报告中没有说明的较深的软土层,施工方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配合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5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由设计单位对原基础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施工方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直接费8万元,因对F进行地质复查和处理,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天,人员窝工6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 ] 事件5: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机械故障,使工作D的作业时间延长了15天,由此造成人员窝工3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 ] 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采取了加快施工措施,使I工作的作业时间缩短了12天,由于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为3万元。 最终工程完工,实际工期为183天。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度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1.上述事件中,各项事件能得到的工期补偿各为多少?为什么?总工期补偿多少? 2.经工期补偿后的合同工期为多少?由于实际工期的变化,施工单位得到的奖励(或罚款)为多少? 3.施工方可得到的索赔费用总额为多少? [解]1.事件1: 工作A可以索赔工期20天,因为A为关键工作且属业主原因;工作B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因为B为非关键工作且 大于作业时间延长值;费用索赔:80×18+30×50 事件2: 工作C不可以工期索赔,因为C为施工单位自身原因; 事件3: 可以提出补偿要求,由于设计变更使作业时间增加10天,因为 ,工期不延长。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3000×(1+25%)=3750 按调整后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4000-3750=250 该项结算价增加额为: [3750×55+250×55×0.9]-3000×55=53625元 几种情况的说明: (1)若实际工程量为3500 ,则结算价为:3500×55; (2)若实际工程量为2500 ,则结算价为:2500×55; (3)若实际工程量为2000 ,则结算价为:2000×55×1.1 工作E的作业时间增加为[(4000/3000)×30-30]=10,不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因为E虽为非关键工作但此时有总时差 ,30-10=20大于其作业时间延长值;  事件4:可以索赔,因为是地质条件的变化且F为关键工作,工期索赔10天,费用索赔:[50×30+80000] ×130%+60×18+15×50]  事件5:不能得到工期补偿,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施工方自身原因;  事件6:不能得到工期补偿,因为通过施工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 所以,总工期补偿20+10=30天。 2.经工期补偿后的合同工期为150(原合同工期)+30(总工期补偿)=180天。所以,由于实际工期的变化,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为 (183-180)×5000=3×5000=15000元。 3.施工方可得到的索赔款有: 事件1:80×18+30×50=2940元 事件3: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3000×(1+25%)=3750 按调整后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4000-3750=250 该项结算价增加额为 [3750×55+250×55×0.9]-3000×55=53625元 事件4:(50×30+80000)×(1+30%)+60×18+15×50=107780元 施工方可得到的费用补偿为 2940+53625+107780-15000=149345元  案例:[背景]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应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参考答案]   1.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恢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5)工期给予顺延。    2.处理方法:     (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     (2)因工程修复、重建的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     (4)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6)清理现场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同价款管理 注意固定总价原则上是不可以调整价款,承包商承担变更风险。除非有其他合同约定的超风险出现。 背景 某酒店对客房进行改造装修,装修面积4000㎡。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利用低价投标策略并中标。该施工单位(承包商)于2004年11月18日与业主(发包方)签订了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总价包干,合同工期为90天(日历天)。合同造价为248万元,其中已包含风险费。主要装修材料由业主提供,并运至施工现场。合同规定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和工程量增减都不得调整合同价格。 施工单位于2004年11月25日按照业主的开工指令进场施工,开工后10天,业主对客房的装修设计进行较大变更,并增加了客房衣柜与窗套施工,并以设计变更形式发给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收到设计变更后,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进行预算,增加工程造价约30万元。该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30万元的索赔要求。工程进行了一个月后,业主因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口头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20天,承包商也口头答应。恢复施工后不久,2005年元月14日至21日,因罕见的暴风雪导致交通受阻,定购的几种主要装修材料滞留在运输途中,不能按时进场,导致停工7天。施工单位春节期间按有关规定放假7天,没有施工。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顺延工期34天。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为什么? (2)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3)因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增加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说明原因。 (4)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应为多少天?说明理由。 标准答案: (1)该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按标准计算、设计图纸完备、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 (2)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例中业主口头要求临时停工,承包商亦口头答应,是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3)因设计变更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原因是: 1)承包商应该对自己就合同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该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 3)该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约定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工程量增减都不得调整合同价格,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4)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为27天,原因是: 1)因业主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要求停工20天,业主对停工承担责任,顺延工期是合理的。 2)罕见的暴风雪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7天。 3)春节期间已包含在合同工期内,春节放假是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预见的,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其延长工期要求。 2、 背景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确定了某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业主与承包方鉴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有下列规定: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问题: (1)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5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价增加的工程款。 (2)工程遭到百年罕见的暴风雨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施工场地与临时设施 遭到破坏,工期延长了2个月。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拖延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题 (1)工程施工合同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哪几类? (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3)你认为可以选择何种计价形式的合同?为什么? (4)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5)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标准答案: (1)工程施工合同按计价方式不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2)选用总价合同形式不妥当。因为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合同总价无法确定,双方风险都比较大。    (3)可以采用(单纯)单价合同。因为施工图未完成,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而工程范围与工作内容已明确,可列出全部工程的个分项工程内容和工作项目一揽表,暂不定工作量,双方按全部所列项目协商确定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4)第3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改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     第4条“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5)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这样处理:      1)钢材涨价,承包商不可以向业主要求追加工程款,因为本工程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材料涨价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2)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法规定,业主应给予工期顺延,但业主不承担因工期拖延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索赔案例 索赔以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为前提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的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经济损失与权利损害有时同时存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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