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表
(总分100分)
被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
评估项目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以下均为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评估情况
得分
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手续合法性情况(3分)
1
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手续合法性情况。(3分).
1998年9月1日后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直接判定为差,且此项不得分。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13分)
2
单位建立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情况。(2分)
未建立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的,扣2分。
3
单位根据实际,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安全例会等消防安全制度。(4分)
未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的,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单位制定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情况。(2分)
未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每项扣1分,内容不符合单位实际的各扣0.5分。
5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建立情况(2分)
档案未建立的扣2分,档案不全的扣0.5分,档案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档案信息未及时录入互联网消防公众服务平台的扣0.5分。
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定期演练情况(3分)
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每季度未开展全员演练的,每次扣1分
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12分)
7
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持证上岗情况。(3分)
未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直接判定为差,此项不得分。未明确单位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扣1分。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检查人员、自动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或取得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扣1分。
8
.单位组织防火检查情况。(3分)
每半月未开展内部防火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防火检查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5分。
9
单位组织日常防火巡查情况。(3分)
未按照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每次扣1分;防火巡查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5分。未采用电子巡更设备开展巡查的,扣2分。
10
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3分)
对能够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扣1分。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未逐级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采取防范措施的,扣1分。未及时完成整改的,扣,1分。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6分)
11
每年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培训,以及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3分)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的,每少一次扣1分。未组织新进、转岗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12
.职工懂得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和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情况。(2分)
抽查员工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职工不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会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的,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疏散逃生的直接判定为差,每人扣1分。
13
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1分)
公众聚集场所未向公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的,此项不得分;学校、幼儿园未对学生和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的,此项不得分。
消防设施、器材
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12分)
14
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情况。(4分)
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直接判定为差,此项不得分。未按规定设置其他消防设备设施的,每项扣2分。
15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4分)
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直接判定为差,此项不得分。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运行的,每项扣2分,消防设施器材擅自挪用、关闭的,每项扣2分。
16
自动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4分)
每周未对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检的,每次扣1分。未委托依法设立的维修保养机构的,扣2分。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每月未进行一次维修保养的,扣1分。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每年未进行一次全面功能检测的,扣2分。对巡检、检测发现的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每处扣2分。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3分)
17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3分)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每处扣2分。未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和燃气用具、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安全性能检查、检测的,扣1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14分)
18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4分)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每处扣2分。占用防火间距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区域的每处扣1分,消防车道未保持畅通的每处扣1分。
19
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畅通情况。(4分)
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形式错误、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直接判定为差,此项不得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的每处扣1分。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损坏的每处扣1分。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扣3分。
20
建筑室内防火分区、防烟分区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4分)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扣2分;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损坏的,每处扣1分。
21
避难层(间)的设置和管理符合消防技术标准。(2分)
未按要求设置避难层(间)的,扣2分。设置和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8分)
22
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情况。(3分)
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此项不得分,直接判定为差。
其它场所建筑各部位的装修装饰材料采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每处扣1分。
23
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2分)
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此项不得分。
24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3分)
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此项不得分,直接判定为差。其它场所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每处扣1分。
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5分)
25
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情况。(5分)
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直接判定为差,此项不得分。
专职消防队装备器材不达标的,扣2分。未定期开展训练的,扣2分。灭火救援发挥作用不明显,此项不得分。
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情况。(5分)
未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的,直接判定为差,此项不得分。
志愿消防队未配备适当的装备器材的,扣2分。单位未为志愿消防员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提供便利条件、安全保障和适当补贴的,扣2分。未开展训练的,扣2分。
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9分)
26
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情况。(3分)
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每次扣1分。
27
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3分)
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被公布的,每次扣1分。
28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3分)
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完成的,每处扣1分。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后,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直接判定为差,此项不得分。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6分)
29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人员确定、变更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2分)
未定期报告备案的,每次扣2分。
3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评估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2分)
未定期报告备案的,每次扣2分。
3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2分)
未定期报告备案的,每次扣2分。
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5分)
32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省政府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5分)
未按照《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消防安全条件”的要求,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的,每处扣1分。
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4分)
33
年内火灾发生情况。(4分)
一年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含)火灾或两次(含)一般火灾的,直接判定为差,且此项不得分。发生一起一般火灾,扣2分。
其它需要评估的内容(≦20分)
34
实际得分
折算后得分
(百分制)
评估结论
备注
1、火灾高危单位和接受委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单位实际,在第34项自行增加评估内容,并自行赋分。自行赋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
2、总分为100分,单位等分90分及以上为好,80分~89分为一般,79分以下评为差。自行增加项目的,按赋分合计后折算。
3、评估采用现场检查、设备测试、资料查阅、网络查询、人员询问等方式进行。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