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赣中小企发20126号江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30号)精神,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2、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省中小企业局认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各类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第三条 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省级示范平台的认定和监管。第四条 省中小企业局对省级示范平台予以扶持。第二章 主要服务功能和内容第五条 示范平台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色服务功能,服务
3、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一)信息服务。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人才、市场、物流、管理等信息服务。(二)技术服务。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服务。(三)创业服务。为创业者和创办三年内的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等服务。(四)培训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和创业等培训服务。(五)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 第三章 认定条件第六条 省级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由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出资设立,具
4、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或专业的公共服务,运营两年以上的法人单位。(二)依托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园)、工业园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设立,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服务的行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三)资产总额一般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且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有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四)有健全的管
5、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五)具有一定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提供综合服务的示范平台集聚服务机构应不少于3家。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80家,用户满意度在7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六)获得过市级认定或市以上部门的表彰。第七条 省级示范平台的服务应按类别达到相关功能要求:(一) 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
6、;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8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3次以上。 (二)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并建立良好的协同服务机制;具有专家库、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2次以上。 (三)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3次以上。(四)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备案,具有远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1500人次以上。(五)融资服务。年组织银
7、企对接活动3次以上;年组织融资知识讲座3次以上;组织开展融资产品咨询、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建立融资超市。第四章 申报与认定第八条 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第六、七条的条件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省级示范平台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第九条 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推荐的省级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进行测评,填写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被推荐示范平台的申请材料,报省中小企业局。第十条 被推荐为省级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2);(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上一年度服务
8、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四)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五)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六)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七)设区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市以上部门相关认定文件;(八)国家或地方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第十一条 省中小企业局按照相关评审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评审合格的的示范平台予以认定,授予“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称号。第十二条 省级示范平台的申报评审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第五章
9、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 省级示范平台名单在省中小企业局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第十四条 省级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每年将工作总结报所在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省中小企业局对省级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与年度申报同时进行,由示范平台将两年工作总结、上一年度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及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见附件3)报所在设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测评后,填写测评情况及意见,经省中小企业局复核, 对合格的示范平台
10、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发布公告予以撤销。第十六条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内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底将示范平台工作总结汇总报告和检查情况报告报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省级示范平台的服务情况进行测评,结果在省中小企业局门户网站公布。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市级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工作,并对市级及以上示范平台给予相应的扶持。第十八条 全省性行业协会可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直接向省中小企业局推荐省级示范平台。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中小企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
11、:1.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2.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3.江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主题词:管理办法 服务平台 通知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1日印发共印30份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
12、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
13、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
14、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
15、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
16、、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