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和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保证抽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农业部6号令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或兽药监察机构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制定的抽样规划或者执法监督的需要,实施本辖区内兽药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样工作,同时配合省兽药监察所实施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样工作。省兽药监察所应优先安排对定向抽检企业、跟踪抽检企业和重点抽检企业进行抽样。二、抽样人员应熟悉兽药管理法规,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抽样工作程序和抽样操作技术。三、实施抽样时,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向被抽样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抽样任务书
2、,被抽样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抽样人员不能出示抽样任务书的,被抽样单位有权拒绝。四、被抽样单位应根据抽样工作的需要出具以下资料:(一)兽药生产企业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被抽样兽药品种的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记录、兽药检验报告书、批生产量、库存量、销售量和销售记录,以及主要原料进货证明(包括发票、合同、调拨单、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有进口兽药原料药及用于分装的进口兽药的,还需提供进口兽药许可证、口岸兽药监察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二)兽药经营企业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被抽样兽药品种的进货凭证(包括发票、合同、调拨单)、购销记录及库存量等相关资料;有进口兽药的,还需提供进口兽药许
3、可证、口岸兽药监察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人员应当核实前款规定的各项证明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五、兽药抽样应在被抽样单位存放兽药产品的现场进行,包括兽药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和药用原、辅料仓库;兽药经营企业的仓库或营业场所;兽医医疗机构的药房或药库;以及其他需要抽样的场所。六、抽样人员应当检查兽药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兽药包装是否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字样是否清晰;标签或者说明书的内容是否与兽药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相符,并核实被抽样兽药品种的库存量。七、对同一企业相同品种抽取的样品不超过三个批号的产品。相同批号的产品,依其库存数量,按规定确定抽样件数。八、兽药生产企业成品库存产品与生产、
4、销售记录不符的,抽样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报请省局组织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在全省兽药生产、经营环节重点抽查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九、抽样人员应当根据随机抽样原则进行抽样,并遵循以下操作程序:(一)启封兽药包装前应检查所抽样品的外观情况,确定品名、批号、批准文号、数量、包装状况等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发现破损、受潮、受污染、混有其他品种、批号,或者有掺假、掺劣、假冒迹象等异常情况时,应当作针对性抽样。(二)用适当方法拆开抽样单元的包装,观察内容物的情况,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发现异常情况,应当作针对性抽样。(三)将被拆包的抽样单元重新包封,贴上已被抽
5、样的标记,注明品名、批号、生产单位、抽样数量、抽样日期及场所、抽样人姓名等。对有异常情况或做针对性抽样的产品可暂时封存根据检验结果再作处理。十、抽样结束后,抽样人员应当用抽样封条将所抽样品签封,据实填写抽样单。抽样封条和抽样单应当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对象为个人的,由该个人签字。抽样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抽样单位或者个人作抽样凭证,一份交检验单位,一份由抽样单位保存备查。十一、抽样注意事项:(一)抽样操作应当规范、注意安全,不影响所抽样品和被拆包装药品的质量。(二)取样工具和盛样器具应当洁净、干燥,必要时作灭菌处理。盛样容器在使用及贮存运输过程中
6、,应能防止受潮及异物混入。(三)原料药取样应当迅速,样品和被拆包的抽样单元应当尽快密封,防止吸潮、风化或氧化。(四)无菌原料药应当按照无菌操作法取样。(五)需要在真空或者氮气条件下保存的兽药,抽取样品后,应当对样品和被拆包的抽样单元加以密封。(六)液体样品应先摇匀后再取样。含有结晶者,应在不影响品质的情况下溶化后取样。(七)对毒性、腐蚀性或者易燃易爆药品,抽样时应当穿戴防护用具,小心搬运,样品应当标注“危险品”的标志;易燃易爆药品应远离热源,并不得震动;腐蚀性药品应避免接触金属制品。(八)遇光易变质的兽药应当避光取样,置于有色玻瓶中,必要时加套黑纸。十二、抽样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
7、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一)农业部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二)未经批准生产、配制、经营、进口,或者须经口岸兽药监察所检验而未经检验即生产、销售的;(三)未取得兽药批准文号或人畜共用原料药未取得兽药或药品批准文号的;(四)用途或用法用量超出规定范围的;(五)应标明而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六)未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七)超越许可范围生产、配制、经营或进口兽药的;(八)未经登记或者质量检验不合格仍进口、销售或者使用的。十三、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不失效、不变质、不破损、不泄漏,并及时将抽取的样品送达承担检验任务的兽药监察所。经核查,对抽样人员送检的样品与抽样单所记录的
8、内容相符、抽样封条完整的,省兽药监察所予以签收。十四、被抽样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抽样人员完成采样工作。对不配合抽样、故意刁难妨碍抽样的企业和拒绝抽样的企业,抽样人员应当耐心宣讲有关规定,并阐明妨碍和拒绝抽样的后果,同时通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予以协调。如果被检单位仍然不接受抽样,抽样人员应书面记录当时的情况,内容包括:被检单位名称、拒检理由、经过、时间、地点、现场人员等。抽样人员和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人员在书面材料上签字,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畜牧兽医局报告,依法予以查处。十五、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9、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