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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程序暂行规定.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570662 上传时间:2024-07-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2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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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甘肃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程序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消防产品的监督检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公安部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及判定规则和甘肃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抽样工作,由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组织实施。第三条 监督检验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产品及消防相关产品,以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质量判定依据,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并送至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的行为。第四条 监督检验的范围主要包括:全省范围

2、内生产、维修、销售和使用领域的各类消防产品、消防相关产品。第五条 实施消防产品监督检验抽样应当由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指派的人员承担。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产品监督检验抽样时不得少于2人。第六条 实施抽样前,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向被抽样单位介绍消防产品监督检验的性质和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判定规则后,再进行抽样。样品应在相关生产、销售、安装或使用者在场时当面抽取。第七条 抽取的样品应当是经过企业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八条 实施监督抽样时,应详细填写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抽样清单(附表1),并严格按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样品规格与数量(附表2)中的规定抽取样品。第九条 严

3、禁抽样人员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抽样人员应将样品当场密闭包装封好后,由参加抽样相关人员在监督检验封条(附表3)上签名确认,封条应贴在适当部位,以防被更换或损毁。第十条 封装样品一般应当由抽样人员现场带走。特殊情况下,可由被抽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通过邮寄、托运或派人直接送至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确保样品的运输安全及包装的完整。无正当理由不寄、送样品的,按拒检论处。第十一条 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受理样品时,应对样品封装的完整性进行确认。对封装样品有明显拆封痕迹或有损坏迹象的,应及时通知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核实,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第十二条 检验结束后,甘肃省消防设

4、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应齐全,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清楚,检验数据准确,结论明确。第十三条 单位主动申请(委托)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的,应填写检验委托书(附表4)并交纳检验费。第十四条 根据公安部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的规定,灭火器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维修后的灭火器应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品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抽样封样后,送至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实施检验。第十五条 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出具的检验结果负责。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

5、检验站提出书面申请。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收到被抽样单位书面申请,认为需要复检时,应当对其备用样品进行检验,并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被抽样单位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检验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进行仲裁检验。第十六条 参与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抽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法、不徇私情。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甘肃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九年三月一日起施行。附表1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抽样清单: 受检单位抽样日期单位地址负 责 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样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抽

6、样基数样品数量抽样地点抽样方式封样部位生产企业联 系 人企业地址联系电话是 否合格产品企业代表签 字检验类别检验依据备 注抽样单位(盖章)抽样人第1联 抽样单位存档 / 第2联 被抽样单位留存 / 第3联 随样交检验机构附表2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样品规格与数量序号产 品 名 称样品规格与数量备 注1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52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53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6具4微型简易式灭火器3具5灭火器箱2台6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具7有衬里消防水带3盘8消防水枪3支9消防接口3对10消防水泵接合器3具11消防软管卷盘3套12室内消火栓3具13室外消火栓3具14闭式洒水喷头10只15木质防火门2樘16钢

7、质防火门2樘17钢质防火窗2樘18防火卷帘320036001樘和三片抗风压试件,如带“防烟性能”需增加12001200小卷帘19消火栓箱2台20消防应急灯及疏散指示标志3具21其他参见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样品规格及数量附表3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抽样封条式样监督检验封条参加抽样人员签名:年 月 日(公安消防机构盖章) 附表4 检 验 委 托 书甲方: 乙方:(检验机构) :产 品 名 称样品编号型 号 规 格商 标委托单位名称联 系 人邮 编地址电 话传 真生产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邮 编地址电 话传 真抽样单位名称联 系 人邮 编地址电 话传 真生产日期到样日期抽样地点抽样日期检验类别样品数量抽样基数

8、交费情况检验依据标 准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分 包分包确认甲方提供技术文件样品交接样品完整情况完好 损坏 其他样品是否领回领回 不领回样品符合情况符合 不符合报告领取方式特快 挂号 自取甲方(章): 乙方(章):100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第1联 检验机构留存 / 第2联 委托方留存注:样品送检可通过邮寄、托运或派人直接送至甘肃省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东路301号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8857512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

9、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

10、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

11、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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