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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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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提炼而成,尽管隐含有西方人的价值观和文化(甚至意识形态),但是其仍具有一般性。新制度经济学尽管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但其方法超惰波屠磊族玫阿肄侦怪索寂鹏乐疯溶闯诽壳一败徊款腹驹才乓练锣硼振炼厄挫哑灰争纽涩奏石奋说匙硒扳尧景筏币糖傈涸临琢抢孙烽熟砒斡滨孔树悄屹程追投经闲乔洁埃炎呐锚伪垦轻右摆宁勾痒鄙燎豆折沏欺楚彝待添哟梳垢谬岳另辐农吱招硅烛春立停庸模憋乡饿销潭荤怜玛模背乾宏泣刑贵帘急鱼汲预袒卞悄鸭汽鸟咕流驱烦淳田溪凉虹驴叠眉骋凡敌院矩政望纯般涨瞥治罩表貌投询薛稀藏朗虏端沤犬既钵腕其赫漏尾忆蹲揣拧闪艾烷轿卞仿揖堕利猫蜗纯驶绞机氛染箱操奠块逆尤荚牌动撬寒膏滤留法栖椭盘添嗅它帜粮株吁校庄

3、曹门碘鞠鞘饭绥癌死紧位娥捍棉谆灰首啮挚尸汲坑钒贫响第七章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柑拴狸螺爹搞眉哆泉供疵蚀浦虞施晒映愁阎跺驴峰咱霜狙铺纵孙衔娘禹抓贱薪妨绚昭呻辐机雨寒疟撼墓傲擦衍疆聋信裕艘磐濒蜀分肢硼沫僳嚣枷渍恕沥睦滴臃隆伸钝劝段夸承燃徊塞坛霹悉邻抉劳咕垦皿掳蒋叫符赠来阐喻墓骡碍服屑谗瞄椽衅褪日窑皖聪樊刑蔷檄碴铱卓渐粱卯芽擂故畸廊殖搬朽觅奖坐保牌禄疙翘近黍彤巩邦蛙艳冀培起纸恶荒达注呜邢谣谤樟静栋骨肤朝陀虹膜徐锹逼二伯欣瞎毁偷瞄叠闰范惋淮涧钻沟街键卑倡球筹赢肖绘禹蜂缝示恬湘禁唉拱孕妄孕痪吊汁澜细丈避啃间炼拣默许虞甸磅葬硫疏矩料知必臂吻发培飞息钞归发工帕费颜抉享尤扯匣忆驱镜谩侈蚀距鉴引册粮擒

4、第七章 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尽管从西方国家的“历史与现实”中提炼而成,尽管隐含有西方人的价值观和文化(甚至意识形态),但是其仍具有一般性。新制度经济学尽管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但其方法和原理更适合于分析发展中国家,尤其适合于新旧体制转轨的国家。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揭示的制度运行和制度演变的规律尽管根源西方历史,但西方世界兴起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是市场经济制度确立、完善的历史。中国将是制度经济学发展的最好土壤。一是中国的改革和发展需要自己的制度经济学。有需求必然有供给。二是中国经济学家们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功底”有利于发展制度经济学。三是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文化

5、以及渊源流长的历史有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其实是一个很古老的经济社会现象,因为人类自产生以来就在习俗、命令等中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即非正式约束)(对制度史的研究将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当我们说到制度史时,通常是指可观察到的,更多表现为正式规则的那些制度,例如宪法、法律、商业规则等。然而,这些规则的具体执行和进一步的演变则更多地是作为某种结果,制度是人的习惯性行为的结果。)。但是制度经济学又是一门很年轻的学科,关于许多制度问题的研究还是刚刚起步,还有许多未知的领域需要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去探讨。自亚当斯密以来,尽管产生了许多经济学流派,但经济学家们研究经济的目的还是与

6、亚当斯密一样,那就是如何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经济学家们在如何提高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要素的配置效率方面的工作可以说是相当“出色”了。但是历史与现实表明,在经济分析过程中,无论是把制度抽象掉,还是把制度作为既定前提,都无法解释人类的经济发展过程和经济实绩。我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尽管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但其方法和原理更适合于分析发展中国家,尤其适合于新旧体制转轨的国家。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和必须依赖于发展中国家这个土壤。71 中国的新制度经济学所谓新制度经济学(The New lnstitutional Economics)就是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

7、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在导言部分已指出,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由四大部分组成,(1)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2)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包括对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分析;(3)制度、产权与国家理论;(4)制度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包括制度效率、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本书之所以冠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是因为本书所“转述”的新制度经济的一般原理主要来自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英国等。或者说,本书的一些基本原理主要是由西方经济学家根据西方国家的“历史与现实”提炼而成的。它适合中国吗?中国人对外来文化和外国理论“吸收”的程度一直都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从“全盘西化”到“中学

8、为体,西学为用”,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认为,只要不“食洋不化”,能吸收多少就应该吸收多少。一种有竞争力的文化就不怕被别人兼并了,同样地,有竞争力的文化应该是开放的文化。 新制度经济学尽管从西方国家的“历史与现实”中提炼而成,尽管隐含有西方人的价值观和文化(甚至意识形态),但是其仍具有一般性。这种一般性和普通性表现在: 第一,制度因素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及其作用,东西方都是一样的。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制度是一种“游戏规则”。同时,制度又是一种稀缺要素。以往人们认为,资金、劳动力、技术之类的要素短缺会制约经济的发展,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表明,制度短缺或制度供给的滞后同样会制约经济发

9、展。在经济活动中,资金设备短缺可由劳动力替代,劳动力短缺可用机器设备替代,只要市场充分发展或健全,这些问题并不难解决。但是,制度具有“资产专用性”,制度短缺不能由其他要素来替代。一种体制比另一种体制效率高的原因就在于制度的不同。同样的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效益的差异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制度的差异。就像技术有技术经济学,资金有货币金融学,劳动力有劳动经济学一样,制度就有制度经济学。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新制度经济学更具有实用价值。我认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是制度的差异。一国经济并不是生产要素的简单叠加,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技术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功能。道格拉斯C诺思在其一本书(1990

10、年)中,对为什么一些国家富裕而另一些国家贫困进行了分析,他的结论是:“由于缺少进入有法律约束和其它制度化社会的机会,造成了现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长期停滞不前。”为什么发展中国家难以形成有效的制度?可以说,有效制度的形成是对制度变迁需求和对制度变迁供给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对制度变迁需求的转变是由要素与产品的相对价格的变化以及与经济增长相关联的技术变迁所引致的;对制度变迁供给的转变是由社会科学知识及法律、商业、社会服务和计划领域的进步所引致的。”(VW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载R科斯、A阿尔钦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28页)。制度化设施的形成需

11、要耗费时间、智慧和精力;制度的形成是多种利益集团经过多重博弈的结果;制度形成还受人们的观念、历史、文化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等等。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终将揭示出发展中国家不能建立有效制度的原因。 第二,制度分析方法适用于所有国家。制度分析实质上是人的行为分析、利益矛盾分析、人与人关系(生产关系)分析的总称。制度分析实质上是马克思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方法之一。新制度经济学家在制度分析方面深受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

12、和意识形态。马克思强调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中产权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贡献。”(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68页)。道格拉斯C诺思是公认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他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最突出的贡献就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制度的起源、制度变迁的规律以及制度变量在社会经济运转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趣的是,道格拉斯C诺思的制度理论框架几乎“脱胎”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诺思说,“我研究的重点放在制度理论上,这一理论的基石是: (1)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 (

13、2)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 (3)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这种理论解释为何人们对现实有不同的理解”(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7页)。确实诺思从马克思理论那里“吸收”了许多“营养”。并且把它们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结合起来(法国的亨利勒帕日说,制度经济学“为什么从一些纯粹的马克思的概念(例如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联系)出发,反而可以发展一种解释历史的非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分析,它也许远远比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经济分析更有成效。”(见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尽管从马克思理论那里“吸

14、收”了“营养”,但与马克思的制度分析又不同。这种不同主要表现在,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是建立在新古典理论的要素论基础之上的;马克思的制度分析强调了不同阶级利益的矛盾以及制度变迁的革命道路,而新制度经济学家的分析则以人类(个人和集体)选择的合理性这一基本假设为出发点并强调了制度变迁的渐进性。如何在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制度分析过程中发展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的做法无疑会给我们有益的启示。第三,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揭示的制度运行和制度演变的规律尽管根源西方历史,但西方世界兴起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是市场经济制度确立、完善的历史。因此,他们所揭

15、示的制度规律实际上也就是市场经济制度产生、发展、完善的历史。当然,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制度是排他性产权制度。除基础性制度以外,还有与市场经济“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化设施。各经济主体因为它们才能够实现规模经济(股份公司、合伙),鼓励创新(专利法制度),提高各要素市场的效率(圈地,废除农奴制)或弥补市场的缺陷(保险公司)。这些制度化的设施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这些制度化设施与产权制度是什么关系呢?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有一些不须变动现存的所有权形式就能创造出来,另一些则要有新的所有权的产生;有些是由政府完成的,另一些则为民间组织所实现。”(美道格拉斯C诺思等:西方世界的兴起,学苑出版社1988年版,第

16、78页)。制度既给我们提供行为规范(游戏规则),又给我们带来效率。这是制度的两大功能。制度经济学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中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大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个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这个制度变迁的时间需要多长呢?原苏联的一些天真改革者们曾“幻想”500天过渡到市场经济。良好的愿望并不能总是能变成现实的。近几年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到底是“休克疗法”好(原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还是“渐进式改革方法”好(中国),这确实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好课题。这个问题既涉及到制度变迁方式的选择,也涉及到路径依赖的问题,同时还涉及到

17、意识形态(私有化之类的问题)问题。 渐进式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它的开始阶段,可以进行具有地方特色的试验,当试验成功后就扩大这些试验。也就是先试验后推广,先局部后整体。加入WTO后渐进式改革与WTO规则的矛盾会逐步显现出来,这主要表现在: (1)渐进式改革是先试点后推广。即国家先在某一部门,或某一地区, 或某一类企业试点,一旦成功后再在全国推广。国家为了保证试点的成功,往往对试点部门,或试点地区,或试点企业给予优惠政策,甚至直接承担一部分改革成本。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方式有利于降低整体改革的风险,但是这种改革又有一个缺陷,由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或承担一部分改革成本的试点往往受财力的限制,一部分改

18、革不可能在全国推广。因此,谁先获得这类改革的试点权,谁实际上获得了一部分改革租金。显然,渐进式改革中采取的各种优惠政策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及透明度原则是矛盾的。(2)渐进式改革经常选择双轨制改革方案。 这是由渐进式改革的逻辑决定的。渐进式改革不是先置旧体制于“死地”然后让新体制产生,而是在保留旧体制的同时,给予新体制一个试验空间。从商品市场到要素市场,我国都选择了双轨制改革方案。近些年来,我国经济领域里过大的租金规模都与双轨制有关。双轨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的表现,而WTO是建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3)渐进式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过程。 制度变迁可分为自上而下的强

19、制性制度变迁和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实际上是政府主导型的改革,在这种改革方式中政府能主导改革过程和决定改革的目标。这种改革的好处是政府能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减少无序现象。但是这种改革又存在一些弊端,如当改革与政府官员利益发生冲突时,就会出现绕道现象;一些官员会利用手中的改革发动权寻租;强制性制度变迁容易产生制度、政策的扭曲从而为寻租活动提供了条件等。强制性制度变迁导致政府干预经济过多,而这也与WTO的一些规则也是矛盾的。(4)渐进式改革是一种倾斜式改革。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和集中财力改革, 渐进式改革会选择倾斜式改革方式,即选择那些旧体制的影响较小,又有建立新体制条件

20、的地区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我国选择了沿海及开放地区作为我国倾斜式改革的重点,然后通过示范效应和传递效应向全国推广。这种改革方式不可避免地形成一种效应,即每个地区为了获得倾斜式改革的好处,不得不“跑步进京”,通过各种手段获得中央的优惠政策。这种改革方式与WTO的非歧视原则、公平贸易原则是矛盾的。(5)渐进式改革是一种增量改革、边际改革。也就是在保留、改革旧体制的同时,不断地引入新体制因素。通过增量、边际的调整不断地减少旧体制的比例,即绝对地或相对地减少旧体制。如我国在所有制改革上就是一种增量改革、边际改革。我们在改革、完善公有制的同时,又不断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从而不断地优化我国所有制结构。 关于

21、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的区别,主要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第一、从改革的内容上看,两种改革方式在稳定宏观经济上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其差别主要表现在所有制改革和经济自由化上。从所有制改革方面看,激进式改革主张尽快实行私有化,建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混合经济;而渐进式改革则是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包括私有制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混合经济。从经济自由化方面看,激进式改革是主张快步进行,一步到位,如尽快放开价格、实现货币自由兑换及取消经济控制等;而渐进式改革则是主张分阶段进行,逐步到位,如价格改革并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实行了双轨价格,在放松管制和经济控制上也是逐

22、步进行,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推进,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进行。在这些不同点上,最本质的差别是在所有制的改革的方向或取向上不一样。 第二、从改革的哲学和理论基础来看,激进式改革者认为,“跨跃深渊时不可能用两步”。而渐进式改革者认为,“摸着石头过河”。其实这两种比喻并不是对立的,它们可以分别适应不同的情况。这两种改革方式最主要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意识形态和理论基础上。激进式改革的意识形态取向就是资本主义,其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就是在西方占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而渐进式改革的意识形态取向就是社会主义,其经济学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过在其改革过程中又有选择地吸收了一些经济学流派的观点,如新制度经济学,产权

23、经济学及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和方法。第三、从改革的过程来看,这两种改革方式在改革的顺序、改革中的“破”与“立”、改革的可逆性、改革的速度、改革中的试验、改革的设计及改革中经济的“二元”性上都存在差异(默雷尔,1992)。激进式改革强调经济的迅速自由化作为改革的第一步,其逻辑起点是“资源配置”的效率,这样能避免经济系统中的不同部门面临不同的环境,服从不同的规则,而由此形成的扭曲能得以消除;相反地,渐进式改革以“信息处理”理论为起点,在其看来,现存的组织的信息倾向于旧的体制,而新的组织具有的信息倾向于新的体制。这样产生了两种相反的的需求,一方面,一些现有的制度必须保留,改革的速度必须渐进以免旧的组织

24、的生产能力迅速崩溃;另一方面,必须大力鼓励边界企业的进入。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二元体制或“双轨体制”的形成。从理论的逻辑完整性来看,渐进式改革远没有激进式改革那么完整。世界银行曾分析过为什么绝大多数CEE(中东欧)国家和NIS(新独立的前苏联共和国)国家为什么没有选择渐进式改革道路。首先,以前这些国家(包括苏联在内)尝试的部分改革未能提高效率,其主要原因是范围太小,不足以剌激人们的积极性。其次,渐进主义之所以不能成为CEE和苏联改革的方式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即到80年代后半期,苏联的计划经济从内部瓦解了。1986年,苏联发动了政治松动和经济重组.随着计划贸易体制的瓦解及苏联的解体,经济互助委员

25、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和苏联各共和国之间的贸易量下降了70%。这种混乱的局面和分崩离析的经济,以及急剧削弱的政府使渐进的改革无法进行。对这些国家来说,激进的方案是唯一可行的选择。此外,政治、历史、文化和地理等非经济因素也是影响改革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世界银行,1996)。 我国渐进式改革与WTO的许多规则是矛盾的,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在我国渐进式改革中对不同经济主体(主要根据所有制性质)采用不同的不同政策与WTO所强调的国民待遇原则是相矛盾的。如80多个行业中,外资能进入的有60多个,而民营企业能进入的只有40多个。第二,在我国不同地区形成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规则(实际是是土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一

26、些规则也是相矛盾的。在我国改革初期,为了减少社会经济的震荡,我们选择渐进式改革有其合理性。当时选择渐进式改革与我国开放程度比较低也有关。加入WTO后我们再很难采用那种双重规则和双重体制的做法了。加入WTO以后,我国得遵守规则(实际上是市场经济的规则),我国长期存在的两重规则、双重体制的现象将会大大地减少,国民待遇原则、公开、透明等都将会对我国经济体制产生重要的影响,我国渐进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双重规则、双重体制,先试点后推广,政府主导的改革。加入WTO后受到最大冲击的政府将会对改革的思路作出调整,并将大大地减少渐进式改革的措施。 只有当改革的预期收益大于改革的成本时,改革才是有效率的。这是我

27、们从制度经济学中引申出的改革的基本定理。但是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忽略了一个很深层次的问题。即不同个人、不同利益集团的改革的预期收益大于改革的预期成本“计算”的加总,是否就是整个社会的改革的预期收益大于改革的预期成本呢?这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变迁方式的选择问题了。中国将是制度经济学发展的最好土壤。一是中国的改革和发展需要自己的制度经济学。有需求必然有供给。二是中国经济学家们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功底”有利于发展制度经济学。三是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文化以及渊源流长的历史有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新制度经济学。有趣的是,中国经济理论界在引进、学习、借鉴和吸收国外不同经济学流派的理论中,许多学者偏爱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

28、新制度经济学和以布坎南为首的公共选择理论。盛洪对这种现象进行了颇具说服力的解释,他认为,这两种理论不仅自身具有很强的理论魅力,而且对中国的具体问题和过渡过程的问题有着很强的解释力和指导意义。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制度变迁理论,对经济史进行了极为精彩的分析,人们很容易想到将它运用到中国目前的制度变迁中去。它的基本方法交易费用分析方法和相对价格变动分析方法为对改革成本的分析和对利益格局变动的分析提供了规范概念。公共选择理论又被称为新的政治经济学,显而易见,它的特征是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它认为制度以及制度变迁是由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对冲突的解决过程和方式决定的。这一理论特点很适合用来分

29、析中国的过渡过程问题。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改革的成本是由利益格局变动所引致的冲突的程度来衡量的。最后,无论是科斯还是布坎南,都对改革提出过一些具体方案。(盛洪主编:中国的过渡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中国的一些经济学家们在对中国问题进行分析时,已经开始形成自己的观点或体系。在有些问题上的分析,可以说绝不亚于西方的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在此我们仅仅列举三个事实: 一是林毅夫博士的专著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2年4月第l版)。顾名思义,本书就是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分析中国农业问题。本书由10篇论文构成,大多数论文都发表在国外著名的理论刊物上

30、,如美国经济评论。可以说,这是第一部由中国人撰写的“中国新制度经济学”。作者在前言中说,技术和制度创新的研究;在西方经济学目前还处于起步的阶段,有待填补的空白还很多。中国在解放后40年是一个制度和技术快速变动的时期,各个制度和技术的变化段落分明,各种资料相对来讲还保留得比较完备,这给研究制度和技术变迁的理论,以及不同的制度和技术如何影响经济发展,提供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我希望中国有一些经济学家像诺思、福格尔等经济学家那样,能扎扎实实来个“中国新经济史学”的分析。二是由盛洪博士主编的中国的过渡经济学,由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1994年第1版),本书收集了国内近几年较有影响的经济学论文

31、10篇,可以说这些论文是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与公共选择理论的“中国化”。主编在前言中指出,所谓过渡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这一理论可以被视为制度变迁理论的一个分支。它与一般的制度变迁理论的区别是:(1)制度变迁理论主要讨论两个问题:一是制度创新问题,即新的制度安排如何产生的问题;一是如何从旧的制度安排过渡到新的制度安排。过渡经济学则假定第一个问题已经解决,只讨论第二个问题。(2)过渡经济学只研究特定的制度变迁,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 三是由茅于轼先生主持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于1993年7月26日将“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作为“天字一号项目”正式立

32、项,并组织实施。本项研究的基本目标是,以案例的形式,进行经验研究,对中国正在进行的改革过程进行实际描述和理论分析,以便回答: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是怎样发生的?还将会发生什么?现有的理论能否给予解释和回答?能否以及如何由此而创立新的理论?中国的经验对其他国家有无和有何借鉴意义?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第一批完成了9个案例。 对历史和现实的重大事件进行个案研究是新制度经济学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像科斯的联邦通讯委员会、经济学中的灯塔,诺思的采邑制度的兴起与衰落:理论模式、1600一1850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等等都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个案分析的经典之作。他们往往把从个案分析中提炼出来的理论放到更大范围(

33、更长的时间,更大的空间)中去检验,然后上升成为一般理论。道格拉斯C诺思的理论进程就是这样的:采邑、庄园制度的个案研究美国经济增长中的制度研究西方世界兴起的制度分析适用于世界范围的制度框架(见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国的制度经济学研究已经开始起步。作为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的中国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最好对象。72 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中制度创新若干问题的分析 市场经济是通向繁荣之路。在人类社会早期“市场”就开始存在了,人们在那里与别人交换自己的剩余产品。这不叫市场经济,仅仅是“拾遗补缺”而已。市场经济是与社会分工、排他性产权制度、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企业等)以及较完善的制度规范联系在一起的。西奥多洛伊在

34、为国际开发署准备的一篇短文中,列举了市场经济的“制度前提” (Lowi,1985)。这些前提是:(1)法律和秩序;(2)一种稳定的货币;(3)财产法和财产权;(4)合同法;(5)支配交换的法律;(6)公共领域转让到私人手中的法规;(7)公共物品的提供;(8)人力资本(劳动)的提供与控制;(9)分担风险(国际经济增长中心,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编: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一问题与抉择,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6页)。西奥多洛伊列举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前提”大多与法律规范有关。 近些年来中国不少经济学家们在分析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问题时,主要在“三大块”里做文章,一是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

35、改革问题;二是市场体系的完善问题;三是宏观调控问题。这三个问题固然重要,但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是什么呢?1995年3月9日下午,美国经济学家,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C诺思教授在京城大厦作了“东欧的经济改革对未来中国经济改革的借鉴影响”的演讲报告。在报告中诺思认为,有效的市场经济模型是不仅可以在短期内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而且从长期看,可以随着市场经济模式的演化,不断促进技术的创新和新的生产方式的应用,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动态模型。这个模型的建立,首先需要一个交易成本较低的有效的经济市场;其次需要一个有效的政治市场来界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的产权安排;第三需要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之间的

36、协调。我认为诺思的分析是比较深刻的,其实中国一些经济学家也开始意识到了这些问题。确实,经济市场解决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要素的有效配置问题;而政治市场则解决“制度”这个稀缺要素的供给问题。如果仅仅只有经济市场,而缺乏有效的政治市场,那么是很难建立起有效的市场经济模型的。 按照诺思的分析,市场经济的演化或经济制度的变迁是由三个因素共同决定的,一是正式规则,二是非正式约束,三是其执行和实施的特征。在改革过程中,仅仅改变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的正式规则还不能实现成功的变迁。例如前苏联和东欧,尽管它们的宪法都修改了,却未能形成有效的市场经济。再例如美国的宪法早就移植到了拉丁美洲,然而拉丁美洲的经济体制却与美

37、国的经济体制相差甚大。我们在前面关于制度构成的分析中指出过,非正式约束也即非行为规范的改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如果没有非正式规则的改变,经济制度变迁的实施将十分不稳定。非正式规则支持正式规则,并为正式规则提供合法性。短期的经济增长比较容易取得,而长期的经济增长则需要更多的条件保证,需要法制。有利于短期经济增长的非正式规则也能够促进长期的经济增长,即便其政治体制不十分有效,却仍然可以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在某种意义上讲,非正式规则比正式规则更重要,因为非正式规则占社会规则的绝大多数,不少正式规则“脱胎”于非正式规则,或者说,一国正式规则的完善受非正式规则的

38、制约;另一方面,非正式规则的变化要比正式规则的变化缓慢得多、艰难得多。我们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正式规则(如颁布新法律等),但是我们无法在短期内改变非正式规则。这是我国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个深层次矛盾。一些正式规则“公布”以后或者流于形式,或者执行中变形,或者根本无法实施(如我国筵席税)。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正式规则与现行的非正式规则是矛盾的。改革以来,我国不少正式规则的制定参考了国外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甚至“移植”了一些正式规则。这些规则在国外很有效,但是在中国行不通。这表明制度变迁是一个艰难、费时间、成本高昂的过程。 围绕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创新这

39、个中心,我们准备简单地探讨四个与制度变迁有关的问题(主要是提出一些问题)。 (1)国家应该对有效的产权制度负责。我们在前面讨论过“诺思悖论”的问题。纵观当今世界,凡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是建立了有效率的产权制度的国家。产权制度是各项制度的基础,这既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之一。与马克思不同的是,制度经济学强调,公正和实行所有权应该是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老百姓交税给政府就是用来交换政府对所有权的严格规定和实施。换言之,公正和实行所有权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我们在前面分析过,有效的所有权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但遗憾的是,正如诺思所说,历史和当

40、代世界的实际表明,无效率的产权是常态而不是偶然。为什么当今世界只有少数国家建立了有效的产权制度?这也可称之为“诺思之谜”了。 如何认识中国市场化改革中的产权问题?中国的改革能绕过产权问题吗?我认为,产权不是万能的,但离开中国产权问题谈市场化改革又是不可能的。中国不少经济学家怕谈产权问题的原因就是害怕被带上“私有化”的帽子。可以推论的是,如果我们不能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国有产权运作制度,那么终究有一天我们的国有资产会被一部分人暗地瓜分完毕。这绝不是杞人忧天。从1982年到1992年的10年间,我国的国有资产流失达5000多亿元。我认为,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程度是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的函数。 中国市场经

41、济体制能否建立的关键就取决于产权制度的改革。除此之外,我国转型期中的一些问题大多与产权有关。公款消费问题,车子问题,房子问题,权钱交易问题,寻租问题,腐败问题等等,哪一项与产权无关呢?如公款消费是一个年年禁止而年年又没有禁止住的问题。只要公家的钱能从公家的“腰袋”里掏出来,那么公款消费就会存在下去。我们那么多的国有资产承包给谁呢?两权分离也好,承包制也好,委托一代理也好(当前农村干部中,出现了一种在公家的船上掌舵,在自家的船上撑篙的现象。据某乡调查,这种“挂公职、营肥私”的人,在乡村干部中约占10%,有的地方比例还要高一些。损公肥私的方式有:一是厂边办厂。某村办五金加工厂,厂长让其小舅子申办个

42、私营企业,利用五金厂的资金、物资等赚钱;二是“配套”经济。一些干部、厂长们让其家属、子女在自己身边办饭店、经营部等。肥水不流外人田”。(见199597组织人事报)),过大的监督费用(交易费用)不可能使国有资产得到有效使用。但无论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产权制度应该是国家的基本职能。 (2)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还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前者是自下而上,后者是自上而下。市场化改革中制度变迁方式的选择对于制度变迁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对于一个集权的体制国家走向分权型体制国家就更重要了。我们在前面分析过,因为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品,而“搭便车”问题又是创新过程所固有的问题,所以,如果仅仅只有诱致性创新,那么个

43、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可以弥补持续的制度供给不足。换言之,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国制度变迁的基础,它强调的是制度变迁的经济性原则;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制度变迁的补充,它偏重于适应面较广的制度变迁。目前我国制度变迁方式主要是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这种变迁方式存在一系列问题,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很难适用于所有地方、所有领域。对北方适用的制度变迁不一定适用于南方。这是我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如前所述,地方与中央在政策上产生博弈并不一定都是坏事。有一些制度(政策)强制贯彻下去可能会给这个地方带来负的经济效应

44、,地方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对制度(政策)作一点修改不一定是坏事(这实际上也是制度形成中的博弈过程。有的地方“对策”转变成中央下一轮“政策”的事并不是没有。)。第二,为了减少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成本,我国不少制度变迁(如利改税等)采用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变迁模式。这种模式也有利于降低风险。但问题是,有些试点的制度(政策)并没有推广开,这是因为“试点”的制度变迁成本国家财力承受得了,而一旦“推广:则国家财力承受不了。第三,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的制度变迁模式往往容易抑制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生。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制度变迁的基本方式,它具有经济性、自发性、博弈性等特征。制度有两种:一种是基础制度,另一种是第

45、二级制度安排。前者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是公共选择的结果,后者具有个人契约的性质。由于具有公共选择性质的制度安排的确立需要多个人达成“一致同意”,或者需要由政府来推动,它比两人之间达成契约性安排要困难得多。因此,与基础性制度安排相伴随的变革费用要大大超过以契约形式为代表的与第二级制度安排相伴随的费用。因而在一个渐进性的历史变革过程中,在基础性制度变迁之前,很有可能发生的是第二级的制度变迁。“这种背离、修改或者绕开现存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变化会不断地产生压力,从而引致对基础性制度安排进行更根本性的修改。”(Douglass CNorth and Rober Paul Thomas(诺思和托马斯),19

46、71:“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Manorial System:A TheoreticaI Model”,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31 (4))因此,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主要是修改、完善基础性制度安排。但是目前我国政府的一些活动已渗透到契约性制度安排上来了。行政的强制性制度安排替代了经济的契约性的制度安排。“政企不分”似乎是一个无止境的怪圈。政府干预契约性的制度安排在目前有“泛化”的趋势。制度供给过度同样会带来危害。茅于轼先生分析过这类现象,他说,总的说来,大陆朝野对市场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的信心还是相当欠缺的,因此有些人主张随时随地动

47、用政府的权威来纠正市场的“盲目性”。尽管市场经济已经在大陆显了神通,而且国家也正式宣布接受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们的发展模式,然而计划经济的思想一天也没有休息过,有时改头换面,甚至变本加厉地出现。例子之是据说明年“节能法”要出台。节能原是一种经济活动,何劳法律的大驾。如果节能要靠法律,那么节约其他资源是否也要用法律呢?这一来,我们不仅要有节能法,还要有节水法、节钢法、节电法、节时间法、节资金法、节外汇法 这些法律互相还会打架。例如根据节能法应该加装烟道锅炉以利用余热,但根据节钢法则属于浪费。收税、发钞票、国防、道路等必须由政府来操作。对环境污染、行业垄断,要有行政限制。就其他方面来看,法律最好只管

48、市场的规则,而不要介入市场的运作。相反,法律必须保障参与市场活动的人有选择的自由,否则市场将形同虚设,剩下的只有计划和命令了。市场经济的关键就在于市场观念以及相应的制度环境、制度设施的确立。这是一个浩大的“软件工程”,仅仅由政府唱主角是不行的。第四,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权力过大必然导致用制度寻租现象的产生。在我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各个经济部门有了自己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于是,有些人利用自身的指挥部门经济的行政权力,力图保持其“部门垄断性”;有些人利用价格双轨制度及审批特权牟取个人利益;有些人利用部门管理权力实行各种摊派。为什么中国现在权钱交易盛行?有人认为,寻租的结果有利于新的规范和制度的产生。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中,每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并不是坏事,可以说,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动力。问题是,我们现在缺乏一种有效的“框架”(制度)让人们去合法合理地追求收益最大化。我们许多资源在产权界定不清的情况下,还得由官员、由权力(而非产权)去分配。于是一些有权力的部门就拼命抓住这个权力并让其“市场化”(价值化)。例如,我国劳动保险就有保险公司、劳动部门、工会等机构或组织“争着干”。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各个部门利益的协调,拖延了很长的时间。一些改革的设计者、研究者成为改革的受益者,这可能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中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了。如我国一位学者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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