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
2、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
3、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
4、第12.7.4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 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
5、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第14.2.13条: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第14.2.16条: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第14.3.5条:每组绝缘轨缝的电气化铁路侧,应设一组向电气化铁路所在方向延伸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第14.3.6条:铁路油品装卸设施的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两组跨接间距不应大于20m,每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14.3.15条: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第14.3.16条:石油库内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
6、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依据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第10章:电气装置;第10.2.2条:加油加气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第10.2.3条:液化受有气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第10.3.1条: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10.3.4条: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 依据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7、第6.10.2条: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小于10。第6.10.3条: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第7.2.31条:当建筑物处于防雷区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 计算机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第4章 要求:第四节接地的要求:第4.4.2条接地电阻及相互关系要求,计算机系统直流工作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安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诸地之间的关系及接法应依不同计算机系统的要求而定。 依据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六章
8、电气技术:第四节接地要求:第6.4.2条、第6.4.3条要求,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安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执行。第6.4.3条要求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宜采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有线电视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第2章:第2.5节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第2.5.4条要求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采用综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 移动通讯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9、依据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第5章:接地电阻的要求,5.0.1条:移动通信基站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5,对于年雷暴日小于20天的地区,其接地电阻可小于10;5.0.2条:架空电力线与电力电缆接口处的保护接地以及电力变压器(100KVA以下)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5.0.3条:架空电力线上方的避雷线及增装在高压线上的避雷器的接地电阻值,其首端(即进站端)应小于10,中间或末端应小于30。依据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第4章:接地电阻的要求,4.0.1条:微波中继续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微波枢纽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5。其
10、接地电阻可小于10;5.0.2条:无源中继续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值为2030。4.0.3条:架空电力线与电力电缆接口处的保护接地以及电力变压器(100KVA以下)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4.0.4条:架空电力线上方的避雷线及增装在高压线上的避雷器的接地电阻值,其首端(即进站端)应小于10,中间或末端应小于30。 王厚余先生认为联合接地电阻数值要求小于1欧姆没意义王厚余先生在其新专著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中第14章P127页指出,接地电阻数值要求小于1欧姆并非问题关键所在,大家以为如何呢?以下为王厚余先生观点原文打字。2共用接地不大于1接地电阻要求的必要性我国现时有关规范虽然规定信
11、息技术装置允许与防雷等其他装置共用接地,但要求共用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这可能是沿用了五六十年代前苏联某些参考资料中的数据。对此要求迄今未见其理论依据和解释。查IEC标准和发达国家的标准均未见此1接地电阻值的要求。不规定这一接地电阻值的道理很简单,做等电位联结后,信息技术装置的参考电位已非大地的电位,而是等电位联结系统接地母排的电位,这时要求的是高频条件下等电位联结系统中的低阻抗z,而非低接地电阻R。大家知道阻抗Z内有电阻分量R和电抗分量X,即Z= ,只要求低电阻分量小是不够的。举例言之,如果一信息技术装置不做等电位联结,只接大地,以大地电位为参考电位,接地电阻为1,接地线长10m,其单位
12、电感值为lµHm,ITE的工作频率为10MHz,则仅此段接地线的电抗分量X就达x一2兀fL一2314(10106)(1010-6)=628(),与电抗分量X相比,电阻分量R的值微不足道,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追求小于1的低接地电阻毫无意义。正因为此,IEC等标准内只对信息技术系统规定降低等电位联结系统在高频条件下的阻抗Z的若干措施,而不规定共用接地装置对大地的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因为无此必要。飞机上ITE的工作十分有效,这是因为飞机机身具有很好的高频低阻抗等电位联结效果。而飞机内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为无限大。所以没有必要作一规定,允许飞机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为无限大。对于作有高频低阻抗等电位联结的信息技术系统,同样也没有必要规定接地电阻的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