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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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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省教育厅 省人事厅 为贯彻贯彻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告知》(川办发〔2023〕30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的规定,认真贯彻贯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贯彻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的 2023年促进23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成80%;促进4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60%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按规定贯彻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和贯彻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2023年选聘1.2万名大学生村干部,1500名大学生“三支一扶”,4000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本地就业。切实抓好《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行工作的告知》(人社部发[2023]39号)的贯彻贯彻,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到大中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政策。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团委等部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公司和非公有制公司就业。对公司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公司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公司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并为在该类公司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估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税务、中小公司、工商联等部门和金融机构) (三)鼓励骨干公司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公司特别是创新型公司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各类公司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认真贯彻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贴、户口、档案管理、续聘、就业、以及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等政策。在省内高校承担3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横向科研项目中,针相应届高校毕业生设立400个“科研志愿者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参与科研及承担辅助工作。(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公安、经委等部门) (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贯彻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4500名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人事、教育、财政、科技、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团委、妇联、中小公司等部门和金融机构)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积极引导各大专院校建设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职业指导工作师资队伍,将职业指导列为大学教育的必修课,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政策、求职心理、择业技巧等教育,使每个学生在毕业前可以接受系统的职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顺利择业求职奠定基础。(责任单位: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 (六)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征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采用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将成都、绵阳、南充、宜宾等城市作为重点联系城市,努力探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团委、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 (七)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在全省建立240个社会责任感强、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组织8000名高校毕业生参与见习,为参与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在大专院校积极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专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积极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资委、经委、中小公司、团委等部门) (八)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协议,合理拟定工资报酬,按规定参与社会保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门) (九)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重点帮扶,进行专项登记和跟踪管理,实行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顿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贯彻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在高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资金,重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通讯、应聘中的车船、住宿费等的补贴,以及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能力培训及素质培养、拓展等,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就业。(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教育、人事、财政、民政、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 (十)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继续学习。认真贯彻“专升本”招生计划,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未就业专科毕业生继续升学读本科。在全省16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启动“双学位”教育试点,实行弹性学分制,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延缓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责任单位:教育等部门) 四、工作规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本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拟定目的任务,实行目的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目的、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各高校要坚持重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逐级贯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 (二)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足发挥各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难办法。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作法、好经验;引导高校毕业生客观、理性、辩证地结识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盼望值,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保证实效。省政府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年度就业工作目的考核,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成立督导组,采用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对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督导,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附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的任务分解表 附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的任务分解表(一) 单位:人、% 地 区 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人数 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总 计 4500 60% 成都市 1500 60% 自贡市 200 60% 攀枝花市 150 60% 泸州市 200 60% 德阳市 250 60% 绵阳市 300 60% 广元市 100 60% 遂宁市 150 60% 内江市 150 60% 乐山市 200 60% 南充市 250 60% 宜宾市 200 60% 达州市 100 60% 雅安市 100 60% 广安市 100 60% 巴中市 100 60% 眉山市 100 60% 资阳市 150 60% 阿坝州 50 60% 甘孜州 50 60% 凉山州 100 60%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目的任务分解表(二) 学校代码 院校名称 2023年毕业生人数 2023年目的就业人数 其中研究 生人数 其中研究生 目的就业人数 合计 281188 17619 243150 15284 10610 四川大学 15910 6144 13670 5280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9808 2251 8850 2032 10614 电子科技大学 6125 2651 5460 2366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6030 731 5230 634 10616 成都理工大学 6125 820 5030 673 10619 西南科技大学 6937 338 5840 285 10621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4659 88 3960 75 10622 四川理工学院 7738 67 6820 59 10623 西华大学 10849 353 9020 294 10624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502 2150 10626 四川农业大学 7342 870 6430 763 10628 西昌学院 2899 2520 10632 泸州医学院 5189 247 4630 220 10633 成都中医药大学 4416 66 3690 55 10634 川北医学院 5745 5000 10636 四川师范大学 16545 733 14260 632 10638 西华师范大学 8258 457 6760 374 10639 绵阳师范学院 3291 2830 10640 内江师范学院 3165 2690 10641 宜宾学院 2665 2390 10644 四川文理学院 2285 1910 10646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446 950 10649 乐山师范学院 2990 2540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5361 1250 4580 1070 10653 成都体育学院 1998 178 1720 153 10654 四川音乐学院 3788 92 3200 78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4662 283 3970 241 11079 成都大学 6216 5300 11116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2599 2300 11360 攀枝花学院 3121 2830 11552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2410 2120 11553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277 2023 11559 成都医学院 1219 920 11661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86 1630 11841 四川天一学院 2421 2150 12064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198 1090 12065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1377 1240 12212 四川警察学院 588 550 12635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343 2160 12636 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190 1860 12637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89 1920 12638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1804 1420 12639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350 2160 12640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1465 1320 12641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3252 2820 12642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1225 1110 12751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619 1390 12753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3220 3010 12761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815 3330 12762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232 2090 12763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312 2860 12764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3723 3280 12767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2937 2350 12963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664 2490 12964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1137 1000 12965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3008 2730 12966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483 2260 12967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1906 1750 12968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1705 1560 12969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995 910 12970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930 2620 13048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402 2160 13049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149 1980 13665 电子科大成都学院 3555 2930 13668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3746 3220 13669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3758 3390 13670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1199 1040 13671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365 2023 13672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2344 2080 13673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2643 2220 13812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2125 1910 13813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108 990 13814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1084 920 13815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102 1030 13816 四川警安职业学院 1001 890 13903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2101 1570 14004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173 160 14005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180 170 14006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1634 1260 14007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6 20 1401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815 610 14037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750 560 14043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738 550 14070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735 550 14086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623 510 50879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 352 320 50937 四川教育学院 3836 3460 附件2 四川省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工作方案 省劳动保障厅 为贯彻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帮助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的,抓住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机遇,以继续贯彻灾区就业援助政策为着力点,通过发明公益性岗位、劳务输出、以工代赈、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公司恢复生产吸纳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更多的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的 帮助灾区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全年帮助36万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发明公益性岗位。将公益性岗位作为安顿灾区就业困难群众的重要途径。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发明公益性岗位,用于安顿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并贯彻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灾区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二)认真履行对口援助协议。加强与对口援建省(市)协调,认真履行第三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建立援建项目吸纳本地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模式,在项目实行方案中,明确吸纳本地劳动者就业的具体指标。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项目的用工需求,组织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安排本地劳动者在项目建设中实现就业;继续加强与对口援助省(市)劳务合作,做好信息沟通,及时发布准确有效的岗位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岗位对接,并贯彻单程路费补贴,促进灾区劳动者异地就业。(责任单位:18个受援县、市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三)推动实行以工代赈方式。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在组织实行灾区土地整理、恢复农业基础设施、修复乡村道路、修复农林水利设施、治理地质灾害、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项目中,通过以工代赈方式,把灾区群众组织起来就业。(责任单位:灾区各级政府,发展改革、交通、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 (四)减轻公司承担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贯彻减少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组织公司职工培训等政策,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公司吸纳灾区群众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认真贯彻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经委、税务等部门) (五)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改善创业环境,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减少贷款门槛、健全服务组织、完善工作机制,为灾区群众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征询等服务。灾区市、县两级财政要积极筹措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贯彻贴息政策,扩大贷款规模,为灾区群众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灾区各级政府,财政、发展改革、工商、税务、人民银行、劳动保障等部门) (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劳务输出的用工需求,以县为单位统筹各类培训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重点对已有就业去向的灾区群众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提高就业成功率。(责任单位:灾区县、市级政府,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 (七)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按照国家灾后恢复重建有关规划的规定,组织实行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规定贯彻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工作场合。实行就业实名制、失业登记制、用人备案制。继续开展以“助你就业,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地震灾区“手牵手就业援助行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效率。(责任单位:灾区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 四、工作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灾区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县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重要领导负总责。要制定解决灾区群众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做到目的、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贯彻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灾区就业援助的组织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灾区就业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加强对灾区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组织专项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的各项政策;宣传开展就业服务的典型作法;宣传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吸纳灾区群众就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受灾群众自强自立,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成功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表: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目的任务分解表 附表 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目的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地 区 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人数 合 计 360000 成都市 105500 绵阳市 73500 德阳市 71000 广元市 42023 雅安市 10500 阿坝州 54500 巴中市 1000 南充市 2023 附件3 四川省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 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方案 省劳动保障厅 为贯彻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帮助其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的,大力实行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以贯彻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开展就业援助为支撑,通过公益性岗位安顿、鼓励公司吸纳,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多渠道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的 将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使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全年帮助2万名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设区的市和县(市)政府要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民政部门要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申请,将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 (二)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公共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环境卫生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优先安顿符合岗位规定的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对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 (三)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的特点,组织有就业创业愿望的人员参与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行项目管理,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并按规定贯彻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四)鼓励吸纳就业和自主创业。对吸纳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贯彻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按规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 (五)开展就业援助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惠民帮扶中心,开设专门窗口,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开展政策征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援助服务;通过组织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参与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形式,为他们及时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四、工作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重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保证目的、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 (二)贯彻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组织协调,民政、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工作。 (三)完善联动机制。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社会救助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与公益性劳动等情况相挂钩,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四)加强督查督办。各地要加强对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充足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实现就业创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典型,大力宣传用人单位吸纳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表: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目的任务分解表 附表 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 目的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地 区 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人数 总 计 20230 成都市 4750 自贡市 1125 攀枝花市 300 泸州市 1000 德阳市 750 绵阳市 950 广元市 650 遂宁市 750 内江市 1125 乐山市 1125 南充市 1375 宜宾市 1500 达州市 875 雅安市 425 广安市 1125 巴中市 625 眉山市 800 资阳市 450 阿坝州 25 甘孜州 75 凉山州 200 附件4 四川省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方案 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的,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23]43号)文献精神,通过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的 贯彻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帮助返乡农民工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组织实行100万农民工技能提高工程培训;帮助100万返乡农民工出川就业;帮助100万返乡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返乡农民工监测网络。坚持市、县、乡、村逐级定期报送农民工返乡信息制度,全面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培训愿望、就业需求。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并筛选整理,充足运用中国劳务网“农民工远程见工系统”等劳务信息平台,收集发布劳务信息,并组织有效的劳务对接。运用新闻媒体,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责任单位:农劳办、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二)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导各地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大力扶持中小公司、劳动密集型公司和服务型公司,不断开辟新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编制产业规划和下达项目计划时,充足考虑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林业重点工程、林业产业等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带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鼓励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龙头公司增长就业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农劳办、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农业、林业、以工代赈办、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三)组织返乡农民工异地就业。加强与劳务输入地的联系,开展省际间用工对接和劳务协作。推动贯彻“川粤”劳务协议项目,保证23.4万农民工输往广东并稳定务工;在年终完毕5000名劳务经纪人的培训,通过经纪人组织农民工异地就业;继续拓展东北、华北、西北和海外劳务市场,力争实现新增20万返乡农民工到“三北”就业,实现海外就业3.2万人。(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农劳办、商务、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四)加强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劳务扶贫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劳务品牌工程培训等四大项目载体,大力开展“百万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按照省政府年初下达的培训计划和川府发[2023]43号文献精神,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资金,创新培训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质保量完毕培训任务。积极探索将农民工培训向劳务输入地延伸的办法和措施,并给与相关扶持。精心组织开展好“四川省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赛,实现以竞赛促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目的。(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农劳办、农业、扶贫办、工会、团委等部门和组织) (五)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将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重点放在涉农生产、服务上。对有一技之长和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加强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乡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登记费。从2023年1月1日起,将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对失业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业的,积极给予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并将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城乡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对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达成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公司,享受劳动密集型小公司贷款政策。支持失业返乡农民工运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及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和荒山、荒滩等场地回乡创业,从事农业生产的,按有关复耕及农用地政策执行,鼓励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节约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鼓励创业园区向失业返乡农民工开放,引导有创业愿望和条件的农民工进入园区。(责任单位:农劳办、国土资源、农业、工商、税务、中小公司管理部门、扶贫办等部门) (六)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其他公共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收集各类岗位信息,组织免费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征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大力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把对农民工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本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防止接种的衔接。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同时要开办适合农民工学习的书屋,不断丰富返乡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农劳办、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司法、宣传、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组织) 四、工作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重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细化措施,保证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行计划,明确具体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目的规定、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形成目的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贯彻、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机制。 (二)贯彻工作责任。省农劳办牵头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发改、财政、教育、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市州对口联系,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并与本地政府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足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宣传提高技能素质的重要性,引导更多的农民工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典型,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附表: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目的任务分解表 附表 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目的任务分解表(一) 单位:万人   农民工出川务工 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及创业 总 计 100.00 100.00 成 都 12.61 10.01 自 贡 3.16 4.32 攀枝花 0.57 0.71 泸 州 6.66 6.42 德 阳 6.44 3.40 绵 阳 9.85 10.36 广 元 5.81 5.77 遂 宁 7.68 9.09 内 江 1.97 2.53 乐 山 4.26 4.16 南 充 5.62 7.08 宜 宾 7.54 7.04 达 州 5.18 6.00 雅 安 1.63 2.10 广 安 5.01 5.44 巴 中 2.80 2.48 眉 山 4.61 4.69 资 阳 5.79 5.23 阿坝州 0.43 0.61 甘孜州 0.30 0.27 凉山州 2.09 2.29 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目的任务分解表(二) 单位:万人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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