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555563 上传时间:2024-07-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21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附件一: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   特征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 般 公 共 建 筑 单体建筑面积 8万平方米以上 2万平方米以上至8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及以下 立项投资 2亿元以上 4千万元以上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至4千万元 1千万元及以下 建筑高度 100米以上 50米以上至100米 24米以上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 层数 20层以上 12层以上至20层 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总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以上 10万平方米及以下 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以上 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及以下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 五级及以下 特 殊 公 共 建 筑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要求 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 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 技术特别复杂 技术比较复杂 重要性 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附件二: 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 级 5月 13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14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 15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16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5.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 级 5月 13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五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准备。 附件三: 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 及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04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3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1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1999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1997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6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本科 及 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04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199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8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1996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1995年 其他工科 本科 及 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1999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8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1997年 附件四: 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 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中专 (不含 职业 中专) 建筑学(建筑 设计技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 三年制)毕业 5年 2001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 二年制)毕业 7年 1999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 三年制)毕业 8年 1998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 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6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1998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6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03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2年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3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附件五: 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一)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封二的“考生须知”,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三)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 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钉书器、刀片(刮图用)、图钉及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 (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不需密封(2006年起作图题试卷无名卡袋)。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本作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不得用彩色笔、铅笔或圆珠笔制图,不得将考场为考生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也不允许考生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重新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钉书机装订成册,钉书钉应均匀地钉在图纸左侧距边缘15mm处,试卷不可缺页,否则按无效处理,不予评分。 (六)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考试都为作图选择题,该两门考试的每一道大题都改为作图选择题,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1)完成作图任务;(2)根据自己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3)完成填涂答题卡的任务。若漏作答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致。 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 附件六: 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 注建[2004]6号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人事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 根据近期工程勘察设计有关规范、标准修订和相关管理规章实施情况,经研究,特对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做如下调整: 1、规范、标准类: 2004年考试所使用修订后的规范、标准,以200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原书目中包含的旧规范、标准同时废止。此原则适用于今后对书目规范、标准类内容的调整,即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法规类: 鉴于《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建设部第68号令)已废止,故今后不再将其列入考试书目;另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令第2号)替换原书目中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 为方便考生备考,请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各地人事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尽快通过各种传媒将此文件内容通知有关考生。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