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通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推动煤矿企业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61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晋煤劳发20101499号)和长治市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158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通洲集团煤矿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委托人力资源部二处
2、对各煤矿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在各煤矿设立人事科,人力资源、保卫、财务、后勤等部门派人进驻各煤矿,实行联合办公,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对煤矿劳动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保安、财务、后勤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保证集团公司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第四条 各煤矿必须设置劳动用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和完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在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五个统一”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办公室必须统一使用山西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系统,对煤矿企业劳动用工从报名、培训、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派遣、年检和台帐报表等情况进行全过
3、程管理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详细完整的个人档案,一人一档,专柜存放,并使用山西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劳动用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由其承担劳动用工主体责任,矿劳动用工管理办公室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第三章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第一节 编 制第六条 各煤矿按照生产许可证证载能力和批准的采掘计划,结合本矿人力资源规划及实际需要,科学编制岗位定员,具体由矿负责人编写审核,经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二处确认后执行。 第七条 各煤矿因工作需要增加本矿岗位编制的,需提前递交增编申请,说明增编理由,同时附新增岗位工作说明书。第
4、二节 招聘原则及申请第八条 各煤矿根据用工需求提出用工申请,人力资源部二处应根据各煤矿的用工申请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规模编制招聘计划,报送至县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办公室。用工申请的内容:1、招聘岗位及人数 2、工作地点 3、职业危害 4、各部门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 5、安全生产状况 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所需上岗材料。9、其他准备事项第七条 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有独立行为能力;2、井下从业人员年龄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男性;3、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症和生理缺陷;4、具备特定工种或岗位所要求的最低学历。第三节 岗前考核第八条 各煤矿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岗前
5、体检,并按劳动用工管理要求的五个百分之百办理各项手续后方可上岗。办理上岗的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合格后携带体检表、一寸免冠照2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办公室报到;办公室面试通过后为其发放岗前考核表(附件1),并安排其填写招工登记表(附件2);携岗前考核表到保卫处进行军训,保卫处要严格把关,身体或心理无缺陷并且军训合格经负责人签字后交培训科进行岗前培训;军训合格后携岗前考核表到培训科进行培训,井下作业人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小时,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一)国家和山西省关于煤炭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
6、规;(三)本专业国家统一培训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四)本专业和岗位相关规章、规程和标准;(五)事故防范和应急自救等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由培训科长签字确认;考核合格后携岗前考核表到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经办公室签字后报人事科;人事专管员对岗前考核表进行审核,全部通过后为其办理上岗手续。如未经人事科办理上岗手续矿方私自安排应聘人员上岗,公司将不予下放本人当月工资,因未参加工伤保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矿方予以承担。3、请假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职工因个人私事(如患病、结婚、丧事、个人或家庭急事等),必须依照请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请假者必须事先填写由人力资源部
7、二处统一印制的请假申请表(附件3),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审批按以下规定程序进行:7天以下由班长及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及人事科备案;7天以上30天以下的,由班长、队长、主管副矿长及矿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及人事科备案,由人事科暂将其现有工资进行冻结,待上岗7天后,予以解冻;30天以上90天以下的,按本条第2项要求加署煤炭分公司总经理意见后,交办公室登记人事科备案,由人事科暂将其现有工资进行冻结,待上岗7天后,予以解冻;90天以上的,按本条第3项要求执行,并暂办移交手续交人事科进行备案,并冻结其现有工资。假期满后,必须先到人事科及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方可上岗,否则按超假处理。若需续假,必须事
8、先申明理由,按以上要求办理有关续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4、旷工及其处理事宜旷工是指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内不参加工作的。旷工或超假人员,队长应当天与其本人联系,并上报办公室及人事科。无联系结果的应及时交于人事科备案,并冻结其现有工资。如不及时报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队长负责。无正当理由旷工一天处罚 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的,经教育无效即行辞退。5、辞退规定辞退员工,必须由队长提前一个月填写辞退员工报告表(附件4)说明理由,加署矿长意见,交办公室及人事科备案后,由队长通知本人办理移交手续。6、辞职规定及程序辞职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申请表(附件5),由相关领导审批
9、办公室登记,交人事科备案。提出辞职申请期间,辞职人员仍须坚守岗位,做好后期传帮带工作。申请辞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如参军、患病等)不能继续工作的,须向有关领导及人事科说明情况,经人事科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予以解决,否则处以 元的罚款。7、离职程序:离职人员到办公室领取移交表(附件6),办公室应落实是否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或是否被辞退员工,并在移交表上注明何种理由。领取移交表后,根据表中内容将物品全部交清,并请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人事科办理离职手续。(二)培训1、各煤矿应设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及素质提升工作,做到熟悉煤矿培训相关政策,清楚掌握各岗位人员配备及持证情况;2、各煤矿如需培训(包括
10、特殊工种),需填写“培训审批表”(附件5)经矿长与煤化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二处进行办理,各施工单位如须公司为其垫付培训费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为煤矿打好借条交人力资源部二处进行办理;3、各单位应确保所选派人员的基本素质过关及其稳定性;4、培训后的人员不得随意调动;5、培训期间不准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需矿长审批;6、培训期间各学员的考勤由培训中心反馈到各单位,并依此核算其工资7、学员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在服务期内离职,矿方应对其进行考核。8、人力资源办理培训费用的同时与煤矿签定“培训合作协议”(附件3),学员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在服务期内离职,矿方应对其进行考核。9、培训结束后证书一律由人力资源部
11、二处负责收取。10、员工外出培训,矿方必须与员工签定“员工培训服务合同”(附件7),培训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培训费用在3000-5000元以内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4年,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11、员工如在培训学习期间离职,应向单位交纳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2倍。 12、员工如在服务期内主动申请离职,或因为违规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应承担培训期间公司因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每少服务一年(违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应当向公司支付培训费用总额的约定服务年限分之一的金额作为违约金。13、员工如有违约,煤矿向财务部出据扣款单(附件8),财务部从本人工资内进行
12、扣除,工资不够的本人需以现金形式补齐,员工如不交付,矿方有责任替员工交付,扣除或交纳违约金后财务部应向人力资源部二处出具扣款证明。(三)劳保福利1、各煤矿依据山西通洲煤焦集团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于季度末的26号将“劳保福利计划单” (附件8)报送人力资源部二处;2、人力资源部二处五天内审核完毕报供应部;3、供应部7天内将所报物品准备齐全,到申报单位进行发放;4、人力资源部二处对职工福利待遇的落实进行监督;(四)要求1、各煤矿施工单位在人事管理方面应执行本管理办法;2、各施工单位在用工方面要发生的一切费用,需其负责人提前为煤矿打好措条,由人力资源部二处进行办理。 人力资源部二处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山西通洲集团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法 人力资源部二处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1、各煤矿培训主管部门为?(目前状况:有的煤矿由办公室负责,有的煤矿由安全科负责) 3、培训费经常发生,资金应如何周转?(向矿方借取培训周转金,报销费用后由郝总签字拿现金继续周转) 人事方面存在的问题:1、由于晋杨煤矿未复工复产,员工收入相对较低,已培训特殊工种或安管人员严重流失。(特殊工种或安管人员希望转至正常生产单位,待复产复工后再转回晋杨) 劳保方面存在的问题:1、劳保发放标准是否需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