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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LJ-×合同段
(K52+118~K55+296)
标准化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LJ-×合同项目经理部
二○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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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LJ-×合同段
(K52+118~K55+296)
标准化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LJ-×合同项目经理部
二○一三年八月
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LJ-×标标准化施工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和质量管理,使我项目部施工管理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按照冀邢汾〔2011〕70号《河北省高速公路邢汾筹建处关于印发标准化施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标准化施工实施细则。
一、标准化施工组织机构
标准化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 员:×××、×××、×××、×××、×××、×××、×××、×××
项目部设置工程、质检、机材、安全、试验室等职能部门,配备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工程技术、试验检验、质检工程师(员)、专职安全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证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自控体系有效运行。
二、标准化施工总体目标
1、质量目标
1.1、本合同段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93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优良,争创优质工程。
1.2、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1.3、竣工优良品率95%以上。
2、安全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到实处,消灭施工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消灭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消灭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项落实承诺内容,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基础。
3、进度目标
第一阶段:施工准备阶段,2013年7月16日开始,2013年9月30日结束。
第二阶段:主体结构及其附属工程施工阶段,2013年9月15日开工,2015年6月15日完工,完成路基、桥梁、附属工程施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第三阶段:工程收尾阶段,2015年6月16日开始,2015年7月15日结束,主要组织验收、临时占地的恢复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验交等工作。
4、文明施工目标
控制重大环境因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0案次;
控制施工噪声,控制施工扬尘、废弃物,确保排污符合规定标准,社区居民投诉0案次。
三、标准化施工具体实施方案
1、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1.1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1.2.物资部门应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材料需用量计划包括需要量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旬计划,履行复核和审批手续。
1.3.材料仓库的选址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水、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
1.4、进场材料均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按有关质量标准,对材料外观、尺寸、性能、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标规定的试验项目、取样数量和方法进行取样,取样部位和操作要求应符合要求,样品的质量应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有见证取样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到场见证。试验结果合格的材料,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更换或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1.5.各种设备及构配件应开箱检验,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更换或进行处理,直至合格。
1.6.进口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进口产品应附有国家商检局的质量检查证书。
1.7.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型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技术鉴定,并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操作工艺要求,以及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报告。使用新材料,应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的认可,办理书面认可手续。经检验合格的新材料方可在工程上应用,没有质量标准或不能证明质量达到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1.8.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定,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1.9.进场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有防潮湿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潮湿措施,并做好标识。有保质期要求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1.10.材料使用实行限额领料管理,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情况。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材料管理人员审批。
1.11.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管记录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班组应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收回,并建立回收台帐。
2、拌合站
2.1、拌合站应具备的条件
2.1.1. 本项目混凝土工程采取集中拌合、统一供应的方式进行施工。混凝土集中搅拌站投产前,由项目部质检部制订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保护方案及各种预案。主要工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搅拌、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配置应符合要求。经初验合格,报请标段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
混凝土拌合质量必须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F80/1-2004的要求。
2.1.2.人员配备
拌合站应设有站长1人,调度、材料员、试验员各2人及相关人员,每条拌合生产线每工作班配备搅拌司机2人。
2.1.3.管理制度
拌合站应制定明确的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包括拌和机操作规程、日常管理制度、进料检验制度、原材料检验制度、混凝土生产通知制度、混凝土检测制度和混凝土出厂管理制度等。
2.1.4.机械设备
拌合站选用的拌合设备均应为强制式搅拌机,并配有相应的自动计量设备、混凝土运输设备;拌合站的生产能力必须满足现场混凝土浇筑量的要求。
拌合站计量设备均应有合格证,计量系统应定期检定,并有检定证书原件。
拌合站备有备用电源。
2.1.5.原材料储存场地
拌合站应根据选定的原材料的规格配备相应的储存场地,有足够的储存空间,且地面必须硬化处理。拌合站应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各种材料的储存方式应符合要求。
拌合站应建立健全完整的设备、材料、混凝土生产台帐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2.2.原材料质量控制
2.2.1.源头控制
机材部门根据料源供货情况,不定期到各料源头进行了解材料的生产能力、质量状况,保证有充足合格的材料供应。必要时派人进驻源头,杜绝不合格材料装车。
2.2.2.进场控制
试验室负责对混凝土的所有原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对材料实施进场检验。
2.2.3.材料员对原材料的控制责任
材料员负责材料统计工作并按生产计划制定需求计划。根据台帐中材料消耗情况,报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统计各拌合站材料需求情况,统一安排材料供应。拌合站材料员负责材料进场初验,明显不合格的责令退回;
经目测合格后可先卸货并标识,索取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达到一个检验批时30分钟内通知拌合站试验员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进场材料通知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根据试验员反馈的试验结果,材料员对材料进行重新标识或处置。
材料员负责材料的覆盖,以免雨淋和灰尘等污染。
材料员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环节是否到位的责任追究由拌合站站长负责检查并实施。当发现擅自接收明显不合格材料、标识不及时、覆盖工作不到位,将视情况给以50-10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更换岗位。
2.2.4.试验员质量责任
试验员负责原材料的取样、送检(检验)、报验、检验结果反馈等工作。试验员接到材料员的原材料进场通知后,及时完成取样或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出来后,及时通知拌合站材料员。
拌合站试验员按照工地试验室的授权范围完成砂石料等的日常检验;需送工地试验室检验的,应填写《试验委托报送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报验。
工地试验室负责驻拌合站试验员送检原材料的检验,及时安排检测并将结果反馈回拌合站试验员。
对试验员不按要求取样送检或先使用后送检或工作马虎造成误用不合格材料的情节由拌合站站长对其实施10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调离岗位。
2.2.5.拌合站站长质量责任
拌合站站长是拌合站质量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拌合站工作全力支持监督材料员、试验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对进场材料质量负行政管理责任。因其工作不到位,致使他人不能完成工作时,由站长接受相应处罚。对监督不力,管理不善的责任追究由项目部质检部实施,根据工作失误情节每发现一次处以300-500元罚款,累计3次调离岗位。
2.3.混凝土生产
2.3.1.拌合计划责任
混凝土应在有计划的状态下组织生产。工程部或各施工队技术员应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拌合站调度报混凝土需求计划,内容包括混凝土类别、数量,要求等。拌合站调度汇总后报拌合站站长。各施工工点技术员还应在浇注混凝土前2小时通知拌合站调度。拌合站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混凝土供应。
拌合站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并由调度负责落实。
拌合站调度接到通知后,根据工点技术员预约的使用混凝土时间安排生产。
调度员应负责混凝土当日、月及年度统计。由于计划、调度不周造成供应不及时(超时)或浪费由站长、调度员承担相应责任。质检部对其处以500-1000元罚款。
2.3.2.拌合质量
拌合站试验员负责混凝土拌制前及拌制中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并验证各种掺入料的合格报告,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提出施工配合比,使混凝土配合比和水胶比符合配合比设计的要求。有见证要求时,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交拌合站司机。
不按上述规定操作,致使混凝土水灰比超限,每发现一次由拌合站站长对试验员处以200元罚款。
拌制混凝土时,拌合站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员下达的施工配料单以及拌合时间、技术交底进行数据输入、控制,对电脑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拌合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试验员、调度、站长反映,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纠正,不得擅自改变参数和程序。拌合机司机应密切注意所生产混凝土的配料误差情况,确保各种材料计量误差,不超过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1%,粗细骨料2%的规定。
拌合司机不按技术交底参数操作或拌合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解决、不汇报,由站长对其处以50-200元罚款。
在每次开拌之始,试验员和拌合站司机应注意监视和检测 前2-3盘混凝土的和易性。如有异常,应立即分析情况并处置,直至拌合物的和易性符合要求,方可持续生产。当施工配合比调整后,亦应注意开拌时的监视与检测工作。
试验员负责拌合站混凝土的和易性检测并作好记录,和易性包括坍落度、坍落流动度、含气量和温度。发现失控将由站长对试验员处以200元以内罚款。
2.3.3.混凝土出厂质量
混凝土每罐生产完成后,由试验员进行拌合物的性能检测,将检测结果填写到《混凝土签认单》中。无检测结果和试验员签字的《混凝土签认单》的混凝土不得出厂。
混凝土出厂时,由拌合站司机打印《混凝土签认单》一式三份(拌合站、出厂和现场各一份),签认单上必须有混凝土的使用部位和混凝土的有关质量信息。
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与搅拌、浇筑能力相适应,并应以最少的运转次数,最短的时间将混凝土从拌合站运至浇筑地点,以保证拌合物于浇筑时仍具有施工所需要的和易性要求,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性。
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应根据拌合站调度的统一安排,负责将混凝土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运至使用地点;负责混凝土接收单的送出与取回,按照规定办理签认手续交回归档保存;当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拒绝接受时,司机应要求工地调度及时和拌合站调度取得联系,按照拌合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加水,严禁混凝土被拒收后又“转圈回来”的现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质检部对司机处以500元罚款。
检验;需送工地试验室检验的,应填写《试验委托报送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报验。
工地试验室负责驻拌合站试验员送检原材料的检验,及时安排检测并将结果反馈回拌合站试验员。
对试验员不按要求取样送检或先使用后送检或工作马虎造成误用不合格材料的情节由拌合站站长对其实施10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调离岗位。
3、人工挖孔桩的质量控制
3.1挖孔
3.1.1 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对挖孔桩挖孔负技术指导责任。
对每根桩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保证所出具的技术交底(含施工图)准确无误,双方签字齐全。
严格检查作业队伍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责令其返工,并向上反映。
检查护桩、锁口井圈质量,并向质检工程师报检,经监理检查合格后下达开孔通知单,需要进行爆破开挖的,须严格检查炮眼位置及深度。
监督施工人员佩戴安全装备。 。
负责挖孔记录的填写指导、检查、收集、归档保管。
负责技术资料、施工日志的填写,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负责,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完善,并负责保管。
若因技术员不作为或不到位而引发的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部质检部对其通报批评或处以100~300元罚款,直至调离岗位。
3.1.2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质检工程师对挖孔负监督检查责任。
接到开孔报检通知后,对锁口井圈中心位置、护桩埋设质量进行检查,复核无误后在开孔通知单上签字,并负责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工地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时,会同现场技术员及时制止并纠正。
负责挖孔资料的检查、督促和完善。
因质检工程师检查不及时或不到位而出现质量问题,项目部对
其处以300-500元罚款。
3.1.3现场负责人(工班长)质量责任
领导本班组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进行挖孔作业,并对本工序进行监督、自检。
对护桩的埋设、锁口井圈砌筑及护壁的浇筑质量负责,如因以上原因导致塌孔,延误工期的将予以处罚。
负责自检和向工点技术员报检,负责与钢筋组、混凝土拌合运输组联系,保障终孔后及时安放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
负责所在工点安全和文明施工。
按照试验员的要求,负责保护(养护)混凝土试件。
积极配合现场技术、质检、测量、试验等人员的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的正确指令。
上述各项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由质检部,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罚款。
3.1.4测量人员质量责任
接到放样通知后,做好挖孔桩桩位及就锁口井圈顶面标高测量工作,对自己经手的测量结果的正确性及精度负责并书面通知现场技术员,完善签认手续。
挖孔测量记录应清晰、完整,并妥善保管,具有可追溯性。由于测量错误造成损失的,由项目分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1.5操作人员质量责任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书控制孔位、孔深、孔径。
控制挖孔成孔质量,根据、地质情况变化动态调节炮眼布置,根据地质情况控制挖孔速度,开挖与护壁必须同时作业,防止坍孔,若连续2次发现护壁支护滞后的,应立即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根据现场技术人员的交底,认真填写并及时提交给技术人员《挖孔记录表》,对挖孔记录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挥、指导和检查,根据安全防护的需要,配齐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对违章作业和记录不真实者,项目部将对其发出警告或处以300~500元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3.2 护壁施工
3.2.1 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对桩基护壁施工负技术指导责任。
严格检查作业队伍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责令其返工,并向上反映。
检查护壁钢筋及模板,桩孔孔径是否符合要求,并向质检工程师报检,经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浇筑,
负责挖孔记录的填写指导、检查、收集、归档保管。
负责技术资料、施工日志的填写,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负责,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完善,并负责保管。
若因技术员不作为或不到位而引发的质量问题,视情节由项目部质检部对其通报批评或处以100~300元罚款,直至调离岗位。
3.2.2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质检工程师护壁施工负监督检查责任。
接到护壁模板报验通知后,仔细检查钢筋及模板支护情况,复核孔径、孔型、核实地质情况,合格后及时报现场监理检查。
工地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时,会同现场技术员及时制止并纠正。
因质检工程师检查不及时或不到位而出现质量问题,项目部对
其处以300-500元罚款。
3.2.3现场负责人(工班长)质量责任
领导本班组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进行挖孔作业,并对本工序进行监督、自检。
对护桩的埋设、锁口井圈砌筑及护壁的浇筑质量负责,如因以上原因导致塌孔,延误工期的将予以处罚。
负责自检和向工点技术员报检,负责与钢筋组、混凝土拌合运输组联系,保障终孔后及时安放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
负责所在工点安全和文明施工。
按照试验员的要求,负责保护(养护)混凝土试件。
积极配合现场技术、质检、测量、试验等人员的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的正确指令。
上述各项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由质检部,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罚款。
3.2.4操作人员质量责任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书控制孔位、孔深、孔径。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挥、指导和检查,根据安全防护的需要,配齐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对违章作业和记录不真实者,项目部将对其发出警告或处以300~500元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3.2.5试验人员质量责任
混凝土到达现场后首先要按规定对混凝土的坍落度、扩展度、温度、等技术指标进行测定,做好记录。
将检测结果通知现场技术人员或工班长。
对检测试验结果负责。
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件,并负责试件的养护保管工作。
由于试验员工作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由质检部视情况处以100~300元罚款。
4.墩柱、系梁、盖梁施工
4.1凿毛
施工队(班组)负责人质量责任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承台与墩身接触面的凿毛,并清理凿毛面。
凿毛过程中,严禁用拉毛代替凿毛。
对凿毛质量负主要责任。
操作工人质量责任
凿毛过程中要注意成品保护。对应凿范围要全部凿毛,凿出新鲜混凝土面,凿毛应符合要求。
凿毛过程中不得损伤钢筋,保证钢筋质量不受影响。
凿毛结束后应对承台面用洁净水进行清洗,保证无杂物和松散混凝土。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作业,如因自身原因导致质量受到影响,由质检部处以50-100元罚款。
4.2钢筋加工
4.2.1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加工负技术指导责任。
及时解决钢筋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误差值等),指导现场钢筋工下料、配料。
严格检查施工班组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检查班组下料长度、根数及弯钩情况,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4.2.2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4.2.3施工队(班组)负责人质量责任
支持材料员工作,及时提供钢筋存放场地、枕木、覆盖物等。
4.2.4钢筋工质量责任
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书进行加工和对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班长或技术员提出,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
服从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检查指导,严格半成品工艺自检和报检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掌握技术交底内容,并在现场技术人员指导下,计算出每种钢筋的下料长度。
对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返工浪费负直接责任,并处以100~300元罚款。
4.2.5试验人员质量责任
根据验标要求,对钢筋焊接接头按批次作抽样力学试验检测,并负责试验报告的收集与传递与保管。因钢筋焊接接头未做或未及时试验,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500元罚款,连续发生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5.现浇箱梁施工;预制T梁施工(不包括5.1条)
5.1边跨及0#块支架搭设与预压
5.1.1技术人员职责
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负责对施工队(工班)的技术指导。
严格检查控制换填料的质量、换填的断面尺寸、分层厚度、分层换填压实度。
钢筋混凝土基底的处理要严格控制混凝土的质量和钢筋网片的布设。
经常性检查支架是否按技术交底要求搭设、各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要求、支架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进行检查。
支架预压时的加载和卸载是否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支架的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涉及到技术方案上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技术负责人。
严格按技术交底要求指导施工,对不认真履行其职责和指导错误的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1.2测量人员职责
根据悬挂梁支架搭设及预压方案要求及时进行标高观测,对测量数据负责。
根据测量结果在预压和卸载阶段及时绘制时间—下沉量(回弹量)关系曲线,以便指导施工。
对不及时进行观测或编制虚假资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检部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对误导施工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其情况给予500~1000的罚款。
5.1.3施工队(工班)负责人职责
接受技术交底,严格按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并负责给工人交底。
接受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监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完成有关技术质量指令。
按照技术交底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作业过程中要严格要求,发现不按技术交底施工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指导其改正。
对换填、支架搭设、加载预压、卸载等工序质量负责。
根据施工需要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具。
对违反和执行不彻底的由质检部视情况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1.4操作人员职责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根据施工安全需要佩戴各种安全防护用具。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质检人员、监理的指挥、指导和检查。
对不按要求施工和对检查意见执行不彻底的由质检部视情况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2模板及支架
5.2.1测量人员职责
测量班应认真做好测量放样的准备、测量、交桩工作。
测量司镜人员要保证测量输入数据与计算单上的数据精确,对测量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前后视人员必须按照测量规程要求对点,并保证所对点位的准确和精度,负责对点位(桩橛)保护。
测量放样完成后测量班长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复核,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测量精度符合要求并做好测量记录的收集、分类和归档,测量班长要对全部测量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支模前和支模后,分别对中心线和高程进行控制测量,坚持换手复测和计算复核制度,对测量的正确性负责。
测量班长要认真做好对施工班组和现场技术员的桩橛现场交底工作,并进行互相签认。
测量班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对严重违反岗位职责的人员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罚款。
5.2.2技术人员职责
认真做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熟悉图纸和施工规范、技术指南。
做好模板接缝、预埋件、预留孔的检查设置。
模板安装前后,对测量人员提供的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无误。
做好模板安装后的自检工作,合格后负责向质检员报检。
及时填写报检资料和工程日志。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或资料弄虚作假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2.3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职责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程序,质检人员接到报检后要及时对模板接缝、稳定性、强度、刚度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监理检查合格后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配合监理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由于质检人员没有履行职责出现质量问题时,质检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视情况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5.2.4施工队(班组)负责人职责
接受技术交底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接受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监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完成有关技术质量指令。
根据安全防护的需要,配齐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模板安装自检合格后报请现场技术员检查。
对模板的安装质量负主要责任。
对违反和执行不彻底的由质检部视情况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2.5操作人员职责
服从施工负责人、技术质检人员的指挥,完成相关指令。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安装模板,对安装质量负责。
根据技术交底要求做好模板预埋件,预留孔的设置。
认真做好模板支架的支撑工作,确保模板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加强模板接缝部位的处理,保证模板接缝严密不漏浆。
对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返工浪费负直接责任,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3钢筋加工及安装
5.3.1技术人员职责
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对钢筋加工及安装负技术指导责任。
及时解决钢筋下料、加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现场指导。
严格检查班组钢筋下料长度、根数及弯钩情况,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施工的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自检合格后,负责向质检员报检,并督促相关人员在钢筋笼加工责任牌上签署姓名。
接受质检人员的检查,及时解决质检人员提出的问题。
及时填写报检资料和工程日志。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或资料弄虚作假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5.3.2质检工程师(员)职责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程序,质检人员接到报检后要及时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检查合格后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配合监理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5.3.3钢筋工职责
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绑扎,对钢筋安装质量负直接责任。
经现场技术、质检人员验收后,负责将钢筋妥善储存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进行垫高覆盖。
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书进行加工和对半成品进行保护,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班长或技术员提出。
服从现场技术员和质检员的检查指导,严格半成品工艺自检和报检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掌握技术交底内容,并在现场技术人员指导下,计算出每种钢筋的下料长度。
对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返工浪费负直接责任,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3.4焊工职责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严格按技术交底要求、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对焊接质量负直接责任。
钢筋焊接前,对焊条规格型号、焊机性能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解决。
焊接钢筋交接前,必须将焊碴敲掉,满足要求。
钢筋半成品分类码放整齐。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导和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严格焊机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对因焊接技能欠佳,违章施工、盲目蛮干而造成焊接质量达不到验标要求,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50~200元罚款,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5.3.5试验员职责
根据验标要求对钢筋的外观进行检验,按要求进行抽样、送检。
根据验标要求,对钢筋焊接接头按批次作抽样力学试验检测并负责试验报告的收集、保管和传递工作。
因钢筋焊接接头未做或未及时试验,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连续发生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5.3.6钢筋班负责人职责
接受技术交底,并配合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检查与指导,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负责钢筋加工作业区的规划与实施,负责提供钢筋半成品储存场地和保护设施。
负责储存钢筋半成品的日常维护。
对违反和执行不彻底的由质检部视情况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4预应力筋加工及安装
5.4.1技术人员职责
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对预应力筋加工及安装负技术指导责任。
及时解决预应力筋下料、加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现场指导。
严格检查班组预应力筋下料长度、根数,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施工的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对预应力筋外观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有烧伤、短丝等缺陷的禁止使用。预应力筋下料过程中严禁采用电焊、氧气切割,发现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其改正。
自检合格后,负责向质检员报检,并督促相关人员在钢筋笼加工责任牌上签署姓名。
接受质检人员的检查,及时解决质检人员提出的问题。
及时填写报检资料和工程日志。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或资料弄虚作假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5.4.2质检工程师(员)职责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程序,质检人员接到报检后要及时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检查合格后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配合监理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对预应力筋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5.4.3试验员职责
根据验标要求对预应力筋的外观进行检验,按要求进行抽样、送检。
负责试验报告的收集、保管和传递工作。
因未做或未及时试验,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连续发生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5.4.4操作工人职责
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下料,对预应力筋的下料和安装质量负直接责任。
经现场技术、质检人员验收后,负责将预应力筋妥善储存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进行垫高覆盖。
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书进行加工和对半成品进行保护,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班长或技术员提出。
服从现场技术员和质检员的检查指导,严格半成品工艺自检和报检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对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返工浪费负直接责任,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4.5施工队(工班)负责人职责
接受技术交底并负责对工人进行培训。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对技术交底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汇报或请教,不得盲目施工和违章作业。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质检人员、监理的指挥、指导和检查。
监督操作人员按施工安全需要佩戴各种防护用具。
对违反和执行不彻底的由质检部视情况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5波纹管加工及安装
5.5.1技术人员职责
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对波纹管道加工及安装负技术指导责任。
经常检查波纹管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缺陷和漏水等现象,有缺陷的波纹管禁止使用。
严格检查班组波纹管下料长度、根数,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施工的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严格检查波纹管道定位钢筋的布设,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发现不按要求施工的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其改正,对不符合要求部分坚决返工处理。
自检合格后,负责向质检员报检。
接受质检人员的检查,及时解决质检人员提出的问题。
及时填写报检资料和工程日志。
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或资料弄虚作假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5.5.2质检工程师(员)职责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程序,质检人员接到报检后要及时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检查合格后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配合监理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对波纹管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5.5.3试验员职责
根据验标要求对波纹管的外观进行检验,按要求进行抽样、送检。
负责试验报告的收集、保管和传递工作。
因未做或未及时试验,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的罚款,连续发生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5.5.4操作工人职责
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下料,对波纹管下料和安装质量负直接责任。
经现场技术、质检人员验收后,负责将波纹管妥善储存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进行垫高覆盖。
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书进行加工和对半成品进行保护,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班长或技术员提出。
服从现场技术员和质检员的检查指导,严格半成品工艺自检和报检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对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返工浪费负直接责任,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5.5施工队(工班)负责人职责
接受技术交底并负责对工人进行培训。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对技术交底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汇报或请教,不得盲目施工和违章作业。
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质检人员、监理的指挥、指导和检查。
监督操作人员按施工安全需要佩戴各种防护用具。
对违反和执行不彻底的由质检部视情况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6混凝土浇筑
5.6.1技术人员职责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混凝土浇筑前的检查,主要检查钢筋、预应力筋、波纹管道、预埋件、模板等,并做好记录。
现场技术员应提前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拌合站调度报混凝土需求计划,内容包括混凝土类别、数量,要求等。还应在灌注混凝土前二小时通知拌合站调度。
全过程监控混凝土灌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做好混凝土灌注记录。
负责技术资料的填写与收集。
由于技术人员原因导致混凝土浇筑质量不合格或没有形成可追溯性的资料,视情况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5.6.2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职责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程序,质检人员接到报检后要及时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检查合格后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配合监理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由于质检人员原因导致混凝土质量不合格,视情况由质检部处以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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