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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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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泰州益嘉物流有限公司 应 急 预 案 2023年11月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二、应急反映计划 三、应急反映小组 四、应急反映小组成员的职责 五、应急通讯须知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1)、油污应急须知 (2)、船舶意外停车和停电应急操作 (3)、船舶碰撞事故应急解决操作 (4)、船舶搁浅应急解决操作 (5)、船舶火灾、爆炸应急操作 (6)、船舶进水应急操作 (7)、弃船应急操作 (8)、人员落水应急操作 (9)、 船岸联合演习计划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1.1本应急预案旨在为应急反映小组提供指南,以保证一旦收到本公司岸基、船舶的事故报告能迅速召集应急反映小组成员。 1.2本应急预案规定了公司岸基地应急反映小组的组成、各成员的职责以及应急通讯方法,旨在保证公司能在任何时候对涉及岸基、船舶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做出反映,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3本应急预案也为船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序并有组织地操作和采用的措施及报告提供指南。 2、范围 2.1本应急预案合用于船舶、岸基地人员。 2.2本应急预案发放给每艘船舶是以建立应急通讯联络为目的。 二、 应急反映计划 A/0 目的 本预案旨在向船长和公司岸基地人员提供解决船舶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指南,以保证迅速有效地采用应急措施和解决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 2.0 责任 2.1船长在船上事故和紧急情况下,在解决事件过程中负全责并对船舶有控制权, 负责应急通讯,操纵车钟、保证船舶与外界通信畅通和记录等。 2.2轮机长应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过程中负责所有机器的控制。 2.3大副应在事故和紧急状况过程中负责控制所有甲板操作.如指挥消防人员、施放救生设备、锚泊作业、拖缆等。 2.4大管轮在事故和紧急状况过程中协助轮机长,并按指令检查机器设备,组织抢修。 2.5所有人员在紧急状况过程中应按本船应急预案所标明的任务采用行动,并执行上级指令进行应急抢险。 3.0 应急反映 3.1假如船舶遭受到危及人命、船舶、货品的安全或水域环境的污染事故或紧急情况, 船长应采用他认为合适的措施以减少风险和保护人命安全。 3.2船长应尽也许早地采用必要措施,并估计状况恶化趋势,决定是否规定公司或岸上协助。 3.3一旦船舶处在危急情况,船长必须选择最佳的时机请求帮助。视状况的严重限度,可以交替使用“安全”或“紧急”信号向港口或救助机构求救。 3.4当船舶处在危险状况而直接规定救助时,船长有权作出决定,选择能提供救助的任何机构。在此情况下,所作的决定和与救助机构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航行日记上,并及时告知公司。 3.5假如船舶未处在危险状况下,需要拖带协助,船长应联络公司协助安排。 3.6公司将安排最佳的方式进行拖带。船长必须随时观测和分析船舶状况,假如状况变坏,应及时采用必要的措施以维护人员和船舶的安全。 3.7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为了公司和船员的最大利益,船长应尽快以切实可行的方法告知公司。 3.8船长应始终履行“安全第一”的责任,涉及船舶和货品的安全及水域环境保护。 3.9在被救助过程中,船长也应保持对船舶的指挥。船长和船员应尽力协助和配合救助人员。船长认为救助行动不妥或对船舶构成威胁时,船长应立即停止救助行动。船长应保存任何受到救助服务的具体记录。 4.0 报告 假如船舶牵涉事故或紧急状况,船长必须尽也许快地报告公司, 重大事故还应向主管机关、就近港口和有关海事机构报告。为了不耽误应急响应时机,最初的报告的资料应至少涉及如下: 1) 船名; 2) 船位(港口/泊位); 3) 上和下一个港口; 4) 事故的性质(碰撞,搁浅,火灾,溢油等); 5) 损害的性质和限度; 6) 涉及其他船舶的船名、船型、船籍和状况; 7) 规定协助的性质; 8) 已经申请的服务; 9) 已经告知的代理或有关机构; 10) 气候预报; 11) 其他有关的说明; 12) 报告日期和时间; 假如发生货油或燃油溢漏,应增报下列项目: 13) 溢漏的油类; 14) 事故因素,(若知道 如溢流、爆裂、船体损坏等); 15) 估计的溢漏流率和溢漏量; 16) 是否已由船舶或第三方进行了清除工作。 5.0应变流程图 通讯 船长报告 船长报告 事故或 紧急情况 · 最近港口 · 管理公司 · 最近港口的代理 · 港口当局 · 管理公司 · 本地代理 · 消防队 · VHF · 电话 采用措施 · 跟踪报告 完毕报告和记录 · 航行日记 · 损坏报告,若合用 6.0 船上应急操练和演习 6.1应急操练和演习计划 6.1.1船长应保证对已标明的应急情况进行演习,以增进船舶及其人员面对潜在险情的意识和提高对已标记的潜在紧急状况作出反映的速度和能力。 6.1.2每年一月,每艘船舶船长应制定一份表白该年月度应完毕的应急演习和操练计划。 6.1.3所有本公司的船舶应定期进行下列演习和操练: 序号 类 别 周期 演习 训练 说 明 1 消防 生活区失火 每季 ○ 1. 按国家规定进行。 2. 由船长决定假设的火灾地点和事故环境,但应轮流进行。 3. 如在一个港口更换25%及以上的船员,则应在船舶离开该港口后24小时内举行。 货品失火 ○ 机舱失火 ○ 2 弃船 每年 ○ 3 人落水/搜救 每年 ○ 4 溢油 每年 ○ 按船舶油污应急计划进行。 5 应急操舵/舵机失灵 每年 ○ 按预案进行 6 人员严重伤病/急救 每年 ○ 船舶自行编制演习计划 7 船舶碰撞 每年 ○ 按预案进行 8 船舶搁浅 每年 ○ 按预案进行 6.1.4应变部署 1) 船上《应变部署表》应涉及救生、消防、搁浅、堵漏、弃船、人落水/搜救,并明确船员的职责和应急反映中的具体任务。 2) 船舶应变部署表应在驾驶台和餐厅张贴,并与本船的消防控制图相邻近。船员救生消防应变职务备忘卡应置于个人床头。 3) 应变部署表和船员救生消防应变职务备忘卡随新规定的规定及时修订,以保持最新有效。 6.1.5警报信号 1) 各类应变演习的警报信号为: h 消防:船钟击乱钟或警报器短声,连放一分钟; h 人落水:警报器或气笛三长声,连放一分钟; h 弃船:警报器七短声一长声,连放一分钟; h 解除警报:警报器一长声,连放六秒钟。 2) 指明火警部位的信号,在消防信号后另加信号分别表白: 一声:船的前部 h 二声:中部 h 三声:尾部 h 四声:机舱 h 五声:上层甲板 6.2演习和操练 6.2.1船长应保证按制定的演习和操练计划, 举行各类应急演习和操练。假如有足够理由表白不也许按计划进行,船长应尽也许早的重新安排这些演习。 6.2.2全体船员须严厉对待演习, 听到有关报警信号后, 应按应变部署表规定的职责,携带器材等迅速到达现场,服从指挥,认真操作,衣着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演习结束后,由现场指挥进行讲评,将器材放回原处。 6.2.3所有演习和操练情况应由大副记录在航行日记中。该记录应涉及涉及到的人员、使用的设备、器材和发现的问题,并由船长签署。 6.2.4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船长应保证按安全管理体系规定采用纠正措施, 防止反复发生。 6.2.5船上应急演习的有效性应在船上安全会议上复查。复查会议中所产生的任何改善建议应尽快提交公司认可。 6.3船上训练和授课 6.3.1船长应保证在船上进行救生和消防方面的操作训练和知识授课培训,并将训练和授课情况记入航行日记。 6.3.2船上的训练和授课计划(涉及内容和时间)由大副制订,并报船长审批后实行。 7.0 船舶潜在紧急情况标记 7.1关键设备故障(1.主机;2.电力中断;3.舵机); 7.2碰撞(1.江河水域上;2.狭水航道); 7.3搁浅; 7.4火灾; 7.5爆炸; 7.6淹没; 7.7人落水(1.立即发现2.不明时间); 7.8人员严重受伤或病(急救); 7.9货品溢出/泄漏; 7.10恶劣气候损坏; 7.11油污染。 8.0 附件: SSR-01、应急演习/操练计划(附件A) SSR-03、船舶紧急情况报告(附件B) CSR-01、船岸应急演习记录(附件C) CSR-01、船上应急演习和操练记录 (附件D) 附件A 应急演习/操练计划(SSR-01) 编号 船名: 日期: 月份 应急演习或操练项目 实行日期和评价 公司审批意见: 船长 附件B 船舶紧急情况报告(SSR-03) 船舶 受载 从: 至: 船位 港口 泊位 气象 预报 事故或紧急情况性质: ¨ 火灾 ¨ 搁浅 ¨ 油污染 ¨ 碰撞 ¨ 其它(说明) ¨ 船舶结构损坏 ¨ 恶劣气候主机故障 ¨ 舵机失灵 ¨ 电力中断 ¨ 机舱进水 ¨ 货舱进水 ¨ 货品溢出/泄漏 ¨ 爆炸 ¨ 人员失踪 ¨ 人员严重伤病 损坏限度说明: 是否有人员伤亡 ¨ 无 ¨ 有(如有则说明) 涉及的其他船舶 船名: 船型: 已采用的措施: 船舶规定的协助 ¨ 拖带 ¨ 救助艇 ¨ 医疗 ¨ 消防 ¨ 其他规定(说明) 公司采用措施: 船长(署名): 公司值班人员: 附件C 船岸应急演习记录(CSR-01) 编号 紧急情况: 日期: 计划日期: 参与船舶: 上次演习日期/类别: 紧急报告: 告知公司应急人员到位时间: 应急状态查询记录: 公司采用措施/时间/方式 结束评价: 安全副总签字: 备注: 附件D 船上应急演习和操练记录(CSR-01) 编号 船名: 应急演习操练项目: 日期: 计划日期: 上次演习日期: 参与人员: 报警时间: 应急人员到位时间: 演习和操练地点: 气象/环境: 应急设备/装备准备情况: 采用措施/时间/方式: 结束时间: 结束评价: 船长(签字): 三、 应急反映小组 A/0应急反映小组 本公司的应急小组由下列人员或其替代人员组成。 2.0应急反映小组成员及其替代人 职 能 成 员 总指挥 ** 业务指导 ** 船舶联系 ** 善后解决 ** 3.0船舶应变部署成员岗位替代关系 成 员 被 替 代 人 船长 大副 大副 船长 轮机长 大管轮 大管轮 轮机长 四 应急反映小组成员的职责 A/0 安全重要负责人 1.1担任应急反映小组总指挥,负责召集应急反映小组成员制定、布置、实行应急方案; 1.2负责为反映小组提供也许必需的额外资源涉及人力资源; 1.3批准所有对船员亲属的宣告和声明,假如认为有必要,组织人员进行访问(如死亡或严重伤病)。 2.0 人事行政主管 2.1负责保持与船舶的联系; 2.2负责保证告知到应急反映小组所有岸基地成员; 2.3负责向小组提供船员名单。 3.0 安全副总 3.1负责联络救助公司; 3.2负责联络港口当局有关机构; 3.3负责联络主管机关; 3.4负责保证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 4.0 海务主管、机务主管 协调整理和提供应急反映小组也许规定的所有图纸、船舶技术、文献等以向船长、轮机长提供技术支持。做好应急物资的检查、检测、登记工作。应急物资涉及:消防救生设备、汽车、围油栏、吸油毡等。 五、 应急通讯须知 1.0 范围 为了使船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有效地与本公司或有关救助单位(陆岸、船舶)联系以获取必要的支持,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所发生的危险对船舶或人员危害,特制定本须知。本须知合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一切船舶。 2.0 定义 2.1 遇险通信:当船舶受到紧迫危险的威胁,严重危及船舶和人员安全,需立即援助时所采用的通信。 2.2 紧急通信:船舶虽然发生了事故,但一时还不致于对船舶和人员构成威胁所采用的通信。 3.0职责 船长负责实行本须知细则。 4.0操作细则 4.1遇急通信、紧急通讯一方面使用移动电话,向本地海事发出求救电话,如时间允许应及时向公司提出救助规定。 4.2或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向本地海事部门或附近过往船舶发出求救信号,请求其救助。 4.3或用船上一切有效的声响、灯光等信号以引起附近船舶的注意和帮助。 4.4或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向本地岸台求救,请其代发求救信号 4.5所有的遇险信号,紧急通讯都必须在得到对方的确认,批准救助的情况下予以停止,否则将予以继续求助。 4.6所有的遇险信号、紧急通讯都必须经船长批准后发布。 4.7所有得到的帮助,船长应予以记录,以其给予回报。 4.8所有的遇险信号、紧急通讯都应具体的记录在航行日记上,并妥为保存。 5.0报告内容 5.1假如船舶涉及一起事故或紧急情况,船长应向公司报告如下信息: a. 船名 b. 船位 c. 目的港和始发港 d. 事故或紧急状况的性质 e. 损坏限度和性质 f. 租船人或代理名称及其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g. 所涉及的其他船舶的船名、船型、所属公司和状况 h. 伤亡情况 i. 任何规定的服务性质 j. 已经召用的服务 k. 当时和预报的气象 具体的船长报告格式见附件C 5.2紧急通讯联络 在紧急情况下,船长可以与本地海事机构或港口及公司的安全重要负责人、安全副总、海务主管、任何应急反映小组成员以及公司代理(附件A)进行联络。 5.3收到船长报告的人员的行动 任何收到船长报告的人员应告知安全副总,安全副总向安全重要负责人报告后,由重要负责人将决定是否应召集应急反映小组的其他成员。人员的动员程序图见附件B 6.0附件A:通讯联络一览表 附件B:应急小组的动员程序图 附件C:《船舶紧急情况报告》 附件A 通讯录 1、公司岸基地安全值班通讯录 2、公司岸基地重要人员安全值班通讯录 3、船舶通讯录 4、沿江海事局通讯录 1、公司岸基地安全值班通讯录: 岸基地值班电话 ***** 传 真 ***** 2、公司岸基地重要人员安全值班通讯录: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号码 ** 安全负责人 1381312*** ** 安全副总 189511***** *** 机务主管 139527**** ** 海务主管 1585***** ** 财务主管 180526**** ** 人事行政主管 18262***** *** 业务主管 1806****21 3、船舶通讯录 船名 船长 船舶类型 总吨(吨) 联系电话 1 ** *** 干货船 1682 152******* 2 ** *** 干货船 3624 1515*****2 3 ** *** 运水船 496 139*****299 4 ** *** 运水船 495 1519******9 5 ** *** 液货船 658 1519*****499 6 ** ** 液货船 658 1519*****99 4.中国沿江海事局通讯录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方 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消防支队 119 ****水警支队、水上派出所 **** 全国各地水上搜救中心 区号+12395 ****地方海事局 ****-12395 **海事局 *** ****交通局安监处 ***** ****交通局运管处 **** **海事局 **** ***监督站 **** **海事局 **** **海事局 *** **海事局 *** **海事局 *** **海事局 *** **海事局 *** **海事局 0*** **海事局 *** **海事局 *** 附件B 应急反映小组的动员程序图 船 长 安全副总 重要负责人 人事行政主管 机务主管 海务主管 附件C 船舶紧急情况报告 船舶 受载 从: 至: 船位 港口 泊位 气象 预报 事故或紧急情况性质: ¨ 火灾 ¨ 搁浅 ¨ 油污染 ¨ 碰撞 ¨ 其它(说明) ¨ 船舶结构损坏 ¨ 恶劣气候主机故障 ¨ 舵机失灵 ¨ 电力中断 ¨ 机舱进水 ¨ 货舱进水 ¨ 货品溢出/泄漏 ¨ 爆炸 ¨ 人员失踪 ¨ 人员严重伤病 损坏限度说明: 是否有人员伤亡 ¨ 无 ¨ 有(如有则说明) 涉及的其他船舶 船名: 船型: 已采用的措施: 船舶规定的协助 ¨ 拖带 ¨ 救助艇 ¨ 医疗 ¨ 消防 ¨ 其他规定 (说明) 公司采用措施: 船长(署名): 公司值班人员: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油污应急操作 A/0目的 本须知的目的是当船舶出现溢油泄漏紧急情况时,为本公司船舶及时采用相应措施提供指导。 2.0合用范围 本须知合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 3.0油污化学品应急解决 油船船发生油污泄漏事件,船长对所导致的溢油应采用有效的控制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港口部门或海事机构,求得岸基支持。 4.0解决方法 一般可采用回收法、吸取法、化学解决法等方法进行解决。 4.1回收法 回收法事实上分两步进行,即防止溢油扩散和溢油回收。 4.1.1防止溢油扩散 溢油受风浪、潮流的影响也许会不久扩散,给溢油回收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一旦出现溢油,一方面要用围油栏来遏制浮油,防止溢油扩散,以便最后回收或将它从敏感区转移出去。 可使用的围油栏重要有:帘式围油栏、篱笆式围油栏、网状系统、吸附式围油栏、简易围油栏、泡沫围油栏和化学围油栏等。紧急情况下,也可用木头、草席、竹子等绑起来代替围油栏。 使用围油栏,必须考虑风、潮流等因素的影响。 4.1.2溢油回收 将控制住的油迅速回收可以防止溢油漏出污染其它区域,回收作业可以使用撇油器、泵、吸油材料和非专用机械设备如真空罐车,也可人工捞油。 运用撇油器回收溢油,重要有两种方法:吸式和粘式,吸式是通过泵或空吸系统直接从溢油水面或通过围油栏吸油,粘式撇油器由亲油材料做成带、桶、盘或由合成纤维绳组成。 4.2吸取法 吸取法是把吸油材料抛在水面上,吸取散失在水面上的油层,然后把吸油材料回收。除去所吸污油后,部分材料可反复使用。 吸油材料大多为亲油疏水性。重要有天然吸油材料和人工合成吸油材料二大类。 天然吸油材料涉及:锯末、稻糠、草席、木质纤维和天然海绵等。人工合成吸油材料涉及:纤维型、泡沫型有机高分子材料。 吸取法是物理解决法,吸油量有限,因此,只能用于小范围溢、漏油的回收。 4.3化学解决法 化学解决法是指向水面溢油施放消油剂(分散剂)。合用于油膜较薄的情况。 消油剂可分为:沉降型、表面扩散型、乳化分散型、凝聚型、集油型、油膜生物降解型等。使用消油剂应慎重,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机关的允许。 对泄漏的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采用吸附或化学解决法(中和或反映法)进行解决。 5.0记录 5.1《值班记录》 5.2《航行日记》、《轮机日记》 附件: 5.3船舶紧急情况报告 (2)、 船舶意外停车和停电应急操作 1.0 范围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主机、发电机发生故障失去动力/电力,轮机部人员应当采用的应急措施,旨在使故障能及时排除,主机/发电机能尽快恢复正常运营,避免发生连带的机损事故。本须知合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一切船舶。 2.0 主机意外停车 2.1 个别缸发生故障,减缸运营 2.1.1 运动部件未损坏 1) 喷油系统故障切断喷油泵,运用停油装置将油泵抬起,停止喷油泵工作。 2) 气阀传动机构故障拆除气阀传动机构(摇臂、推杆、挺柱等),封有关油孔;用专用工具适当打开排气阀,(多排气阀者,打开其中一个);切断喷油泵;封起动空气管及起动阀控制空气管。 3) 液压气阀机构驱动装置故障。切断驱动装置之驱动泵,封有关油管;用专用工具适当打开排气阀;切断喷油泵;封起动空气管及起动阀控制空气管。 4) 缸盖小故障,例如缸盖、气阀等微漏,一支缸盖螺栓折断等。方法同1)。 5) 缸盖损坏。方法同2)或3)。 2.1.2 减缸运营注意事项 1) 主机减速 2) 一般六缸机减一个缸,降至75%额定转速左右,减二个缸,降至50%以 下,除此之外,还须遵循以下原则: h 排气温度不超过允许值; h 排气颜色不黑; h 增压器不喘振。 3) 注意起动操作。起动困难时,先反向冲车一下,然后再正向起动。 2.2 增压器损坏,停增压器运营 2.2.1 解决损坏的增压器 1) 锁住转子(只合用于短期运营);拆除转子,安装封闭设备(如时间富余,应采用此法); 2.2.2 其它措施 1) 外部润滑者,切断滑油供油。 2) 如外壳漏水,关闭冷却水。 3) 有排气旁通管者,拆掉旁通管盲板。 4) 打开进气支管端盖(四冲程机)。 5) 有辅助鼓风机者,起动辅助鼓风机及开进风门。 6) 有二台增压器之主机,损坏其中一台者,除采用以上措施外,还要遵照说明书做一些封闭工作。 2.2.3 停增压器后注意事项 1) 主机降速 2) 一般降至50~60%额定转速,此外还须遵循以下原则: h 排气温度不超过允许值; h 排气颜色不黑, h 增压器不喘振。 2.3 空冷器损坏,停空冷器运营 2.3.1 切断空冷器冷却水,打开残水阀; 2.3.2 主机降速。 2.3.3 一般降至70%额定转速,此外还须遵循以下原则: 1) 进气(扫气)温度不超过允许值; 2) 排气温度不超过允许值; 3) 排气颜色不黑; 4) 可以一面航行,一面检修(查漏及封管子)。 3.0 发电机应急操作 3.1 立即停主机 当运营的电机故障,大多数情况下,主机会自动停机,但有时主机安保装置不灵(特别在断电情况下),因此不能完全依靠自动。所以,一旦电机停电,立即人工停主机。最可靠的停机方法是将机旁的燃油杆(或其他直接关油门的杆)扳到“0”位。与此同时,告知驾驶台。 3.2 尽快恢复供电假如是跳电,一方面合闸一试。假如运营的电机出现故障则迅速启动备用电机。 3.3 解决电机自身的冷却水问题,例如开电机冷却水泵。 3.4 起动各为主机服务的泵。注意:断电时,主机冷却水中断,温度必增,甚至产生蒸气,因此,起动缸套冷却泵时,须采用相应措施,防止主机忽然冷却。(例如:旁通冷却器,间断起动冷却泵等)。 3.5 起动舵机。 3.6 起动主机,必要时先冲车。告知驾驶台,起动主机,慢速观测一段时间,然后再开全速。 3.7 开分油机、风机等。 3.8 将主配电板上各开关恢复至正常航行的位置。 4.0 记录 4.1 船舶发生主机/发电机故障后,应寻找因素并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报告,报船公司。 4.2 公司应对事故进行分析,必要时通报各轮并将船舶报告归档。 (3)、 船舶碰撞事故应急解决操作 1.0 范围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当时及之后,当事船舶必须采用的应急部署与行动,旨在为船长提供解决碰撞事故的原则指南。本须知合用于不管何种因素而导致的本公司所管理的一切船舶在江河水域上或港内、航行或停泊中与(或被)他船,设施等发生的碰撞事故,也合用于船舶与固定建筑物,码头,水上标志等发生的碰撞事故。 2.0 总则 2.1 船舶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在航行与停泊中尽量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当碰撞事故不可避免时,应遵循下列准则: 2.1.1 保护人命安全,防止伤亡扩大; 2.1.2 保护江河水域环境,避免导致污染或污染扩大; 2.1.3 应避免财产损失不断扩大。 2.2 职责分工 2.2.1 船长是船舶碰撞应急解决的总指挥。 2.2.2 值班驾驶员应负责保持船岸通讯系统联络畅通及连续守听。值班驾驶员不得中断其值班职责。 2.2.3 全体船员执行船长的指令及应变部署表的相关职责。大副、水手是现场的组织者与指挥者。 3.0 船舶应急工作 3.1 船舶发生碰撞,船长应即赶赴驾驶台并指派大副、水手到碰撞现场勘察。当碰撞危及本船安全时,应即发出警报,全体船员迅速进入应急部署,开始实行本须知。 3.2 迅速拟定碰撞部位、碰撞发生的时间与地点、双方大约的危险限度与人员伤亡情况、是否发生污染、对方的船名、呼号、船籍港、始发港与目的港、载货情况、所属公司名称及地址、当时的水况与能见度等情况。 3.3 针对碰撞损失的情况迅速组织自救,或根据公司指示采用相应的措施, 防止损失和污染的进一步扩大。 3.4 全力抢救落水及受伤人员,并在现场附近守候和搜巡,直至双方人员及船舶已脱离危险或无此必要时,在接到海事或公司指示后方可离开现场。 3.5 将上述情况以最快最有效的通讯方式报告公司、港口和代理。 3.6 向附近海事机构报告上述情况。 3.7 按海事机构指定的频道保持连续的守听。 3.8 如实慎重记录航行日记等法律文献,保管好原始资料如水域图,航向记录纸、VHF通话录音等。 3.9 争取登上对方船舶以查实对方损失限度,并做好记录拍照。船长应向对方提交“被碰撞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对方船长签署后收回。对于对方规定我方签字的类似告知书,仅可作“收到”等避免对碰撞责任认可的签注。 3.10 当碰撞导致船舶货油舱破损泄油或火灾、爆炸、触礁、进水、等油污染紧急情况时应转入相应的应急反映程序。 3.11 写出海事报告送海事机构,做好接受海事机构调查的准备工作。 (4)、 船舶搁浅应急解决操作 1.0 范围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发生搁浅事故后,船舶必须采用的应急解决程序,旨在为船长提供对的解决这类事故,避免船舶、设备、货品等损失扩大,安全、有效脱浅的原则指南。本须知合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一切船舶。 2.0 实行环节 2.1 当船舶发生搁浅,切忌盲目使用推动器和舵设备急于求得自力脱浅,以避免扩大损失。 2.2 立即显示搁浅信号(日间:垂直悬挂三个黑球;夜间:显示锚灯和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2.3 迅速查明搁浅情况,查明船体破损情况、进水情况及污染情况以判断船舶危险限度。调查涉及下列项目: 2.3.1 搁浅时间及搁浅船位; 2.3.2 船舶搁坐部位及船首向; 2.3.3 当时船舶吃水; 2.3.4 船体周边水深与底质; 2.3.5 当时气象情况,潮汐、流向; 2.3.6 船体破损进水部位,进水速率、船舶倾斜情况; 2.3.7 主机及推动器、舵设备及其他机械受损情况,或也许受到的危害情况; 2.3.8 排水泵浦及系统的可用情况; 2.3.9 污染情况; 2.4 向本公司及本地海事机构作出初步报告,并连续守听规定的无线电话频道。 2.5 控制污染。假如查明船体触底部位为油料舱,只要也许应将该舱油料转移,防止产生破洞泄油,导致污染事故。如已导致破损及污染,应立即采用相应措施并报告海事机构和公司。 2.6 计算浮力损失及核算稳性情况。 2.7 选择脱浅方案 2.7.1 在查明船体受损情况,计算出浮力损失及稳性状况,核算脱浅后不会导致船舶翻沉时,选择脱浅方案。也许的脱浅方案有: 1) 自力脱浅方案。当搁浅时损失的浮力不多,船体未受损进水,潮水上涨自然增长浮力,或通过排出压舱水,调整油水后可依靠本船锚、主机推(拉)力脱浅等。 2) 拖轮协助脱浅方案。当自力脱浅方案局限性以脱浅时,应考虑拖轮协助脱浅方案,计算出浅时刻及需要的拖轮功率、艘数,规定拖轮到达现场的时间,拟定拖轮作业的位置和出浅方向。 3) 卸货起浮脱浅方案。计算所需驳卸货品的重量,申请驳船运力。 4) 卸货与拖轮协助脱浅方案。当搁浅严重,或潮水正在一天天减少,或遇恶劣天气将要袭击也许导致更严重损失时,应同时考虑减载卸货,转移油水,申请拖轮以及使用本轮主机,双锚等设备。 2.7.2 船长在选择脱浅方案时,应接受本公司或海事机构的指导。船长将选定的脱浅方案尽早报本公司或海事机构,请求安排必要的支援。 2.8 脱浅操作 全体船员在船长的统一指挥下,内外配合,争取时间,全力以赴,执行脱浅方案的各项操作计划,使船舶及早脱浅。 2.9 脱浅后的检查 船舶起浮脱浅后,应周密检查船舶的水密、机电设备、舵机、螺旋浆等情况,脱浅后应及时关闭或降下搁浅信号,并将脱浅通过及检查情况向本公司、海事机构进一步报告。 2.10 短时间不能脱浅时的措施 船舶搁浅后不能在短时间内脱浅,为避免船体受风、流、浪作用使搁浅状况进一步恶化,或底质恶劣,也许导致船体损坏时,应采用措施固定船体,然后制定脱浅方案。固定船体的措施通常有: 1) 抛出开锚(送出双锚)并收紧。 2) 增长船舶压载水,或向空货舱灌水,使船体坐稳。但要考虑不能因增长压载而损伤船体。 3) 申请外援。 3.0 记录 船长应指定专人记录事故通过、解决过程。 (5)、 船舶火灾、爆炸应急操作 1.0 范围 本须知合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一切船舶。 2.0 职责 每个船员都应熟悉掌握各自消防应急部署中的岗位和任务,应急行动时按规定作出反映并服从指挥。 3.0 灭火行动计划 3.1 船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大声呼喊,按动火警报警钮,值班驾驶员或轮机员在组织前期施救的同时指派人员向船长报告。船长接报后即发出全船火警信号,全体船员按部署进行自救行动。 3.2 除因发电机自身失火或确认必须停止发电机才可施救外,切不可盲目停止发电机,如电气设备失火,应先关闭该路电源。 3.3 船长尽快电告公司,述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目前的状况,如需外援,可通过公司或向附近海事机构和航行于附近的船舶,提出救援规定。驾驶员应按船长指示选择使用适当的通讯方式向岸上报告,并在灾情未解除之前坚持守听。 3.4 航行中船长或驾驶员应考虑风向和着火部位,也许的话迅速使着火部位处在下风,以免火势蔓延。 3.5 外援到达后,船长应提供船舶的状况及防火控制图等资料,并参与灭火指挥。 3.6 值班驾驶员或轮机员应将事故及解决通过记录于航行日记或轮机日记, 内容应涉及失火时间、地点、失火部位、气象情况、灭火通过、何时扑灭 等。 3.7 火灾扑灭后,船长应拒绝外界进入未经勘查的火灾现场,但对新闻单位的采访,可作失火时间、扑救情况简要介绍。 4.0 船舶火灾施救指南 4.1 机舱失火 4.1.1 初期阶段:某个部位刚开始燃烧,面积不大,发现人应用手提灭火器施救,其别人员迅速启动消防泵用雾状水枪灭火。 4.1.2 发展阶段:当机舱底部一片火海,火势开始向机舱上方蔓延,可采用如下的灭火环节: 1) 封舱:撤离人员,尽快关闭通风机,舱门。天棚窗和烟囱百叶窗。 2) 关闭燃油速闭阀,同时起动应急发电机和应急消防泵。 3) 封舱灭火:启动CO2固定灭火装置,灭火剂量一次放足。 4) 冷却保护:在与机舱毗连的船楼舱室和天棚窗口等处,应布置人员用喷雾水枪进行冷却保护,防止引起新的燃烧。 5) 附加灭火:CO2进舱2小时后,穿着呼吸面具经火场侦察,舱内仍有火焰,可用手提灭火机补充扑救。 4.2 货舱失火 货舱失火重要采用封舱、开舱灭火方法。封舱方法重要用于航行途中的船舶;开舱灭火常用于停泊码头、锚地装卸货品或检修中的船舶。 4.2.1 使用固定气体灭火设备封舱灭火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施放前呜放警钟并查清确已无人在场; 2) 火场的一切开口和通气孔隙都必须严密封闭; 3) 气体灭火剂应按火场容积需要量一次放足; 4) 对货舱施放灭火剂后,应长时间封舱,注意测温,如在江河水域上应坚持至抵港; 5) 火灾扑灭后须充足通风方可进入。 4.2.2 开舱灭火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着火点,使火熄灭的施救方式,实行此法规定对消防力量布置,灭火剂数量和转移货品的设备有充足的准备。 4.2.3 容易导致水渍损失的货品,应一方面封舱灭火。 4.3 船住舱失火 船楼火灾的特点是向上部和水平方向蔓延的速度较快,火势初期阶段,船应迅速关闭通风孔洞和门窗,防止空气对流;当火势威胁到上部驾驶甲板时应在驾驶甲板上设立水枪,用强大直射水流喷射甲板与围壁。 4.3.1 若火势成立体燃烧时,应实行上堵下攻,四周包围的方法,部署灭火力量实行穿插分割,逐层逐舱地灭火。 4.3.2 阻截火势向机舱蔓延,关闭机舱在各甲板上的出入通道,如火势已将各层甲板和建筑内的梯道封锁时,则应从逃生孔进入机舱内,用水枪冷却机舱围壁。 4.4 室内灭火 4.4.1 发现失火时可以用毯子、水、灭火机或类似就近的工具灭火,但切勿将着火物丢到走廊或外边 4.4.2 如不能立即将火扑灭,必须迅速将门窗、通风口及其它开口关闭,以免火灾扩大,但不要把门锁上。 4.4.3 待灭火工具准备好后,才干开门灭火,防止过早开门使火蔓延至其他舱室。 4.5 船员探火注意事项 4.5.1 探火员由船长指定熟悉火场工作环境的驾驶员或轮机员担任。 4.5.2 探火员负责对封舱灭火效果的观测或火灾初期阶段时对火源位置、火的性质、大小进行探索和搜索抢救被困人员,同时尽力将火势扼制在局部范围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把火扑灭,并为指挥员提供火灾现场准确信息。 4.5.3 进入火场应选择位置较低、安全通道较多的出入口,一般来说,位置越高烟雾越浓。温度越高。 4.5.4 探火必须由两人组成,配带空气呼吸器、消防服、安全绳、约定联系信号和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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