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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使用的注意事项
灭火器作为比较常见的消防设备,企业、单位、家庭等都会采购,但可别以为采购了灭火器就万事大吉,若不及时维修保养和进行功能性检查,会在需要用到灭火器的紧急关头却无法使用,从而造成火势扩大、甚至人员伤亡。
灭火器使用中的风险
2005年8月25日上午,安顺某飞机制造厂一企业安全员正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事发当时,他手执一干粉灭火器向他人作操作示范。突然灭火器发生爆炸,弹飞物直接击中该安全员下颜和鼻骨,当即造成其颈椎骨骨折。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经查,爆炸的干粉灭火器已经超过10年未做报废处理。因此,灭火器使用必须规范,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一定要进行报废处理,切不可因小失大!
灭火器的有效期
很多用户在购买灭火器之前都会对产品作详细的了解,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就是灭火器有效期,因为很多人都不清楚国家规定的灭火器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担心万一过期了,会在使用中遇到麻烦,下面就跟大家说说最详细的灭火器有效期规定。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1.水基型灭火器——6年;
2.干粉灭火器——10年;
3.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4.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注:灭火器的出厂日期在瓶底有(钢印)。
灭火器零部件缺陷有哪些
1.器头或阀门有明显的裂纹和损伤、阀杆变形、弹簧锈蚀、密封件破损、超压保护装置损坏、水压试验不符合要求等缺陷。
2.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3.贮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4.虹吸管和贮气瓶式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5.压力指示器,若卸压后指示不在零位、指示区域不清晰、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或示值误差不符合GB 4351.1中相关的要求。
6.喷嘴有变形、开裂、脱落、损伤等缺陷。
7.喷射软管有变形、龟裂、断裂等缺陷。
8.喷射控制阀(喷枪)损坏。
9.水基型灭火器的滤网有损坏。
10.贮气瓶的水压试验不符合要求或永久性标志不符合GB 4351.1或GB 8109中规定的要求。
11.橡胶和塑料零部件有变形、变色、龟裂或断裂等缺陷。
12.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车架组件的固定单元、喷射软管和喷枪的固定装置有损坏。
13.干粉灭火剂的主要组分含量、含水率、吸湿率、抗结块性(针入度)、斥水性不符合相关灭火剂标准规定的要求,或有外来杂质,或存在其他任何疑问。
14.洁净气体灭火剂和二氧化碳灭火剂的纯度、含水率不符合相关灭火剂标准规定的要求。
灭火器的报废条件(有一个即可)
1.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2.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3.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
4.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5.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6.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7.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8.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9.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10.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要求。
11.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12.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
13.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灭火器能否再充装?
答案是可以的。但要满足一些要求:
在进行灭火剂再充装时,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操作。
任何一种灭火器均不应变更充装其他类型的灭火剂。
再充装的灭火剂应与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的灭火剂的特性保持一致。
再充装前,应对未更换的零部件进行清洁处理。除水基型灭火器的零部件外,其余灭火器的零部件应进行干燥处理。
ABC和BC干粉灭火剂灌装设备应单独使用,充装场地应独立分隔,确保不同种类的干粉灭火剂不相互混合和交叉污染。
灭火剂的充装应采用专用灌装设备。灭火剂的充装量和充装密度应符合该型号灭火器的充装要求,并应逐具进行复称确认,做好记录。
贮压式灭火器中充装的驱动气体应符合灭火器铭牌标志上规定的充装气体和充装压力的要求,充气时应根据充装的环境温度调整充装气体的压力,充压时不应采用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作计量器具。除水基型灭火器外,驱动气体的露点应不高于﹣55℃。
灭火器用的贮气瓶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再充装,或采用由原生产企业提供的已充装的贮气瓶进行更换。
再充装后的贮压式灭火器或贮气瓶应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应有气泡泄漏现象。
日常对灭火器的直观检查
主要是对外观进行检查,包括:
符合上述报废要求而未报废的。
应更换零部件而未更换的,或更换的与原厂不一致。
未安装保险装置,或保险装置已打开。
无产品合格证。
外表面不符合要求。
压力指示器不在绿色工作区域内(黄色为超压、红色为欠压)。
灭火器如何进行复检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 1211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外观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每次送修、送检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总数量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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