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资管理程序 QB/ZTDE-TX09-2013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物资管理程序
QB/ZTDE-TX09-2013
1 目的
对工程所需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工器具(以下统称物资)的采购和管理过程实施有效控制,满足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需要,确保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及管理活动全过程。
3 相关文件和术语
3.1相关文件
QB/ZTDE-TX17-201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B/ZTDE-TX18-2013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TB/T2631-1995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79〉铁物字446号 《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二公司工程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实施办法》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二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二公司低值易耗品(小型机具)管理办法》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二公司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2术语
3.2.1主要物资——工程主要材料
a) 牵引供电设备及器材:高、低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高压电容器柜、箱式变电站、高压开关、隔离开关、高压负荷开关、5KV 以上电力变压器、电力整流器、互感器、避雷器、电力电容器、保护屏、交流屏、直流屏、硅整流屏、电度表屏、集中控制屏、配电所及变电所微机监控系统、电车线、钢绞线、铜绞线、铝绞线、各种合金绞线、高压电瓷、接触网供电设备及零件、电力金具、钢塔梁、钢支柱、混凝土支柱、电杆、各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
b)通信、信号设备:通信、信号整机设备及器材、微机联锁监控设备、各型通信、信号电缆及光缆。
c)房屋及站前建筑工程:空调、各种风机,安防系统设备、客服系统、消防系统、站房钢结构,钢轨及配件。
d)施工工器具
3.2.2一般物资——主要物资以外的材料。
4 职责
4.1公司物资管理部职责
4.1.1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程序及相关管理制度,对本程序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4.1.2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公司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平台及评标专家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协助、组织各单位开展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
4.1.3负责组织对公司内的供应商进行初评、考评并上报集团公司物资部。
4.1.4 根据公司合同评审要求,组织职权内主要物资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工作。
4.1.5 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能源消耗进行管理,统计并上报。
4.2相关部门职责
4.2.1各单位、项目部负责本单位自购物资公开招标请示报告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自购物资招标组织及招标资料的编制工作。对工程所需全部物资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实施采购和管理。
4.2.2各单位、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所需一般物资供方评审、考评及职权内合同评审工作。
4.2.3各单位、项目部技术和安质部门负责明确有关物资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4.2.4各单位、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物资需用计划的提报工作。
4.2.5各单位、项目部、社管中心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管理并提供相关数据。
5 工作程序
5.1物资采购
5.1.1采购计划
5.1.1.1各单位、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根据施工图纸、合同及相关要求,向物资管理部门提出的工程物资需求计划。物资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分别编制甲供物资申请计划、自购物资采购计划。
5.1.1.2物资申请(采购)计划应准确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环境、健康安全要求等,必要时提供图纸,新产品应提出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5.1.1.3物资申请(采购)计划需附编制说明,其主要内容有:编制依据、使用项目或地点、要求供货时间、收货地点(到站)、运输方式及收货单位详址、联系人及电话等。
5.1.1.4物资计划需要变更时,应由工程技术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由物资部门进行相应的变更处理。
5.2供应商管理
5.2.1公司成立物资供应商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准入条件及资质要求进行供应商准入综合初级评审。
5.2.2 对“合格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评审采用两种方式:
5.2.2.1经集团公司法定程序中标的供应商(补充相关资料)直接进入“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册”;
5.2.2.2根据供应商准入条件及资质要求并满足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调查和评审并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初评“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册”。
5.2.3调查和评审的主要内容
5.2.3.1供应商准入要按《中铁电气化二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提供其相关资料。
5.2.3.2 对供货生产厂家评价时,一般应在如下范围内收集可以溯源的证明资料: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证明;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供应业绩;产品运营情况证明。
5.2.3.3 对经销商进行评价时,一般在如下范围内收集可以溯源的证明资料:经营许可;生产厂家授权委托的有效代理销售证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资料;供货业绩。
5.2.3.4 对业主推荐的供应商也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
5.2.4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供应商的初评工作,经公司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初评后的《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纳入集团公司的《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5.2.5地方高速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工程投标中需要捆绑投标的供应商,按业主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业主进行审核,在工程中标后其捆绑供应商需按公司供应商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5.2.6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集团公司发布的《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不能满足需要时,公司各单位、项目部须按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要求提供资料,由公司进行“应急评审”并报集团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同时纳入集团公司《临时物资供应商名录》。
5.2.7每年初,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项目部上报的各《物资供应商动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作为物资供应商复评审的主要依据,按考核最低得分进行综合评审,对出现质量事故或由产品质量影响工程质量的物资供应商,采用一票否决的方式。对于满足要求的物资供应商(含临时物资供应商),核准后更新公司初评的《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上报集团公司物资部。
5.3采购的实施
5.3.1 物资公开采购范围。
集团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名义中标公司承建的铁路工程项目,一亿元以上集团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名义中标公司承建的非铁路工程项目,铁路工程项目的高速铁路站后系统集成项目,物资单项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司名义中标公司直管项目及公司委托段管项目的主要物资单项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以上、一般物资50万元以上的物资须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5.3.2 采购物资类别
5.3.2.1 主要物资
a) 牵引供电设备及器材:高、低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高压电容器柜、箱式变电站、高压开关、隔离开关、高压负荷开关、5KV 以上电力变压器、电力整流器、互感器、避雷器、电力电容器、保护屏、交流屏、直流屏、硅整流屏、电度表屏、集中控制屏、配电所及变电所微机监控系统、电车线、钢绞线、铜绞线、铝绞线、各种合金绞线、高压电瓷、接触网供电设备及零件、电力金具、钢塔梁、钢支柱、混凝土支柱、电杆、各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
b) 通信、信号设备:通信、信号整机设备及器材、微机联锁监控设备、各型通信、信号电缆及光缆。
c) 房屋及站前建筑工程:空调、各种风机,安防系统设备、客服系统、消防系统、站房钢结构,钢轨及配件、
d) 施工工器具
5.3.2.2 一般物资—主要物资以外的材料。
5.3.3 采购权限
5.3.3.1集团公司投标中标或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中标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各单位、项目部物资部门根据技术部门的物资使用计划,经过审核确认后,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请示报告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由公司汇总统一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批,根据集团公司批复,如需在集团公司指定采购平台上进行招标采购的,各单位、项目部作为招标人在集团公司指定平台上完成物资招标工作。
5.3.3.2集团公司投标中标或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中标公司承建、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经集团公司批复的自购物资,各单位、项目部物资部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请示报告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公司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案和采购方式并报公司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公司招标平台上实施完成物资招标工作。
5.3.3.3根据集团公司、公司批复的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方案和采购方式,各单位、项目部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等相关招标资料文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在集团公司指定网站或公司网站物资招标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5.3.3.4 一般物资50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项目部根据技术计划编制自购物资采购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自行采购。采购物资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5.4采购合同管理
5.4.1采购合同的签订
5.4.1.1主要物资的采购合同应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范本,采购合同要按采购计划的内容和要求签订,明确质量、服务、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要求,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要求。
5.4.1.2采购合同变更时,物资人员必须及时通知有关供方,在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条件下进行,采购合同的更改、审批按原签发程序执行。
5.4.1.3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方所供材料、设备,在保证质量同时,还应符合环境、健康安全的要求。对产品本身容易造成环境影响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进行识别和检验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
5.4.1.4采购合同的签订必须依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实施,应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5.4.1.5合同的条款内容要完整:物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币种、计量方法等要清楚;严格注明物资的质量、等级、产品的技术标准及环保要求,必要时要附图纸;履约期限、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要明确;应有物资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相应的服务条款等内容;违约责任要分明。
5.4.1.6采购合同签订后,物资人员应建立合同目录,妥善保管,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物资人员要随时掌握执行情况,并作好“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
5.4.2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5.4.2.1合同履约期间,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5.4.2.2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经办人员应查明原因,除要求对方继续履约或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必要时还要通知建设单位,以便共同协商解决。
5.4.2.3对于不能按合同履行的事项均应做好记录,并将有关信函、电报视为合同一起管理,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企业损失。
5.4.2.4对于设计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包括货已到而变更的),经办人应以书面形式将损失金额报告有关部门,作为索赔的凭证。
5.4.3 合同争议的解决
5.4.3.1当发生合同纠纷时,首先要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时,可按“合同法”规定的程序申请调解或仲裁。
5.4.3.2需要仲载或诉讼解决的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管理部门登记、审查和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后,由被授权人进行处理。
5.4.4合同评审
5.4.4.1物资采购合同评审的目的是依法防范风险、确保投入施工生产的物资符合采购要求、保证生产进度和产品的服务质量,加强工程成本控制。
5.4.4.2 公司物资管理部相关物资专业人员按照合同评审职责及程序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评审。
5.5进货验证
5.5.1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在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验证。其目的是检验其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5.5.2验证方法
5.5.2.1管库员负责对进货清单与采购合同进行核对,进货清单的名称、规格、数量、标准和质量是否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
5.5.2.2管库员负责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等技术证件,危险化学品中有毒有害成份标识、物资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5.5.2.3管库员应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证其符合性。
5.5.2.4有特殊质量要求的产品,按其要求进行验证;
5.5.2.5进口物资的验证按照该项目规定的《外资料管理办法》执行;
5.5.2.6物资入库检验按《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5.5.3采购物资的验收
5.5.3.1物资提运人员,根据承运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要求承运部门做出记录,及时找有关单位和部门索赔。入库前,与管库员做好交接手续。
5.5.3.2管库员应根据采购合同、进料凭证、技术证件对到达产品分别采取验质、点数、过磅、检尺、换算等方式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5.5.3.3管库员负责物资的外观质量验收,技术条件复杂的物资应会同技术人员共同验收。
5.5.3.4内在质量的检验应根据产品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供方的控制和从供方得到的信息进行,必要时物资人员联系法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试验。 下列物资应该进行检验:
a)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必须复试的物资;
b)质量证明文件缺项、数据不清、实物与质量证明资料不符的物资;
c)超出保质期或规格型号混存不明的材料,应按国家规定的取样标准取样复试。
5.5.3.5危险化学品的检验,除验证有关证件,还要识别标志,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渗透等影响,在验收有毒性产品时,应在通风处进行,需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5.5.3.6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除检查产品本身质量,还须验证有关部门签发的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按《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5.5.3.7采购产品验收后,应及时填写“到料报告单”,上报负责采购供应的部门,现场自购的产品不填写“到料报告单”。
5.5.3.8产品的合格证、材质鉴定书、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证件,验证合格后由管库员填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登记表”存档管理,移交给有关部门时,要有交接记录。没有接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禁止发放使用,应积极索取有关证件。
5.5.3.9使用前或安装后,需进行试验的产品,按各专业《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5.5.3.10未经检验采购物资的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证而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或工程段指定的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意,由管库员填写“紧急放行物资记录表”,并在该项物资上明确标识,并及时进行补检,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及时追回或更换,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未经验证的物资就放行的现象。
5.5.6不合格品的控制
5.5.6.1经进货检验有以下情况:
a)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b) 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
c) 不符合计划规定的要求。
管库员要对此进行标识、隔离、以防误用,并做好记录,单独填写“到料报告单”,详细注明不合格原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由物资人员与供方联系,采取纠正措施。并由检验部门和采购部门分别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表”,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5.5.6.2负责验证的管库员应及时与采购供应部门和供方(生产厂家)沟通情况,对不合格物资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拒收;
b)加工使其合格后直接使用;
c)经发包方及设计方同意改变用途使用;
d)降级使用;
e)限制使用范围;
f)报废。
5.5.6.3对不合格物资要单独存放,并标识“不合格物资”,严禁发放使用,未经供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5.5.7丢失、损坏物资的记录和报告
5.5.7.1在运输中丢失、损坏的物资,运务员按有关规定向承运单位索取货运记录,做好索赔工作,并填写“丢失、损坏物资记录表”。在贮存保管过程中,丢失损坏的物资由管库员填写“丢失、损坏物资记录表”。
5.5.7.2“丢失、损坏物资记录表”由管库员保存,并向有关部门和供应商报告,并积极协商解决。
5.6物资的现场管理
5.6.1搬运
5.6.1.1物资搬运、堆码作业必须保持物资完好无损,严禁野蛮装卸、乱堆乱码,不得以大压小,以重压轻,混杂乱放。
5.6.1.2装卸、搬运、堆码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有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工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泄漏、挥发、遗洒,确保满足环保要求。
5.6.1.3运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倾倒、遗洒和渗透,注意防火、防爆。
5.6.1.4对于运送颗粒或粉状物的搬运,要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和进入现场要进行遮盖,不能遗洒,防止施工人员吸入,危害身体健康。
5.6.1.5用起重机起吊物件时,起吊物件必须牢固。吊挂部位应保证物件重心平稳,起吊长大笨重物件时,必须吊在指定的起吊点上;车辆载运物资时,应保持重心稳固,不得超载、超限,需固定的物资,必须进行加固;人力运输笨重物件时,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确保人身、物资安全。
5.6.1.6对重要或特殊物资的搬运,应在实施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搬运方法、运输装备、人员组织等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经审批后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组织实施。
5.6.1.7搬运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货物标识的完整性。
5.6.1.8搬运过程中须对物资进行包装时,应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根据物资的性质做好内包装和外包装,对易碎品要有标识,保证物资的安全搬运。
5.6.2贮存
5.6.2.1仓库
各单位、项目部应根据储存物资的技术性能、数量、质量要求、周转量大小和当地气候条件等因素,设置必要场地和仓库满足所保管物资的贮存要求。
5.6.2.2入库
a)管库员要严格执行《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对入库物资进行严格验收,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
b)经验收合格的物资应按照合理、定量、安全牢固、整齐、节约的要求进行堆码,悬挂“料签”,做好标识工作。
c)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并单独存放。
d)管库员要对入库物资进行标识。
5.6.2.3物资的保管保养
a)管库员对库存物资应按照《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的规定,加强物资的日常保管保养,做到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
b)管库员对所管物资,坚持循环自点和定期检查制度,对超过贮存期限和因其它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的物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
5.6.2.4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a)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b)危险化学品要按有关规定存放保管,参照《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化工危险品混存互抵表),禁止一起存放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
c)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有识别标识,参照《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保管,同时严格控制库存量。
d) 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存储、使用,按照《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e)做好入库物资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能正确使用,按照《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二公司消防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f)仓库管理过程中发生危险影响到仓库安全时,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5.6.3物资发放
5.6.3.1物资发放必须凭证齐全、手续齐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标识清楚。
5.6.3.2在库物资的发料应采取“先进先发、发陈贮新”的原则,加强在库物资的轮换。
5.6.3.3物资发放过程中管库员要坚持“三检查、三核对”制度。
5.6.3.4发放危险化学品由管库员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对领用物品数量、日期进行登记。
5.6.3.5对无发料凭证、无签批手续或发料凭证中标识不清楚的物资,管库员有权拒绝发料。
5.6.3.6严格按计划发料,除难以分割、拆零的物资以外,不得随意超发。做好原材料节约工作,控制材料的损失和资源浪费。
5.6.3.7各种发料凭证按规定予以标识,由管库员妥善保管。
物资管理过程的可追溯性通过物资的进场验收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保管记录、使用发放记录的连续性得以实现。
5.6.3.8加强施工工具的日常管理和保管使用,严格履行施工工具领用手续,责任落实到人。
5.6.3.9定期对施工工具进行清查,掌握其动态,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其费用分摊、折旧和报废工作。
5.7低值易耗品(小型机具)的管理
5.7.1各单位要按电二物[2013]115号文件执行,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对本单位低值易耗品实行台帐管理。
5.7.2加强施工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和保管使用,严格履行领用手续,责任落实到人。
5.7.3定期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掌握其动态,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其费用分摊、折旧和报废工作。
5.8能源消耗管理
5.8.1公司物资管理部对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
5.8.2工程段、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对本单位能源消耗进行管理,按时向物资部上报本单位节能减排统计工作报表;
5.8.3社管中心对本单位施工中所消耗的煤、电、气实行台帐管理,并按时向物资部提报相关消耗数据;
5.8.4财务管理部向物资管理部提供本企业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增加值。
5.9废旧材料的回收
5.9.1对现场废旧材料要及时回收,如:包装物、电缆盘、电缆头、承力索短头、电车线短头、油漆桶、金属材料及制品等,单独设立回收料存放地点,并标识“回收料”,集中进行处理。
5.9.2回收材料中如有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含毒废化工材料或包装物等,应集中单独存放,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回收处理。
5.9.3使用完的废油漆或稀释剂,应倒入废油漆桶或稀释剂桶中,随废桶一起处理,废油漆桶、稀释剂桶要集中单独存放,集中进行处理。
5.9.4废电池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将旧电池回收存放在指定的容器中,集中送至具有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10 监督检查
物资管理部、各单位、项目部按照职责权限,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物资管理监控检查记录表”。
6 附表
表09-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登记表
表09-2 紧急放行物资记录表
表09-3 物资采购合同评审表
表09-4 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表
表09-5 采购物资计划一览表
表09-6 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
表09-7 丢失、损坏物资记录表
表09-8 到料报告单
表09-9 公司物资供应商评价表
表09-10 物资供应商准入审批表
表09-11 物资供应商动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
表09-12 年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册
表09-13 物资管理监控检查记录表
12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登 记 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表09-1
编号
材 料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位
到料数量
到料日期
生产厂家
质量证明文件
份数
备 注
填表单位: 经办人:
紧 急 放 行 物 资 记 录 表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编号:
表09-2
序号
物 资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放 行 原 因
使用地点
标 识
备 注
物资采购合同评审表
施工项目: 编号: 表09-3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合同物资内容
评审方式
□会议
□会签
合同金额
评审时间
评审部门
评审意见
评审人
安全质量部
工程部
工程经济部
财务部
物资部
审计部
法律事务部
评审结论:
评审主持人:
总经理审批意见
备注:⑴10万元以上公司评审;⑵10万元以下各单位评审;⑶100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审批。
不 合 格 物 资 处 理 记 录 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表09-4
到料
日期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到料数量
到料地点
收料单位
车号或
货票号
报 告 方 式
应到
实到
供方名称:
合同号:
不合格物资简述:
处理情况记录:
处理结果:
经办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采购物资计划一览表
填制单位: 表09-5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需求数量
概算(含运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状态及条件
收货
单位
备注
单价
合价
一、牵引变电设备
BD01
小计
BD02
小计
牵引变电合计
二、接触网设备器材
JCW01
小计
接触网合计
总计
总工程师: 工程部: 工程经济部: 物资管理部:
说明:交货时间可为交货期限或开始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表09-6
供方名称
供方地址
合同号
签订日期
完成日期
产品名称
总数量
总金额
供料过程记录:
执行结果
合格率
经办人: 日期:
丢 失、损 坏 物 资 记 录 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表09-7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丢失、损坏时间、地点、原因
备 注
丢失
损坏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日期:
到 料 报 告 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表09-8
序号
到 料日 期
物 资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到 料 数 量
供料单位
到料地点
车号或货票号
质量情况
应 到
实 到
填表单位: 填表人: 日期: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物资供应商评价表
表09-9
供方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真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
营业范围
营业证号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信誉度
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是/否
认证号
主要经营产品
主要客户
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技术资料
产量(年/月)
生产周期
产品合格率
产品优良率
交货及时
运输服务
售后服务
评审成员
评价结论
单位负责人
时间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审批表
表09-10
供方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营业范围
营业证号
基本情况
主要产品:
主要客户:
子(分)公司
审查意见
集团公司
审批意见
工程管理部:
年 月 日
工程经济部:
年 月 日
财务部:
年 月 日
审计部:
年 月 日
安全质量环保部: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企业策划部:
年 月 日
法律事务部:
年 月 日
纪委监察部:
年 月 日
物资管理部: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物资供应商动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
物资供应商名称: 考评单位: 表09-11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标准100分
扣分原因
实得分
备 注
产品质
量考核
1、未及时提供合格证等技术证件,扣1分/次。
2、产品抽样检查合格率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扣5分/次。
3、无质量承诺,扣2分。
4、用户和供应单位对产品质量反映较差(有书面材料),扣3分/次。
45分
服务质
量考核
1、未按合同规定或用户需求及时供货,扣5分/次。
2、处理问题不及时,扣2分/次。
3、拒不处理问题,扣5分/次。
4、未按售后服务要求(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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