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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处理工程除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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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解决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CAZFCG[2023]106号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 总 则 二、 招标文献 三、 投标文献的编制 四、 开标 五、 评标 六、 定标 七、 协议授予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协议重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献格式 一、 投标文献外层信封封面格式 二、 资信及商务文献格式(封面、目录、相关文献格式) 三、 技术文献格式(封面、目录、相关文献格式) 四、 报价文献格式(封面、相关文献格式) 第一章 淳安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CAZFCG[2023]106号 根据淳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兹定于2023年10月16日14:00整举行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解决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具体规定如下: 1、招标项目: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解决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CAZFCG[2023]105号。 2、投标供应商资格规定: ①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项目,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④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⑦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标书发放时间、地点等: ①招标文献请于2023年10月16日14:00前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招标文献售价、时间、地点:标一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如未按规定缴纳的,拒收其投标文献)。请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6日10: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窗口登记报名登记后交纳。 4、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3日10:00时前将标一:贰万元整(¥2023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025441 保证金收退征询电话: 联系人:余旭华。 5、投标文献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00 6、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0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7、投标文献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章建金 钱慧珊 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25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编号: CAZFCG[2023]106号 采购单位名称: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规定: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解决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具体规定 一、总则: 1、工程简介 城西污水解决工程重要收集千岛湖镇老城区城北和城西排放分区的污水。拟建厂址位于千岛湖镇垃圾填埋场西侧,占地47亩。项目按一次规划分期实行。项目一期为污水解决能力1万吨/日污水解决厂一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0余公里以及湖滨公园和里杉柏污水提高泵站。工艺选用A2O—SBR法,出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标准,一期项目总投资7815万元,计划于2023 年 6底建成投入使用。 2、供应商服务: 本次所有机械设备应涉及设备的制造、供货直至预埋安装调试完毕的所有设备附件配件,并提供污水解决厂职工试运转前的培训工作。 3、报价: 所有机械设备根据不同品牌、配置、性能的规定报总价外,还应列出包含在总报价中的设备所有组成部分的数量、单价、合价(列出报价清单)。若设备清单和机械设备具体说明的描述中已注明附件而未列出其数量、单价、合价则视其已包含在总价中。 4、备品备件: 制造、供应商在提供机械设备的同时,必须免费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营3年的备品备件,并单独列出备品备件的清单及报出单价(不含在总报价中)。 5、设备制造、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献、采购附件的技术条款给予承诺。 *6、制造、供应商必须提供机械设备原制造厂商质量保证和保修服务承诺书。 7、检修工具: 若机械设备需用专业维修工具才干维修,设备制造、供应商应单独列出维修工具名称及报价(不含在总报价中)。 8、设备的铭牌 所有机械设备(涉及部分附件,如电机、变频器、控制箱等)均应有铭牌,铭牌一般为印压式,刻在1mm厚的不锈钢板上,尺寸大小按有关标准,并将其固定在设备易于看见的位置。 铭牌上必须有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造厂家的名称 2)设备的型号和类型 3)设备的编号 4)必要的技术参数 9、供货时间: 本次招标的机械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时间标一为五月一日前。设备制造、供应商应对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作出承诺。由于工期紧,部分设备需提前进场,具体供货时间在签订协议时双方约定。 10、工艺设备标段的付款方式: 工艺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协议价款的80%,试运转半年后付协议价款的10%,余款10%为保修金,在机械设备运转一年后付清。 11、本次招标设备制造、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对该标项所有设备均报价,若存在漏项,则视为无效标直接作废标解决。 12、其他规定,供货地点:设备运送到淳安千岛湖镇需方工地;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期为三年。 二:除臭设备技术参数及规定 1、项目概况 为了使城西污水解决工程在运营过程中减少臭气的浓度,保护工作和周边环境,减少污水泵站及厂区对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因此,需要设立除臭设备对该恶臭源产生的废气进行解决。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厂区和里杉柏泵站除臭设备采用离子除臭技术,湖滨公园泵站采用离子加生物方法除臭。系统设立吸风口或吸风装置,通过输送风管将臭气送入除臭设备就地解决后达标排放。除臭设备所产生的活性离子与废气中的有机和无机的臭气成分进行氧化分解反映,而不需要更换吸附材料或填料,即可达成净化与除臭的效果,在整个净化解决过程以及净化解决后的产物对人体及空气无影响。 本除臭设备工程重要涉及以下内容:臭气收集系统(涉及密封系统、风机等)、离子除臭设备(涉及:发射电极、过滤器等)、生物除臭设备、设备箱体、控制系统、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以及为达成系统安全、满足运营所必须的所有装配部件及附属设施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营及售后服务。 2.1 供货单位提供的除臭装置应为成套装置,应配备臭气的收集和引出、除臭装置、净化气排放等功能完善的设备以及配套管道、出风口、就地控制箱、钢制结构等安全有效运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和附件。 2.2 供货单位必须负责上述构筑物内的除臭效果达成国家规定的臭气排放指标(以环保局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为准)。 2.3 供货单位应根据招标文献图纸目录规定的图纸作除臭装置的平面布置。 3、设计和现场条件 在本协议中提供的所有设备应能在现场经受下列气候及介质条件,供货单位在选择所提供的设备时,应把这些条件考虑进去。 3.1、气候条件 气候类型为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日最高气温41℃,最低气温--5℃,无霜期达340天,雨水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489mm。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 3.2除臭后气体排放指标 在正常工况及常规气象条件下,经离子除臭设备解决后的气体浓度完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中规定的厂界标准值一级标准。即: 氨 1mg/m3 硫化氢 0.03mg/m3 三甲胺 0.05mg/m3 甲硫醇 0.004mg/m3 甲硫醚 0.03mg/m3 二甲二硫 0.03mg/m3 二硫化碳 2.0mg/m3 苯乙烯 3.0mg/m3 臭气浓度 排出口300 厂界10 3.3、除臭后气体排出口应根据现场工况安全排放。厂区和里杉柏泵站采用高空排放,湖滨公园泵站采用地埋式排放。 3.4、现场条件 投标商可与采购单位联系踏堪现场或了解相关情况。 参考解决气量规模分别为:湖滨公园泵站2500立方;里杉柏泵站4000立方;厂区50000立方。(投标商需仔细核对,在保证达成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由投标方拟定合理风量,并在标书中提供风(气)量的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在计算时,换气次数最小不得小于换气次数5次)。 4、设备基本规定 4.1离子除臭设备技术说明 4.1.1结构 a) 离子除臭设备应具有以下三个功能段:过滤段、发射段及风机段。 b) 设备内过滤段的材料应采用国际著名品牌的优质产品,应具有过滤效率高、压力损失低、外型尺寸小的特点。此过滤材料的压力损失应不大于5mmH2O,以减少整个系统的能耗及噪声; c) 风机应安装于离子除臭设备的后端,采用不锈钢双侧进风离心式风机,需适应于腐蚀性空气条件下的长期24小时连续运营。为了保证整套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营,使封闭空间保持负压状态,每套设备只需一台风机,为了减少噪音,风机应内置于设备箱体内,封闭空间采用自然补充新风的方式,严禁采用风机进行机械补风或其他将新风注入封闭空间的机械补风方式。 d) 发射段内设离子发射装置,设备电极建议采用金属板式发射电极。采用管式电极或板式电极的投标商均需承诺免费提供电极2023。 4.1.2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的设备和材料均应有长的使用期,并应适合长期的天天二十四小时的连续运转和间歇式运转,且只须进行最少量的维护。平常的运营、维护应尽也许的简易方便。 所有易耗件或材料,在正常情况下其连续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不应小于10万小时,并且主体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023。质保期为三年。 4.1.3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耐腐蚀,特别是耐脂肪酸腐蚀,除臭设备箱体必须采用全不锈钢304材料。 4.1.4电控柜 电控柜需满足制造地所采用的标准及中国标准。电控柜柜体应可灵活安装,并应采用2mm厚度的不锈钢板制作。电控柜内的元器件应基本统一,应采用同一世界著名制造商的产品。 4.1.5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应可以保证系统自动运营,在正常运营时无须人工操作。在供货的内容中应涉及所有自动运营必须的部件。即使没有特别的说明,所有的电气设备也必须保证满足中国以及制造国所采用的相应标准。 控制系统内涉及:控制器、除臭系统风机、离子发射装置的启停和各设备的运营显示和熔断保险。 除臭设备采用就地和远程两种运营模式,就地控制模式下,通过人工手动控制设备的启停,在远程控制模式下,可在上位机对设备进行启停控制,同时,设备运营状态应可在上位机进行显示。 提供与控制室相适应的接口,能实现就地与远程控制,并能输送状态和报警信号。 4.1.6 噪声控制 供货商应注意保证所安装的设备的所有项目在运转时是无异常噪声。假如需要的话应安装消声器以使设备在操作时不至于在离其一米的半径范围内产生超过55分贝的噪声。 4.1.7重要零部件材料规定 设备箱体 不锈钢304 发射电极 不锈钢板式电极或管式电极 过滤器 世界著名品牌 风机 304不锈钢双侧进风离心风机 电控柜外壳 不锈钢 304 所有连接附件 不锈钢 304 4.1.8其他规定 (1)解决效率高,在任何季节、任何气候条件下都能满足除臭设备解决效果规定。 (2)除臭设备必须与除臭点位总体布局相适应,满足泵站的设计图纸布置规定,能保证平常的运营、检修空间,工艺运营应完全自动,无须人工操作。工人只需巡视是否有机器故障。 (3)运营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设备停止运营、检修或更换易损件及材料等,可在2小时内可以恢复并投入正常使用。 (4)严禁使用类似吸附材料、植物提取液等易导致或也许导致二次污染的材料或化学药剂,解决设备应无废水和其他任何二次污染。 除臭设备的功率均应尽也许小,即每解决1000m3/h在1.0KW以下(涉及风机),并在标书中应说明平常运营费用及年运营费。 4.2生物除臭设备技术说明 4.2.1除臭工艺: 生物除臭工艺应采用地埋式生物除臭方法。地埋式生物除臭系统涉及预洗段、生物解决段、复合土壤深度解决段。 4.2.2 技术规定 (1) 生物滤池应满足一下参数: 空塔风速小于0.2m/s,填料停留时间大于15s (2) 风机选型应满足一下参数: 风量大于等于计算除臭风量,风压应大于计算阻力损失总和的10%。 (3) 工艺风管应满足以下参数: 管路系统应根据有关设计手册选定管径。主风管风速不大于14m/s,次主风管风速不大于10m/s,支风管风速不大于6m/s。 4.2.3 填料 用于臭气解决的微生物为地埋式生物除臭系统的核心部分,所以用于微生物挂膜的生物填料选择直接决定了除臭效果。 生物填料规定采用有机材料和无机材料混合组成的高效复合型填料,其通透性和结构稳定性应良好,具有比表面积高,抗酸性腐蚀,有助于微生物吸附污染物和生长的特性。 生物填料的体积应可提供足够的接触面积及足够的接触时间以完毕有效的生物降解;生物填料应对人体无害,不会导致二次污染;生物填料在使用期内不得因自身腐烂而产生恶臭。 填料的寿命应≥5年。 4.2.4风机 (1) 额定风量以20℃、湿度为65%为准,总绝对效率应不低于80%。风机的风量必须满足解决恶臭气体量的规定。 (2) 风机压力应满足以下方面的压力损失: --除臭设备前风压损失(含风口、风管、调节阀等); --除臭设备的自身风阻,整体除臭设备自身之压损不超过20OOPa, --尾气排放的风压损失。 (3) 风机在最大抽气量的工况下应具有高于系统压力损失10%的余量。并根据风量/压力曲线,拟定适当的电机功率。 (4) 风机壳体和叶轮采用防腐材料玻璃钢。 (5)风机应采用侧吸式离心风机,以卧式安装,与电机置于同一机座,采用对臭源进行抽风的形式。 (6) 风机应按AMCA标准设计及制造,并需通过(AMCA = 国际空气流动与控制协会)AMCA的空气动力性能和噪音特性之双认证。每台风机应附有该双认证标志。风机出厂前需按ISO1940 及AMCA204/3标准C2.50级进行整机动平衡测试。并附有整机动平衡测试曲线图。 (7) 轴与壳体贯通处,不得泄漏气体。 (8)噪音(涉及电动机在内)应低于75dB(A),叶轮的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2.5级,且应能24小时连续运转。 (9) 必须设立防振垫,隔振效率应≥80%。 (10)防护等级IP55,电压380V、 3相4线、50HZ,F级绝缘,B级温升。 (11)每台风机与风管之连接需配有调风阀及弹性接头,以避免风机之正常震动影响风管及除臭装置。 (12) 风机与进风阀门应采用法兰连接,互相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便于阀门之间的管道安装及设备的维修和装拆。 4.2.5循环水泵和喷淋加湿系统 (1)除臭系统循环水泵采用耐腐蚀泵,保持足够的流量和扬程,能24小时连续运转。无渗漏防护等级为IP55。 (2)除臭系统配有喷淋加湿系统,由投标人配备全套的喷淋组件,涉及但不限于雾化喷头、循环水泵(带液位开关)、控制阀、滤网、法兰管、喷嘴组件等。喷淋水应循环可用。 (3) 循环泵的功能是将循环水增压喷淋到填料层表面,泵的性能要满足使用规定;水泵应安装于主体除臭设施附近,并考虑留有维修操作空间; (4) 循环水泵的主体材质采用塑钢材料FRPP,具有强耐酸腐蚀;密封采用氟橡胶(PVDF-F46),无渗漏。 (5) 循环泵防护等级为IP55;F级绝缘;B级温升;噪音<75dB(A)。 4.2.5电气控制系统: (1)承包商应负责除臭设备电气控制系统设计,涉及电控柜的布置及电控柜与除臭用电设备之间的电缆连接。承包商应提供和安装除臭配套装置的电气控制箱及其电气附属设备,并且还应负责电气控制箱与各设备间连接用所有控制及电力电缆的供货和安装连同设备安装后的通电调试及操作指导。承包商还需提供涉及设备安装所需的各类支架、基础型钢、穿线管、连接电缆及其他附件。整个电气控制系统应能满足工艺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营,并预留一定的余量,便于设备检修和日后扩展。 (2)除臭系统的电气控制涉及现场手动控制与自动控制。现场手动控制具有最高的控制优先级,由现场成套电控柜的控制按钮控制;自动控制模式是由成套电控箱内PLC实现对除臭系统设备的自动控制。PLC控制系统保证除臭系统在正常运营所需的各种控制及显示功能,至少应涉及以下功能:主工艺参数显示;设备的控制及工作状态显示。 (3)每套除臭装置配一套电气控制柜。电控箱外壳采用AISI304不锈钢制造,户外型,防护等级IP55,箱内重要电器元件选用国际知名品牌 (限于施耐德、西门子、ABB)品牌之一,电气元件和电缆线排列清楚,防短路,运营可靠。 (4)电气控制柜结构:;采用户外型;控制柜前开门,前面检修;电缆进出线为下进,下出线方式;全压直接启动。箱体材质:≥1.2mm SS304不锈钢;防护等级:IP55;工作电源:AC380V 50Hz,三相 。 (5)成套电控柜内部配置PLC控制系统,PLC采用西门子S7-200或等同;PLC柜面板应配备高分辨触摸屏人机界面。PLC控制系统调整运营参数,控制现场设备,显示各重要设备运营状态、重要现场数据等。 4.2.6 材质规定 重要零部件材质 风管 玻璃钢 风机 玻璃钢 箱体 碳钢+玻璃钢 生物填料 有机和无机混合填料 填料支撑 玻璃钢 循环泵 过流部分 FRPP 电控箱 S304 所有连接紧固件 S304 4.2.7 其他规定 (1)解决效率高,在任何季节、任何气候条件下都能满足除臭设备解决效果规定。 (2)除臭设备必须与除臭点位总体布局相适应,满足泵站的设计图纸布置规定,能保证平常的运营、检修空间,工艺运营应完全自动,无须人工操作。工人只需巡视是否有机器故障。 (3)运营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设备停止运营、检修或更换易损件及材料等,可在2小时内可以恢复并投入正常使用。 (4)严禁使用类似吸附材料、植物提取液等易导致或也许导致二次污染的材料或化学药剂,解决设备应无废水和其他任何二次污染 4.3检查 (1)除臭设备应整体安装,安装的精度应按照供货单位的安装手册为准。 (2)除臭效果的检查,应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一级新扩建标准为准。 (3)检测应以国家认定的权威环保检测单位为准,检测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4.4、图纸 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结构图、电气原理图和现场布置图。 4.5、未尽事项 招标文献未尽事项,投标人须满足中国国家相关标准(标准见下一条款)。 4.6、有关技术规范 (1)、依据初步设计和图纸以及技术文献规定,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成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规定,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规定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录A 排放浓度排放量的计算 GB50303-202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5-98工业管道施工评估标准 GB50300-202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l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Zl-2023 工业公司设计卫生标准 GBl2348-90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 6BZ2-2023 工作场合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6 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50019 202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l8918—2023 城乡污水解决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根据项目设计规定,该项目材料、施工,投标人如认为除以上规范规定外,有更具体、更具体、更高标准的规定或规范的,请投标人自行列出。 4.7资料提供,涉及: (1)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如有); (2)货品技术规格标准,厂家、品牌,产品重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具体描述; (3)系统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工艺方案及技术措施;保证安装质量、安装工期、材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保证安全的重要措施。 (4)售后服务及承诺:系统质保和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后的售后服务描述、明确各故障级别的技术支持时限、投标单位认为能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 (5)技术资料(格式自拟) l 设备各组成部件的名称(涉及型号、技术规格、制造商和数量等); l 产品检测、检查合格证; l 产品获得的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证书(如有) l 中文操作手册和说明书; l 年运营费用核算书、年维护费用核算书。 (6)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比较表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除臭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及配置规定 安装 位置 备 注 1 恶臭气体离子生物净化成套设备 套 1 离子、生物除臭设备,解决气量2500立方,废气地埋排放。报价涉及土建、设备安装及调试费。 湖滨提高泵房 需提供设计方案 2 恶臭气体净化成套设备 套 1 等离子除臭系统,解决气量4000立方,废气地埋排放。报价涉及土建、设备安装及调试费。 里杉柏提高泵房 3 厂区除臭系统 套 1 等离子除臭系统,解决气量50000立方。报价涉及土建、设备、吸风管、排气管、安装及调试费。 厂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解决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一:贰万元(¥20230.00)元整,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四条规定交纳。保证金收退征询电话: 联系人:余旭华。 5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献表述不清楚、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3 年10月11日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或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 2023 年10月12日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献的组成部份,并将以网站公告形式(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告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将以网站公告形式告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6 投标文献组成: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6日14:00前送达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6日14:00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0 评标结果宣布或公示:评标结束后由公证员当场宣布评标结果,或者在2天内,将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淳安千岛湖政府网()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告知书: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献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中标告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正规收款收据(由投标单位开具)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交易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3 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由中标单位和采购单位自行签订。 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由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协议履行完毕(凭验收单和由中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后5日内无息退还。 15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控制参考价如下:(标一)281万元;(如超过此价,则报价分为零分)。 17 投标文献有效期:30 天 18 本次招投标活动由淳安县公证处全程公证。本招标文献的解释权属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 在开标前,当年第一次参与淳安县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同时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被拒收或退回投标文献。 20 如对招标项目不明确,请事先到现场核算、确认。除采购人推荐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品牌性能与推荐品牌相称的产品参与。 一 总 则 (一) 合用范围 本招标文献合用于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解决工程除臭设备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协议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献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献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献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献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涉及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7、“▲”或“*”系指实质性规定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如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上限价由采购人拟定并在开标现场密封提交,并由招标人在 开标 时当场公布。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关联公司投标 1、本招标文献所称关联公司,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关联关系”的界定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规定。 ▲2、关联公司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关联公司中, 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互相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成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3、除2所述情形之外的关联公司允许同时投标。 4、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比照本条第2项解决。 (八)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九)特别说明: 无 (十)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献、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认可中心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严禁性规定期,不得提出疑义。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献、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解决。 (十一)在招标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情形,可作废标解决。若招标响应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局限性三家,由评审专家小组论证且出具“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无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报经采购办批准,可以按照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或重新组织采购。 (1)若仅有两家供应商有效响应标项的,如需按原采购方式或其他采购方式继续进行的,则按以下解决:①继续通过综合评分法评审(按第四章评标方法);②不实行二次报价,以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③实行二次报价,以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但二次报价应当在原报价的基础上下浮3-5%以上。假如有效响应人的报价高出预算控制参考价的,原则上不能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如还超过控制参考价5%及以上的,则其报价无效。 (2)若仅有1家供应商参与或评审后只有一家供应商有效响应标项的,或者采购文献中指定了产品品牌且有效响应的品牌局限性三个的,或者供应商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或者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资金预算价(作为上限价,是指预算控制参考价再上浮10%或以上)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如确有特殊情况除外,但最后报价应在原报价的基础上下浮10%以上,且不能超过预算控制参考价,否则废标重新采购)。 二 招标文献 (一)招标文献的构成。本招标文献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协议重要条款 6、投标文献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献规定提供所有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献在各方面者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也许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献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献,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规定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规定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献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献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献规定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招标文献收受人。 4、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补充后的招标文献的规定编制和修正其投标文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文献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告知实质上改变招标需求相关内容,且自招标文献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告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局限性三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后的时间书面告知所有招标文献收受人、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招标文献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献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献与招标文献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告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献为准。 6、招标文献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当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献。 三、投标文献的编制 (一)投标文献的组成 投标文献由资信及商务文献、技术文献、投标报价文献三部份组成。(投标文献具体组成情况,需标注“▲”标记的条款视具体采购项目拟定) 1、资信及商务文献: (1)投标保证金收据(可单独提交);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供应商的在职职工[请提供工资发放清单及社保费缴纳清册]); (4)最近两个季度依法缴纳所得税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不征(免征)税费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提供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损益表情况,必须是经会计事务所年审的上年度的审计(验资)报告;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产品销售许可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献; (8)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行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协议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9)招标文献标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献(如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献[格式见附件]、原厂商产品代理(含分销)资格证明、原厂商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 (10)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国家列入政府采购项目清单); (11)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12)制造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3)制造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4)投标人情况介绍; (15)投标人有关资信资质证明材料(公司资信等级、重协议守信用证书及公司信誉[如开户银行业务往来资信证明]、荣誉证书等); (1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注:上述文书若未能如实、完整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技术文献 (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规定的理解。涉及: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 (2)投标人拥有重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 ▲(3)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规定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精度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精度实测数据); (4)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5)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6)技术响应表; (7)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9)项目实行人员一览表; (10)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涉及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善措施;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献和说明(格式略)。 注:如上述文书应当提供而未能如实、完整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报价文献: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献和说明(格式略)。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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