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环评证 甲字第1901号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
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吴中区木渎镇污水解决厂
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十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背景
为有效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的可连续发展,木渎镇政府于1998年动工建设了木渎污水解决厂规模为10000m3/d的一期工程,重要收集解决木渎镇区西部(金山路以西,涉及老镇区北部的部分居民)的居民生活污水和第三产业(含宾馆、饭店和浴室)污水。随着木渎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镇区的人口急剧增长,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连续增长,木渎污水解决厂陆续扩建投产了二、三工程。木渎污水解决厂现状设计总规模达5万m3/d。
目前随着木渎新区、木渎科技工业园及木渎-胥口工业园相继建设,这些区域的城市污水均暂时排入了木渎污水解决厂,由于这些区域的工业废水比例较高,水质成份复杂,导致木渎污水厂现有设施解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量、水质标准提高及木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根据木渎片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规划等,吴中区木渎镇污水解决厂拟在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总规模为10万m3/d的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原木渎污水厂废除后改导致提高泵站。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约27.72公里(不含支管)、改造污水泵站9座(不含现有污水厂拆除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新建中水增压泵站1座,再生水管道约15.3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受木渎镇污水解决厂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总占地面积264亩。
经深度解决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陈家浜,经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
1.3建设内容
1.3.1 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总占地面积264亩。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91986.61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62246.22万元,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26134.74万元,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3605.65万元。
建设内容:(1)新建100000m3/d污水解决装置;(2)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约27.72公里(不含支管)、改造污水泵站9座(不含现有污水厂拆除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3)新建中水增压泵站1座,再生水管道约15.3公里;(4)建设尾水排放管35米,管径1500。
职工人数:定员28人
项目规模和工艺:10万m3/d,污水解决采用组合式倒置A2/O解决工艺+混凝沉淀过滤+二氧化氯消毒解决工艺,出水达成《太湖地区城乡污水解决厂及重点工业行业重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1072-2023)限值标准和《城乡污水解决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3)一级A标准。
污水排口位置:经深度解决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陈家浜,经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
1.3.2 污水解决厂服务范围
木渎新城污水厂的服务范围为整个木渎区域,涉及胥江南片区和胥江北片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约30.16 km2,其中居住用地约10.93km2,公共设施用地约6.88 km2。服务范围总面积达21.7 km2 (不含道路广场绿化用地及穹窿山地区8.46 km2,服务对象为木渎镇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服务的生活污水以及木渎区域内现状工业公司废水,服务人口达27.5万人。
1.3.3 污水收集系统
本项目污水管网工程涉及污水干管和污水提高泵站两大部分。污水干管重要沿区域内穹灵路、枫江路、苏福路、七子路、新宝带西路、金枫路等道路布置。根据污水管网规划,本项目规划设新建1座污水提高泵站、改扩建9座污水提高泵站(涉及原木渎污水厂改建为半途提高泵站)。本次环评内容涉及污水干管和污水提高泵站,污水支管和原木渎污水厂废除改造不在本次环评范围,需另行环评。具体配套管网工程量见表1.3-1。
表1.3-1 本工程污水主干管表
序号
路名
管径(mm)
2023年(m)
1
天池山周边路
d600
1080
2
藏中路
d600
1500
3
军共路
d600
1500
4
穹灵路
d600
350
d1000
740
5
灵天路
d600
390
6
珠江路
d600
180
7
枫江路
d800
700
8
苏福路
d600
2440
d800顶管
2080
9
范公路
d600
210
10
七子路
d600
1640
d800
720
新宝带西路
d600
1000
d800顶管
900
珠江南路
d600
470
11
金枫路
DN1000压力管
6700
d1000顶管
2240
d1200
2700
d1500
180
本工程污水泵站工程内容详见表1.3-2。
表1.3-2 本项目污水泵站工程内容
序号
泵站名称
设计流量(m3/h)
新建规划面积(m2)
或改扩建措施
现有规模
改造后规模
1
同春桥泵站
840
1640
换泵
2
湘江路泵站
300
540
换泵(远期)
3
七号桥泵站
440
600
换泵(远期)
4
藏北1号泵站
1600
380
换泵
5
藏北2号泵站
1600
540
换泵
6
藏北3号泵站
1600
660
换泵
7
藏北4号泵站
3200
1020
换泵
8
木渎污水厂泵站
/
2880
改建、换泵
9
胥江城泵站
/
780
新建,占地1200m2
10
污水厂半途泵站
1000
2620
改建、换泵
1.3.4 再生水管网工程
再生水管网近期重要考虑胥江以南地区的工业区域,再生水干管重要沿区域内木东公路、金枫南路布置,其中木东公路及金枫南路等道路敷设DN600主干管;工业区内道路铺设DN400、DN200管。
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施工期工程内容见表1.3-3。
表1.3-3 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施工期工程量
序号
管道规格
管材
数量
备注
1
DN600
钢管顶管
2500
胥江以南
2
DN400
钢管顶管
2800
胥江以南
3
DN200
PE
6500
胥江以南
4
DN100(估列)
PE
3500
胥江以南
管道合计
15300
5
厂内加压泵站
占地360 m2
1250m3/h
1.3.5 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91986.61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62246.22万元,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26134.74万元,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3605.65万元。
本项目环保投资约为1110.6万元,占总投资的1.21%。
1.4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尧峰公墓附近,周边居民较少,项目用地范围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由吴中区人民政府实行拆迁安顿,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厂区范围内的居民拟于2023年年终拆迁完毕,厂址周边居民拟于2023年拆迁完。具体安顿根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操作,由政府统一进行钞票补偿安顿。
拆迁后厂址周边200米内无居民;同时项目尾水排放经预测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排口上下游敏感保护目的影响均较小。
排污口设立在陈家浜河渠首(东经120.5259°,北纬31.2177°),经木横河、汲水桥河和黑鱼浜进入胥江,排污口设立符合水利部门的管理相关规定,并已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因此,项目选址和排口设立是合理的。
1.5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款“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9条“城乡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江苏省鼓励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六项“社会服务业”中第2条“污水、垃圾解决厂,危险废物解决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第十四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运用”中第17条“‘三废’综合运用及治理工程”。
对照《江苏省工商业鼓励发展的重点技术、产品导向目录》、《江苏省工商业限制和淘汰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目录》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严禁发展产业导向目录》,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严禁类”名录内。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州市吴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所用地不在七子山生态公益林范围内,与《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相关管理规定不相违反。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2.1环境现状质量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环评对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布点监测,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能达成《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3中的二级标准规定;H2S和氨气 的1小时平均浓度能达成《工业公司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表白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状况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收集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在江南运河、胥江和太湖湖区上的6个例行监测点的例行监测数据,结果表白胥江例行监测断面中西跨塘断面氨氮、COD和DO超标,其余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Ⅲ类水质标准规定;江南运河各例行监测断面的氨氮均超标,其余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Ⅳ类水质标准规定;太湖湖区例行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Ⅲ类水质标准规定。
对木横河、黑鱼浜、走马塘河和胥江上布设6个断面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的胥江各断面除SS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Ⅲ类水质标准规定;木横河、汲水桥河、黑鱼浜、走马塘河监测断面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V类水质标准规定。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监测在项目厂址上下游布设10个监测点。所有监测点总大肠菌群均超标;D3监测点方家场氨氮超标;其余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成《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Ⅲ类标准规定。总大肠菌群和氨氮超标重要是由于本地居民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的影响。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在项目厂界及周边居民点共布设10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白,各厂界其余监测点位噪声值均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23)3类标准;敏感保护目的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23)中2类标准。
(5)土壤、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在项目所在地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在尾水排放河道木横河布设1个底泥监测点。监测结果表白项目厂址土壤除汞达成《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III级标准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成《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Ⅱ级标准;对木横河底泥的监测结果表白,各监测因子均达成《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Ⅱ级标准。
2.2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评价等级、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本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拟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2-1。
表2.2-1 评价范围表
项目
评价范围
大气
污水解决厂: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管线:管线两侧各200m的狭长地带;泵站:泵站周边300m的范围
地表水
木横河、汲水桥河全段,胥江全段,胥江入江南运河口上、下游3km(江南运河)范围
地下水
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区域(28.26km2)
噪声
污水解决厂:厂界1m处; 泵站:周边50m
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用的重要措施与效果
3.1重要污染物
3.1.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在污水解决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重要有:
① 施工所产生的粉尘和扬尘。
类比同类工程实地监测结果,施工作业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1.5~30mg/m3。
② 燃料燃烧废气
燃料燃烧重要为运送车辆、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其重要污染物为SO2、NOX、CO、HC等。
(2)废水污染源
施工期污水涉及污水解决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现场废水。
①生活污水
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最大为9.6t/d。生活污水重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SS200mg/L、氨氮25mg/L。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经临时化粪池进行解决后用于周边绿化用水,对水域环境影响很小。
②施工现场废水
施工现场废水涉及建筑材料水洗、混凝土预制件的水喷洒、机械车辆冲洗水。该废水重要污染物为悬浮固体,这部分废水应导入事先设立的简朴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可作回用水用于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的喷洒用水。
(3)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在污水解决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期需要强夯和振动碾压地基解决,需要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本项目配套管道长达27.72km(不含支管),施工过程中的沟槽开挖、铺管、回填和路面修复以及本项目建成后现有污水解决厂的拆除改造也会对周边居民导致影响。
(4)固废污染源
施工垃圾重要来自施工场合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208.44t,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
3.1.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尾水
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0万t/a,根据苏州市中水回用规定及《苏州市吴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本项目再生水回用量要达成3万t/d,尾水排放规定达成《城乡污水解决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23)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本项目重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3.1-1。
表3.1-1 木渎新城污水解决厂重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
进水量
排放
消减量(t/d)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d)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d)
废水量
/
100000
/
70000
30000
COD
500
50
50
3.5
46.5
BOD5
180
18
10
0.7
17.3
SS
220
22
10
0.7
21.3
氨氮
35
3.5
5
0.35
3.15
TP
4
0.4
0.5
0.035
0.365
(2)固体废物
污水解决厂运营中固废重要为污水解决过程中的剩余活性污泥、拦污栅截留物、沉砂池的泥沙等,其中泥饼产生量为70t/d、拦污栅截流的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8.0m3/d、沉砂池沉淀的泥沙和悬浮物产生量为3.0m3/d。
污水提高泵站固废重要涉及污水提高泵站机械格栅运营时拦截下来的较大杂物、废渣,本项目配套污水提高泵站固废产生量为1.07 m3/d。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机泵、曝气设备、污泥脱水机以及污水提高泵站的污水提高泵等设备会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0~90Db(A)。
(4)恶臭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重要为污水提高泵站和污水解决厂污水解决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
污水解决厂产生恶臭的环节重要有沉淀池、曝气池与脱水等。本项目拟对污水提高泵房及污泥工段等重要的恶臭污染源进行脱臭处置,在产生臭源的地方采用加盖、收集及解决措施,除臭工艺采用生物脱臭法。本项目恶臭排放量见表3.1-2。
表3.1-2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kg/h
构筑物名称
NH3
H2S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
0.093
0.046
0.78×10-3
0.39×10-3
生物反映池
0.048
0.048
5.17×10-3
5.17×10-3
贮泥池、脱水机房
0.011
0.006
9.69×10-3
4.85×10-3
合计
0.152
0.10
15.64×10-3
10.41×10-3
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提高泵站和2座再生水加压泵站,改扩建9座污水提高泵站(涉及原木渎污水厂改建为半途提高泵站)。污水泵站均使用地埋式泵站,并且安装加盖除臭设施,同时污水泵站周边100米均无居民区,因此,本项目污水提高泵站恶臭不做定量分析。
3.2环境保护目的
控制污染目的: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口设立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立规范化整汉管理办法》的规定。
环境保护目的:水环境保护目的是保护本地纳污水域(木横河、走马塘河和胥江),使水质级别不会因该项目的实行而下降;此外污水厂和泵站周边500m内有少量居民,要保护厂址及周边地区的人群不受环境污染的直接和间接危害。
本项目新建一座泵站,改造9座泵站,已有泵站改造其中4座泵站规模改造后变小,根据对本项目的泵站进行现场踏查,泵站附近附近100米无集中居民区,胥江城新建泵站及同春桥泵站、七号桥泵站、湘江路泵站等改造泵站周边分布有居民区,最近距离130m;本项目污水管网沿已建或规划的城乡道路铺设,再生水干管重要沿区域内木东公路、金枫南路(苏福路交叉口)等道路布置,管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居民重要集中在金枫路沿线。
表3.2.1 重要环境保护目的
环境
保护目的
规模
方位
最近距离(km)
备注
污水解决厂大气环境
方家场
约38户114人,拟拆
SW
0.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
胡家场
约46户138人,拟拆
-
项目占地
肖家巷
约123户369人,拟拆
-
项目占地
刘庄
约120户360人
NS
0.75
柴场村
约60户180人
NE
0.9
庙头村
约51户153人
NE
1.0
顾家墩
约183户549人
W
1.1
邱巷村
约163户489人
NNE
1.0
划船浜
约74户222人
S
0.8
草屋棚
约30户90人
SSW
2.63
皋峰
约28户84人
SW
3.49
蒋家村
约180户540人
SWW
4.74
新河
约20户60人
W
3.41
上供
约130户420人
W
4.97
谢村
约28户54人
NWW
3.05
凤凰
约260户780人
N
1.97
姑苏
约30户90人
N
3.60
泵站大气环境
金枫美地
约190户570人
E
0.12
同春桥泵站
田沟村
约260户780人,待拆
NE
0.11
邱巷村
约16户48人
E
0.26
胥江城泵站
山雨墅
约43户129人
W
0.10
污水厂半途泵站
南浜村
约303户909人
E
0.06
湘江路泵站
陆家村
约50户150人
NW
0.27
七号桥泵站
沈店村
约60户180人
N
0.13
污水解决厂改造泵站
新怡花园
约33户99人
W
0.27
管网大气环境
金枫美地
约10户30人
S
0.08
中山路-苏福路污水主管沿线100米
下塘河棚
约35户105人
W
0.015
金枫路-木东公路污水主管沿线100米,金枫路再生水主管沿线100米
王家庄
约42户126人
E
0.02
旺家村
约30户90人
E
0.035
田家沟
约15户45人,待拆
E
0.1
姑苏村
约10户30人
E
0.1
尧峰村
约25户75人
W
0.05
肖家巷
约12户36人,待拆
E
0.03
胡家场
约30户90人,待拆
E
0.01
方家场
约28户84人,待拆
W
0.015
地表水环境
木横河
小河
NW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 )IV类标准
走马塘河
小河
NW
-
胥江
中河
N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
III类标准
胥江(胥口)枢纽断面
太湖流域国家考核断面
W
本项目尾水排口上游6.2km
西跨塘
市控断面
E
本项目尾水排口下游4.2km
江南运河(轻化仓库断面)
省控断面
E
胥江入江南运河上游1.73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 )
IV类标准
太湖湖体
-
W
本项目尾水排口上游6.2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 III类标准
声环境
污水解决厂厂界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3)
3类类标准
半途提高泵站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3)
4a类标准
生态环境
七子山生态公益林
-
E
距离厂界0.23km
重要生态功能区
木渎风景名胜区
-
W
中山路-苏福路部分污水主管穿越
重要生态功能区
-
NW
距离厂界2.5km
重要环境保护目的见附图3.2-1。
3.3重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3.1 营运期重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排污口设立在陈家浜河渠首方案具有投资小,施工率低,不涉及拆迁,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小等优势,最终推荐选用次排口设立方案。
项目建成后,服务区内COD和NH3-N入河量有较大辐度地减少,在污水解决厂尾水回用30%后,COD入河量由本来的6387.5减少至1277.5 t/a,削减了5110t/a;NH3-N的入河量由本来的638.75减少至127.75t/a,削减了511t/a。可以说本项目的建成运营对整个区域水环境的改善具有积极意义。
本项目尾水排入厂边的陈家浜,陈家浜流入木横河,顺木横河至汲水桥河,沿汲水桥河入黑鱼浜,最终进入入胥江(胥江吴中区工业、农业用水区)。
①本项目废水受纳木横河和汲水桥河等小河,本项目虽为环保项目,但废水排入后将使这些河流下游污染加重。
②对胥江评价江段的影响是:正常排放条件,胥江顺流时,污水入胥江后CODcr混合浓度为18.342mg/ L,增量为2.342mg/L,NH3-N的混合浓度为0.9942mg/L,增量为0.2342mg/L, TP的混合浓度为0.1534mg/L,增量为0.0234mg/L;
到达下游西跨塘(市控断面)断面(x=3200 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2.179mg/L,0.2226mg/L和0.0232mg/L,叠加本底值后均可以达标。
到达下游木渎镇界断面(x=4200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2.130mg/L,0.2191mg/L和0.0231mg/L,叠加本底值后均可以达标。
汇入江南运河处(x=7100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1.995mg/L,0.2093mg/L和0.0229mg/L。按江南运河流量40m3/s计算,江南运河CODcr、NH3-N和TP浓度分别将增长0.234mg/L,0.0245mg/L和0.0027mg/L,分别占江南运河Ⅳ类水质标准限值(30mg/L、1.5mg/L、0.3mg/L)的0.78%、1.6%和0.89%,对江南运河上的省控断面轻化仓库基本没有影响。若胥江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本项目污水排放就会对江南运河水质产生不利的影响,影响限度依胥江来水水质而定。
正常排放条件,胥江倒流时,污水入胥江后CODcr混合浓度为28.41mg/ L,增量为12.41mg/L,NH3-N的混合浓度为2.001 mg/L,增量为1.241mg/L, TP的混合浓度为0.2541 mg/L,增量为0.1241mg/L;到达上游胥口枢纽断面(上游6.2km距离处)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3.83mg/L,0.74mg/L和0.1115mg/L,除CODcr浓度未超标外,NH3-N和TP浓度均超过Ⅲ类水标准,胥江枢纽应及时关闸。
③项目废水(50000 m3/d)因解决装置发生故障原水排放时,将导致胥江自排放口到江南运河节点之间的全江段COD超标。
(2)地下水环境影响
木渎污水解决厂位于苏州市木渎镇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所在地的基岩裂隙水较发育,潜水位动态变化与降水量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具有一定的降水入渗补给量。厂址所在地的潜水水位受到微地形的控制,地下水接受降水入渗补给后汇入山谷(为基岩裂隙水),流向地形较低的山前岗地,最后流入太湖平原区(为松散岩类潜水)。丘陵区地下水迳流流速相对较快,进入平原区迳流流速趋缓。项目周边区域内无地下水开采,仅在周边村庄存在小部分民用井,且民用井仅在村庄自来水短期断水时才使用,开采量很少,浅层地下水排泄重要以蒸发蒸腾和侧向迳流为主。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厂区废水池发生泄漏时,其下游1m至80m处的CODMn第一年浓度最大增量为126.863mg/L,且随着距废水池距离的增长,CODMn的浓度逐渐减小,到距离废水池10m处CODMn的浓度已减小至0.315mg/L,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3mg/L的规定;在距离废水池50m处,CODMn的预测浓度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增大,到第39年浓度增长至2.879mg/L,到第40年浓度增长至3.145mg/L,已经超过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3mg/L的规定;距离废水池60m处,CODMn的预测浓度从第1年开始至50年结束,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3mg/L的规定。由此可见,在50年的预测时间内,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水渗漏CODMn在50m范围将超标,60m及以外范围内均可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250mg/L的规定。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厂区废水池发生泄漏时,其下游1m至80m处的氯化物第一年浓度最大增量为91.159mg/L,且随着距废水池距离的增长,氯化物的浓度逐渐减小;氯化物第50年浓度最大增量为131.155mg/L,且随着距废水池距离的增长,氯化物的浓度逐渐减小。由此可见,非正常工况,本项目废水渗漏氯化物对厂址周边的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250mg/L的规定。
由于厂区废水池附近地下水中氯化物浓度值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长,这说明随着废水的渗漏,周边的地下水水质受到的影响将逐渐增大,因此有必要做好项目厂区废水池等的防渗工作,减少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
噪声预测计算表白,建设项目实行后厂界白天噪声预测值在56.0-60.5 (A)之间,夜晚噪声预测值在52.8~54.0dB(A)之间。建设项目实行后,厂址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均可以达成功能区划规定,因此该项目建成后对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由于提高泵站分散在不同的位置,根据预测其产生的噪声经叠加,10m距离衷减后的噪声值为57dB(A),50m后为43dB(A),100m后为36dB(A)。
污水提高泵站均采用潜水泵、并安装在地下,能有效减小运营噪声的源强,同时各提高泵站周边50m内均没有居民,因此不会影响到泵站周边的居民。
因此,本项目各提高泵站噪声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4)恶臭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影响重要集中在厂区内,对距离最近的居民为500m处的孙家场,氨气最大奉献为0.0091 mg/m3,叠加本底浓度后均可以达标,所以本项目建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实地调查本项目涉及到的改造和新建的泵站周边50m内均无居民。由于各个提高泵站设计为地下式,污水由液位自动控制提高,污水滞留时间很短,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污水解决厂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仍有马家村胡家场28户村民和马家村方家场的38户村民,马家村胡家场拟于2023年前完毕拆迁;马家村方家场(38户)拟于2023年前完毕拆迁,迁后厂址周边200米内无居民。各泵站的卫生防护距离均设为50m,各泵站周边50米内均无居民区。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泥外运至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置,该处置方式可行。
3.3.2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重要的噪声来自施工机械和运送车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各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互相迭加,噪声影响范围将会更大,因此应采用一些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当有围墙时,当风速为3.0m/s时,扬尘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90米之内。可见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扬尘对附近居民影响不大。随风速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限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要应采用一些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污染物主来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实验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废影响
施工期间固废重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涌入而产生的生活垃圾。只要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并进行文明施工,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随意倾倒,工程建设期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水厂区占地重要是孙家场和胡家场的宅基地,同时占用少量的菜地,这些地块上栽种有少量的桉树等常见的树种。项目配套的污水或中水管网均沿现有道路进行布设,施工时重要是开挖水泥或者空地,基本不涉及破坏绿地和树木。只要加强施工管理,不刻意破坏路两边的树木和花草,项目施工对生态的影响较小。
3.4环境敏感区的重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孙家场和胡家场村的宅基地和农用地范围内,根据苏州市林业局提供的公益林范围图,本项目所用地不在七子山生态公益林范围内,通过大气、水等环境影响分析以及事故风险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对上述保护目的无重大不利影响。
3.5环境保护措施评述
3.5.1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新建项目以生活污水为主,不增长任何工业污水,根据木渎镇总体规划,木渎镇此后不再有工业公司立项,现有的重污染公司已逐步进行淘汰和搬迁。为了保证污水解决厂的正常运营,对于暂时不进行搬迁的工业公司,一定要做好源头控制和管理。
(1)严格控制废水的接管标准,达不到接管标准的公司应自行进行污水预解决,达成接管标准后方能排入污水管网。COD、BOD等常规指标的接管标准应按污水解决厂进水水质执行;进水水质未进行明确规定的指标中,金属离子浓度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的二级排放标准;其它指标应执行三级排放标准。
(2)各类行业污水可针对自身污水特点,选择切实可行的预解决方案。
(3)化工公司应加强内部的环境管理,运用清洁生产、车间预解决等手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必须经临时化粪池进行解决后用于周边绿化用水,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②施工场地产生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实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生产废水导入事先设立的简朴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可作回用水用于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的喷洒用水。
③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脂类均要集中解决,不得随意倾倒,更不得任意弃入附近水体内。
3.5.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解决厂噪声污染防治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车间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如加吸声密封罩等;
②在工程设计中应考虑在鼓风机、潜水泵、搅拌机等噪声大的设备上部加盖,以阻挡噪声传播;
③厂区建筑应合理布局。噪声大的设备尽也许布置在厂区中部,以减少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④厂区内应建立绿化带,厂界处设立绿化隔离带。
(2)半途提高泵站噪声污染防治
新建和改造泵站时应选择低噪声污水泵,建设地下隔声间,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所有安顿在地下,泵房外墙应做加厚解决。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严禁打桩等高噪声作业施工。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③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边设立屏蔽;
④加强运送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送尽量在白天进行,设立合理的运送路线,卡车尽量远离施工区的附近的居民区,并控制车辆鸣笛;
3.5.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恶臭污染防治
①对污水提高泵站的恶臭,重要通过采用地埋式污水泵站,并且安装加盖除臭设施来减轻恶臭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②本项目拟对污水进水泵房及污泥解决间分别设立一套脱臭设施。在泵房外预留脱臭设施间,除臭工艺采用生物脱臭工艺,重要设备为填料脱臭塔及引风机等,其设备布置在二层除臭间。
③厂区的污水管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
④运用构筑物周边的部分空闲土地搞绿化,设立卫生防护距离。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
②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
③运送车辆应完好,尽量采用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期洒水压尘;
④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搅拌应设立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
⑤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
⑥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用遮盖措施。
3.5.4 固废处置措施
(1)营运期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体废物重要是污泥、沉砂池的泥砂和格栅的截留物,拟外运至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同时为防止污水场临时堆放时渗出的污水和臭味,厂内应建造防渗的污泥堆场,并经常用氯水或漂白粉冲洗除臭。
(2)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场,送至本地政府认可垃圾解决场解决;
② 施工期产生的一些金属轧头、木材及建筑材料的碎屑和废弃的混凝土等应指派专人专车收集解决,不得随意丢放。
③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以恢复自然景观。
3.5.5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要为:
①源头控制措施:建议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改善生产工艺,尽量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
②防渗措施:根据本地天然基础层的地质情况,选择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或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假如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假如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假如天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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