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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活动费经费的管理,规范学生活动经费的开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西华师范大学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活动经费是指学校为组织管理学生事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临时资助生活困难学生等业务活动的而设立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活动经费包括归口学工部管理的学生活动经费、归口高职学院管理的学生活动经费、归口研究生学院管理的学生活动经费和划拨给二级学院管理的学生活动经费。
第四条 学生活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定额预算、专户核算、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 学工部是是负责全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高职学院具体负责高职专科学生事务的管理,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学生事务的管理,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院学生事务的管理工作;计划财务处是具体负责学生活动经费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和研究生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学生活动经费按照定额预算标准纳入年初预算。学生活动经费按照预算定额标准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上年度末在校生人数)编制年初预算。
(一)本科生、高职专科学生,学生活动经费定额标准:45元/生.年;
(二)研究生,学生活动经费定额标准为:90元/生.年;
(三)团委学生活动费定额标准为:2元/生.年;
(四)学生活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的调整,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执行。
第八条 学生活动经费实行项目账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学生活动经费项目负责人。
(一)本科学生的活动经费归口学工部管理,在学工部下设立“学生活动经费”项目。
(二)高职专科学生的活动经费归口高职学院管理,在高职学院下设立“学生活动经费”项目。
(三)研究生的学生活动经费归口研究生学院管理,在研究生学院下设立“学生活动经费”项目。
(四)在各二级学院设立“学生活动经费”项目。二级学院活动经费来源于学工部拨给二级学院的学生活动经费。
(五)团委的学生活动经费归口团委管理,作为业务费的组成部分之一。
(六)计划财务处按照学工部确定的二次分配方案将学生活动经费划拨给二级学院。
(七)项目负责人对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 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使用学生活动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活动经费应当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预算经费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办理。
第十二条 学工部和高职学院的“学生活动经费”项目,当年未使用完的结余经费收归学校,不予结转下年使用;各二级学院的“学生活动经费”项目余额,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活动经费的开支原则。
学生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与开展学生活动无关的经济活动,不得报销各类接待宴请、礼品、旅游性考察费、罚款、滞纳金等。
第十四条 学生活动经费具体开支范围。
(一)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宣传费用,如购买笔墨、纸张、颜料、电池等;
(二)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文印费用,如复印、电脑刻字、喷绘、奖状、请柬等;
(三)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演出或比赛费用,如场地费、胶卷及彩扩费用、磁带或碟片、矿泉水和少量点心费、演出或比赛服装费用、演出用化妆品、活动评选名次的奖金奖品、竞赛评委或裁判员的劳务费等;
(四)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开展与学生素质培养和拓展有关的第二课堂、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所发生的材料等费用;
(六)少量报刊杂志订阅费用及资料费;
(七)看望慰问重病学生的费用;
(八)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特困学生补助等,严格实行打卡(银行卡)支付发放;
(九)大学生火车优惠卡费;
(十)辅导员通讯补助。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按照每年400元(每学期200元)的标准,团支部书记按照每年200元(每学期100元)的标准,班主任、专职辅导员按照每年200元(每学期100元)的标准凭票限额内每年报销一次;
(十一)学校组织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优秀大学生等评审的劳务费,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标准发放,严格实行打卡(银行卡)支付;
(十二)学生毕业会餐发生的餐饮费;
(十三)新生入学典礼和毕业典礼发生的费用;
(十四)给毕业生的纪念册、三好优干奖品及荣誉证书费用。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管理工作,对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六条 计划财务处在上述经费使用范围内,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负责不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学生活动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纪委、监察处和审计处不定期对各单位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学工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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