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经 销 合 同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就_(以下简称“甲方”)生产之“XXX”品牌服饰经销一事,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法律地位及保证11 甲方的法律地位甲方保证:甲方是有权销售“XXX”产品并授权乙方经营“XXX”产品专卖店的独立法人组织。甲方保证:甲方为合法注册的“XXX”商标以及其它标志、商号及商誉的独占被许可人。12 乙方的法律地位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法律主体进行其活动。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乙方不是作为甲方的佣金代理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甲方不负担乙方经营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第二条:宗旨
2、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通过甲方生产之“XXX”系列服饰专卖,从而规范市场,提高产品品味,扩大市场品牌效应,通过规模效益,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取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第三条:特许事项甲方特许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地域、期间内按本协议条款:1、出售和使用甲方制造的产品的权利。2、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合同附件,称作“XXX”品牌识别系统VI手册所规定的品牌形象的权利。3、在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下,在所授权区域内使用“XXX”名字/标志的权利(包括用于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路牌等媒体开展有利于提升“_”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第四条:独家经销期间与地域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在 地区按本协议约定独家经销“_”系列
3、服饰的权利,特许期间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乙方不得在非特许期间或非特许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的活动。3、乙方不得在特许期间或特许区域从事销售非甲方服饰类产品的活动。4、乙方若在非特许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且乙方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给予甲方。第五条:保证金和独家经销商销售额指标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_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前不再续展,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十六条所有终止合同的手续后由甲方全额免息退回。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全额或部分扣除保证金。2、乙方每季度销售额必须要完成以下分类的各项任务(按
4、乙方从甲方的进货金额计算)。若有一个季度低于最低销售额,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若有两个季度达不到最低销售额(连续或间断均属此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十六条所有终止合同的手续后由甲方全额免息退回保证金。 季 度分 类第一季度(万元)第二季度(万元)第三季度(万元)第四季度(万元)首批金额(万元)季度金额(万元)(最低销售额)第六条:订货及提货细则甲方给予乙方每年四次订货,每次订货必须完成首批订货金额。乙方将客户所订购货物的明细(型号、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和费用的承担、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保险等)电传给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将乙方所购货物金额及交货时间回传给
5、乙方确认。为确保交货时间无争议,双方应共同做好如下工作:1、交货时间一经协定,甲方务必准时,不得无故延后,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2、甲方按乙方订单将货物准备好后,即通知乙方提货,如因乙方迟迟不提货,超过 天以上,按订货金额的_加收保管费,如一个月内未提货,乙方按放弃部分的货款金额赔偿甲方损失。3、乙方委托他人提货,应出具运输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供甲方验证存档,货品装上车,由乙方委托承运人全权代表乙方签字后,即视数量、质量验收无误。第七条:货款的支付乙方每一季订货完成以后要将首批订货金额的_货款在3天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帐号上。乙方在接受甲方的订单确认单后叁天内将货款汇款至甲方(甲方银行帐
6、号: ),甲方收到货款后按订单约定时间发货。第八条:价格、包装及质量验收1、乙方所订货品的价格均按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进行结算。正价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_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分销给加盟商;推广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分销给加盟商。附属货品(包、帽、鞋、袜等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分销给加盟商。2、甲方按实际订单要求提供包装。3、质量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货到乙方后,三天内无质量异议,即视为质量验收合格,若因质量异议,属甲方原因,甲方给予乙方在贰个月以内100%的调换等价值货
7、品,属乙方人为原因,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第九条: 价格限制及方式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提高或降低,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专卖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甲方应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适当地调节产品的价格。3、乙方可以分销给各分销商,但必须限制分销商只能特许专卖店的形式销售。乙方也可自身设立特许专卖店销售。第十条:甲方的义务1、根据市场动态,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推陈出新,确保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2、甲方根据不同城市的订货明细,针对乙方的地区销售开发新产品。3、甲方有义务保证产品的质量;有义务保证产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现场专卖区域
8、的营业员进行产品技术性能、款式特色、销售技巧的综合培训。5、甲方免费提供设计方案及整套专卖店所具备一切的形象,文字图片资料和产品摆场的形象定位。6、甲方依订单约定按时按量发货。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1、在指定地区享有“_”系列服饰专卖权。在与本协议无冲突的情况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在该城市尽力拓展客户。除专卖店销售的产品外,所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约束性合约由甲方代表签订,乙方协助办理,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消费者进行解释。2、要指派专人负责,将每周销售报表及市场反馈及时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作出改进和应变措施。3、乙方如需将甲方之产品分销,应事先征
9、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聘用分销代理人,乙方对分销代理人的行为负连带法律责任。4、乙方必须如实地向甲方报告销售情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帐务检查、库存盘点、管理服务规范监督等等。对有损害品牌形象的网点,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后无明显改善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予以撤销该网点。5、保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6、在数量和质量上聘用足够的员工,并保证这些员工在仪表和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甲方的要求。7、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8、对于供应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乙方对于客户(终端消费者或下级经销商)的投诉应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10、。9、乙方必须在所管辖的省会城市或当地开一家形象店,要求是繁华的步行街(商场),面积在80(50)以上。第十二条:不允许竞争1、乙方不得在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内以任何名义或方式销售非“_”品牌的服饰类产品。2、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本条第1款内容继续适用一年。第十三条:商业秘密131 乙方在其与甲方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132 乙方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须的信息除外。133 甲方保证他本人和下属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
11、。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雇员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雇员离职以后)。134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乙方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间和解除、终止后均如此,不论任何解除、终止原因。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七日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该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并没有这样做,他将不能使用该条款免责。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时间
12、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七日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特快专递信件通知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严重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特快专递形式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特快专递信函时立即生效,但并不妨碍守约方索赔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权利。11严重违约是指: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一、三、四、五、八、十、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六条。12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主张的债务、扣押裁定、欠税、公司债务、银行帐号冻结、破产或其他形式的自
13、愿或强制措施,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发出特快专递终止信函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索取损害赔偿的权利。2、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项下本条上款任一条款,均视为普通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 元)的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第十六条 协议终止时遗留问题的处理1、协议正常期满时,若双方续约,一个月内应在帐务上办理完费用结算等事宜;若双方无续约之意愿,一个月内应结清所有费用等事宜。2、本协议在执行期间,若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可参照协议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协议在正常执行中,若协议任何一方执意要终止协议,须经另一方同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切损失均由提出方负
14、责。3、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协议,属于甲方品牌形象方面的各种广告宣传资料和证书应归还甲方,协议期间乙方自行处理。第十七条:协议生效、争议的解决及其它1、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与乙方签字或盖章后,随即生效。2、本协议的修改,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执行。3、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4、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后,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5、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如与国家今后发布之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服从国家规定并做相应修改。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7、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甲方名称:_ 乙方名称: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_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_ 传真号码: 签约地点: _ 签约地点: _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