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租赁协议双王城字(2010)第 号承租方: 胜利油田胜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东线双王城水库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租用乙方施工设备。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租赁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租金等名称及附件规格单位数量租金(含税)备注挖掘机1.0m3台8叁万贰仟元/台/月每月按30天计算推土机山推160台4贰万捌仟元/台/月自卸汽车15t台30壹万陆仟元/台/月凸块振动碾20t台2贰万肆仟元/台/月二、租赁设备的使用地点和工作内容1、 地点:山东省
2、寿光市羊口镇双王城水库现场2、 进出场费:挖掘机、推土机、凸块振动碾叁仟元/台,自卸汽车壹仟元/台(另付)3、 作业内容:土方施工 三、租赁期限:设备租赁起止时间暂定自2010年6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止,实际使用日期以现场签证为准。计租起点:设备到场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租。续租与退租:甲方确定设备到期租期,需提前10-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明确具体续租期限,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租使用,租金支付参照本协议第四条执行。若甲方未提前10-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租设备,则乙方视为到期退租。乙方在租期期满时将设备调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四、租金支付及结算方式 1、租赁期的最后一个月如不
3、足一个月,按天结算,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2、结算日: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甲乙双方在每月25日前书面进行设备租赁费的结算与确认。3、支付日:每月10日为支付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结算的全部费用。甲方付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二)乙方的责任1、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所租赁的设备及零部件,所有证书必须齐全,如安全使用证书等,并保证设备性能达标。2、为甲方提供所租赁设备的技术资料。3、负责设备的故障排除及修理工作,因设备故障造成机械不能正常运转,甲方按实际工作日计算租金。乙方在排除故障时,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4
4、、设备租赁期间,非甲方违章指挥而因乙方设备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5、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因故障等乙方原因停机一月内不能超过3天。6、乙方负责配备操作手2名/台(具有上岗证)。操作手负责设备的操作和保养,接受甲方的施工安排,保证作业的正常进行。乙方每月有3天/台设备维修保养时间,此期间不扣租金费用。7、乙方负责本方人员和设备遵守甲方现场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防风防险工作的指挥。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在租赁期间,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二)甲方的义务1、保证设备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违章作业,如甲方违章,则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甲方不能拆、改、转租设
5、备。3、负责承担乙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燃油的消耗并承担费用。4、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现场道路平整、施工现场的指挥、施工技术管理和安全措施的落实。5、安排乙方操作人员的住宿、伙食,费用由 乙 方负责。6、每满一个月甲方支付乙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停止施工期间甲方照常支付租金,直至甲方付清租金为止。7、设备进场后在甲方工地的卸车以及退场时的装车等工作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予以安排、指导、配合。8、若乙方操作手工作消极(拒绝违章操作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操作手。七、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而影响了甲方的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在此期间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甲方如出现经营困难,提出中途退租,可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另作考虑。3、甲方不得私自转租设备或利用设备进行本协议以外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八、未尽事宜,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甲方: 乙方: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负责人: 负责人: 协议签订日期:2010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