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屋面、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柏领佳苑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重庆市金泰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马行飞)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宜宾柏领佳苑工程2#楼工程地点: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工程施工内容: 2#楼1、2单元的屋面、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工程做法:屋面防水(4mm厚SBS防水卷材;四周翻高300mm。),厨房、卫生间(400g丙纶卷材;厨房墙面翻
2、高300mm,有淋浴的卫生间墙面翻高1500mm,其余的卫生间墙面翻高1200mm。)厨房、卫生间的管道四周先用油膏进行填塞处理后再进行防水层施工。二、承包方式及计价1、本工程采用包干的形式,即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利润、税金、管理费、工期、质量、风险、安全等。2、乙方施工后的修补,乙方自行负责。3、工程计价:按铺面积进行计算,每平方米单价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结算单价(元)备注14mm厚SBS防水卷材m227.002400g丙伦防水材m214.50三、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各幢号分开进行支付。2#楼:屋面、厨房、卫生防水完成一半进行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支付,余下部分待屋面、厨房、卫生防水工程
3、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工程款的97%,余额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10日内支付。四、工期1、工期:以乙方材料进场之日起60天之内完成承包内容,如未按进度完成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施工安排和正常的工期调整。五、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质量检验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要求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按乙方工程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3、经过返工工程质量仍不符合设计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聘他人代为完成及直至终止
4、分包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材料及完工的工程损坏或污染,由乙方负责返工,修复或重新施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于顺延。5、乙方施工人员要熟悉图纸,下料准确合理,避免材料浪费,预埋安装要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如图纸不明或有合理建议应事先及时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沟通,达成共识,确定后才能施工。六、工程保修1、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文件结合四川省建设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翌日起计算,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2、于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接获甲方维
5、修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提供维修材料及维修施工人员等按时完成维修工作,(如遇紧急情况需于接到维修通知后尽快到达现场,且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若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未完成保修工作,甲方有权另聘他人代为完成,所涉及费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连同甲方20%管理费由乙方承担3、保修期届满时,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联合检查,在确定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发出“保修完成证书”证明保修期终止。4、乙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有原厂证明和质量证书,且须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并提供材质检验报告,试验检验合格通过后方能投入工程使用,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5、若甲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检复试,其检验费用
6、:检验合格时,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承担。6、乙方用于本工程一切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及设备,乙方不得使用。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变更及签证,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及其他事宜。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并满足施工需要。3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办理工程结算。5甲方负责协调业主与监理方的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当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要求时,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的责任:1.委派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生产协调会;负
7、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乙方应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管理资料。对不服从正常工作管理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撤换。3.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的工程质量、人员安全负全责。4.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5.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6.对于政府部门发出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乙方须彻实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7.开工前编制施工技
8、术方案(应是完备和切实可行的)、工程进度和计划和材料清单、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8.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9.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又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10.根据施工要求、设计变更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本地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和工程隐蔽验收工作,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引致的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1.按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
9、员及行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12.乙方的材料进场、堆放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安排,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其他分包单位的物料。13.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因本工程产生之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整洁,创文明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垃圾应清理出施工现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或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14.严格按照施工图和工程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竣工和交付。15.与其他施工单位互相配合,交叉作业竣工并交付甲方使用。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呈请当地经济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项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双方如有违约,赔偿对方工程总价的15%的违约金。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补充,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全部工程完成及保修期届满乙方完成所有保修工作并结清一切费用后终止。甲方: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柏领佳苑项目部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