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板砖供应合同需求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供应方:XXXXXXXXXX陶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商用铺设地板砖事宜达成一致,特立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履行地、面积、合同履行地: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唐山市京唐港开发区夏日购物中心(原华隆商厦),并负责卸货到指定地点。、供应面积:乙方供应甲方共13300平方米双方约定质地的地板砖,共计块(必须包含合理的损耗面积)第二条时间限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约定,乙方必须于2008年 月 日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第三条地板砖质地要求、乙方供应给甲方的地板砖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一块)为标准,乙方按标准供应。、地板砖的规格型号: 流云石(渗花)系列;编号:;800mm800mm块。、供应地板砖的颜色以乙方提供的图样以及样品为验收标准,地板砖的耐酸性、耐磨性、防滑性以及膨胀系数的以乙方提供的参数表为验收标准。、生产公司及品牌:XXXXXXXXXX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的“标马陶瓷”(M)第四条付款条件、本合同所涉及的款项以人民币计算,乙方供应价格为每块元。、本合同标的金额:共计元。、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首付乙方:元。、乙方所供之地板砖全部运、卸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签字后,再支付剩余
3、的余款元。第五条甲方责任、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甲方必须即时验收乙方到位的地板砖。、甲方必须指定地点给乙方卸货。、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样板以及相关的参数标准验收。第六条乙方责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地板砖给甲方。、乙方负责把地板砖运卸到甲方指定的位置。、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足量供货给甲方。、本合同供价为到岸价,运输以及卸货过程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总金额的的违约金、以及给对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双方协商变更的不属于违约,但变更必须有书面的约束条款,双方签字方能生效。、如遇不可抗力,发生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方可免责。、因
4、乙方提供帐号、收款等等原因而使甲方所付款项不能到位,不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八条约束条件在合同存续期间,如遇下列条款必须及时通知对方:(1)公司组织及主要人事变更;(2)公司法定地址、传真、电话变更;(3)银行帐号发生变更;(4)其它需要告知的重大事项。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其他、一方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应在改变行为前一周提出变更要求,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如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按国家政策执行或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附件1、本合同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
5、乙方一份。3、未尽事宜由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章) 乙 方:XXXXXXXXXX陶瓷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XXXXXXXXXX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银行卡号: 账号: 开户行: 签 定日 期: _年 月 日 签 定日 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
6、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
7、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
8、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
9、)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
10、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
11、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
12、、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