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签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有效联系地址:_有效联系电话: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有限公司有效联系地址:_有效联系电话:_为了促进不动产资源的合理利用,经甲、乙双方平等、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20号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一、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位置及面积甲方同意将甲方于2011年5月26日通过拍卖竞价方式受让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20号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转让给
2、乙方。上述土地的土地证号为0600071152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959平方米 (具体以规划红线图和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其具体位置见附图所示。地上建筑物为_层,_结构,建筑面积_,_证号为_。二、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条件甲方已向乙方充分、准确告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现状和租赁情况,乙方对此并无异议,同意受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三、转让款:1、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款共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正)。2、所转让土地的面积最终以国土部门核发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所确认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不再就面积差异补、退转让差价。四、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
3、让款全部付至以下账户:户名:_账号:_开户行:_乙方将转让款付至上述账户即视为甲收到乙方相应的转让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将款项付至其他账户或以其他方式向甲方另行支付转让款的,视为乙方未付款。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正)。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五、税费承担转让价款包含土地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税费,土地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所产生的甲、乙双方税费由乙方承担。六、土地转让手续1、土地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手续由甲方负责。2、土地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的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提
4、供必要的协助。七、各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将土地使用权权属办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_名下。2、甲方应按转让款金额向乙方提供本次土地转让的成本发票,_万元额度以内的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超出_万元额度的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其中,甲、乙双方同意_发票金额为2600万元,超出此金额的_发票甲方无义务提供。3、甲方委托居间方代为向乙方交付发票,如乙方延期支付转让款或支付发票税金,甲方或居间方有权暂缓向乙方提供土地成本发票。4、根据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处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租赁关系。5、自乙方付清本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转让款并且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
5、方指定方名下之日(以向土地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之日为准)起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有关的证照、文件、资料、物品,届时甲、乙双方可签署移交清单。(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给甲方。2、乙方应提供协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相关资料。3、自乙方付清本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转让款并且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之日(以向土地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之日为准)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有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相关法律关系由乙方处理。八、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责任,导致土地使用权未能按期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则甲方应按延期天
6、数,每日赔偿乙方已付转让款总额_的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每期转让款的,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迟延支付转让款总额每天_计算,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且已收乙方款项不予退还。九、特别约定: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转让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在办理有关过户手续时双方所依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合同范本而签订的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相关权利义务归甲、乙双方享有和承担,与代收款人无关。3、本合同转让款包含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截至本合同签订日止存在的租赁合同关系解约违约赔偿款人民币
7、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正),如因乙方开发需要,需解除上述租赁合同关系的,则甲方以200万元额度为限承担解约赔偿款项支付责任,超出200万元以外的款项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或乙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违约赔偿的,则甲方在上述租赁关系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_个月内向乙方无息退回200万元。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十、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十二、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协议中记载的联系地址、电话、为双方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任一方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出 让 方(甲方): 受 让 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1、出让方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方营业执照; 3、受让方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土地相关凭证文件; 5、拍卖成交确认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