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桥施工合同甲方:广州市高人信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连山黄屋花岗岩矿 黄玉坚乙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潘康思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山县小三江镇黄屋花岗岩矿建桥施工 2、工程地点:连山县小三江镇黄屋村龙湾村3、工程性质:总价承包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桥长为9米,桥宽净4米,水面至桥面高5米,设计荷载100吨。桥中间桥墩4.5米长,50厘米宽(厚),基础2米深(挖实,若2米不
2、够则向下再挖1米)。两边桥墩3米长80米宽(厚),基础两米深。桥面护栏用镀锌管面管(32)。桥面边砌护墙,桥至上迳围(至育林猪栏)道路0.1米宽要硬化。桥下送水护堤1米长宽0.6米。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材料和人工(不含税)全部工程造价为¥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6、桥梁保修期:桥梁完工后两年。保修期希望延长为3-5年7、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14年 月 日开工至2014年 月 日竣工,工期50个工作日。8、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桥梁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和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文明施工。各建设环节必须保证全部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以
3、及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二、施工与设计变更1、施工中发现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
4、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在施工中河道挡墙及其它设施破坏后,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45、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因材料价格浮动而变更。三、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施工
5、电力甲方负责协调解决;(2)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3)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4)负责设计费、钻探和报建费;(5)负责挂靠资质公司管理和相关手续费;(65)负责两边引桥填土压基础及协调龙湾村民租用地补偿等。(二)乙方责任(1)必须服从甲方监督和质量管理;(2)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违反规定造成的全部损失。;(3)乙方委派XXXX为项目负责人,XXXX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4)严格按照设计要求
6、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争创“优良工程”;(35)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6)乙方必须依法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为其施工人员购买相关工伤或人身损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等。因乙方未能购买保险出现的各类事故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四、材料要求: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2、水泥必须采用P.32.5级、42.5级正厂合格水泥
7、,钢筋采用正厂产品,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按图纸施工。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青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五、付款方式1、先预付人民币15万元整;2、其他则按工程进度付款;3、工程验收,完结后全部付清。六、违约责任:乙方建设的桥梁达不到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返工和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按时完工,每超一天扣除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六七、其他1、合同的内容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以下的各个文件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2)专用条款(3)合同通用条款。(4)技术规范。(5)图纸。(6)工程量清单。(7)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甲乙双方关于合同或起因于合同的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广州市高人信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连山黄屋花岗岩矿 代表: 乙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公司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