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房屋预定协议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甲方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之原则,就预定房屋事宜签订如下协议:1、该房屋位于昆明市 ,其建筑面积 平方米,属于 结构。(以上资料以房产证记载为准)房屋面积不作为本协议计价依据。2、该房屋性质属于 。产权证号: 。3、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愿意预定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4、经甲乙双方协商在 年 月 日前,按协议指定的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途反悔拒绝签约或无故拖延者视为违约。5、乙方预定的房屋
2、保留至 年 月 日止,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不得将乙方已预定的房屋与除乙方以外的任何一方另行签约,否则视为违约。6、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再将房屋向乙方以外的任何中介公司和个人出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同时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共有人(包括配偶)同意出售。7、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迁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8、违约责任为:若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定金甲方不予退还,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投诉。办理完房屋买卖公证后,违约责任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9、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由 承担。10、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将所收定金中的押金
3、5000 元人民币作为该房屋的押金交由乙方保管,待房屋产权过户和物业交割完毕,无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等与该房屋相关的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该押金退还甲方。若有拖欠费用则由甲方支付。1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保证此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结。否则,后果由甲方承担。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免责任,本协议终止,乙方已付款由甲方全额退还:(1) 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如地震、战争)。(2) 签订后该房屋被证实列入动迁或市政府成套改造范围的。(3) 法律、法规、政策更改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13、争议解决: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选择 1、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双方对上述条款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 乙 方:甲方共有人: 乙方共有人:电 话: 电 话:日期: 年 月 日